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行業考評細則(精選15篇)
文明行業考評細則 篇1
為搞好項城市交通運輸局文明行業、文明股室、文明班組創建活動,提高各單位、機關各科室的凝聚力和戰斗力,改善工作環境,轉變工作作風,樹立文明形象,努力開創工作新局面,經局黨委研究,決定在全局開展文明行業、文明股室、文明班創建活動。
一、“文明行業、股室、班組”應具備以下條件:
“文明行業、股室、班組”是在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中取得顯著成績,經過考核評比,由局機關命名的榮譽稱號。應具備以下條件:
1、組織創建好。各單位、各股室負責人重視并主管創建工作,認真制定創建“文明行業、股室、班組”的計劃和措施,堅持工作目標和文明建設一起抓。人員創建意識強,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創建活動,文明建設相關資料齊全規范。
2、隊伍素質好。政治理論學習制度落實,認真組織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以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教育,思想政治工作活躍。能積極開展業務知識、相關現代管理知識的學習和培訓,積
極參加健康有益的文娛體育活動。干部政治思想覺悟高,精神面貌好,業務素質強,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得到較好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充分發揮。
3、業務工作好。全體人員能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堅決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緊密圍繞辦事處的工作中心開展業務工作。依法辦事,工作效率高,質量好,能圓滿完成目標管理任務和所承擔的職能工作。
4、遵紀廉潔好。負責人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經常開展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加強對人員的管理、監督和檢查。全體人員嚴格遵守黨紀、政紀、國法和我局的各項規章制度,無違紀違法案件,無群眾和企業投訴,無黃、賭、毒等丑惡現象。
5、團結協作好。負責人之間、科室之間、上下級之間和同志之間互相關心、互相支持、互相尊重,團結空氣濃,風氣正。工作顧大局、識大體、協作精神強。
6、道德風尚好。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和文明城市創建活動,講公德,樹新風,弘揚社會主義高尚情操,不發生有損干部形象的現象。
7、文明辦公好。科室工作、學習秩序良好,文明用語、文明辦公、文明服務。無“臉難看、門難進,話難聽、事難辦”不良現象。室內外無雜物、塵垢,文件資料和辦公用品
放置有序,衛生責任區保持整潔,凈化程度達到全局先進水平。
8、窗口服務規范,依法行政,按章辦事;業務運作遵循“四個公開”:即服務內容公開、辦事程序公開、申報資料公開、承諾時限公開。對外服務實行“五項制度”:一是即時辦理制度,資料齊全,符合規定的業務當場辦結;二是承諾辦理制度,對需要現場勘查或申報資料需要評審的業務,承諾辦理時限;三是聯合辦理制度,對涉及多個部門的事項,采取“一家受理、抄告相關、聯合服務”的方式處理;四是報批辦理制度,對需報上級審批的業務,由受理窗口單位負責送審辦理;五是禁辦答復制度,對有明文規定不能辦理的規定事項,及時給予明確答復和解釋。全員無違反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業作風建設規定,沒有吃、拿、卡、要、報、借的違紀行為,行風形象得到普遍好評。
二、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具備“文明行業、股室、班組”的申報資格:
1、未完成年度目標管理任務和職能工作以及領導交辦工作,或貽誤重要工作,或行政復議改變原行政決定、行政訴訟應訴敗訴的;
2、發生責任事故或刑事、治安案件的;
3、經查實有嚴重違反黨風廉政規定的;
4、所屬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5、考核評分未達到80分的。
三、評比程序:
在評比工作中, 堅持業務工作與文明創建活動并重,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文明科室”考核評比的程序如下:
1、各單位、各科室對創建工作進行自查,實事求是地自我測評,寫出創建活動情況的總結,在10月底以前以書面形式向局辦公室進行申報。超過規定時間申報的,視作自動放棄參加“文明行業、股室、班組”評選。
2、召開會議,依據工作總結、有關工作記錄和平時掌握的情況,復核自查結果,討論提出“文明行業、股室、班組” 的推薦意見。
3、召開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提交的推薦意見,研究確定“文明行業、股室、班組”,正式行文予以命名。
4、召開表彰大會,對文明行業、股室、班組予以表彰,并頒發榮譽匾牌。
文明行業考評細則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的指導意見》(建辦質?20xx?11號)精神,深入推進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高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水平,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山東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以下簡稱“省安全文明工地”)是我省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最高榮譽獎,其安全生產管理、文明施工水平和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應達到我省先進水平,具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三條 “省安全文明工地”由企業自愿申報,經市建筑安全監督機構擇優推薦后進行考評。“省安全文明工地”考評堅持“優中選優”和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第四條 堅持“以人為本”理念,倡導綠色施工方法,推行標準化作業,實施科學管理,減少能源消耗,提高施工人員職業健康安全水平。
第五條 “省安全文明工地”的考評工作由山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統一領導,省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站組織實施。
第六條 “省安全文明工地”分為單體工程和群體工程兩個類別。其中,單體工程分為示范工地和優良工地兩個等級;群體工程為省安全文明小區,其單體工程享有省安全文明優良工地同等榮譽。
第二章 申報范圍和條件
第七條 申報“省安全文明工地”的范圍:
(一)示范工地,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積應在8000m以上,安裝工程、裝飾裝修工程造價在1500萬元以上;
