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精選16篇)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 篇1
為全面實施新型農民培訓民生工程,提高農民的科技文化素質、生產經營能力和服務水平,根據省農委、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安徽省20xx年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項目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皖農科[20xx]153號)和《安徽省新型農民培訓民生工程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皖農科[20xx]58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承擔任務,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現代農業發展和農民科技需求為導向,以提高農民對現代科技的吸納轉化應用能力和綜合發展能力為重點,以培養職業農民為目標,按照“政府推動、部門實施、機構培訓、農民受益”的要求,充分利用各類教育培訓資源,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開展農民教育培訓,培養造就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和農村實用人才,為加快農業轉型升級,促進我縣糧食增產、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推進農業產業化、農村社區化、農民現代化提供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持。
二、目標任務
20xx年,全縣承擔陽光工程培訓1697人,其中職業技能農藥經銷人員97人,農民合作社骨干成員50人,美麗鄉村創建培訓50人,農業專項技術培訓1500人。
三、組織實施
(一)確立培訓機構。按照省農委、省財政廳《關于組織申報20xx年新型農民培訓民生工程項目的通知》(皖農科函[20xx]138號)要求,確定濉溪縣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總站、濉溪縣農業執法大隊、濉溪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3個培訓機構承擔陽光工程培訓任務。對照各培訓機構職能(資質)及申報情況,現將全縣陽光工程培訓任務量化分解實施(見附件1)。培訓推行動態管理,對培訓工作開展不力的,適時進行動態調整。
(二)制定培訓計劃。培訓機構要根據農業主管部門下達的培訓任務類別、專業和任務數量,精心編制培訓計劃,報農業主管部門審批后按計劃實施,確保培訓人數、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落到實處。
(三)選強師資。培訓機構要根據工作需要,選聘具有中級職稱以上,熟悉“三農”工作且具有較強的理論水平和實踐經驗的業務技術骨干作為培訓教師,也可聘請省、市、縣新型農民培訓講師團成員擔任教師。聘請教師要簽訂聘用合同,同時填寫《新型農民培訓民生工程教師登記表》(見附件2)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每個教師要根據農時和培訓內容制定詳細的教學計劃及課程安排,教師教案留存入檔被查。
(四)確定培訓學員。對照下達確定的培訓對象,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要求,采取自愿報名的形式確定培訓學員。原則上要求參訓學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16歲-60歲之間。
(五)教材選用。規范選用培訓教材,以省統編培訓教材和地方特色教材配套使用,也可以適當選用正規出版的相關培訓教材。培訓機構也可組織培訓教師按照培訓內容,編印通俗易懂、簡明實用,適合農民技能培訓、經營管理、政策法規等方面的培訓教材,教材封面統一印制“濉溪縣新型農民培訓民生工程培訓教材”字樣。務必確保一個產業一套資料,一個學員一套實用教材。每次培訓必須要結合所講知識要點、農事季節和管理環節給所有參訓農民發放一張“技術明白紙”。
(六)培訓內容。陽光工程培訓內容按照農業部制定的分類培訓規范執行。
(七)培訓方式。因地因時制宜,分類辦班,組織教師集中授課。原則上每班(期)集中授課人數不得超過100人。各類培訓都要在開展理論知識培訓的同時,安排學員到實訓基地實習,并進行現場講解與指導。每期培訓結束后,培訓機構安排參訓農民進行考試,有條件的鼓勵進行現場測試,鼓勵引導參訓農民接受職業技能鑒定,切實提高培訓質量。
(八)建立班級管理制度。農業職業技能培訓要建立規范的班級管理制度,各培訓班要選好配強班主任,負責班級日常管理,成立班委會,加強學員之間的相互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證培訓工作順暢有序,結業時要組織學員填寫《陽光工程參訓滿意度調查表》(附件4)。
(九)培訓時間。陽光工程培訓培訓時間累計為4天。按照我縣20xx年新型農民培訓工作計劃安排,20xx年9月底培訓任務全面完成,11月初進行檢查驗收,11月底完成年度總結報告。
四、培訓管理
(一)實行目標責任合同制度
為確保項目實施,縣新型農民培訓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培訓機構簽訂培訓合同書,明確責任、權利和義務。培訓機構與聘請的培訓教師簽訂工作合同書。培訓機構也可與培訓學員簽訂培訓合同。培訓機構負責具體開展培訓,法人對培訓的真實性負責。
(二)建立項目實施公示制度
縣新型農民培訓領導小組辦公室向社會公布培訓機構、培訓任務、培訓內容、培訓教師及有關培訓政策,公布舉報電話:0561—6082419;
(三)堅持開班報告制度。
培訓機構每期培訓班開班,必須向縣新型農民培訓辦公室提出開班申請(包含開班時間、地點、專業、人數、完成時間、授課教師等),上報當期培訓計劃和課程安排,經批準后組織開展培訓。縣新型農民培訓辦公室安排有關人員上好“第一堂課”,逐班次宣講陽光工程相關政策和項目實施有關要求;會同財政部門人員核實學員身份、參訓人數等情況,并做好開班情況記錄。
(四)建立臺帳管理制度
培訓機構要建立新型農民培訓民生工程培訓臺帳(見附件5、附件6),記錄培訓時間(天數)、從事產業、培訓專業、學員個人信息和學員簽字等。建立學員簽到制度,由學員本人簽名,陽光工程培訓每天簽到一次。
(五)建立培訓進度報告制度
培訓實行月報告制度。培訓機構按培訓進展情況每月25日前向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培訓辦班情況(辦班次數、天數、培訓人數等情況)和培訓資金支出情況,縣項目辦公室匯總后通過陽光工程監管信息管理系統,報送上月培訓進展情況,定期公布培訓任務完成進度。
(六)建立100%電話回訪制度
各培訓機構上報培訓臺帳前,要做好培訓學員的電話回訪工作,建立電話回訪記錄表(見附件7),確保培訓學員的真實性。縣新型農民培訓辦公室根據培訓機構上報的培訓臺賬,對已培訓學員進行100%電話回訪,并做好學員的核定確認工作,不符合培訓要求的,全部刪除。
(七)建立檔案管理制度
按照項目檔案管理辦法,建立項目資質培訓檔案和補助資金使用的會計憑證、賬簿、財務報告,項目總結驗收材料、公開發表的宣傳材料及需要歸檔的其他文字材料等。同時,建立學員電子影像資料,每個培訓班次留下開班、結業等培訓過程全員覆蓋電子影像資料,保證所有學員有電子影像備查。做到檔案資料完整,文字和影像資料清晰,案卷規范整齊。具體見(附件12)
(八)執行檢查驗收制度
培訓機構完成培訓任務后,向縣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驗收申請,縣新型農民培訓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財政局依據批復的培訓方案、簽訂的培訓合同,采取查看培訓臺賬、檔案資料和財務憑證、電話回訪等方式,逐期(班)對培訓機構的培訓情況進行驗收。合格的出具檢查驗收報告,培訓機構憑檢查驗收報告和培訓臺帳按項目資金支出渠道的要求到縣財政部門撥付余款。
五、保障措施
(一)落實各項制度。進一步完善和落實行政主管部門首長負責制、目標責任合同制、培訓機構法人負責制及管培分離、項目公示、臺賬管理、月度報告、資金管理、監督檢查、項目驗收、檔案管理等各項制度,重點落實第一堂課及100%電話回訪要求,推動培訓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
(二)構建培訓體系。一是發揮農技推廣服務體系作用。鼓勵農業技術推廣部門發揮科技推廣前沿陣地的作用,牢牢把握市場和效益這個主題,從主導產業、農民家庭重點經營項目和農民實際需求入手,開展針對性的培訓。二是發揮縣級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作用,充分利用產業技術體系綜合試驗站的人才和技術資源優勢,開展農民科技培訓。三是發揮社會各方參與培訓的積極性,充分利用縣職教中心、農業部門的資源開展農民培訓。建立和完善相應的政府激勵機制,鼓勵農業科研單位、涉農企業、農業科技示范園區、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各類社會教育機構等市場主體積極參與新型農民培訓。
(三)加強培訓能力建設。一是嚴格基地認定。切實按照基地認定條件,面向社會擇優認定培訓基地,確保認定的培訓基地具備資質要求以及與培訓內容相適應的教學場地、設施設備、師資力量、實習實訓基地等培訓條件。二是加強實習實訓基地建設。培訓機構要與現代農業示范區、農業產業化示范區、糧食高產創建示范片和農業科技示范園等聯辦、合辦培訓,構建農民培訓實訓實踐基地。三是強化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建立充實新型農民培訓講師團,實現優質培訓師資資源共享,保證培訓師資質量。建立以省統編教材、地方特色教材相配套的教材使用和管理機制,保證培訓教材質量。
(四)強化項目監管。按照項目管理辦法要求,縣新型農民培訓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縣財政局隨時進行培訓過程檢查,發現問題,現場反饋。根據審定的培訓計劃和內容,隨時電話回訪、進村入戶走訪農民,系統評論培訓工作開展情況、農民技能掌握情況和農民培訓后滿意程度等;年度內縣新型農民培訓辦公室將會同財政、監察等部門開展3次以上的全面督查,重點監督培訓開展情況及項目資金使用;對不合格的,培訓質量存在嚴重問題、弄虛作假,套取財政補助資金的培訓單位,取消繼續實施的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五)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嚴格執行《安徽省新型農民培訓民生工程項目及資金資金管理辦法》(皖農科[20xx]58號),培訓任務下達和財政補助資金到位后,按50%比例預撥培訓機構補助資金(陽光工程培訓人均約為650元),保障培訓工作順利開展。嚴格項目檢查驗收,對驗收合格的及時全額撥付項目資金。培訓機構必須建立資金使用明細賬,規范使用資金,足額用于培訓,保障項目資金發揮最大效益。
(六)創新培訓模式。積極推行多樣化培訓模式。一是“校企聯合”培訓模式,根據企業對職業崗位的技術要求,有針對性地開展培訓。二是“校社聯合”培訓模式,依靠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農技協等組織,解決農戶在實際生產中遇到的關鍵技術問題。三是現場推廣模式,組織農技人員進村入戶,深入田間地頭、魚塘圈舍指導服務,組織生產大戶、示范戶對左鄰右舍現身“說法”,示范引導。四是現代遠程培訓模式,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和網絡,通過舉辦農情報道、科普專欄和咨詢熱線、農技110等,大范圍開展農業政策法規、農業科學技術、生產經營信息等培訓服務,提高培訓效率。
(七)做好總結宣傳。重視加強新形勢下新型農民培訓工作的調查研究,及時發現、總結工作中的先進經驗,分析存在問題,研究解決問題辦法。切實做好月度統計和總結報送工作,分別于7月20日、10月20日前將項目實施半年和全年工作總結報縣新型農民培訓辦公室。加大宣傳力度,在淮北日報、農業信息網等媒體上,推出農民培訓的一些標志性活動專題,注重對典型經驗和培訓成效的推廣和宣傳,通過多途徑、廣覆蓋、高頻率的廣泛宣傳,努力營造新型農民培訓良好氛圍。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 篇2
按照重慶市農委、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20xx年陽光工程培訓項目實施方案》(渝農發〔20xx〕149號)的要求,根據我縣畜牧產業從業人員的實際情況,結合今年畜牧產業發展和畜牧項目實施,以實現提升農業勞動者素質和技能為培訓目標,云陽縣畜牧獸醫局擬舉辦“畜禽養殖員”職業技能及“肉羊驅蟲補飼、仔豬早期誘食”專項技術的陽光培訓,并制定年度培訓活動的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推動現代畜牧業發展為重點,以提高農牧業科技創新能力和農牧業先進實用技術普及應用為目標,切實轉變農牧業科技培訓方式,集中優勢力量,逐步形成農牧業科技培訓長期、高效、規范的運行模式和培訓機制。加強對管理者、生產者和科技服務人員的農牧業科技培訓實施力度,全面提高畜牧從業人員的農牧業科技素質,為我縣現代畜牧業的快速發展提供科技支撐。
二、培訓目標
