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體活動獎勵細則(通用3篇)
文體活動獎勵細則 篇1
根據北京市教育工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基層工會經費使用管理的通知》(京教工[20xx]14號)文件精神,為鼓勵廣大教職工積極參加文體活動,并使文體活動獎勵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經校工會委員會20xx年5月14日開會研究,特制定中國傳媒大學教職工文體活動獎勵標準。此標準僅限于校工會組織的文體活動。
一、體育活動
(一)團體體育比賽獎勵標準
第一名(冠軍):獎勵標準100-150元/人,頒發團體榮譽證書。
第二名(亞軍):獎勵標準90-130元/人,頒發團體榮譽證書。
第三名(季軍):獎勵標準80-110元/人,頒發團體榮譽證書。
第四名:獎勵標準75-90元/人。
第五名:獎勵標準70-80元/人。
第六名:獎勵標準60-70元/人。
第七名以后的名次為鼓勵獎,標準50元/人。
不足七個隊的比賽實行減一錄取。
(二)個人或單項體育比賽獎勵標準
第一名(冠軍):獎勵標準100-150元/人,榮譽證書一個。
第二名(亞軍):獎勵標準90-130元/人,榮譽證書一個。
第三名(季軍):獎勵標準80-110元/人,榮譽證書一個。
第四名:獎勵標準75-90元/人。
第五名:獎勵標準70-80元/人。
第六名:獎勵標準60-70元/人。
第七名以后的名次為鼓勵獎,標準50元/人。
不足九個人的比賽實行減一錄取。
(三)總裁判、裁判員、工作人員獎勵標準
總裁判獎勵標準150-200元/人。
裁判員、工作人員獎勵標準100-130元/人。
學生裁判員獎勵標準50-70元/人。
(四)體育活動領隊、教練獎勵標準
領隊、教練獎勵標準100-130元/人。
二、文藝活動
(一)教職工大合唱比賽獎勵標準
一等獎:頒發團體榮譽證書,獎金標準3000元/參賽隊。
二等獎:頒發團體榮譽證書,獎金標準2500元/參賽隊。
三等獎:頒發團體榮譽證書,獎金標準20xx元/參賽隊。
優秀獎:頒發團體榮譽證書,獎金標準1500元/參賽隊。
鼓勵獎:頒發團體榮譽證書,獎金標準1000元/參賽隊。
(二)個人或單項文藝比賽獎勵標準
一等獎:榮譽證書或獎杯一個,獎勵標準100-150元/人。
二等獎:榮譽證書或獎杯一個,獎勵標準90-120元/人。
三等獎:榮譽證書或獎杯一個,獎勵標準80-100元/人。
優秀獎:榮譽證書或獎杯一個,獎勵標準70-80元/人。
鼓勵獎:獎勵標準50元/人。
(三)評委獎勵標準
評委獎勵標準300—500元/人。
(四)領隊、工作人員獎勵標準
領隊、工作人員獎勵標準200—300元/人。
三、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文體賽事
凡代表學校參加市級及以上單位組織的文藝或體育比賽,獲得獎項者,按學校高一級獎勵標準給予獎勵;學校發放演出服裝、運動衣者不再另行獎勵。
每年學校工會開展文體活動項目多少,要根據當年工會經費預算情況確定,以不突破預算為原則;并做到各類文體活動支出發票齊全、有領取獎品(獎金)人員名單、支出明細等。
文體活動獎勵細則 篇2
買建材到居瑪特。 5月7日下午1點到4點,居瑪特市場將開展“居瑪特五一家居購物、全場驚喜送家電”幸運抽大獎活動。抽獎細則:
1、參加抽獎者,當場監督主持人將與有參與抽獎資格人數數量相同的沒有任何特殊標記的乒乓球倒入抽獎箱,然后將其中48個乒乓球當眾注上特殊標記后放入抽獎箱,當眾混合。
2、5.1-5.7日在居瑪特建材商圈一次性購物滿500元以上的消費者,具有抽獎資格,抽獎順序由具備資格的人按驗票順序進行抽獎。
3、參與抽獎的每個人只有一次抽獎機會,前面的抽獎者沒有抽到獎品的,將乒乓球再次放入抽獎箱,退出抽獎,讓排序的下一位參與抽獎;抽到獎品的,則將獲獎的乒乓球拿出抽獎箱,在工作人員的帶領下領取獎品。
4、獎項共分為五等,共計48名。
本抽獎辦法的解釋權歸居瑪特建材市場所有。
居瑪特市場辦公室
文體活動獎勵細則 篇3
一、初二(4)班教室作為我校鄉村少年宮師生棋類活動的場所。一般作為儲存棋類之用,也向師生開放,以滿足師生文化娛樂活動為基本職責。各班在棋類室活動時必須有教師在場負責紀律與安全,確保活動安全開展。
二、活動室內要講究文明禮貌,禁止大聲喧嘩,保持室內安靜。
三、嚴禁賭博等不文明行為,相互尊重對方。
四、活動時注意安全,活動結束后關好電源和門窗,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發現設備故障性損壞要及時向學校報告。在活動結束后將物品歸放原位。
五、活動室開放時間:向相關負責人申請。
六、平時以班級為單位,利用活動課或課余時間開展相關的活動。
七、各班級要安排專人負責做好管理工作(借用、管理、損壞賠償、回收歸還等),確保每學期結束時如數回收各種栱類。
龍灣學校鄉村少年宮
20xx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