(二)優良工地,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積應在5000m以上,安裝工程、裝飾裝修工程造價在600萬元以上;
(三)安全文明小區,應為開發建設的城市居民小區或其他群體工程,本期開工工程總建筑面積80000m以上,且不少于6個單位工程。
(四)造價及面積未達到上述規定,但在創建省安全文明工地方面成績特別突出,或者具有代表性的標志性工程。
第八條 申報“省安全文明工地”的條件:
(一)凡申報的在建工程項目,其總包及分包企業必須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負責人、現場專職安全員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
(二)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市場行為規范,辦理了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手續;
(三)在施工全過程中未發生施工生產安全事故(包括未遂事故),未發生社會影響惡劣的施工投訴和其他事件;
(四)施工現場使用的建筑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符合相關要求;
(五)施工企業、監理單位安全管理資料完整、齊全、真實,能反映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
(六)施工現場及工程形象進度應滿足《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分項考核條件的要求;
(七)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章相關要求。
第三章 申報程序
第九條 擬申報“省安全文明工地”的項目,應在開工前將創建計劃列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單獨制定創優實施方案和措施。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向工程所在地的設區市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提交《山東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申報表》(附表1)和《山東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小區申報表》(附表2),由市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依據本辦法對企業申報“省安全文明工地”的有關資料進行審查,并在《山東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申報表》和《山東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小區申報表》中簽署具體評價意見并蓋章,出具正式文件向省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站推薦。申報省安全文明示范工
地的工程必須提交介紹施工過程的影像資料一份(放映時間在5分鐘左右)。
第四章 復查驗收
第十條 復查驗收工作由山東省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站負責,按照各市推薦項目名單,采取統一復查驗收和隨機抽查驗收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 每年上、下半年各組織一次統一復查;隨機抽查根據各地申報和工程進度情況確定。
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文明小區全部由省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站組織復查驗收;省安全文明優良工地由省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站抽查驗收,不少于總量的30%。
第十二條 復查驗收應遵循以下程序:
(一)聽取申報單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匯報; (二)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和省有關規定的內容進行復查;
(三)對申報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以及施工現場有關人員進行提問,考核其對施工安全知識的熟知和掌握情況;
(四)對復查驗收的工程項目現場反饋情況; (五)匯總復查驗收情況。(附表3)
第十三條 省安全文明工地復查驗收專家組由4至6人組成,設組長一名,專家由具有中高級職稱,從事建筑安全管理5年以上的人員擔任。
第十四條 專家組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和有關規定,結合現場管理和資料情況進行復查驗收。
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綜合得分在90分以上; 省安全文明優良工地,綜合得分在80分以上; 省安全文明小區,其中10%的單體工程(不少于1個)得分在90分以上,其余單體工程最低得分在80分以上。
第五章 評審表彰
第十五條 省安全文明工地的評審工作由評審委員會組織進行。評委7-9人,由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專家及有關領導組成。其中設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二人。評審工作堅持“高水平、嚴要求、公開、公正”原則。
第十六條 評審委員會根據復查驗收組的匯報,通過觀看工程錄像、質詢、討論、評議,最終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票數在2/3以上有效。
第十七條 對于獲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項目,由山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表彰,對施工總承包單位授予榮譽證
書,在山東省建筑業信息網上公布名單。
各市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對獲獎企業和有關人員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在工程招投標中增加相應的榮譽分。
第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復制和偽造“省安全文明工地”文件和證書。如有違者,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六章 評審紀律
第十九條 申報單位要堅持實事求是,主動接受評審單位和社會監督,不得弄虛作假。
第二十條 復查驗收專家和評委要秉公辦事,廉潔自律,有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直至取消其參加評審檢查工作資格。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省外工程由省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站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文明行業考評細則 篇3