通過培訓,讓參訓人員進一步樹立科學發展觀,學習現代畜牧產業發展理論和政策法規,掌握現代畜牧業新技術、新知識,更好地發揮推廣技術、促進生產、傳播畜牧業科技知識的作用,著力提高參訓學員的畜禽養殖技術水平,促進畜牧業向圈舍標準化、養殖設施化、品種良種化、管理規范化、防疫程序化方向發展,推動畜牧產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三、培訓對象、任務與時間
20xx年度陽光工程培訓受訓學員選擇年齡在16-55周歲,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云陽縣豬牛羊發展重點鄉鎮的農民技術骨干,共計850名。20xx年我縣畜牧業陽光工程分為農業職業技能培訓和農業專項技術培訓。
農業職業技能的培訓對象:一是畜牧生產服務人員即畜禽養殖員100名;二是針對云陽縣4個市級畜牧專業合作社培訓社員150名;其中:云陽縣農壩鎮富農山羊專業合作社50名、云陽縣宏發肉牛養殖農民專業合作社30名、云陽縣農壩鎮富農山羊養殖專業合作社40名、云陽縣愛華養殖專業合作社30名。
農業(畜牧)職業技能培訓250人,分為4期6個培訓班,每期培訓時間為4天,每天凈培訓時間不少于6小時。
農業專項技術培訓的主要對象是從事畜禽養殖的從業人員。農業專項技術培訓600人,主要是對廣大畜禽養殖戶進行實用技術普及性培訓,以主推品種、配套養殖技術、側重肉羊驅蟲補飼技術、仔豬早期誘食技術為主要培訓內容。采用理論教學和實踐操作相結合的集中培訓方式,每班培訓2次。全部培訓任務在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
20xx年陽光工程培訓在開展技能培訓的同時,輔助開展以國家畜牧產業政策法規、現代畜牧業發展和畜牧業產業化發展等畜牧業新知識、新信息為主要內容的引導性培訓,提高農民科學養畜技術水平和解決畜牧生產實際問題的能力。
四、培訓機構與師資隊伍
根據《重慶市20xx年陽光工程培訓項目實施方案》(渝農發〔20xx〕149號)中對陽光工程培訓機構的要求,云陽縣畜牧獸醫局確定云陽縣畜牧技術推廣站為云陽縣20xx年度(畜牧業)陽光工程培訓機構。
云陽縣畜牧技術推廣站是云陽縣畜牧獸醫局的直屬事業單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的公辦機構,具有雄厚的教學師資力量,現有職工17人,其中有研究生4人、大學學歷7人、專科學歷8人;現有高級畜牧師3人、中級畜牧師6人。畜牧技術推廣站主要負責全縣畜牧技術的推廣和實施,熟悉全縣各鄉鎮的畜牧養殖業的發展特點,又有鄉鎮畜牧獸醫站配合,可以根據各鄉鎮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畜牧技術培訓,達到良好的培訓效果。
五、教學班設置與教學安排
(一)20xx年畜牧業陽光工程職業技能培訓擬在雙江街道、農壩鎮、票草鎮、路陽鎮---共四期設置教學班6個,合計培訓250人。
(二)20xx年畜牧業陽光工程農業專項技術培訓擬在票草鎮、雙龍鎮、南溪鎮、清水鄉、水口鎮、高陽鎮6個鄉鎮12個村開展肉羊驅蟲與補飼和仔豬早期誘食專項技術培訓,培訓以村為單位,每村培訓農民不少于50人,培訓時間累計1-2天,全年不少于2次,根據農時季節分段培訓,培訓方式以面對面、手把手現場示范指導為主。
六、培訓方式與方法
集中培訓與現場觀摩二位一體,采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課堂教學與實際操作相結合,教師講授與學員討論相結合,主要采取課堂講授、研討交流、現場教學、實際操作等多環節教學法,堅持集中統一培訓與現場實習指導,確保教學質量。
七、培訓考核與發證及檔案管理
學員需參加全程各環節教學活動,遵守校級班規,按規定考試考核合格的學員,可獲得由重慶市農委統一印制的培訓結業證書。積極開展農業(畜牧業)職業技能鑒定工作,按市里對陽光培訓的職業技能鑒定不低于受訓學員10%的要求,我局今年對生豬人工授精員培訓開展技術鑒定,其鑒定量為25人以上。
檔案是陽光工程檢查驗收的重要依據,是陽光工程管理的重要環節,要對培訓檔案進行整理、歸檔和保管,做到陽光工程培訓各個環節的資料完整齊全,各任課教師要有教學日志,每個教學班的班長要負責寫班志,并將這兩份材料放入檔案中。
八、培訓資金的使用
中央財政對農業職業技能培訓補貼資金600元/人,對農業專項技術培訓補貼資金為150元/人,20xx年我局有農業職業技能受訓學員250人,農業專項技術受訓學員600人,20xx年云陽縣畜牧業陽光工程培訓合計補貼資金240000元。計劃用于學員教材及資料費等27500元,學員組織費用37000元,學員食宿(補貼)費用108000元,教師授課費用及食宿費30000元,油料費20xx0元,培訓檔案、審計及雜支費用15000元,學員技能鑒定費2500元。
九、陽光工程培訓保障措施
培訓資金嚴格按照《項目資金管理辦法》使用資金和接受監督,嚴格按照《重慶市20xx年陽光工程培訓項目實施方案》(渝農發〔20xx〕149號)的要求,將陽光工程培訓經費用于用于:學員食宿及誤工補助費、教室租金、教務雜支費、教材費、證書費、教師講課費及食宿費、檔案制作費、培訓所需的交通費等開支等方面的支出,做到專款專用,專賬專戶、實行財政報賬制。
根據渝農發〔20xx〕149號陽光工程培訓要求,建立建全六項制度,嚴格開展陽光工程培訓監管:
(一)公示制度
將我局20xx年度承擔的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掛在云陽縣畜牧獸醫局網站,向全縣公布陽光工程培訓任務、陽光工程培訓機構、培訓專業、培訓時間和聯系電話等內容,并通過全縣各鄉鎮畜牧獸醫站廣泛宣傳,方便群眾就近參加培訓。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二)臺帳登記制度
按20xx年陽光工程培訓臺賬建立每期培訓班的培訓臺帳和按回收數量超過學員數量50%的參訓學員滿意度測評表,在每次培訓結束后由培訓學員和班主任老師分別簽名,報縣主管部門審核合格后,作為檢查驗收培訓情況的重要依據。
(三)培訓監督形式
農業職業技能培訓要實行“二堂課”監督制度,上好開班第一堂課,到班上核實學員身份,講解國家實施陽光工程的重要意義;中間抽查一堂課,主要了解學員變動情況及受訓農民對培訓的評價,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建議整改。要在認真執行“二堂課”制度的基礎上,一式兩份填寫陽光工程培訓“二堂課”登記表,一份帶回陽光培訓歸檔,一份交培訓機構與該班其他培訓檔案一并歸檔備查。
農業專項技術培訓要有村領導和鄉鎮農業服務中心領導簽批單,每個培訓班要有開辦和結業的合影照片,對農業專項技術培訓要做到雙重監督。
(四)信息報送制度
每月10日前,培訓機構要完成各地培訓信息的審核工作,隨時報送培訓工作簡訊、先進典型等宣傳信息。7月份31日前報送半年工作總結,年底報送全年培訓工作總結。培訓機構在11月30日前必須完成報送。
(五)檢查驗收制度
云陽縣農業和財政主管部門負責陽光工程項目日常監督檢查。利用陽光工程監管系統,通過網絡、電話和實地調查等多種方式強化監管,確保培訓項目規范實施。陽光工程檢查小組要對各班次進行檢查驗收,并檢查培訓檔案,核實培訓臺賬,對受訓學員進行不少于5%的人數進行面對面抽查,不少于10%的人數進行電話抽查,并出具檢查驗收報告。
(六)總結報告制度
陽光培訓完成培訓后,及時提交正式的工作總結,并請縣級審計部門或會計事務所進行審計出具審計報告,并向市農委上交一份審計報告原件。
十、強化組織領導
根據20xx年陽光工程新的培訓內容和工作需要,為加強對陽光工程工作的組織領導,組建云陽縣畜牧獸醫局陽光工程檢查驗收小組,由縣畜牧獸醫局局長謝光明任組長、分管副局長周祚平和縣畜牧技術推廣站負責人為成員,并落實助理獸醫師萬向具體負責陽光培訓工作。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 篇3
為積極響應中央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下發的《 關于印發20xx年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項目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的精神,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關于做好20xx年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實施工作的通知》的總體部署,強化我市農業現代化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的需要,面向農業產前、產中和產后農機化技術專業技能培訓,從而加快農業增效、農民增收。今年,我校申報并獲準成為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項目實施基地,根據我校實際,結合20xx年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實施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政府推動、學校主辦、部門監管、農民收益”的原則,圍繞本地農業發展方向轉變和新農村建設的需要,配合國家在農業領域和農村地區實施的重大項目,大力開展農村勞動力創業培訓和農村帶頭人短期農機化技術技能培訓,引導農民轉變觀念,提高農民創業能力和輻射帶動能力,促進農業勞動力向農業產業延長鏈轉移,拓寬農民的致富增收渠道,為我市農業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人才支持。
二、培訓目標任務
我校按照國家“關于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的通知精神,采取集中培訓與專項指導相結合,突出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大力拓展農機化技術培訓范圍,努力實現定點、定向培訓,以農機操作駕駛技術、農機維修培訓為重點,以增強農機化多領域服務能力為目標,開展多種形式的技術培訓,提高農村勞動力專業技能培訓,實現我市農村勞動力由體能型向技能型轉移的目標。充分發揮我校的教學資源和職業技能培訓優勢,并積極與農業專業合作組織聯系,采取“訂單教育”的培訓摸式,實行“短期培訓、長期跟蹤指導教授”。以定點培訓和定向培訓為重點,針對農村剩余勞動力和農村新增勞動力根據國家職業標準對從業人員基本技能和技術操作規程的要求,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和職業資格證書培訓,實現農村勞動力的技能專長,以適應市場的選擇,為阜康農業經濟發展服務。安置學員實習推薦就業的“訂單”(協議)有:阜康市九運街鎮九龍農機專業合作社、阜康市滋泥泉子鎮天山農機專業合作社、阜康市水磨溝鄉柳城子西村農機專業合作社等農機經營實體開展委托培訓、聯合辦學,解決學生實習(實訓)、安置培訓實習與就業問題。
20xx年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對我校下達的工作任務指標,結合我校的具體情況,現擬制定我校本度年農村勞動力培訓的工種和人數:農機駕駛操作員技能培訓100人、農機維修員技能培訓100人。為更好的實施陽光工程培訓計劃,我校積極響應國家的相關政策,對接受培訓的農牧民實行收費補貼制度,使他們真正從經濟和物質上得到實惠。為減少我校在培訓過程中的各項損失,現申請培訓補助金人民幣8萬元。
三、培訓對象、內容及形式
(一)、培訓對象。在本市各鄉、鎮、場、站范圍內招收學員,年齡在18周歲以上,55歲以下,身高不低于150厘米,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兩眼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4.9以上,無紅綠色盲,兩耳能辨別聲源方向,四肢運動功能正常道德品質好,持農村戶口的青壯年勞動力。
(二)、培訓內容。20xx年我校培訓工種農機駕駛操作、農機維修技能培訓。培訓內容涉及農機構造原理理論基礎、農機的技術維護和安全使用技術、農機田間場地作業安全技術、機具保養和田間作業、農機現代化發展方向、場地訓練、道路駕駛、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國家農機購置補貼相關政策等。通過培訓提高農民農業機械操作和維修專業技能,讓他們掌握一技之長,能夠順利實現致富增收的愿望,是我們開展陽光工程培訓的根本目的。
(三)、培訓形式。采取全日制脫產培訓學習,每天培訓6課時,其中理論課占60%,實際操作占40%。培訓時間為每期7天。本著方便農民,減輕農民負擔的原則,在農歇期就地就近集中培訓。
(四)、收費標準
按照自治區大中型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培訓收費標準800元、小型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培訓收費標準400元的有關文件執行,報名培訓的學員按照自治區“關于做好20xx年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實施工作的通知”的培訓補貼標準每人400元的補貼政策為準。
四、培訓實施步驟
20xx年3—6月為籌備期,成立陽光工程培訓領導小組,制定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分解細化培訓任務,確定培訓計劃、內容、工種。
20xx年9—11月初為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期,根據制定的培訓計劃,具體組織實施,開展招生、培訓、考核、推薦就業等各項工作,同時接受陽光工程辦定期不定期督查。
20xx年11月為總結驗收期,整理完善陽光工程培訓資料。全年總結匯報材料,先期自查自糾,接受市陽光工程辦檢查、驗收和評估。
