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作文評分細則(通用3篇)
小學作文評分細則 篇1
1、內容 結構 語言 卷面
一 類 文:(100~90分)
內容:主題明確、內容具體、感情真實、符合作文要求
結構:結構嚴謹、條理清晰、分段表述
語言:語言流暢、用語準確、形象生動、不寫錯別字
卷面:卷面整潔、書寫工整
二 類 文(80—89分) 內容:題較明確、內容具體、感情真實、符合作文要求
結構:結構完整、層次較分明、分段表述
語言:語言較通順、用語較準確、形象較生動、不寫錯別字
卷面:卷面整潔、書寫規范
三 類 文 (70—79分)
內容:主題基本明確、內容比較具體、有感情表達、偏離作文要求
結構:結構較合理、層次欠清楚、分段表述
語言:語言較通順、用語較準確、有形象刻畫、少許錯別字
卷面:卷面較整潔、書寫較規范
四 類 文(60—69分)
內容:主題基本明確、內容不夠具體、離題
結構:層次較清楚、結構較亂
語言:語言基本通順,有少量語病
卷面:卷面較整潔、書寫較規范
五 類 文(60分以下)
內容:中心不明確、內容不具體、偏離題意
結構:條理不清、結構混亂
語言:語句不通順
卷面:卷面雜亂、字跡不清
注:1)沒有標題扣5分。
(2)滿分100,酌情按分值打分。
(3)出現多篇作文雷同的,只判其中一篇實分,其它降兩等計。
(4)分每本試卷在拆卷前相關負責人要進行抽查,必要時可重評。
(5)特色加分(3分)。達到下列三項之一者可加1—3分。
① 感情真摯,有自己的深切感悟。
② 構思或選材新穎,見解獨特,有個性。
③ 語言生動,有文采。
小學作文評分細則 篇2
A等(27—30):切題,思想健康,中心明確,內容具體,層次清楚,語句通順,標點使用比較正確,錯別字少,卷面清潔。
B等(24—27):切題,思想健康,中心明確,內容比較具體,層次較清楚,語句通順,標點使用比較正確,錯別字少,卷面整潔。
C等(18—24):基本切題,思想健康,中心基本明確,內容欠具體,層次不夠清楚,語句基本通順,標點使用大體正確,錯別字多。
D等(18分以下):不合題意,中心不明確,內容很不具體,層次不清,語句不通,標點錯誤和錯別字多。
其中:錯別字每個扣0.5分,扣足5分為止;標點錯誤每個扣0.5分,扣足3分為止;卷面太亂,字跡潦草酌扣1—2分。
小學作文評分細則 篇3
在河南理工大學建校100周年,祖國母親60華誕之際,并在這金色之秋,我校迎來了新的里程。09級新生為學校注入了新的血液,各屆學生更是精神充沛,在這樣一片朝氣蓬勃的大好形勢下,為了提高我院的文藝水平,展現當代大學生的精神風貌,展示我院莘莘學子的獨特風采,豐富同學們的課余生活,活躍學院的教學氛圍,特舉辦我們學院一年一度的品牌活動“校園歌手大賽”。
一、主辦單位:萬方科技學院團委 院學生會
二、承辦單位:院學生會文藝部
三、協辦單位:各系學生會文藝部
四、比賽目的:活躍校園文化,豐富同學們的日常文化生活,充實校園文化氛圍,為同學們提供一塊展示自己的舞臺,發揮學生特長,培養學生積極向上的心態和良好的競爭意識,讓廣大同學在欣賞中提高鑒別美、創造美和發現美的意識。并將此活動以每年一屆的方式固定下來,保證活動的連續性和教育效果的持續性。
五、活動主題:
chang xiang you & me
——唱響 暢想 暢享
六、參賽對象:全院在籍學生
六、活動時間:20xx年11月7日—20xx年11月22日
七、活動地點:院小禮堂
八、活動流程:
(一) 通知工作:通知時間為20xx年11月10日中午13:00,由院學生會文藝部召開會議并下發通知,通知各系學生會文藝部。
(二) 報名工作:
1. 報名時間:20xx年11月7日—11月9日
2. 報名地點:各系文藝部
3. 報名對象:本次大賽以全院學生為主,除歷屆得獎校園歌手外,06、07有實力的選手均可參加。
4. 報名方式:個人可報至各班班長,后由班長交給系學生會文藝部有關人員;也可以個人直接報至系文藝部處。經過一輪淘汰賽,各系文藝部工作人員將進入二輪淘汰賽的選手名單于二輪淘汰賽當天下午統一報至院學生會文藝部。
(三) 比賽工作:
1. 時間:20xx年11月7日—20xx年11月22日
一輪淘汰賽:各系自行組織,時間自定
二輪淘汰賽時間:11月10日14:30—18:30
決賽時間:11月22日19:00—22:00
2. 地點:初賽不予限制,復賽在1312教室,決賽在小禮堂。
3. 方式:比賽分為一輪淘汰賽,二輪淘汰賽,決賽三個部分,其中初賽由各系自行舉辦不做安排,每系推選4人進入復賽,最終選出12人進入決賽。
九、比賽宣傳:與院學生會宣傳部及各系學生會宣傳部結合,進行統一宣傳和自由宣傳。
十、比賽規則:
(一) 比賽原則: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
(二) 比賽方法:初賽為清唱或伴奏演唱,復賽、決賽為伴奏演唱
(三) 比賽評委:由特邀評委組成
1. 初賽:各系自行安排,不做要求。
2. 復賽:院及各系的文藝部部長
3. 決賽:特邀評委:學院領導、特邀老師及往屆歌手大賽的冠軍得主
4. 評分方式:去最高分、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詳見評分細則。
十一、歌唱比賽評分標準
a:歌唱技巧
a、 音準(3.00)
b、 節奏感(2.00)、
c、 情感表達(1.50)
d、 音色(0.50)
b:舞臺指數
a、 外表著裝(1.00)
b、 舞臺表現(2.00)
c: 無附加舞蹈(-0.5)
十二、獎項設置
一等獎1名
二等獎2名
三等獎3名
最具風采獎2名 最佳參與獎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