青年文明號活動重在創建、貴在管理。為提高青年文明號活動管理的規范性、科學性,加強青年文明號活動的組織體系建設,全國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組委會辦公室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實施
1.考評主體為全國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組委會,由活動組委會辦公室(團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具體實施。
2.考評對象為各省級團委,包括共青團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全國鐵道團委,全國民航團委,中直機關團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團工委,中央金融團工委,中央企業團工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團委,中國注冊會計師行業團委,全國餐飲行業團指委。
3.考評工作每年進行一次。單數年的11月為考評月,12月公布成績;雙數年的9月為考評月,10月公布成績。各省級團委需在考評月內提交本年度青年文明號創建工作情況報告(20xx字以內)和格式統一的工作臺賬(附后)。
4.組委會辦公室結合工作情況報告、在線管理記錄、日常掌握情況為依據,進行評價打分。每屆全國青年文明號評選工作啟動前,組委會辦公室將對各省級團委兩年內的管理工作平均成績作為名額調節的依據。
二、考核內容
針對五個方面共11個項目綜合打分。
(一)機制規范(10分)
1.組織機制。主要考察省級活動組委會的各成員單位之間溝通聯系、交流合作、共同決策機制的建設和執行情況。
2.工作規范。主要考察本地區(本行業)創建工作的規范制度建設、考核評選機制的制定和執行情況。 根據以上工作的規范性和科學性打分。
(二)基礎工作(20分)
3.培訓指導。主要考察組織青年文明號集體培訓、交流,開展面向基層的工作調研等情況。
4.日常監督。主要考察對基層創建工作的實地督導、定期考核、社會監督的實施情況,以及能否按照《青年文明號活動管理辦法》要求,落實整改要求和榮譽退出機制。
5.溝通聯系。主要考察是否與活動組委會辦公室加強配合,及時提交信息、反映情況、提供經驗;是否與基層集體建立直接聯系機制。
根據以上工作的時效和工作的質量打分。
(三)創建規模(30分)
6.活動覆蓋領域。主要考察是否已經與聯合開展活動的行業部門(社會機構)的省級單位建立聯創機制,是否積極支持和主動推動各行業創建工作。重點是注會、餐飲、快遞、電商等新領域拓展情況,及與相關管理部門(社會機構)的聯創機制。
7.基層創建規模。主要考察通過本地區(本行業)參與創建全國青年文明號的集體數量。以各地區(各行業)評選名額的基數乘10倍為達標數量。其中,應有一定規模的往屆全國青年文明號以及非公經濟和社會組織的創建集體。
根據創建活動拓展的領域、規模、結構打分。
(四)品牌建設(30分)
8.活動載體。主要考察是否按照活動組委會統一安排開展主題創建活動;是否形成本地區(本行業)長效性、統一性、特色性的創建載體。
9.氛圍營造。主要考察是否有活動宣傳陣地、媒體聯動機制、新媒體工作平臺;是否切實落實公示和亮牌制度,堅持不懈加強品牌推廣和典型宣傳。
根據以上工作的參與面、影響力、實效性等打分。
(五)其他項目(10分)
10.加分項。一是在青年文明號拓展領域、載體建設、機制創新、品牌推廣等方面的積極探索。二是本地區(行業)主要領導出席青年文明號相關活動、提出工作要求,推動出臺和完善青年文明號活動的支持政策。
11.減分項。根據組委會辦公室從網站、電話等渠道接到的青年文明號投訴中反映的工作問題、反饋和處理情況扣分。
三、有關說明
1.“創建規模”方面的“活動覆蓋領域”項目,重點考察省級地方團委,對行業不予考察。
2.各省級活動組委會(領導小組)可參照本辦法制定對下級活動管理單位的考評辦法,且需與本辦法實施原則和基本內容保持一致。
3.本辦法的最終解釋權歸屬全國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組委會辦公室。
青年文明號活動管理工作臺賬
填寫單位: 填寫時間:
注:1.此表面向各省級地方團委;
2.各省級地方團委在規定的考評月內,將填寫完成的工作臺賬與本年度的青年文明號創建工作情況報告,一并提交至組委會辦公室。
范文六:20xx文明評比辦法
二○一四年檢察院
文明有禮考核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實行規范化管理,全面提高我院文明程度,提升檢察人員的文明素質,促進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第二條 本考核辦法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根本,以創建全國文明單位為目標,充分發揮文明科室和文明干警的示范作用。
第三條 文明部門是在部門建設、政治學習、工作業績、和諧有序、遵紀守法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成為思想建設、工作業績、和諧文明等全面協調發展的科室。文明干警是在思想品德、愛崗敬業、舉止文明、團結協作、遵紀守法等方面做出表率的檢察人員。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 為認真實施文明科室和文明干警評選活動,成立以黨組書記、檢察長為組長,其他黨組成員為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院文明科室和文明干警評選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雙文明評選工作領導小組”)。
政治處負責文明科室和文明干警評選日常工作。
第五條 各科室負責人是爭創文明科室和文明干警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科室的文明科室和文明干警建設工作。
第三章文明科室評選細則
第六條 文明科室評選范圍包括全院各部門(科、局、處、室、隊)。
第七條 基本條件:
(一)科室建設。注重思想、政治和文化建設,能夠緊緊圍繞全院中心任務開展工作;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部門主要負責人善于掌握和解決本部門人員思想問題,關心干部的成長進步;干部集體觀念強、愛崗敬業,恪盡職守,工作中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無重大責任事故。
(二)政治學習。認真遵守學習制度,積極參加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學習,宣講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檢察干警積極參加學習和集體活動,不無故缺席;認真做好讀書筆記和撰寫心得體會,學習方法得當,效果明顯。
(三)工作業績。部門工作職責、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明確,部門負責人能夠以身作則,真抓實干,部門人員工作積極性高;服務意識強,工作實績顯著;團結
協作,銳意進取,努力提高工作質量和辦事效率,積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沒有誤時、誤事現象。