五、保障措施
( 一)加強組織領導,搞好部門配合。
為了切實抓好陽光工程培訓的組織實施,成立以局委領導班子及農機化技術學校教職工為領導小組,具體負責陽光工程農機駕駛操作、農機維修培訓項目的指導、協調及實施。
陽光工程培訓領導小組如下:
(二)、加強項目資金管理,確保農民受益。
在中央財政補貼基礎上,積極爭取我市財政支持,以保證陽光工程培訓工作的順利開展,高度重視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做到專款專用,把補貼資金通過培訓收費補助補貼(培訓券)的形式補貼給農民,使參加陽光工程培訓的農民真正減輕經濟負擔。
總之,為確保陽光工程培訓的質量和效果,我們將滿懷信心,以最大的熱情,全面認識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工作的重要意義,認真貫徹黨的各項政策,圍繞“三農”問題,加強農牧實用技術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促進農民增收,組織實施“農牧民素質教育工程”和“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加強領導,加大工作力度,做到責任到人,分工明確。努力做好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的組織實施工作,為農牧民增加收入、實現共同富裕做出應有的貢獻。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 篇4
根據政辦(20xx)10號【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歙縣機關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和經縣車改辦批準同意的《岔口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及《歙縣公務用車租賃暫行收費標準》文件精神,結合本鎮機關實際,本著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不解決出行方式,只保障出行費用的原則制定本細則。
鎮機關差旅費實行憑據報銷與定額包干相結合的辦法。
一、黃山市外(不含黃山市)出差的城市間交通費憑據報銷(因對外招商、維穩應急以及其他特殊情況需租車的,經黨政主要領導同意后,原則上使用自備車,按照公里數核報油費、憑票據實報銷過境費),市內交通費有發票的按60元/日/人以內,無發票的按20元/日/人包干使用. 伙食補助費有發票的按100元/日以內,無發票的按20元/日包干使用,住宿費按政辦(20xx)10號文件執行。
二、黃山市內(含黃山市)其他區縣出差的城市間交通費費憑據報銷,市內交通費有發票的按40元/日/人以內,無發票的按20元/日/人包干使用. 伙食補助費有發票的按65元/日以內,無發票的按10元/日包干使用住宿費按280元/日/2人以內憑據報銷(單人出差或男女出差為單數的,其單數人員可以住一單間或標準間)。
三、到縣內(含縣城)其他鄉鎮出差的,城市間公共交通費、市內交通費、伙食補助費按50元/日包干使用(出差人去縣參會,如會議安排伙食,出差人按縣規定自行支付伙食費)。縣城沒有住房而需要住宿的,經主要領導同意后,可在規定限額內(100元/晚/人)憑據報銷。
四、鎮機關工作人員到3公里外村組下村工作的,需填寫下村出差申請單,經分管及主要領導審批后,按核定的交通費(具體標準見附表)報銷。因工作需要不能回鎮機關食堂就餐的,按每天10元的標準補助伙食費,用于支付接待單位。當月縣內出差及下村發生的交通費及伙食補助 ,下月初由辦公室統一匯總、由鎮紀委書記、鎮主要領導審核后交財政所打卡發放。
(一)、機關工作人員出差前,應將出差申請單(包括下村)交黨政辦,黨政辦據實登記“考勤表”。機關公務員不得借下村工作之際干與本人身份不符或與工作無關事情,沒有出差申請單而下村出差的,不得報銷費用。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租社會車輛或自備車,租車費用實行總額控制(具體標準見附表):
1.搶險救災,完成急難險重任務,處置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
2.因特殊情況夜里下村工作的。
3.計劃生育等部門因服務對象確需租車的。
4、其他需要的事項。
五、出差審批。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到縣及市內其他區縣、市外出差的,需填寫“出差申請單”報分管領導審核后,一般及中層干部呈鎮長審批,領導班子成員呈書記審批。
六、工作人員縣外參加會議、培訓,舉辦單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培訓期間的食宿費和市內交通費由會議、培訓舉辦單位按規定統一開支;會議、培訓費由本單位開支的,按照本細則第一、二條執行;往返當天,按本細則的標準報銷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
七、鎮紀委和財政所、黨政辦應當加強對本單位工作人員差旅活動和經費報銷的內控管理,相關領導、財務人員等對差旅費報銷進行審核把關,對于弄虛作假、虛報冒領差旅費的由鎮紀委會同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違規資金應予追回,并視情況予以通報。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報請縣紀委按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八、本細則(試行)未盡事項參照政辦(20xx)10號處理,自20xx年6月1日起執行,本細則由鎮黨委、政府負責解釋。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 篇5
一、針對本校師生員工的健康與全校環境衛生狀況,并注意檢查總結,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工作情況。
二、牢固樹立為教學、為師生服務的思想,努力做好本職工作。 建立學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健全學生體質健康資料,做好學生體質監測評價資料歸檔存放工作。在體檢中發現學生有器質性疾病的,應配合學生家長做好轉診治療,對學生,加強健康指導和心理衛生咨詢。
四、做好學生一般傷病事故的處理,做好學校運動會等大型集會活動期間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和衛生保健工作。
五、積極做好近視眼、砂眼、齲齒、寄生蟲、營養不良等學生常見疾病的群體預防。
六、認真貫徹《傳染病法》,做好急慢性傳染病和地方病的預防、控制和管理工作,建立學校疫情報告制度。
七、面向全體學生,廣泛做好衛生保健宣傳教育工作,上好健康教育課。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詢活動,做好青春期教育和青春期衛生指導,普及衛生保健知識,提高學生的衛生素質和自我保健功能。
培養學生良好衛生行為習慣,定期開展衛生宣傳教育工作。
八、建立和完善學校衛生的各種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對學校教學衛生、體育衛生、勞動衛生、環境衛生、飲食衛生及營養配餐等,實施衛生監督。
九、查找學生因病缺課的原因及時解決。
十、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相關學校醫務室衛生工作。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 篇6
市局機關各部門、直屬機構、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根據《無錫市工商局機關部門績效考核管理和作風建設考核辦法》考核結果運用中關于“考核結果與市政府績效獎勵掛鉤”的要求,現就部門年度績效考核獎勵辦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獎勵原則
實行機關部門績效考核管理和作風建設考核結果與市政府績效獎勵掛鉤,建立壓力傳導機制和以提升績效為導向的分配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和激發部門和干部職工的工作熱情和創新創優動力,打破平均主義的分配辦法。
1.堅持“績效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獎勵性績效考核獎金分配以年度工作任務和工作業績作為主要依據,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創新、創優工作業績突出的部門和人員傾斜。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績效考核獎金在分配過程中實行陽光操作,獎勵依據和結果在OA辦公系統公示,全程接受廣大干部職工監督。
二、獎勵辦法
(一)增發績效考核獎金的情形
1.年度創新、創優工作獲得市級考核認定并為全局加到分的,所在部門工作人員增發績效考核獎金。其中,獨立(自主)完成加分項目的,所在部門工作人員視加分情況增發20xx—5000元;由牽頭部門完成加分的,牽頭部門工作人員視加分情況增發績效考核獎金1000—3000元。
2.部門工作符合創新、創優條件,因申報限額未予申報的,所在部門工作人員可視情增發績效考核獎金。
3.有其他符合增發績效考核獎金項目的由市局部門績效考核小組匯總并向局長辦公會報告。
(二)扣發績效考核獎金的情形
1.部門工作扣分影響單位總成績的,所在部門工作人員扣發績效考核獎金1000—3000元。
2.部門工作不到位被追責,有負面影響的,所在部門工作人員扣發績效考核獎金1000—3000元。
3.因工作人員發生重大違規違紀行為,影響單位考核成績的,當事人全額扣發績效考核獎金,所在部門領導扣發績效考核獎金1000—3000元。
4.有其他扣發績效考核獎金情形的由市局部門績效考核小組匯總并向局長辦公會報告。
三、其他事項
市局領導按工作分工,按就高原則,參加分管部門績效考核。
增發或扣發績效考核獎在市財政核定獎勵總量內先行發放或扣減,余額按比例、按人兌現獎勵。具體增發或扣發績效考核獎金數額由市局部門績效考核小組向局長辦公會提出建議,由局長辦公會研究確定。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 篇7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進一步規范學校公務接待管理,厲行節約,勤儉辦學,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根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中辦發〔20xx〕22號)及工信部、江蘇省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學校各機關部處、學院及直屬單位的公務接待行為。本細則所稱公務,是指來賓來校出席會議、考察調研、學習交流、檢查指導等活動。
第三條 公務接待堅持有利公務、務實節儉、簡化禮儀、高效透明等原則。
第四條 上級部門、地方政府、兄弟院校、合作單位等領導帶隊來校進行綜合性的考察調研、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的接待工作,由黨政辦公室負責,相關部門配合。
其余來校進行的專項檢查、調研交流、評估驗收等公務活動的接待工作,按照對口對等接待原則,由對口或者相應的職能部門負責,相關部門配合。
第五條 各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范圍,不得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不得將休假、探親、旅游等活動納入公務接待范圍。學校部門之間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請。
第六條 公務接待執行審批程序,事前制定接待方案,由部門主要負責人審批。對能夠合并的公務活動統籌安排,無公函或電話記錄的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原則上不予接待。
公務活動結束后,接待單位應當如實填寫接待清單,并由相關負責人審簽。接待清單包括接待對象的單位、姓名、職務和公務活動項目、時間、場所、費用等內容。
第七條 公務接待不得在機場、車站組織師生迎送活動,不得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得組織旅游和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參觀。不得組織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不得安排專場文藝演出,不得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紀念品和土特產品等。
第八條 公務活動中,接待對象應按規定標準自行用餐,確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工作餐以自助餐為主,如不具備自助餐條件的,可安排桌餐。用餐地點原則上在校內賓館或餐廳安排,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菜肴以家常菜為主,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
接待用餐標準按南京市公務接待標準執行。
