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蒙縣教育局雙隨機抽查工作實施細則
為維護公、民辦學校教育教學正常秩序,加強對公、民辦學校的監督管理,制定了杜蒙縣教育局雙隨機抽查工作實施細則,下面是詳細內容。
杜蒙縣教育局雙隨機抽查工作實施細則
為維護公、民辦學校教育教學正常秩序,加強對公、民辦學校的監督管理,規范公、民辦教育行業日常監管行為,提高事中事后監管的效率和執行力,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xx〕58號)、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建立“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機制實施方案》要求,制定本細則。
第一條 日常監管“雙隨機”抽查工作(以下簡稱抽查工作)是指教育部門依據涉及教育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對轄區內列入隨機抽查名單的公、民辦學校進行現場抽查,并將隨機抽查工作全流程公開的監管方式。
第二條 檢查人員應認真履行監管任務,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及相關要求。
第三條 建立隨機抽查人員名錄庫,根據抽查對象,從本局行政執法人員名錄庫中通過電腦搖號的方式隨機抽取2名以上執法檢查人員。
第四條 將轄區內所有公、民辦學校作為隨機抽查對象。建立隨機抽查名錄庫。
第五條 重點對公、民辦學校安全教育、教育管理、食品衛生等事項進行抽查檢查。
第六條 隨機抽查應當遵循合法、公正、隨機等原則。在保證日常巡查頻次、教育市場秩序規范的基礎上,對不涉及場所安全的事項,積極推行隨機抽查。
第七條 隨機抽查應當依法進行,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的,一律不得擅自開展檢查。
第八條 執法檢查人員應認真履行監管任務,按照分工負責、協作配合、各負其責的原則,依照教育法律、法規等制度進行檢查,做到內容明確、程序合法、文書規范。
第九條 抽查工作要全面公開、全程留痕,實現責任可追溯。發起股室應當于抽查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形成執法檢查報告,并在局網站向社會公布,推送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納入監管對象的社會信用記錄。檢查報告應當包括檢查時間、檢查內容、現場檢查筆錄、對被查對象執行法律法規等情況的評價、檢查情況的處理意見和建議等事項。檢查檔案要及時歸檔并妥善保管。
第十條 按照聯動工作機制要求,如有必要,應聯合相關部門開展聯合抽查。
第十一條 抽查人員應遵守保密守則,按照規定程序依法辦事。在抽查工作未進行公開之前,被抽查單位名單要嚴格保密,執法人員不得私自對外傳遞信息,堅決防止失密泄密現象發生。
第十二條 對于在抽查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紀律處分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