(四)和諧有序。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節約意識,自覺保持辦公環境的衛生整潔,遵守社會公德,愛護公共財物;衣著得體,儀表端莊,舉止文明;部門秩序井然,工作時間嚴肅認真,上班時間不遲到早退,無吵架斗毆事件。
(五)遵紀守法。注重與時俱進,自覺學習最新法律法規;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認真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安全責任意識強,無失竊、泄密、失火等問題。
第八條 否決條件:
(一)檢察干警有違法違紀的。
(二)檢察干警服務意識不強,工作質量不高,工作失誤、失職的。
(三)檢察干警不服從組織分配、管理,對開展正常工作造成較大影響的。
(四)經雙文明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文明干警評選細則
第九條 文明干警評選范圍包括所有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第十條 基本條件:
(一)思想品德。思想正、作風好、積極宣講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抵制有悖于四項基本原則的思想和言論;熱愛集體,關心興安檢察事業發展,積極獻計獻策,自覺維護集體利益;積極參加黨組織活動,主動向組織靠攏,不參與封建迷信活動,見義勇為,扶貧幫困。
(二)愛崗敬業。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精益求精,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開拓創新精神;工作時間認真履行職責,不嘻笑喧鬧,不串崗閑聊,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工作任務按時按質完成;平時注重學習,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政治學習和業務知識學習,深入調查研究。
(三)舉止文明。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節約意識,自覺保持辦公環境的衛生整潔,不亂丟亂扔,不浪費水電,愛護公物;衣著整潔,儀表端莊,講文明、講禮貌,言行得體,符合規范;安全防范意識和責任意識強,無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發生。
(四)團結協作。有大局意識,服從組織安排,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團結友愛,互助協作,有較強的團隊意識和協作精神;服務意識強,認真落實保密制度,無投訴事件和泄密現象發生。
(五)遵紀守法。平時注重對新法律法規的學習,
自覺參加學習教育;認真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自覺遵守作息時間,無遲到、早退現象,上班時間不玩游戲、不上網聊天等。
第十一條 否決條件:
(一)違法違紀的。
(二)在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的。
(三)不服從組織安排而造成一定影響的。
(四)服務意識不強,不做質量不高。
(五)經雙文明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的其他事宜。
第五章評選方式和程序
第十二條 文明科室、文明干警每年組織一次評選,在科室和檢察干警申報的基礎上,嚴格按條件進行評選。雙文明評選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具體負責考核、驗收。考核驗收工作結合年度工作考核一并進行。 第十三條 文明科室、文明干警的自評。各科室、檢察干警認真對照文明科室評分細則進行自查評分。 第十四條 文明科室、文明干警的民主測評。雙文明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全院干警大會,聽取部門負責人自評情況匯報,并進行民主測評。
第十五條 雙文明評選工作領導小組的考評。雙文明評選工作領導小組每季對各部門及檢察干警進行一次測評,年終根據每季測評情況進行綜合評分。政治處
每月進行一次檢查,將存在問題及時通報各部門及有關人員,同時也是領導小組成員進行每季測評扣分的依據之一。
第十六條 文明科室、文明干警的計分。總分100分,由自評分、民主測評分和雙文明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評分三部分組成。其中自評分按20%計算,民主測評分按40%計算,雙文明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評分(每季測評情況的綜合結果)按40%計算,三項之和為科室、檢察干警的最后得分。總得分在80分以上的,方有資格參加評選,并填寫文明科室、文明干警申報表。
第十七條 文明科室、文明干警的審定和命名。按照得分結果,由雙文明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批準命名文明科室、文明干警。
第十八條 文明科室每年評3個,文明干警名額不限。
第六章管理
第十九條 獲得榮譽稱號的文明科室、文明干警將在全院年度會議上通報表彰,文明科室將授予文明科室獎牌,文明干警則按照獎勵制度給予單項獎勵。
第二十條 各部門在年底及時上報創建活動開展情況,在創建活動中涌現出來的先進事跡或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報告政治處,報告不及時或瞞報的,將追究部門負
責人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一條 文明稱號的撤銷。已評為文明科室、文明干警的,在當年度如有瞞報否決條件之一者,經雙文明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審查核實后,撤銷其文明科室、文明干警稱號,收回獎牌及扣除單項獎勵。
第二十二條 被撤銷文明科室、文明干警稱號的科室和個人必須過一年以上,方可參加評選。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政治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文明行業考評細則 篇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深化和完善學分制改革,加強我校本科生導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本科生導師在教書育人中的作用,依據《重慶師范大學教學工作單項獎勵實施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評選范圍
第二條 我校擔任全日制本科生導師的教師。
第三章 評選條件
第三條 候選人應滿足下列條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修養和嚴謹的治學態度,恪守教師職業規范,熱愛學生,責任心強,愛崗敬業,為人師表,具有奉獻精神。
2.認真履行本科生導師的各項職責,開展指導活動效果好,工作計劃、工作記錄等教學工作檔案規范完整。
3.擔任本科生導師滿一屆,年度考核達到受聘崗位要求。
4.在擔任本年度本科生導師期間,依據《重慶師范大學本科
生導師制實施辦法》的考核評價標準,綜合評價優秀,排名處于學院前30%。
第四條 凡擔任本科生導師期間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具