第九條 接待住宿應當嚴格執行差旅、會議管理有關規定,原則上安排在校內賓館,以標準間為主,接待省部級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間,不得超標準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
第十條 公務活動期間,各類會議會場布置要簡樸,不制作背景板、歡迎牌,不擺放花草、香煙、水果,不安排茶歇。
第十一條 公務接待的出行活動應當根據人員情況盡量集中乘車,合理安排車型,嚴格控制隨行車輛。
第十二條 公務接待中可根據情況安排校內參觀,參觀點要與活動內容相關,并能展現學校的辦學特色和辦學成果,參觀過程中不鋪設迎賓地毯,嚴格控制陪同人數,校園內一般不設交通禮儀崗,嚴禁干擾學校正常教學、科研、生活秩序。
第十三條 學校將公務接待費納入預算管理,實行總額控制,單獨列示。不得另立名目在會議費或其他費用中支出,或者以任何名義向下屬單位和有業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轉嫁報銷公務接待費用。
財務部門要加強公務接待經費的預算控制,強化對公務接待經費日常使用的審核。
第十四條 接待費報銷憑證應當包括財務票據、派出單位公函或電話記錄和接待清單。接待費資金支付在具備條件的地方應當采用銀行轉賬或者公務卡方式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
第十五條 公務接待堅持誰接待、誰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對公務接待違規違紀行為,嚴肅追究接待單位相關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六條 未盡事宜,由學校根據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本細則由黨政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公務接待暫行規定》(校字〔20xx〕44號)同時廢止。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 篇8
為進一步推動部門間政務服務相互銜接,協同聯動,打破信息孤島,變“群眾跑腿”為“信息跑路”,變“群眾來回跑”為“部門協同辦”,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形勢和要求
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積極探索創新,不斷改進政務服務。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12個部門組織實施信息惠民工程,取得初步成效。福建省建成了電子證照庫,推動了跨部門證件、證照、證明的互認共享,初步實現了基于公民身份號碼的“一號式”服務;廣州市的“一窗式”和佛山市的“一門式”服務改革,簡化群眾辦事環節,優化服務流程,提升了辦事效率;上海市、深圳市通過建設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和數據共享平臺,基本實現了政務服務事項的網上綜合受理和全程協同辦理。
但是也應看到,困擾基層群眾的“辦證多、辦事難”現象仍然大量存在,造成群眾重復提交辦事材料、往返跑腿,給群眾辦事創業帶來諸多不便。適應新的形勢和要求,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服務型政府,亟需進一步加大力度總結和推廣試點區域的成功經驗,借鑒發達國家依托公民號、社會安全號等開展面向公民社保、醫療、養老、納稅、信用等“一號”管理服務的經驗,加快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簡化群眾辦事環節、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暢通政務服務渠道,著力構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優質高效的政務服務體系。
二、總體思路
(一)基本原則。
1.問題導向,創新服務。以解決群眾辦事過程中“辦證多、辦事難”等問題為核心,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手段,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增強政務服務的主動性、精準性、便捷性,提高群眾辦事的滿意度。
2.信息共享,優化流程。充分利用已有設施資源,推動平臺資源整合和多方利用,避免分散建設、重復投資。加強政務信息資源跨部門、跨層級互通和協同共享,發揮信息共享支撐多部門協同服務的作用,簡化優化群眾辦事流程,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3.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充分調動地方人民政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加強行業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政策支持,促進各層級、各部門的協調配合和業務聯動,強化制度銜接,構建跨部門、跨層級一體化的聯合推進機制。
4.試點先行,加快推廣。充分結合正在實施的信息惠民工程以及不同區域的信息化發展基礎,選擇條件成熟的區域和領域先行先試,完善標準體系和政策制度,分階段分步驟實施,確保總體工作有序推進。
(二)工作目標。
通過兩年左右時間,在試點地區實現“一號一窗一網”目標,服務流程顯著優化,服務模式更加多元,服務渠道更為暢通,群眾辦事滿意度顯著提升。
——“一號”申請。充分發揮公民身份號碼作為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作用,以公民身份號碼作為唯一標識,建成電子證照庫,實現群眾辦事“一號”申請,避免重復提交辦事材料、證明和證件等。
——“一窗”受理。整合構建綜合政務服務窗口,建立統一的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和政務服務信息系統,實現政務服務事項“一窗”受理,就近能辦、同城通辦、異地可辦。
——“一網”通辦。建成網上統一身份認證體系,推進群眾網上辦事“一次認證、多點互聯”,實現多渠道服務的“一網”通辦,大幅提高政務服務的便捷性。
三、主要任務
(一)“一號”申請,簡化優化群眾辦事流程。
依托統一的數據共享交換平臺,以公民身份號碼作為唯一標識,構建電子證照庫,實現涉及政務服務事項的證件數據、相關證明信息等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互認共享。在群眾辦事過程中,通過公民身份號碼,直接查詢所需的電子證照和相關信息,作為群眾辦事的依據,避免重復提交,實現以“一號”為標識,為居民“記錄一生,管理一生,服務一生”的目標。
1.建立居民電子證照目錄。結合編制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等工作,全面梳理涉及群眾辦事的政務服務事項,逐項梳理基本流程和辦事依據,簡化無謂證明和繁瑣手續。推行群眾辦事相關證件、證照、證明等電子化,形成居民個人電子證照目錄。
2.建設電子證照庫。按照分散集中相結合原則,以電子證照目錄為基礎,啟動電子證照庫建設,在城區、街道、社區統一應用,并逐步向農村延伸,實現基礎證照信息的多元采集、互通共享、多方利用。推進制證系統、業務辦理系統與電子證照庫對接聯通,做到電子證照與紙質證照同步簽發。以電子證照庫支撐各部門辦事過程中相關信息“一次生成、多方復用,一庫管理、互認共享”。
3.建立跨區域電子證照互認共享機制。為方便群眾跨區域業務辦理,依托統一的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推進跨層級、跨區域、跨部門的電子證照互認共享,逐步實現在全國范圍內異地業務辦理。
4.研究制定電子證照法規與相關標準。積極開展電子證照相關政策的研究和試點工作,為制定電子證照相關法規和政策提供實踐依據。健全完善電子證照關鍵技術標準和跨地區互認共享標準,推動相關標準在信息惠民國家試點城市及所在省(區、市)的實施應用。
(二)“一窗”受理,改革創新政務服務模式。
前端整合構建綜合政務服務窗口和統一的政務服務信息系統,后端建設完善統一的分層管理的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體系,推動涉及政務服務事項的信息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互通共享、校驗核對,建立高效便民的新型“互聯網+政務服務”體系,推進網上網下一體化管理,實現“一窗口受理、一平臺共享、一站式服務”。
1.建立政務服務事項優化管理機制。按照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全面梳理編制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對延伸到基層特別是鄉鎮(街道)、村(社區)的政務服務事項進行統一規范,最大限度精簡辦事程序,減少辦事環節,縮短辦理時限。探索建立涉及多部門的政務服務事項協同辦理機制。
2.升級政務服務大廳功能,整合構建綜合服務窗口。加快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和城鄉社區綜合服務機構功能升級,推動政務服務事項分級進駐,采取“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的服務模式,實現一站式服務。建立健全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并聯辦理、限時辦結等制度,促進政務服務規范化、標準化、便捷化。
3.整合構建統一的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和政務服務信息系統。統籌整合建設覆蓋全國的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體系,統一管理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實現與人口、法人、空間地理、電子證照、社會信用等基礎信息庫和業務信息庫的聯通,逐步推進各級共享交換平臺對接,支撐政務信息資源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互通和協同共享。
依托統一的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及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等已有信息平臺,構建統一的政務服務信息系統,完成與各部門業務系統對接,實現相關審批數據、結果同步推送和業務協同辦理。推進與電子監察系統對接,確保所有政務服務事項審批辦理的流程、結果信息即時可查可用,做到辦事過程公開,方便群眾監督。
4.構建網上網下一體化政務服務體系。圍繞便民服務,通過綜合政務服務窗口和政務服務信息系統,實現對各級政務服務事項從受理、審批到出件的全流程監督管理,促進政務服務規范運作。拓展自助服務、社區代辦、郵政快遞等服務渠道,構建跨區域、跨層級、網上網下一體化的政務服務體系。
(三)“一網”通辦,暢通政務服務方式渠道。
以建設群眾辦事統一身份認證體系為抓手,逐步構建多渠道多形式相結合、相統一的便民服務“一張網”,實現群眾網上辦事一次認證、多點互聯、“一網”通辦。運用“互聯網+”思維和大數據手段,做好政務服務個性化精準推送,為公眾提供多渠道、無差別、全業務、全過程的便捷服務。
1.構建群眾辦事統一身份認證體系。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唯一標識,結合實名制,探索運用生物特征及網絡身份識別等技術,聯通整合實體政務服務大廳、政府網站、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服務熱線等不同渠道的用戶認證,形成基于公民身份號碼的線上線下互認的群眾辦事統一身份認證體系,實現群眾辦事多渠道的一次認證、多點互聯、無縫切換。
2.構建便民服務“一張網”。梳理整合教育、醫療衛生、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區服務、婚姻登記、殯葬服務、社會工作、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計劃生育、住房保障、住房公積金、公共安全等民生服務領域的網上服務資源,借助統一身份認證體系,聯通各個網上辦事渠道,構建便民服務“一張網”。結合不同接入渠道和受眾特點,優化服務界面,提升服務渠道的便捷性和辦事效率。
3.以大數據創新網絡服務模式。有效整合“一張網”中的群眾行為數據、電子證照庫、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數據庫等資源,形成為群眾服務的大數據資源體系。運用大數據技術,開展跨領域、跨渠道的綜合分析,了解政務服務需求,不斷優化資源配置,豐富服務內容,做好個性化精準推送服務,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有效提升政務服務質量和效率。
四、實施步驟
以覆蓋各省(區、市)的80個信息惠民國家試點城市為試點單位,按照“兩年兩步走”的思路,統籌設計、穩步推進。
