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表演評分細則(精選3篇)
文藝表演評分細則 篇1
評分標準:(本次比賽采用10分制)
1、 主題與內容(滿分2分)
(1)主題鮮明、立意新穎、表現形式恰當、活潑。
(2)內容積極向上,能展現開拓創新、朝氣蓬勃的精神面貌。
2、 表演技巧(滿分5分)
(1)演唱:字正腔圓,吐音清晰,節奏恰當,聲音優美動人,
能處理好歌曲氣息。
(2)舞蹈:動作到位,舒展優美,表情豐富,合乎曲情,服飾
統一,于表演的題材相協調。
(3)曲藝小品:語言詼諧幽默,通俗易懂,表情生動,動作配
合恰到好處,多人配合默契。
(4)課本劇:表演投入,聲情并茂,道具逼真,人物語言富有
個性,形象飽滿生動,具有一定的說理性和教育
意義。
(5)器樂演奏:演奏技法熟練,對作品有較強的理解力,對作
品的詮釋得當到位,使人產生共鳴。
(6)詩歌朗誦:普通話標準流暢,能運用豐富的感情恰當的表
達作品的思想內容,伴歌或伴舞與詩歌朗誦相
協調。
(7)其他:根據本標準為依據做相應評分。
3、舞臺風度(滿分2分)
(1)精神飽滿,朝氣蓬勃。
(2)講文明禮貌,儀表大方得體。
(3)出、退場從容大方,干凈利索。
4、綜合評分(滿分1分)
(1)節目內容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內涵。
(2)觀眾反應較好。
二、記分方法
1、各評委根據評分標準,客觀準確的為參賽節目給出得分,分
值保留一位小數。
2、總分統計時取平均值為最后得分。
3、根據得分取前六名,學校節目不評分。
評委老師:胡小瑜、馮繼軍、馮進、黃蓉、安瑩
總分:李婭娟
文藝表演評分細則 篇2
一、評分標準:(本次比賽采用10分制)
1、主題與內容(滿分2分)
(1)主題鮮明、立意新穎、表現形式恰當、活潑。
(2)內容積極向上,能展現開拓創新、朝氣蓬勃的精神面貌。
2、表演技巧(滿分5分)
(1)演唱:字正腔圓,吐音清晰,節奏恰當,聲音優美動人,能處理好歌曲氣
息。
(2)舞蹈:動作到位,舒展優美,表情豐富,合乎曲情,服飾統一,與表演的
題材相協調。
(3)課本劇、情景劇:表演投入,聲情并貌,道具逼真,人物語言富有個性,
形象飽滿生動,具有一定的說理性或教育意義。
(4)詩歌朗誦:普通話標準流暢,能運用豐富的感情恰當的表達作品的思想內
容,伴歌或伴舞與詩歌朗誦相協調。
(7)其他:根據本標準為依據做相應評分。
3、舞臺風度(滿分2分)
(1)精神飽滿,朝氣蓬勃。
(2)講文明禮貌,儀表大方得體。
(3)出、退場從容大方,干凈利索。
4、綜合評價(1分)
(1)節目內容具有一定深度和內涵。
(2)觀眾反映較好。
二、記分方法
1、各評委根據評分標準,客觀準確的為參賽節目給出得分,分值保留一位小數。
2、合分統計時平均分為標準
三、評委:家長委員 魏雨麗 水月琴
注:評分采用10制,最多出現一位小數。
文藝表演評分細則 篇3
為了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師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一種客觀、公正、科學的評價考核機制,引導、保護和發揮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全體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為教師成長、成才樹立榜樣,激勵全體教師不斷進取,結合我校實際情況,開展“優秀教師”評選活動,特制定本考核細則。
一、組織領導
在校委會的領導下,成立優秀教師評審小組(即考核小組),組成人員包括領導班子成員、老年教師、中年教師、青年教師、女教師。
二、評選對象
本學年度在教學第一線的教師(包括班子成員)
三、評選時間
一學年評選一次
四、評選比例
按教師總人數的10%進行評選。
五、評選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夾板中學,教育思想端正;
2、為人師表,嚴格執行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3、刻苦學習,勤于思考,教學上有創新精神,積極參加教科研活動,承擔對外開課任務;
4、嚴格執行課內規則,按質按量出色完成課堂教學任務,學生滿意;
5、教學質量顯著,期中、期末考試所教學科成績在同年級比較有很大提高;
6、幫助差生,關心困難生,在轉化后進生方面有明顯成效有典型事跡;
7、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票否決,不得申報評優或照顧職稱評優:
(1)不服從分工與安排,造成學校工作無法正常運行者;
(2)病假、事假累計超一個半月者;
(3)教學工作失職,教學質量倒數第一,或有曠課現象,屢教不改且造成惡劣結果者;
(4)違背教師職業道德或受黨紀、政紀處分者;
(5)態度惡劣,謾罵學生,歧視學生,體罰、變相體罰或其他言行不當,導致師生關系緊張矛盾尖銳,多次私自停學生的課或趕學生出課堂造成嚴重后果、發生過教學事故且屢教不改者。
六、評比細則
本細則主要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量化考核。
(一)、師德師風(10分)
1、政治思想方面(3分)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遵紀守法,為人師表,有良好的職業道德(3分)
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依法執教,有團結協作精神。熱愛教育事業,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的行為。
3、熱愛本職工作,關心和支持學校工作(2分)