備申報資格:
1.不服從本單位統籌安排的導師制工作任務。
2.擔任導師期間發生過教學事故。
3.學生未參加考核評價,或學院未開展考核評價。
第五條 在符合評選條件的基礎上,導師指導的本科生獲得校級及以上獎項或成績突出,可優先參評。
第四章 評選辦法
第六條 評選每年開展一次,評選名額不超過學院擔任本科生導師總人數的5%。
第七條 學院設立評選委員會,評選委員會成員不少于5人,
并根據本辦法和《重慶師范大學本科生導師制實施辦法》制訂適合本院實際的評選辦法,具體負責本科生優秀導師獎的推薦工作。
第八條 評選程序如下:
1.符合候選人條件的教師向所在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材料。
2.學院評選委員會根據學校及學院評選辦法,在述職、評議的基礎上,確定本學院的本科生優秀導師獎推薦名單。
3.學院將本科生優秀導師獎推薦名單向全院師生公示五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教務處。
4.教務處負責對學院上報的本科生優秀導師獎推薦人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在全校公示五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校長辦公會批準。
第五章 獎勵辦法
第九條 獲獎教師由學校發文表彰,授予“重慶師范大學本科生優秀導師獎”榮譽稱號,頒發榮譽證書,給予物質獎勵,并記入教師檔案,作為業績考核和晉升的依據。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條 評審結果公示期間,如對評審結果有異議,須提交書面署名異議材料,口頭異議、匿名異議一律不予受理。各學院導師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異議的調查,必要時可進行會議復審。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文明行業考評細則 篇5
對定金或首期款電子進賬單有關問題進行明確
《通知》還對定金或首期款電子進賬單有關問題進行了明確。
《通知》要求,購房人提交其本人支付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兄弟姐妹代為支付的定金或首期款的電子進賬單予以認定,除此之外其他人代為支付的不予認定。
購房人須提交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兄弟姐妹代為支付定金或首期款的電子進賬單的原件:經銀行加蓋相關印章的付款憑證或上述人員簽名的POS單。
《通知》還明確了電子進賬單時限。購房人提交的定金或首期款電子進賬單記載的進賬時間在20xx年10月7日零時至 20xx年4月10日24時之間的,予以認定。上述時間之外的,不予認定。
另外,購房人應提交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戶口本、結婚證、出生證、公安機關證明、收養證明、公證書、村(居)委會證明等)認定配偶、直系親屬及兄弟姐妹關系。
文明行業考評細則 篇6
一、 入園所檢查制度
1. 兒童入園(所),應在幼兒園所在轄區醫院或以上的婦幼保健
院(所)進行健康體檢,體檢合格后憑兒童健康手冊(須蓋章)、驗血報告單、預防接種證明書,經園長同意方能入園,由保健員建立兒童個人健康檔案。
2. 新入園(所)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由保健員陪同到轄區內醫院
進行體格檢查,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崗工作。保教人員離開工作崗位連續3個月以上者,要重新體檢后,健康者方能上崗。
二、 定期檢查制度
1. 每年定期為在園兒童進行體格檢查,以監測體格發育情況。檢
查次數依年齡而定;1歲以內每季度一次;3歲以內每半年一次;3歲以上每年一次;體檢率達95%以上。
2. 每年定期測量兒童身高、體重,1—3歲幼兒每季度測量一次,
測量時間要相對固定,3歲以上兒童每半年口腔護齒一次,4歲以上兒童每半年測視力一次,測量評定結果要及時進行記錄、分析、評價、統計、公布,并配合家長及時做好疾病、缺點的治療、矯治工作。
3. 幼兒園(所)工作人員每年定期體檢一次,體檢合格方可繼續
留園工作。發現疾病及時治療,發現傳染病者須馬上隔離,病愈后,持醫生證明方可恢復工作。
三、 健康觀察制度
1. 保健員要與保教人員密切配合,堅持每日晨檢,做到一摸(有
否發燒);二看(觀精神、五官、皮膚等);三問(在家飲食、睡眠、大小便、有無咳嗽、腹瀉等癥狀);四查(根據傳染病流行情況對易感兒進行檢查,同時檢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物品入園)。發現傳染病患兒或可疑者,應拒絕其入園,由家長帶到醫院確診或留隔離室觀察,并向上級報告情況,對患兒所在班級應進行醫學性檢疫和消毒處理。
2. 保健員應做好全園巡視工作,特別是午(晚)間巡視與離園前
巡視。每日數次巡視全園,細心觀察兒童,聽取教師介紹情況,及時發現生病兒童,盡早隔離治療,并在巡視中糾正和消除不符合衛生保健要求的行為及不安全因素。
文明行業考評細則 篇7
一、熱愛幼兒,尊重幼兒,對兒童態度和藹親切,把兒童看做學習、生活的主人,師生關系平等和諧。
二、努力創設與教育相適應的良好環境,促進幼兒動手、動腦,使每個幼兒得到健康發展。
三、儀表端莊自然,服飾大方整潔,符合職業要求。
四、舉止文明,語言文雅,說話和氣,待人熱情有禮貌,能主動問候別人和小朋友。為人師表,在兒童面前行為規范,堅持使用普通話。
五、尊重家長,主動與幼兒家庭配合,及時向家長匯報幼兒身心發展情況,虛心接受批評、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六、遵守園內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幼兒園工作安排。上班不遲到、早退;不做私事;不隨意串班、聊天。
七、遵守園紀,團結同事,同事間友好交往,有意見當面提出,不在背后議論。
八、愛護公物,講究衛生,不隨意采摘花果,不亂扔果皮、紙屑。勤儉節約:(如節水、節電)等。
九、廉潔奉公,不受禮,不將公物歸為己有。
十、注意安全,防火防盜,維護公物,遵紀守法,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文明行業考評細則 篇8
軍隊轉業干部量化考核內容以軍齡、職務等級、任現職級年限、獎勵情況、邊遠艱苦地區或者特殊崗位工作年限、教育培訓情況等6個要素為依據,采取量化計分的辦法進行。
(一)軍齡計分標準
軍齡每1年計2分。
(二)職務等級計分標準
正團級計68分,副團級計58分;正營級計50分,副營級職務計44分;正連級計38分,副連級計34分,排級計30分。
專業技術7級及以上計68分,專業技術8級計62分,專業技術9級計56分。
(三)任現職級年限計分標準
任現職級每滿1年計2分。對滯留人員,其任現職級時間計算截止到滯留當年退出現役時間。
(四)獎勵情況計分標準
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服現役期間被軍區級單位、中央軍事委員會授予榮譽稱號計50分;榮立一等功計30分;二等功計10分;三等功計2分。獎勵情況計分可累加計算,但多
不超過高一個獎勵項目的計分。
因同一事項多次獲得獎勵的,按高獎勵項目計分1次。
(五)邊遠艱苦地區或者特殊崗位工作年限計分標準
在邊遠艱苦地區或者從事飛行、艦艇工作累計滿5年計5分,超過5年的,每滿1年加1分。同時符合兩項以上的,按高一項計分。邊遠艱苦地區和特殊崗位的范圍,執行國家和軍隊的有關規定。