20xx年,各試點城市開展證照梳理、電子證照庫建設及相關標準體系建立等工作,研究形成與現有系統銜接過渡機制;基本建成電子證照庫,完成與制證系統和業務系統的對接,實現電子證照和紙質證照同步簽發;建成統一的綜合政務服務窗口、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和政務服務信息系統,完成自有政務服務流程的梳理、簡化和標準化,形成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建成統一身份認證體系,實現政務服務多渠道的統一認證。在試點城市內部基本實現政務服務事項“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
20xx年,跨省電子證照流轉交換與網上身份認證體系全面投入應用,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基本建成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務服務信息系統和線上線下一體化服務體系。基于信息資源互通共享,初步實現各試點城市間政務服務跨區域、跨層級、跨部門“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基本公共服務事項80%以上可在網上辦理。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相關部門要認真總結試點工作,完善“一號一窗一網”服務模式,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逐步向全國推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同推進。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積極指導、支持試點實施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制定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制度,推進統一的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建設。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計生委等部門要加強對有關業務管理模式創新、業務流程優化、強化社區應用等方面的業務指導,加大政策支持。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計生委等部門要研究加快推進“多號合一”信息共享,并適時推動“多卡合一”改革工作。促進大數據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負責統籌推動跨地區、跨部門信息共享。
試點城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把試點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明確工作步驟,認真研究部署,統籌做好政務服務目錄梳理與流程優化、跨部門信息共享與業務協同、“多號合一”改革等工作。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加強統籌協調,推動省市兩級共享交換平臺對接、跨地市電子證照互認共享等工作,確保“一號一窗一網”試點工作順利實施。
(二)創新體制機制,健全標準規范。試點城市人民政府要對現行管理制度和規范性文件中與“一號一窗一網”服務模式不相適應的規定進行修改,加快推動制定電子證照、數據共享、網上身份認證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抓緊出臺信息資源共享管理辦法,制定完善信息資源目錄體系規范、數據共享交換等相關配套標準,開展網上辦事、咨詢服務流程和標準研究,加快推動“一號一窗一網”的改革與應用。要切實從群眾利益出發,積極利用政府網站、移動客戶端等渠道全面公開政務服務事項,實現辦事全過程公開透明、可溯源、可核查。國家標準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和試點城市,制定電子證照數據格式、跨區域互通技術規范。
(三)加大財政支持,倡導政企合作。國務院有關部門繼續通過現有資金渠道對“一號一窗一網”相關重點工程給予必要支持。試點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結合財力情況及“一號一窗一網”建設進度,通過本級財政對人員配備、信息化建設、日常運維等必要經費予以合理安排。引導市場主體行為,引入社會力量,推廣政府購買服務、政企合作等新模式,合理開放利用數據資源。
(四)完善考核制度,接受群眾監督。建立健全效能評估和監督考核制度,開展績效評估考核指標體系研究,以惠民效果和群眾反響來檢驗考核信息惠民工作。加強輿論宣傳引導,提高“一號一窗一網”工作的社會認知度、認可度。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作用,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完善舉報受理、處理和反饋制度,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回應社會關切。
(五)加強信息安全,保護公民隱私。落實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要求,加強數據安全管理,完善信息共享、業務協同的身份認證和授權管理機制,強化“一號一窗一網”信息化支撐的安全保障體系建設。采取必要的管理和技術手段,切實保護國家信息安全及公民個人隱私。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 篇9
根據集團《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作風效能建設的實施方案》的總體部署,為進一步轉變公司干部員工的工作和學習作風,加強企業管理與執行效能建設,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確保公司的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取得實效,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治懶促勤政、治散正風氣、治庸提能力、治浮抓落實、治拖促高效、治貪優環境、治奢促節儉為目標,嚴剎“四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奢靡之風),懲治“懶、散、庸、浮、拖、貪、奢”等不良風氣,創新思想,提升效能,改進作風,廉潔自律,全面推動企業可持續發展。
二、范圍對象
公司全體干部員工。
三、組織機構
公司成立作風效能建設領導小組 組 長:
成 員:公司領導班子成員。
四、實施階段
(一)思想教育階段——提升道德思想(20xx年11月啟動,按要求實施)
結合集團狠剎“四風”,積極開展干部員工道德思想教育活動的相關部署安排,具體做好以下工作:
1.通過影片宣傳、黨務企務公開欄、oa轉發作風建設專題文章 等方式,加強干部員工道德思想教育,遵守廉潔紀律,嚴肅自我管理。
(1)嚴禁在辦公區域、項目工地等場所參與賭博活動;
(2)嚴禁在高檔娛樂會所消費。
2.建立學習型組織,加強理論知識學習,提升思想認識。
(1)組織領導干部實地參觀學習活動,現場感受先進企業積極向上的工作氛圍和優秀嚴謹的管理模式,參觀后及時總結心得體會。
(2)做好員工業務培訓,做實基礎性工作。加強業務交流,與互動學習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崗位體驗交流等多種形式,提高學習的實效性。
3.及時更新“公司黨務企務公開欄”,保證重大事項的透明公正。
(二)監控檢查階段——規范行為管理(20xx年12月啟動,按要求實施)
嚴格考勤,嚴明紀律,營造認真高效的工作環境,具體如下:
1. 結合《公司關于加強員工工作紀律的通知》要求,不定期進行考勤檢查和辦公紀律的監督監控。
(1)嚴禁上班期間遲到、早退、脫崗、串崗、擅離職守,以及非特殊工作需要在工作日中午飲酒、借工作之機大吃大喝;
(2)嚴禁工作時間利用電腦、電話和手機等從事上網聊天、觀看影視(集團在線學習除外)、玩游戲、炒股票基金、上網購物等各種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3)嚴禁對平行部門、項目工地、合作單位態度冷漠、作風蠻橫、言語粗暴,刁難怠慢服務對象;需加強相互支持力度,擴大彼此互動交流空間,及時解決問題。
2.明確會議與會人員提前5-10 分鐘到場,嚴禁遲到、早退、交 頭接耳、手機響鈴,不遵守會議現場要求。
3.鼓勵員工考取與崗位對應的執業資格證書或職稱,給予一定獎勵措施等手段,實現人崗匹配。
(三)整改優化階段——營造工作氛圍(20xx年12月啟動,按要求實施) 優化辦公環境,加強制度執行,具體如下:
1.緊盯集團重點督辦、一般督辦項目的完成情況,做到事事有反饋,執行有結果,每月對督辦未完成事項形成專項報告上報集團。
2.結合5s檢查,不斷提升企業辦公環境,并對表現好的提出表揚,建立學習模范標桿。
3.不定期進行突擊檢查,如上班著裝不規范、下班不關電腦、打印機、重要文件未妥善放置等。
4.不定期抽查領導干部在休假期間的電話暢通情況。
(四)總結反思階段——固化作風建設模式(啟動后,每半年總結完善)
結合上述內容,由辦公室牽頭組織公司作風效能建設領導小組每隔半年總結作風效能建設工作的實施過程,通過對照反思和參照檢查,尋找彼此差距,及時歸納問題、提出解決思路、改善管理方式、逐步完善實施方案。
公司企業作風效能建設初期以階段性步驟開展實施,后期逐步進入常態化管理運作,最終建立起長效的管理機制,形成積極主動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要高度重視此項 工作,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實施,切實推進我司作風效能建設。
(二)注重培養樹立先進典型。各部門要認真總結作風效能建設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注意發現典型,樹立典型,推廣典型,促進作風效能建設工作的深入開展。
(三)強化督導檢查。公司作風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就各部門的作風效能建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將結果作為員工業績評定、獎勵懲處的重要依據。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 篇10
各鄉鎮人民政府,豫寧街道辦,工業園區管委會,縣政府有關部門及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全縣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切實筑牢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底,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九府廳發〔20xx〕26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立足縣情,著眼基本醫療衛生制度長遠建設,改革鄉村醫生服務模式和激勵機制,落實和完善鄉村醫生補償、養老和培訓政策,加強醫療衛生服務監管,穩定和優化鄉村醫生隊伍,全面提升村級醫療衛生服務水平。
二、工作目標
通過20xx年左右的努力,到20xx年,力爭全縣鄉村醫生總體具備醫藥衛生類中專及以上學歷,逐步具備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75%的村衛生計生室具備中醫藥服務能力。鄉村醫生相關待遇得到較好保障,基本建成一支素質較高、適應需要的鄉村醫生隊伍,促進基層首診、分級診療制度的建立,更好保障農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服務。
三、重點任務
(一)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
1、明確鄉村醫生職責。鄉村醫生(包括在村衛生計生服務所執業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下同)主要負責向農村居民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承擔基層首診工作任務并根據救治需要向居民提供轉診意見,并承擔衛生計生部門委托的其他醫療衛生服務相關工作。鄉村醫生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嚴格執行診療規范、操作規程等技術規范,加強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
2、合理配置鄉村醫生。縣衛生計生部門和各鄉鎮要綜合考慮轄區服務人口、農村居民醫療衛生服務現狀和預期需求以及地理條件等因素,在村衛生計生服務室執業的鄉村醫生原則上按村農業人口1.2‰的比例配置(少于千人的村,按1名鄉村醫生配置),有條件的地方應配備中醫類別鄉村醫生、女鄉村醫生。對邊遠山區、服務人口較少、居住分散、衛生技術力量不足的行政村,通過鄉鎮衛生院派駐醫務人員、設立鄉鎮衛生院醫療衛生服務流動站點、開展巡回醫療等多種形式,實現村級醫療衛生服務全覆蓋。
(二)加強鄉村醫生隊伍管理。