模范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組織紀律性強,不遲到早退,無缺席曠課現象,積極參加學校及教研組的各項活動,積極完成學校、教研組交給的管理及其他工作。
4、集體觀念強,克服自由主義(2分)
關心學校發展,維護學校聲譽,能從大局出發,不說不利于學校發展的話,不做不利于學校發展的事,個人言行不能影響工作秩序、他人工作,團結同志。
(二)、教學能力(20分)
1、課堂教學(4分)
嚴格按照課程表上課,個人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調課(在教導處備案除外);教學認真,能駕馭課堂,維護課堂秩序;貫徹以學生為主體的教學原則,講練結合,培養學生動腦、動口、動手的能力,精心上好每節課。違背以上規定的一次扣任課教師0.5分。
2、認真備課(4分)
按時限制訂教學計劃,要求任務明確,重點突出,措施具體,有創見,進度合理;教案能體現把握教材體系,超前備課,教學目標明確,重難點突出,有實現目標的教學過程和作業檢測,有學法指導及板書設計,力求有創意不照搬參考書。重視教學中的信息反饋,及時積累個人實踐資料,期末寫出有一定價值的總結,學校組織的開學、期中、期末檢查(含班主任、教研組)每缺少一次扣1分。
3、教研組活動,互相聽課(4分)
教師要按學校要求完成聽課任務,每學期至少8次,教研組成員應團結協作,積極完成本教研組長分配的任務,按照學校要求每學期(或學年)承擔校級公開課(或匯報課),少一次扣1分。
4、學歷要求與繼續教育(4分)
教師必須做好再學習和終身學習,學歷過關(本科記2分、大專記1.5分、中專記1分),要按上級部門的要求完成每年的繼續教育任務(完成記2分)
5、教學管理(4分)
所有教師記2分,校長加記2分,副校長、主任加記1.6分,副主任、共青團書記加記1.3分,報賬員、教研組長、班主任加記1分、學籍管理員、圖書管理員、安全報告員等加記0.5分。
(三)、工作考勤(15分)
1、模范遵守工作紀律(5分)
組織紀律性強,不遲到早退,室內上課中途不無故離開教室,不在工作時間辦私事,工作時間不在辦公場所下棋、打牌、上網聊天、玩游戲、炒股,監考、評卷期間遲到、早退、脫堂、看書報、不負責任,以上現象發現1次扣2分,2次記0分,屢教不改者,勤方面總成績記0分。
2、嚴格執行請假制度(5分)
堅持出滿勤,監考、評卷期間不準假(除婚喪嫁娶產等假)。不履行請假手續,每學期擅自離崗,法定節日、寒暑假期、婚喪嫁娶產假、突發情況放假等期滿后應及時到崗,無故拖延者(除人力無法抗拒的自然因素外)1次扣2分,2次記0分,3次以上勤方面總成績記0分。病假累計每周扣1分;事假每3天扣1分,扣完為止(婚喪嫁娶產假等除外)。
3、工作量完成情況(5分)
能按所在學校實際滿負荷工作,能接受完成學校安排的臨時任務。工作量不足的,每少一個標準課時扣1分,不接受臨時任務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
(四)、工作實績(55分)
1、教學成績(40分)
各級組織的統一考試中,以所授學科成績最好的計分。凡達到平均分的記25分,按年級平均分的離均差,滿分為150分的學科每5分劃為一個檔次,滿分為100分的學科每3分劃為一個檔次,每個檔次或加或減0.5分,所得數字再乘以所授學科的系數,所得到的就是教學成績的最后得分。中學學科系數:語文、數學、英語為1.4;物理、化學、生物為1.2;政治、歷史、地理、信息技術、體育、勞動技術、美術為1.0。小學學科系數設置如下。語文為1.2;數學為1.1;英語、品德、科學、體育為1.0。
2、學科競賽(4分)
培養輔導學生參加各級組織的學科競賽、體育比賽、文藝匯演,學科競賽獲得校級前三名的,給予指導教師依次加2、1.5、1分,獲得鎮級前三名及優秀鼓勵獎的的,給予指導教師依次加3、2.5、2、1分,獲得縣級前三名及優秀鼓勵獎的,給予指導教師依次加3.5、3、2.5、2分。體育比賽、文藝匯演獲獎的,給予指導教師各獲獎等級加分獎勵較學科競賽加分標準遞減0.5分。培養輔導學生參加各級組織的學科競賽、體育比賽、文藝匯演,獲市級以上得加4分
3、教研成果(4分)
評為校、鎮、縣級優質課、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優秀教研組長的,分別加1、1.5、2分。縣級獲獎論文按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1.5、1分,市級、省級以上分別記3、4分,同一篇論文多層次只記最高等。
4、榮譽獎(2分)
獲優秀班主任和優秀教師,校級加1分,鎮級加1.5分、縣級加2分,不累計記分。
5、先進個人表彰和社會組織獎(2分)
個人因工作突出受到校級以上表彰的優秀黨員以及特殊貢獻獲獎的,按下面標準加分:校、鎮、縣級優秀教師分別記1、1.5、2分。
6、進步獎勵附加分(3分)
與上學年升級統考對比,每進一名遞加1分,累計加分不得超過或等同于本次考試第一名。
七、政策性加分
職評加分:模范履行教師職責,教學任務完成良好,學校考慮照顧職評加分。在出現差額需競爭時,即將職評的教師照顧加5分參與競爭。
八、其他事項
1、申請評優的教師需要向校委會或教導處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夾板中學評優申請表。
2、校級優秀教師由學校推薦,原則上優先獲得縣級優秀班主任、優秀教研組長、優秀教師等榮譽,優先考慮外出參觀、學習、培訓。
3、校級優秀教師(包括優秀班主任、優秀教研組長和年度考核評優)經評分獲得者,實行述職制度。必須以書面報告形式把工作實績、工作經驗、工作感受等在全體教師會議上述職,相互學習經驗,共同提高教學水平。
4、校級優秀教師相關材料存入本人檔案,作為教師職稱晉升、崗位聘任、年度考核評優等重要依據之一。
九、附則
本細則從即日起試行,不盡事宜再行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