(六)教育培訓情況計分標準
參加教育培訓計分滿分為5分。軍隊轉業干部參加教育培訓期間的表現和結業鑒定,列入當年接收單位對其進行年度考核的內容。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后直接入伍或系國防生畢業后入伍的軍隊轉業干部,在普通高等院校學習期間每學年計1分。
文明行業考評細則 篇9
為鼓勵職工積極參加志愿活動,傳播志愿精神,構建和諧單位,現制定志愿服務表揚獎勵措施。
具體細則如下:
1.每年年底志愿者按活動小時數進行排名,前6名者可參與優秀志愿者評選活動。
2.排名前1者獲得“志愿服務之星”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和獎品,并在年度綜合測評中加5分;排名第2至第3者獲得“志愿服務標兵”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在年度綜合測評中加3分;排名4至6者獲得“優秀志愿者”榮譽稱號,在年度綜合測評中加1分。
3.在各項志愿活動中表現突出、發揮重要組織作用的個人,按照志愿服務小時數排名,前2名獲得“志愿楷模”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和獎品,并在年度綜合測評中加5分。
志愿者是在不為任何物質報酬的情況下,能夠主動承擔社會責任而奉獻個人時間、精力的人。以上獎勵措施旨在讓各位能夠更加積極地投入到志愿者活動中,希望每一位志愿者都能夠用真心幫助他人。
文明行業考評細則 篇10
一、評定范圍
全校所有班級均參評,結合具體情況按30-40%的比例為評出“書香班級”。
二、評定條件
綜合各班級書香文化的建設,班級實際讀書氛圍的形成以及參與書香活動競賽的情況進行評比。
具體條例:
計算辦法:基本分實得分+附加分=考核總分。
(一)班級書香文化建設(40分)
1、建立班級圖書角,籌集具有人均三冊以上的適合本年段閱讀的圖書以供閱覽(查看現場及圖書目錄);建立符合本班特色的借閱制度,使圖書形成一定的流動,學生有珍惜圖書,愛護圖書的習慣,確保圖書保潔完整,借閱圖書無丟失,并落實專人管理。(查看班級圖書借閱記錄、期末學校圖書上交情況等有關資料 10分)
2、進行具有本班特色的班級布置,班級陣地建設創建有特色,營造書香文化氣息。如黑板報有閱讀專欄,黑板前有閱讀名言等。(查看現場 10分)
3、建立書香建設目標,有明確的班級“兒童閱讀小組、書友會成員”活動或評比標準。(查看有關資料 10分)
4、有“書香班級”建設計劃(含老師“兒童閱讀”教學計劃)與總結。(10分)
(二)班級閱讀氛圍形成 (60分)
1、全體學生都能有積極的熱情進行課外閱讀,養成良好的閱讀習慣,全體學生能在一個學期里完成閱讀書目六本以上。(查看學生閱讀檔案并抽查部分學生 10分)
2、早讀、午自習能按照學校要求開展讀書活動,紀律好,讀書氛圍濃。一般要求晨讀10分鐘(早讀課前);午讀10-15分鐘(以2-5年級為主,一年級、六年級本期不作要求)(查看學校常規檢查記錄 10分)
3、認真上好每周的閱讀課,教師能積極參與組織和指導。(根據查閱教師上課資料以及平時抽查了解的情況 10分)
4、開展富有班級特色的讀書活動,積極開展各種閱讀交流和指導活動,有創意、有成效(例如出班刊、開展優秀圖書推薦、讀書交流及讀書明星評選等活動)。(根據平時抽查了解的情況并查看有關資料 10分)
5、積極開展經典誦讀活動,校本教材使用正常。(平時查看以及期末學生抽測 10分)
6、班級博客建設正常,學生活動、作品等經常更新。(查看班級博客)(5分)
7、能經常溝通家長,積極引導家長、學生開展家庭閱讀,創建書香家庭成績突出。(5分)
三、參與書香競賽活動(附加)
1、在各種讀書、征文活動中獲獎,市級及市級以上的,團體一、二、三等獎分別記8、6、4分,個人一、二、三等獎每人分別記2、1.5、1分;在市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文章的每篇記1.5分 。學校或級部組織的有關書香校園建設系列的競賽,團體一、二、三等獎,分別記6、4、2分,個人一、二、三等獎每人分別記0.5、0.3、0.2分。
2、班級承擔學校讀書活動現場觀摩等活動的,給予每次3分的加分。
3、全體學生能堅持做寫讀書筆記(三—六年級),將讀書活動中讀到的精彩片段、好詞好句、名人名言、心得體會等記錄下來。(查看學生讀書筆記 視情況給予1-10分獎勵)
4、其他視成果大小給予1-10分獎勵。
四、評定方法
1、書香班級每學期評選一次,每學期期末進行評比。
2、“書香班級”的評選采用班級提供材料——書香建設領導小組審查——主任室審定三步進行。
五、表彰獎勵
1、獲得“書香班級”稱號的班級,學校將在期末進行考核、第二學期初表彰,授予“書香班級”標志牌,在學校網站上公布名單,介紹班級先進經驗。
2、小學部設書香班級專項基金,對獲此榮譽的班級給予價值200元書籍的獎勵。小學部再提請校長室給予相關老師一定物質獎勵。
3、“書香班級”班主任納入班主任考核以及學校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評選方案。
4、對于大力協助開展“書香班級”建設的課任老師,同樣享受考核加分以及優秀教師等評選優先等。
六、“書香班級”建設領導小組
顧問:林方秋、鄭優勝、曹建玲
組長:俞國平
執行組長:陳傳敏
組員:
文明行業考評細則 篇11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xx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系列重要講話和中央、省市宣傳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通過開展“文明家庭”評選活動,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進典型,發揮榜樣的引領作用,著力提升居民素質,倡導文明新風,促進社會和諧,為推動“四大戰略”,建設“文明”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
二、活動對象
凡在鄉內有固定居所,成員無違法犯罪、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參加“文明家庭”評選活動。
三、評選標準及細則
本次“文明家庭”評選為十星標準,共設100個表彰名額,并在100戶“文明家庭”表彰對象中,再擇優評出10戶“最美家庭”。各家庭根據“文明家庭”評選細則進行自查、申報(獲評往屆“最美家庭”的,本次原則上只能申報“文明家庭”,不再作為“最美家庭”候選)。
1.十星標準:愛國愛黨星、遵紀守法星;
敬業奉獻星、勤勞致富星;
熱心公益星、鄰里和諧星;
勤儉持家星、孝老愛親星;
崇尚科學星、尊學重教星。
2.評選細則:見附件2。
3.名額分配:村25戶、村25戶、村25戶、村25戶。共計100戶。
四、組織領導
本次活動設立“文明家庭”評選組委會,由鄉黨委書記任組長;鄉黨委副書記、鄉長任副組長;其他領導班子人員為成員。組委會辦公室設在鄉文明辦,“最美家庭”評選由鄉婦聯具體負責。
五、評選步驟
評選表彰活動分宣傳發動、組織實施、評選公示、命名表彰、總結提高五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月14日―3月30日)
制定印發評選活動實施方案,利用宣傳車在全鄉范圍內廣為宣傳評選活動公告,通過發送手機短信、宣傳欄公告等形式,營造濃厚的創建氛圍,做到評選活動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組織實施階段(3月30日―6月10日)
1.成立機構,制定方案。各村、鄉直單位要高度重視,強化領導,成立文明家庭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召開專題會議,結合評選標準和單位實際,搭建載體、豐富內容,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完成時限:4月10日前)