3、嚴格鄉村醫生執業準入。在村衛生計生服務室執業的醫護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并按規定進行注冊。新進入村衛生計生服務所從事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的人員,必須取得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4、規范鄉村醫生業務管理。縣衛計委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切實加強鄉村醫生執業管理和服務質量監管,健全完善村衛生計生服務室醫療安全管理制度,嚴格落實鄉村醫生診療規范、操作規程等技術規范,嚴禁超范圍執業,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政策,開展鄉村醫生合理用藥知識培訓,促進合理用藥,提高醫療衛生服務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鄉鎮衛生院要按照《鄉鎮衛生院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受縣衛計委的委托,負責對村衛生計生服務室的業務管理和技術指導。
5、落實鄉村醫生考核制度。在縣衛計委的統一組織下,由鄉鎮衛生院每季度對鄉村醫生開展考核。考核內容包括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數量、質量和群眾滿意度,鄉村醫生學習培訓情況以及醫德醫風等情況。考核結果要在鄉鎮衛生院和村民委員會公示,并作為鄉村醫生執業注冊和財政補助的主要依據,對考核不合格,接受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請或者經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由原注冊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注銷執業注冊,收回鄉村醫生執業證書。
6、大力推進鄉村衛生一體化管理。以信息化為依托,大力推進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緊密型一體化管理模式,推行“六統一”管理體制,即:統一機構建設、統一人員聘任、統一業務管理、統一藥械采購、統一財務管理、統一績效考核,逐步建立村衛生計生服務室的人、財、物等由鄉鎮衛生院統一管理體制。
7、建立鄉村醫生執業風險化解機制。建立適合鄉村醫生特點的醫療風險分擔機制,探索采取縣域內醫療衛生機構整體參加醫療責任保險等多種方式有效化解鄉村醫生的執業風險。
(三)提高鄉村醫生服務能力。
8、優化鄉村醫生學歷結構。按照《全國鄉村醫生教育規劃(20xx-20xx)》要求,切實加強鄉村醫生教育和培訓工作。鼓勵符合條件的在崗鄉村醫生進入中、高等醫學(衛生)院校(含中醫藥院校)接受醫學學歷教育,提高整體學歷層次。對于按規定參加學歷教育并取得醫學相應學歷的在崗鄉村醫生,經縣衛計委認定后,縣財政部門對其學費要予以適當獎勵。
9、實施訂單定向培養。根據全省統一安排和部署,實施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重點實施面向村衛生計生服務室的3年制大學專科或中、高職免費醫學生培養。免費醫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所需經費由省財政給予定額補助。定向醫學生主要招收農村生源,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定向醫學生獲得相應學歷和相關資格后,承諾到村衛生計生服務所服務不少于6年,如未滿服務期,離開村級衛生服務崗位的,全額收回定向培養期間免除的學費、住宿費及補助的生活費。
10、規范開展鄉村醫生崗位培訓。縣衛生計生部門要制定鄉村醫生培訓計劃,依托縣級醫療衛生機構或有條件的中心鄉鎮衛生院,開展鄉村醫生崗位培訓,力爭到20xx年實現鄉村醫生獲取繼續教育學分達標覆蓋率達90%以上。鄉村醫生每年接受免費培訓不少于2次,鼓勵利用信息化手段,對鄉村醫生開展網上在線培訓, 累計培訓時間不少于2周。可選派具有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優秀鄉村醫生到市級醫院接受免費培訓;鄉村醫生每3-5年免費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或有條件的中心鄉鎮衛生院脫產進修,進修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個月。鄉村醫生應學習基本公共衛生知識、傳染病防控知識和慢性病管理知識,切實提高公共服務能力水平,學習中醫藥知識,運用中醫藥技能防治疾病。
11、建立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制度。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按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相關規定執行。取得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限定在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計生服務所執業。取得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可以按規定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四)提高鄉村醫生崗位吸引力。
12、拓寬鄉村醫生發展空間。進一步吸引執業(助理)醫師和取得執業資格的醫學(衛生)院校畢業生到村衛生計生服務室工作。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獲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鄉村醫生。到村衛生計生服務室工作的醫學院校本科畢業生優先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13、建立輪崗交流機制。在實行緊密型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的鄉鎮,建立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計生服務所人員定期交流機制。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村衛生計生服務室人員,每季度定期到鄉鎮衛生院工作,提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能力,鄉鎮衛生技術人員每季度定期到村衛生計生服務所工作,指導鄉村醫生開展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并幫助完善相關制度。
(五)轉變鄉村醫生服務模式。
14、開展鄉村醫生契約式服務。縣衛生計生部門要結合實際,開展鄉村醫生和農村居民的簽約服務。進一步轉變鄉村醫生服務模式和服務理念,提高服務能力。鄉鎮衛生院業務骨干和鄉村醫生組成團隊與農村居民簽訂服務協議,建立相對穩定互信的服務關系,為簽約居民提供連續、綜合、規范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鄉村醫生開展簽約服務,并按規定收取服務費。服務費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分擔,具體標準和保障范圍由縣衛生計生部門會同、財政、人社、物價部門根據醫療衛生服務水平、簽約人群結構以及醫保基金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鄉村醫生提供簽約服務,除按規定收取服務費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費用。加大適宜技術的推廣力度,鼓勵鄉村醫生提供預約式、跟蹤式、關懷式、醫養結合式等個性化的健康服務,并按有關規定收取費用。要轉變鄉村醫生服務理念,變“坐堂行醫”為“主動服務”,為農村居民提供便捷、連續、綜合性健康服務。
(六)保障鄉村醫生合理收入。
15、落實鄉村醫生多渠道補償政策。進一步建立健全鄉村醫生多渠道補償機制,綜合考慮鄉村醫生的服務資質、服務能力、工作年限和工作條件等因素,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保障鄉村醫生合理的收入水平。
對于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根據核定的任務量和考核結果,將相應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撥付給鄉村醫生。
對于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計生服務室,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各級財力情況,逐步提高村醫實施基藥零差率銷售補助標準。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動態調整鄉村醫生各渠道補助標準,逐步提高鄉村醫生的待遇水平。
(七)建立健全鄉村醫生養老和退出機制
16、完善鄉村醫生養老政策。提高老年鄉村醫生養老生活補貼標準。對年滿60周歲且連續從事鄉村醫生工作20xx年以上的離崗退出老年鄉村醫生養老生活補貼標準由每月80元增加到每月300元。
17、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對年齡滿60歲鄉村醫生,原則上離崗退出,不再在村衛生計生服務室執業。
(八)改善鄉村醫生的工作條件和執業環境。
18、加強村衛生計生服務室標準化建設。各鄉鎮要依托農村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項目,采取公建民營、政府補助等方式,進一步支持村衛生計生服務室房屋建設和設備購置。原則上每個行政村建設有一所“八室一間”功能的產權公有化、建設標準化、服務規范化、運行信息化、管理一體化的衛生計生服務室,確保用三年時間全面完成。村衛生計生服務室建設面積不低于80平方米,其中服務人口1000人以下的村,建筑面積不少于80平米;服務人口1000-20xx人的村,建筑面積不少于100平米,服務人口20xx人以上的村,建筑面積不少于120平米。
19、保障村衛生計生服務室運行。加快建立保障公有產權村衛生計生服務室運行的長效機制,建立村衛生計生服務室基本運行費財政補償機制,提高村衛生計生服務室保障水平,確保村衛生計生服務室的正常運行。
20、加快信息化建設。運用移動互聯網技術,建立以農村居民健康檔案、基本診療為核心的信息系統并延伸至村衛生計生服務室。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即時結算管理、健康檔案和基本診療信息聯動、績效考核以及遠程培訓、遠程醫療等功能。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鄉村醫生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將鄉村醫生隊伍建設作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各有關部門要強化職責分工,加強協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導力度,確保各項工作扎實推進。
(二)落實資金投入。將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相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三)加強督查指導。切實維護鄉村醫生的合法權益,嚴禁以任何名義向鄉村醫生收取、攤派國家規定之外的費用。縣衛計委要建立督查和通報機制,確保鄉村醫生相關政策得到落實。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 篇11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規范差旅費管理,完善公務活動接待制度,根據財政部《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及《貴州省省級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在遵義市兩城區及比鄰鄉鎮的公務活動不得界定為出差。遵義市兩城區為:紅花崗區、匯川區;比鄰鄉鎮為:高坪、新卜、牛蹄、南白、李家灣。
第三條 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公雜費等費用。
第四條 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在規定標準及限額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及公雜費實行定額包干。
城市間交通費
第五條 出差人員要按照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憑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份自理。
(一)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等級
(二)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如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院長或書記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三)乘坐飛機,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燃油附加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憑據報銷。
