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醫療救助細則
當由重大疾病所產生的高額醫療費用支出超過個人的支付能力時,就會造成看病難。重大疾病醫療救助是如何進行救助的?下文是重大疾病醫療救助細則最新版,歡迎閱讀!
重大疾病醫療救助細則最新版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大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開展市區城市低保對象重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慶政辦發[20xx]8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符合救助條件的低保對象,由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員持《低保證》原件和身份證、規定就診醫院的診斷書、入院治療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向低保所在地社區居委會宇請,并填寫《大慶市低保對象重大疾病醫療救助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申請審批表》)。
第三條、社區居委會在接到申請材料后,在二個工作日內,結合低保對象動態管理的核查結果形成低保家庭基本情況說明。送報街道辦事處。對于核查不符合救助條件的,告知申請救助的低保對象本人或家庭成員,并說明理由。
第四條 街道辦事處接到社區報送材后,一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社區提供證明材料的初審和匯總,報送區民政局。
第五條 區民政局在接到送交材料后,一個工作日內完成大病救助審核、匯總工作,并將審核意見和相關材料報送市民政局救助辦公室,市救助辦公室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未經批準救助的,由區民政局告知低保對象本人或家庭成員,并說明理由。
第六條 經批準享受救助的低保對象,由市救助辦公室下發《大慶市城市低保對象重大疾病醫療救助通知書》(以下簡稱《救助通知書》,《救助通知書》注明救助期限和最高補貼額度。《救助通知書》一式三份,由低保對象送交規定就診醫院一份,醫院憑《救助通知書》給予救治。市民政局和市財政局各留存一份備案。
第七條 申請醫前救助的低保對象必須在接到《救助通知書》后,一周以內辦理住院手續。
第八條 需轉外埠醫院治療辦理轉診手續的,經油田總醫院或哈醫大’附屬五院一(?萍膊〗浭屑墝?漆t院)專家會診后,填寫《大慶市城市低保對象重大疾病轉診審批表》,由各區民政局報市救助辦公室。
第九條 市救助辦公室接到各區民政局報送的《大慶市城市低保對象重大疾病轉診審批表》后,會同市財政局社會保障科共同審核、審批。
第十條 經市救助辦公室批準享受外埠治療的救助對象,向市救助辦公室直接領取規定救助病種定額補貼標準的7 0%救助,其余3 0%救助金待治療費用超過定額補貼標準后,由救助對象憑前期治療收費票據到市救助辦公室領取。
第十一條 每年3月和8月初,市救助辦公室提出低保重大疾病外埠就醫資金需求計劃,市財政局將預撥款撥付到市財政支付局。年度外埠就醫資金不足時,市財政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追加。當年結余于年底前由支付局返還市財政局。
第十二條 低保對象住院期間要隨身攜帶《低保證》和身份證以備接受監督檢查,因特殊情況需要離開病區時,必須向醫療機構履行請假手續,并告知市救助辦公室。經查實屬于“掛床住院”的人員,取消本年度醫療救助資格。
第十三條 市救助辦公室適時向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通報同期救助對象的有關情況,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市救助辦公室提供的信息,責成市、區兩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對救助對象的住院治療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 被救助的低保對象辦理出院手續時,主治醫生和低保本人需在《救助通知書》上共同簽署醫療費用確認意見,市救助辦公室依據低保對象的確認意見同醫院進行結算。 、
第十五條各定點醫院憑《救助通知書》每季度對墊付資金進行統計匯總,并與市救助辦公室核對,統計資金經過市財政局、市救助辦公室、醫療機構三方認同后,市救助辦公室形成匯總意見,送交市財政局與定點醫院進行結算。 .
第十六條 市救助辦公室建立低保對象重大疾病醫療救助臺賬,及時對大病救助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備案。
第十七條 市救助辦公室建立重大疾病醫療救助檔案,對低保對象申請大病救助的相關證明材料和調查、審批資料歸檔保存。同時建立醫療救助電子信息備案數據庫,定期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重大疾病醫療救助細則:保險范圍
從20xx年4月3日起開始實施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中規定:
保險公司將產品定名為重大疾病保險,且保險期間主要為成年人(十八周歲以上)階段的,該產品保障的疾病范圍應當包括本規范內的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后遺癥、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除此六種疾病外,對于本規范疾病范圍以內的其它疾病種類,保險公司可以選擇使用;同時,上述疾病應當使用本規范的疾病名稱和疾病定義。
重大疾病醫療救助細則:救助對象
(一)農村五保對象;
(二)城鎮無勞動能力、無經濟收入來源、無法定贍(撫)扶養人的人員(簡稱城鎮“三無人員”);
(三)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四)享受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的60年代精減退職職工;
(五)享受民政部門定期撫恤補助的重點優撫對象;
(六)總工會核定的特困職工;
(七)城鄉低收入家庭成員。
重大疾病醫療救助細則:申請資格
個人申請提供以下材料:
(1)醫療救助申請書;
(2)戶口簿、申請救助人身份證;
(3)農村(城鎮)低保證復印件;
(4)申請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證明、轉院證明;
(5)住院醫療費用發票原件;
(6)醫療診斷書、病歷復印件。
村(居)委會應當:
(1)調查核實;
(2)組織村(居)民代表評議;
(3)符合條件的村(居)公示;
(4)對不符合條件的返回申請人。
鎮社會救助辦應當:
(1)調查核實;
(2)符合條件的返回村(居);
(3)不符合條件的返回村(居),并書面告知不符合條件的原因。
區民政局
(1)復核審批;
(2)符合條件的返回村(居)公示;
(3)不符合條件的逐級返回。經核實審查通過之后,對符合條件的發放對象發放救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