2.精心組織,扎實推進。各村、鄉直單位要層層召開動員會,搭建活動平臺,挖掘先進典型,確保“文明家庭”評選扎實推進。(完成時限:5月25日前)
①廣泛宣傳動員。在人流密集(顯眼)位置設立“文明家庭”專題宣傳欄、張貼宣傳海報、發放倡儀書,大力宣傳十星標準和申報程序,提升活動知曉率。
②開展“四孝”創建。按照《關于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實施方案》(寧文明〔20xx〕3號)的要求,結合各自實際,分別開展孝廉機關、孝德校園、孝親村、孝誠企業“七個一”實踐活動。
③開展“好家風、好家訓”評比活動。以演講比賽、故事會、座談會等活動為載體,講述家庭故事,評選、展出一批好家風、好家訓。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曬家風、亮家訓”主題活動,并做好相關圖片、信息的收集、歸檔。
3.嚴格把關,逐級申報。各村、鄉直單位根據“文明家庭”評選標準,采取家庭自愿申報、群眾集中評議、黨組織把關的方式,向鄉黨委推薦候選對象。(完成時限:6月10日前)
(三)評選公示階段(6月10日―7月10日)
1.組織推薦:各各村、鄉直單位對推薦候選對象進行復審把關,并按照分配名額,向評選組委會辦公室報送“文明家庭”推薦名單,并要求各推薦單位在“文明家庭”活動專題宣傳欄上對擬表彰對象的基本情況、主要事跡進行公示。
2.群眾自薦:群眾可前往各村委會領取推薦表格和評選標準,推薦您身邊的“文明家庭”,交各村委會組織統一申報。
3.網上公示:期間,評選組委會將按照3:3:4權重相加的原則,組織專家和群眾代表評議投票,在100戶“文明家庭”中選出10戶“最美家庭”。對相關事跡進行宣傳、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結束后,確定正式表彰對象。
(四)命名表彰階段
評選組委會對“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進行審核確認、命名表彰,以精神獎勵為主,并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五)總結提高階段
1.開展事跡展播。對10戶“最美家庭”進行事跡展播,借以生動活潑的形式曬家庭幸福生活、講家庭和諧故事、展家庭文明風采、秀家庭未來夢想。
2.開展曬家風、亮家訓活動。鄉婦聯在各村和鄉直單位中各選取一個示范“婦女之家”,舉辦曬家風、亮家訓主題活動。
3.開展家風家訓宣講活動。通過本人親自講、親朋好友講、左鄰右舍講等方式,組織開展“家庭建設”進校園、進村巡回宣講活動。
六、職責分工
1.鄉宣傳:對活動進行宣傳、指導。
2.鄉文明辦:①負責統籌活動的策劃、報名、選拔、宣傳、推薦等工作。②將“文明家庭”評選中涌現出的先進個人或集體作為評選對象,參與身邊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類評選活動。
3.鄉婦聯:①配合鄉文明辦做好活動的策劃、報名、選拔、宣傳、推薦等工作。②重點發動各級婦聯組織推薦先進典型,并圍繞“最美家庭”開展各類豐富多彩文娛活動和比賽。③做好“最美家庭”事跡采訪聯系及服務工作。④負責籌備“最美家庭”表彰暨事跡報告會和事跡圖片展等活動。
七、活動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組織開展“文明家庭”系列評選表彰活動,是貫徹落實黨的精神的具體體現,是推動“四個”建設的重要舉措,是動員干部群眾參與精神文明創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徑。各村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推薦評選活動的組織領導。要精心組織好推薦申報、評審工作,通過家庭(單位)自評、互評和群眾座談等形式,引導廣大干部群眾積極參與評選活動,使推薦評選的過程成為教育干部職工學習先進典型、踐行文明新風、促進文明建設的過程。
2.精心組織,廣泛動員。各村、鄉直單位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活動具體方案,層層召開動員會,精心組織實施,并將“文明家庭”評選活動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志愿服務、文體活動等結合起來,使“文明家庭”活動與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進。要以最大限度擴大群眾參與率和活動社會影響力為目標,通過開展家風家訓征集比賽,曬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傳“文明家庭”,并將活動圖片、稿件傳鄉文明辦。
3.堅持原則,從嚴把關。評選活動要堅持面向基層群眾、面向工作一線,對照評選標準和細則,做到群眾評、評群眾,群眾學、學群眾,確保評選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親、可敬、可學;要嚴肅紀律,嚴格程序,規范操作,確保公開、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礎好、社會認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評選出來。
4.優中選優,及時上報。一是填寫《文明家庭申報表》、(一式三份,見附件1),要求文字精煉,簡明扼要;二是報送申報文明家庭的事跡材料(一式三份),用A4紙正反打印,1500字以內,內容要生動翔實,重點突出;三是“文明家庭”申報對象戶口簿復印件1份(非籍家庭憑結婚證等有效證件,由所在村(社區)居委會出具相關證明);四是1-2張家庭生活照片。所有文字材料(電子文檔發縣文明辦郵箱)須經基層黨組織交由各村、鄉直單位進行把關復審,確定最終推薦名單,并連同所有文字材料于5月20日前報鄉文明辦。
文明行業考評細則 篇12
為加強學生干事工作,科學評價學生干事的工作業績,根據《安徽財經大學學生干事工作條例》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職責履行情況:
(一)努力認真完成正部長、副部長交代的任務;
(二)及時向正部長、副部長匯報工作情況;
(三)對部門工作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或意見;
(四)維護團總支宣傳部聲譽,執行團總支宣傳部決議。
第二,優秀干事標準:
(一) 品德優秀,與周圍干事及副部、部長關系良好,能夠和其他工作人員融洽相處;
(二) 能力突出,對待分配的工作認真積極負責,并在做的基礎上有所創新;
(三) 工作態度仔細認真,積極向上;
(四) 團學工作的成績優秀,學習成績優秀;
(五) 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相關評選成績在85分以上。優秀等級人數按學生干事人數的15%確定。
第三,評選細則:
(一) 海報繪制:包括手繪海報和噴繪海報,平時是否積極參與設計寫作,和所做海報的質量;
(二) 部門舉辦活動參與情況:以三學活動中對待分配的工作完成質量為主要標準,并計入在院、校活動中的工作表現。是否對部門開展的活動提出更好的建議(從資金、時間、效率和形式等);
(三) 對部門建設和發展貢獻情況:是否提出對部門發展的起積極作用的建議、做出有益的活動;
(四) 部門開展的活動:評選時間及方法:每月評選一次,每次評選兩名優秀干事,由大家共同討論決定。
最后,希望大家齊心協力,向優秀干事看齊,人人爭做優秀干事,為我們部門的輝煌未來而奮斗!