(四)工作人員出差均可乘坐全列軟席列車,列車設一、二等軟座的,上述一類人員可乘坐一等軟座,二類人員可乘坐二等軟座。乘坐列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普通列車可按規定購買同席臥鋪票,全列軟席列車均可購買同席軟臥票。
(五)在省內或重慶出差,因單位未派車自帶交通工具而無法提供往返車票的,按長途汽車票價予以報銷;由醫院派遣或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予報銷往返交通費。
住宿費
第六條 出差人員住宿費限額標準
第七條 出差人員住宿標準:一類人員住單間或標準間,二類人員原則上兩人住一個標準間。若二類出差人員(含異性人員)各出現單數,單數人員可以單人住宿一個標準間,財務處應根據出差人數及性別的實際情況,在規定限額的兩倍以內憑據報銷。
第八條 出差人員無住宿發票,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未按規定限額住宿的,超支部分自理,節約部分按節約金額的一半予以補助。
伙食費及公雜費
第九條 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省外出差每人每天50元,省內出差每人每天30元。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不實行包干辦法,出差人員如向接待單位交納了伙食費的,回所在單位如實申報,并在上述規定標準以內憑接待單位正規發票或收據據實報銷。
第十條 到貴陽及重慶當天往返的出差人員,伙食補助費為:貴陽:60元,重慶:80元。
第十一條 出差人員的公雜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省外出差每人每天30元,省內出差每人每天16元,用于補助市內交通、通訊等支出。出差人員由醫院、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如實申報,公雜費減半發放,出差人員因時間緊急等原因乘坐的士車的,由分管院長審批后可憑票報銷,公雜費減半發放。
第十二條 鼓勵出差人員按本辦法第四條規定乘坐列車、汽車、輪船出行,符合下列規定的給予相應補助。
(一)符合乘坐臥鋪規定而未購買硬臥、軟臥車票以及軟臥改乘軟座的,普通列車按同席硬座標價的80%給予補助。可以乘坐軟臥而改乘硬臥的,不再給予補助。
(二)符合乘坐臥鋪條件的因公傷殘人員出差,如按規定優待價購買硬(軟)座票的,應按硬(軟)座全票價給予補助。
(三)連續乘坐(中轉未住宿可將乘坐時間連續計算,下同)列車滿12小時的,每滿12小時加發伙食補助費30元。連續乘坐長途汽車、輪船滿6小時的,每滿6小時加發伙食補助費30元。
參加會議和外派工作的差旅費
第十二條 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主辦單位費用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不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外出參加食宿自理的會議,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外出參加會議在途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
第十三條 赴本市兩城區以外掛職鍛煉、支援工作以及參加各種工作隊、醫療隊等人員,由醫院發放每人每天伙食補助費10元,不報銷住宿費和公雜費。往返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由醫院按照差旅費規定各報銷一次。在外工作期間發生的差旅費,由掛職鍛煉或支援工作所在單位承擔。
第十四條 工作人員外出進修、學習超過30天的,學習地為北京、上海、廣州的,住宿費35元/天,學習地為其他地區的,住宿費30元/天,憑據報銷。外出進修、學習人員每人每天發放10元伙食補助,學習時間超過30天的,一次性發放交通補貼100元,另發放每月200元生活補助。
第十五條 工作人員因公出國,國內費用按差旅費報銷標準執行,國外期間費用實行包干制或由對方承擔的不再予以報銷,未實行包干制或對方單位不予承擔的,按國內差旅費標準執行。
工作調動及搬遷的差旅費
第十六條 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出差的有關規定執行。工作人員調動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飛機。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行李、家具等托運費,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內憑據報銷,超過部份自理。
第十七條 因工作人員調動,家屬(父母、配偶、子女)隨同調動且已落實工作單位的,其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以及行李、家具托運費等,由各自調入單位按相應規定報銷一次。
第十八條 因工作人員調動,非就業家屬(父母、配偶、子女和必須贍養的家屬)的搬遷旅費(指交通費、住宿費、家具托運費),按一般工作人員標準(未滿16周歲的子女按被調動人員標準),由本院統一報銷一次。
第十九條 由部隊轉業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費按照解放軍總后勤部的有關規定,由所在部隊按合理路線、規定標準計算發給,到達本院后結算,多退少補,作為增加或減少醫院差旅費處理。
附則
第二十條 工作人員出差或調動工作期間,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交通費,按工作人員出差對應交通工具等級的直線單程交通費報銷,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繞道交通費少于出差直線單程交通費時,據實報銷。繞道和在家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二十一條 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出差人員不準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請客、送禮、游覽。
第二十二條 科研課題差旅費按照本實施細則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20xx年 月 日起實行。原差旅費報銷文件不再執行。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 篇12
問: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的驗收養護室應符合哪些條件?
答:《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應在倉庫設置驗收養護室,其面積大型企業不小于50平方米;中型企業不小于40平方米;小型企業不小于20平方米。驗收養護室應有必要的防潮、防塵設備。如所在倉庫未設置藥品檢驗室或不能與檢驗室共用儀器設備的,應配置千分之一天平、澄明度檢測儀、標準比色液等;企業經營中藥材、中藥飲片的,還應配置水分測定儀、紫外熒光燈、解剖鏡或顯微鏡。
問: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的中藥飲片分裝設施應符合哪些要求?
答:《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分裝中藥飲片應有固定的分裝室,其環境應整潔,墻壁、頂棚無脫落物。
問:《細則》對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的配送設施有何規定?
答:《細則》第二十三條規定: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應設置單獨的、便于配貨活動展開的配貨場所。
問: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的進貨質量管理程序是什么?
答:《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購進藥品應按照可以保證藥品質量的進貨質量管理程序進行。此程序應包括以下環節:
(一) 確定供貨企業的法定資格及質量信譽。
(二) 審核所購入藥品的合法性和質量可靠性。
(三) 對與本企業進行業務聯系的供貨單位銷售人員,進行合法資格的驗證。
(四) 對首營品種,填寫"首次經營藥品審批表",并經企業質量管理機構和企業主管領導的審核批準。
(五) 簽訂有明確質量條款的購貨合同。
(六) 購貨合同中質量條款的執行。
問: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在購銷合同中應明確哪些質量條款?
答:《細則》第二十六條規定,購貨合同中應明確質量條款。
(一) 工商間購銷合同中應明確:
1. 藥品質量符合質量標準和有關質量要求;
2. 藥品附產品合格證;
3. 藥品包裝符合有關規定和貨物運輸要求。
(二) 商商間購銷合同中應明確:
1. 藥品質量符合質量標準和有關質量要求;
2. 藥品附產品合格證;
3. 購入進口藥品,供應方應提供符合規定的證書和文件;
4. 藥品包裝符合有關規定和貨物運輸要求。
問: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對"購進記錄"應如何管理?
答:《細則》第二十七條規定:購進藥品,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完整的購進記錄。
記錄應注明藥品的品名、劑型、規格、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貨日期等項內容。購進記錄應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問: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對銷后退回的藥品、特殊管理的藥品及首營品種,應如何進行質量驗收?
答:《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對銷后退回的藥品,驗收人員按進貨驗收的規定驗收,必要時應抽樣送檢驗部門檢驗。
《細則》第三十二條規定:對特殊管理的藥品,應實行雙人驗收制度。
《細則》第三十三條規定:首營品種應進行內在質量檢驗。某些項目如無檢驗能力,應向生產企業索要該批號藥品的質量檢驗報告書,或送縣以上藥品檢驗所檢驗。
問:《細則》對藥品檢驗的批數、原始記錄、儀器設置的管理,作出了哪些具體規定?
答:《細則》第三十四條規定:藥品抽樣檢驗(包括自檢和送檢)的批數,大中型企業不應少于進貨總批次數的1.5%,小型企業不應少于進貨總批次數的1%。
《細則》第三十五條規定:藥品檢驗部門或質量管理機構負責藥品質量標準的收集。
《細則》第三十六條規定:藥品檢驗應有完整的原始記錄,并做到數據準確、內容真實、字跡清楚、格式及用語規范,記錄保存5年。
《細則》第三十七條規定:用于藥品驗收、檢驗、養護的儀器、計量器具及滴定液等,應有使用和定期檢定的記錄。
問: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在對藥品進行質量驗收時,應主要對哪些內容進行檢查?
答:《細則》第二十九條指出,藥品質量驗收,包括藥品外觀的性狀檢查和藥品內外包裝及標識的檢查。包裝、標識主要檢查以下內容:
(一) 每件包裝中,應有產品合格證。
(二) 藥品包裝的標簽和所附說明書上,有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有藥品的品名、規格、批準文號、產品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等;標簽或說明書上還應有藥品的成分、適應癥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注意事項以及貯藏條件等。
(三) 特殊管理藥品、外用藥品包裝的標簽或說明書上有規定的標識和警示說明。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按分類管理要求,標簽、說明書上有相應的警示語或忠告語;非處方藥的包裝有國家規定的專有標識。
(四) 進口藥品,其包裝的標簽應以中文注明藥品的名稱、主要成分以及注冊證號,并有中文說明書。
進口藥品應有符合規定的《進口藥品注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進口預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應有《生物制品進口批件》復印件;進口藥材應有《進口藥材批件》復印件。以上批準文件應加蓋供貨單位質量檢驗機構或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
(五) 中藥材和中藥飲片應有包裝,并附有質量合格的標志。每件包裝上,中藥材標明品名、產地、供貨單位;中藥飲片標明品名、生產企業、生產日期等。實施文號管理的中藥材和中藥飲片,在包裝上還應標明批準文號。
問: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的藥品驗收記錄應包括哪些內容?