附:宣傳部團總支優秀副部評選標準
(一) 思想:思想先進,堅決擁護黨的領導,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教育方針;
(二) 成績:包括學習成績和工作成績要優秀,相關成績要求在85分以上;
(三) 工作表現: 能較好地履行學生干部職責,工作效果突出,受學生的好評;
(四) 評選規則:每月評選一次,每次評選一名優秀副部;
(五) 其余參考評選細則。
文明行業考評細則 篇13
班級、包干區衛生從九個方面進行評比,具體要求如下:
1、 講臺:講臺桌面整齊干凈,踏板潔凈,粉筆槽及時清理。
2、 地面:教室地面潔凈,無泥沙、無污漬。
3、 紙團、紙屑:教室內地面無紙團、紙張、紙屑及其它垃圾。
4、 窗戶、門:門及靠走廊的窗戶潔凈。
5、 窗臺:窗臺潔凈、無污漬。
6、 桌椅、儲物柜:擺放整齊,桌面干凈,無雜物。
7、 紙簍:紙簍及時清倒,垃圾不能外溢。
8、 衛生工具:擺放位置合理,整齊。
9、 天花板:要求天花板無蜘蛛網。
10、 燈具:要求要經常將燈具上的灰塵擦掉。
班級衛生要求班級衛生兩周一水洗,每日清潔1-2次。包干區衛生要求標準與班級衛生要求基本相同。
文明行業考評細則 篇14
1.按規定時間上課,學生不得隨意遲到、早退,進出教室時不得影響他人學習和教師講課。有事要請假。
2.對老師、同學間交談要有禮貌。不打架,不罵人,不講粗話。
3.下課后準備好下一節課的學習用品,將課本練習本等學習用品放于課桌右上角。
4.坐姿端正、不趴下、不側坐、不喧嘩、不說笑、不打鬧,眼睛注視老師、講臺。
5.課堂上不能吃零食、不能喝飲料。
6. 課堂上要積極回答老師提出的問題,回答老師問題時需站立,呈立正姿勢。
7.當同學回答問題時,其他同學要認真傾聽,有不同意見或看法要舉手,不能打斷別人發言,若發言有誤不能嘲笑;完成學習任務后不能坐著等,要充分利用時間做、讀、背已學內容。
8.認真學好每一節課,自覺遵守課堂紀律,不做與學習無關的事,不做與本節課無關的事。
9.桌椅擺放整齊,桌邊一條線,離開座位時將凳子藏于課桌底下。
10.不得隨地扔紙扔垃圾,不得隨地吐痰,見到廢紙和垃圾要主動撿起扔到垃圾桶,保持自己位置周圍干干凈凈。
11.當老師在教室時,學生要喊“報告”,得到老師允許后方可進入。
12.放學回家必須把老師當天所教的知識進行復習鞏固。認真完成老師布置的學習任務。
14.珍惜班級名譽,對班上不良行為及時向班干部、老師反映。
文明行業考評細則 篇15
一、評比程序
1、先進班級必須由班主任先申報。
2、學校根據申報情況,由校長室牽頭組織德育室、教務處、少先隊大隊部、全體教師聽取申報班級班主任的交流、匯報。
3、各處、室、大隊部和全體教師根據材料交流情況,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評定出先進班集體。
4、根據材料及無記名投票評定的結果,由德育處上報校長室,通過行政會最后討論決定上報區、市先進班集體的班級,并把先進班集體在學校公開欄進行公示一周。
5、對評比的先進班集體公示無異議的班級方可上報為區、市先進班集體。
二、評比條件
1、匯報材料具有真實性10分,若有不真實的酌情扣分;
2、班級體積極參加學校或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集體活動的10分;(辦公室提供材料)
3、班級學生學習興趣濃厚,學習成績整體水平較好的10分;(教務處提供證明材料)
4、各種競賽活動按照參加人數或得獎情況商定;
(1) 國家級1、2、3等獎權重為: 5、3、2分。
(2) 省 級1、2、3等獎權重為: 4、3、2分。
(3) 市 級1、2、3等獎權重為: 3、2、1分。
(4) 區 級1、2、3等獎權重為: 2、1、0.5分。
(5) 鎮片級1、2、3、等獎權重為:1、0.5、0.25 分。
(注):以上獎次必須是由學校或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方可按上述權重打分,其他外校或部門組織的活動取得的獎項,由學校認定可酌情加分。但所有獎次均要提供證書(復印件)或證明材料。
三、選舉辦法
1、教師無記名投票(按得票多少計算)
2、學生無記名投票(按得票多少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