答:《細則》第三十條規定:藥品驗收應做好記錄。驗收記錄記載供貨單位、數量、到貨日期、品名、劑型、規格、批準文號、批號、生產廠商、有效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和驗收人員等項內容。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 篇13
一、指導思想:
以學校的發展,學生的發展為目標,更好地落實《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及《馬嶼鎮小小學生文明禮儀教育讀本》,把學校的文明禮儀規范評分標準和班級的班規結合,促進良好的班風,學風,校風的形成。
二、實施方案
總負責: 班主任
分管人: 班級八個組長。
評分標準:以學校的文明禮儀規范達標標準進行打分為標準,再進行班級同學的評議。
具體操作方法:
1、把評分標準表發到各組長處,由組長對組員進行評分和管理,評分嚴格遵照上面的分數。
2、路隊管理、體操管理、晨讀管理、課前管理、衛生管理由專門的組長負責,各組長把當天的分數打好,掛在中隊角,每個組長再把自己組員的分數打好。
3、八大組長,實行全班同學互相監督,認真負責得打好分數。
4、建立獎罰制度:
獎勵: (1)每個星期五組長將自己組的分數統計好,匯報給班主任,分數在98分以上的評為文明禮儀優秀的隊員。評上班級文明禮儀的同學,可在班級五彩繽紛欄里表揚一次,獲得一個大蘋果和一些學習用品。
(2)在班級文明禮儀優秀隊員中評選出一名推薦到學校參加評比,并且能在兩個星期里能為班級,同學做好事的同學,優先推薦。
懲罰:分數在60分以下的同學接受教育批評,并告知家長,一起進行教育。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 篇14
為了確保政令暢通,切實加強行政管理,提高行政交效能,轉變機關工作作風,強化依法行政、廉潔從政、服務大局的意識,樹立嚴明、勤政、廉潔、務實、高效的機關形象,根據區委、區政府的工作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區委四屆八次會議提出的各項工作目標,切實解決機關干部身上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增強機關干部的服務意識、大局意識,提高工作效能,推進行政機關和執法部門依法行政、秉公執法,創造優良經濟發展環境,為加快打造“首善之區”、建設“和諧愛輝”提供有力保障。
二、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目標
通過加強機關工作作風和行政效能建設,切實解決機關干部身上存在的“庸、懶、散”問題和工作作風不扎實的問題。建立辦事高效、運動協調、行為規范、依法行政、
清正廉潔、不斷創新的行政管理體系。確保區委四屆八次會議確定20xx年工作目標順利完成。 三、行政效能監察的范圍和內容
(一)加強對局機關落實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監察。檢查是否緊緊圍繞衛生事業發展這個中心,在思想和行動上,與區委、政府保持一致。著重檢查對重大決策部署以各種理由頂著不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為了個人利益損害全系統乃至全區利益的行為;自行其是,各自為政,甚至陽奉陰違,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無政府主義行為;其它影響政令暢通的行為。
(二)加強作風建設情況的監察。檢查是否存在弄虛作假、欺上瞞下、搞形式主義、工作不扎實的問題,樹立求真務實、真抓實干的作風;重點檢查有無遲到早退現象,上班時間是否存在串崗聊天、游戲、打盹、中途離崗、灑后上班等現象,著重治理責任心和執行力不強,不求上進不思進取,作風渙散、不恪盡職守、互相址皮、效率低下、拈輕怕重、“虛、浮、懶、散、慢”等問題。樹立紀律嚴明、辦事高效的作風。
(三)加強行政成本支出情況的監察。主要檢查局機關日常經費開支情況。一方面檢查各項支出是否符合財務
制度,是否合理,是否必要,有無講排場、鋪張浪費,有無用于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尤其要看成本支出與完成的業務工作總量之間的比例大小。提高行政資金的利用效益,要牢固樹立行政成本觀念。
(四)加強政務公開和制度建設情況的監察。加強制度創新,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制度管人、制度管事。要不斷探索并推行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的新制度、新辦法。重點檢查政務是否公開、是否接受社會的監督,包括政策公開、收費公開、程序公開等,是否實行首問負責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失職追究制等制度。
(五)加強對局機關履行職能及開展業務情況的監察。重點檢查職工辦事、辦證、辦文等是否及時,程序是否規范有序,有無拖拉推諉、吃拿卡要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現象,業務數量和辦理質量是否與之相匹配,完成任務進度是否符合目標考評的要求。
(六)加強對局機關行政執法情況的監察。檢查機關辦事人員是否依法行政,是否有違反規定耍特權,搞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行為;是否存在緩作為、亂作為、不作為現象。 (七)強化行政決策情況的監察。重點檢查局機關重
大事項是否按制度辦理,做到民主、公開、公正;是否存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政府決定命令,明知故犯的錯誤決策行為;是否存在不調查研究、不民主協商的主觀盲目、主觀武斷、暗箱決策行為;是否存在當斷不斷貽誤時機或因私廢公造成重大損失的決策失職行為。
(八)嚴肅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嚴肅追究責任人。重點查處商業賄賂案件,是否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制度、招投標制度。是否存在隱瞞不報、瞞案不查、查而不究的問題,堅決糾正不正當交易行為。
四、行政效能監察的方法與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份,衛生局按照此次開展的行政效能監察內容和范圍,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組織發動單位職工進行學習討論,制定實施方案,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全面啟動行政效能監察工作,并將實施方案于7月30日前報區紀委監察局執法監察室。
(二)自查自糾階段。8月—9月,衛生局將按照行政效能監察實施方案的檢查內容,對今年工作運行情況進行認真梳理,徹底自查,不留死角。深挖本單位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認真整改糾正。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社會影響大易引發群體事件的問題要及時發現
及時整改。自查自糾階段結束時,形成局面報告,將自查及整改情況于9月30日前報區監察
局執法監察室。
(三)監督檢查階段。衛生局紀委組織有關人員通過明察暗訪、組織座談、聽取群眾意見、重點抽查、接受舉報等方式對本單位實施監察。對工作不認真,查擺問題不細致、不徹底,不認真進行整改,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人員,進行行政問責并按照目標管理責任制進行考核,對問題嚴重的要采取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兩種手段進行責任追究,典型事件要在全系統范圍內通報。
(四)總結提高階段。10月1日至30日,認真總結開展行政效能監察工作中的做法、經驗和舉措。使整改成效得到鞏固,工作作風根本改善。要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并形成書面材料報區紀委監察局。 五、幾點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局機關要充分認識開展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建立工作機構;要把行政效能監察納入行政管理的議事日程,并向社會公布投訴電話,受理、協調、處理本單位行政效能投訴問題。
(二)認真組織學習,抓好落實。局機關要組織人員 認真學習《公務員法》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使機關公務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熟悉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的內容和要求。為實現加快衛生職能轉變,改變工作作風,提高行政效率,確保政令暢通,群眾滿意,社會穩定的目標,狠抓落實。把工作做細、做精。不走過場,不擺花架子。
(三)要加強信息溝通,及時上報情況。局機關要加強與上級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及時解決在開展行政效能監察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按時間、按要求、按階段的工作任務,及時上報實施方案、自查清理報告、總結報告等相關材料。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 篇15
1、按時認真聽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2、遵守學校紀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國家法令。
3、講究衛生,不亂扔垃圾,不隨地吐痰;愛護教室內外設施、財物。
4、文明用餐,坐姿端正,不隨處走動,不隨便說話,有事舉手向老師匯報。
5、生活儉樸,節約糧食,不挑食,不浪費,不亂掉飯菜在地上。
6、尊敬師長,團結同學,禮貌待人,不罵人,不打架,不在教室、走廊跑跳、追逐。
7、專心聽講,勤于思考,認真完成作業(對按時完成作業、字跡工整的學生,將給予表揚、獎勵)。
8、謙虛誠實,有錯就改。
9、托管班的同學每周五將根據在托管班一周表現情況頒發小紅花,四朵小紅花可以換取一朵大紅花。每月舉行一次總結并頒獎。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 篇16
第一章 行政管理方面
第一條 國防生認真執行部隊條令條例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服從管理,遵守紀律。違反日常管理規定,情節較輕者,予以扣分處理。情節嚴重者予以紀律處分。
第二條 實行根據國防生的紀律獎懲予以加扣分原則。
加分項目:連隊嘉獎,大隊通報表揚。
扣分項目:連隊批評,大隊誡勉談話,期末民主測評較差。
第三條 在條令條例、規章制度、管理規定日常抽考與各項理論考核中,不及格者扣除評比分。
第四條 各類、各級骨干認真履行職責、模范作用好、完成任務堅決,且年終測評為優秀的,予以加分。
第五條 著裝、隊列或軍容風紀方面不符合規定,在各級檢查中不合格者,予以扣分。
第六條 國防生違反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情節嚴重者,根據有關管理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第二章 學習管理方面
第七條 獲得國家和學校各類各級獎學金者予以加分。
第八條 通過語言類國家四、六考試者,予以加分。
第九條 不遵守學校教學管理制度,日常檢查中發現遲到、早退、無故曠課者,予以扣分。
第十條 各學期末專業(以個人成績單生成課程為準)考試不合格者予以扣分。
第三章 實踐活動方面
第十一條 積極參加國防生大隊組織的各項考核、比武、競賽及活動,根據個人表現予以加分。
第十二條 大力支持連隊及國防生大隊新聞報道工作,稿件被各類報刊雜志錄用者,予以加分。
第十三條 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競賽,取得一定成績者,予以加分。
第十四條 積極參加科技創新活動,撰寫專業學術文章,取得一定成績,在各類學術刊物上發表文章,予以加分。
第四章 內務衛生方面
第十五條 違反大隊內務建設標準,在各級檢查中存在問題者,予以扣分。
第十六條 內務標準高,衛生保持好,在內務衛生檢查評比中,被大隊表揚者予以加分。
第十七條 被大隊評選為月份“內務標兵”,評選為“優秀寢室”內成員,予以加分。
第五章 軍政訓練方面
第十八條 國防生應遵守軍政訓練有關規定,認真積極參加軍政訓練,違反軍政訓練規定者,予以扣分。
第十九條 連隊每天的早操、每周日組織的日常訓練中,無故缺勤、遲到早退、事病假缺勤,予以扣分。
第二十條 無故或因事因病不能參加由辦公室組織的假期集中訓練、野營拉練和新兵鍛煉,且不能補訓補練的,予以扣分。
第二十一條 在辦公室組織的年度軍政訓練考核項目不及格的,予以扣分。
第二十二條 積極參加學校、學院運動會或國防生大隊組織的軍事競賽,予以加分。
第六章 量化考評實施
第二十三條 國防生在校日常管理量化工作在選培辦的領導之下,成立由國防生大隊長為組長,糾察隊副隊長為副組長,各連隊副連長為組員的評審工作小組,負責國防生大隊量化考評工作的監督檢查和組織實施。
第二十四條 個人量化考評規則:
1、國防生個人每學年起評分為100分;
2、個人學年最后得分為該學年內加減分相抵后最終結果;
3、個人分數扣除10分及以上者,要求其限期改正并上交書面檢討;扣除20分及以上者,全體國防生大會作個人檢查;扣除25分及以上者,國防生大隊進行約談家長;扣除30分及以上者,取消該年度個人組織發展資格,取消該年度個人參評學校各級表彰獎勵活動資格,取消該年度個人報考應屆研究生資格;扣除40分及以上者,認定為年終考核評定差,予以警告處分,緩發當年度國防生獎學金;扣除50分及以上者,認定為年終考核評定不合格,予以留隊察看處分,停發當年度國防獎學金。
4、個人學年得分作為年度獎懲依據。
第二十五條 國防生大隊可根據此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 本管理規定未盡事宜由駐校選培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管理規定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