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行業考核細則(精選3篇)
文明行業考核細則 篇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創建文明行業是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轉變行業作風,規范行業行為,提高服務質量,促進行業協調發展的重要載體。為了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創建文明行業活動的成果,進一步提高創建文明行業活動的水平,充分發揮文明行業在群眾性精神文明建設中的示范帶頭作用,使創建文明行業活動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創建文明行業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服務人民、奉獻社會為宗旨,以盡職業責任、講職業道德、守職業紀律、樹行業新風為主要內容,著力提高全行業職工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著力提高全行業的服務水平和文明程度,努力創造新型的人際關系和良好的社會風尚,努力構建黨和政府密切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促進行業的協調發展。
第三條 創建文明行業是一項涉及面廣、綜合性強的系統工程。適用范圍包括:保險、地稅、電力、法院、公安(交警、消防)、工商、國稅、國土、環保、交通、金融、教育、建設(供水、供熱、供氣)、計生、檢察、勞動保障、旅游、氣象、審計、商務、統計、通訊、物價、郵政、藥監、醫療衛生、質監等行業和系統。
第四條 創建文明行業,要從各行業的實際出發,堅持“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要充分體現“行業創建、社會支持、群眾參與”的要求。全市各行各業都要充分認識創建文明行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積極開展文明行業創建活動。
第二章 文明行業的基本標準
第五條 創建文明行業要以人民群眾滿意為最高標準,具體應符合下列條件:
1.領導重視,常抓不懈。市級主管部門把創建文明行業工作擺上重要日程。創建工作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有力,工作制度健全。堅持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與業務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考核。
2.教育深入,活動扎實。緊密結合業務工作,切實加強思想政治教育,不斷提高干部職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形成特色鮮明的行業文化。堅持開展創建文明單位、科室、班組等各種形式的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群眾參與面廣,活動效果好。
3.制度健全,管理規范。有嚴格科學的規章制度和具體明確、便于操作、易于考核的工作規范。綜合運用各種現代科學管理手段,保證各個工作環節有序、高效運行。監督保障措施完善,職責明確,紀律嚴明,獎懲分明。
4.業務優良,實績突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銳意改革,積極進取,勇于創新。堅持開展優質規范服務活動,工作效率高,服務質量好,各項主要業務工作指標達到全省同類系統先進水平。
5.廉潔自律,行風端正。切實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形成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辦事公道、服務群眾、奉獻社會的良好風尚。在整頓和規范行業秩序中取得顯著成績。堅決抵制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社會信譽高,群眾反映好。
6.關心社會,熱心公益事業。熱愛城市、愛護環境,積極參與支持社會公益性活動,每年都能推出一些便民利民的服務舉措。
第六條 開展創建活動的行業兩年內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實行一票否決:
(1)行業內各級領導班子主要成員受到黨紀或行政撤職以上處分或法律上追究刑事責任的;
(2)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對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行業內發生大案要案,嚴重影響行業形象的;
(4)行業內存在違反計劃生育問題的;
(5)隱瞞情況、弄虛作假、騙取榮譽稱號的。
第三章 文明行業的創建管理
第七條 創建文明行業要按照市文明委的統一部署,在各行業市級主管部門的領導下組織創建,各行業市級主管部門是創建文明行業的組織者和責任者,要立足行業特點,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操作性強、標準明確的文明行業創建實施意見和考評細則,認真組織實施。
第八條 市級文明行業實行屆期制管理,每兩年考核命名一次。由市文明辦負責對創建文明行業活動進行考評。在此基礎上,由市文明委審定并批準命名。
第九條 文明行業的創建堅持以塊為主、條塊結合、分級管理的原則。被命名的文明行業,經復查考核,凡符合標準的,保留其榮譽稱號;如發現有嚴重問題或質量下降,要根據情節輕重,嚴肅處理。處理方法為批評、限期整改、撤銷榮譽稱號。
第四章 文明行業的考核辦法
第十條 文明行業考評、考核采取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方法。其基本步驟是:
一、制定細則。參評行業要結合本行業的實際,制定出創建工作實施細則和考核細則,作為本行業開展創建文明行業活動的具體依據。
二、行業自評。參評行業的市級主管部門對所屬系統和單位創建活動進行自查自評,形成文字材料,報市文明辦。
三、群眾評議。1.群眾評議主要采取問卷調查形式,群眾評議結果將作為文明行業評選的重要依據;2.以參評行業的服務對象為主體,并邀請社會各界人士組成評議機構進行評議。
四、媒體評議。市文明辦將根據創建活動的進展情況,適時組織新聞單位對參評行業進行階段性評議或專項察訪,評議結果作為綜合考評階段的依據之一。
五、綜合評議。市文明辦匯集各方面對參評行業的評議情況,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并根據參評行業的日常工作進行綜合評價。
第五章 文明行業的命名和表彰
第十一條 市文明委全會審議批準受表彰的晉城市文明行業,由市文明委召開全市精神文明建設總結大會,正式命名表彰,頒發獎牌和證書。
第十二條 被命名為市級文明行業的行業主管單位,由市文明委一次性獎勵1萬元,獎勵資金由市財政列支。
第十三條 文明行業實行動態管理。凡被命名為文明行業的部門,市文明委每兩年對其考核驗收一次,符合標準的仍保持榮譽稱號并予以年度重新命名。被取消(撤銷)榮譽稱號的行業,經兩年以上時間的整改,達到創建標準的,方可重新申報原級別文明行業。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市文明委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市文明辦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行,20xx年頒發的《晉城市文明和諧行業創建實施辦法》同時廢止。
文明行業考核細則 篇2
一、總則
文明行業是指全行業物質文明建設、政治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都取得顯著成績,社會公認,由縣以上黨委、政府授予的綜合性榮譽稱號。
創建文明行業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服務人民、奉獻社會為宗旨,以盡職業責任、講職業道德、守職業紀律、懂職業技能、樹行業新風為主要內容,著力于提高全行業職工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著力于提高全行業精神文明建設總體水平,著力于樹立良好的行業形象。
全省各行業都要積極創建文明行業,尤其是“窗口”服務行業、執法部門和黨委、政府職能部門要帶頭搞好創建活動。
文明行業創建要以行業自建為主,主管部門要加強領導,各級文明辦要予以指導和檢查。文明行業分為省級和地市、縣三級,實行分級創建命名和管理。
二、考核標準
考核項目共有八大項,每項100分,共800分。
項目 考 核 內 容 達標分 得分
一 組 織 領 導 (100) l、行業黨政領導認真貫徹落實“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模范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堅持三個文明一起抓,政治堅定,開拓進取,團結協作,求實創新,勤政廉潔,在群眾中有較高的威信;努力完成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項任務,工作實績處于當地同行業的前列。 40
2、精神文明建設納入行業發展整體規劃,和物質文明建設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同獎罰。 30
3、組織健全,措施得力。設立行業精神文明建設領導小組及其辦事機構,有經費、有制度、有目標、有規劃、有活動。 30
二 思 想 道 德 (100) 1、堅持用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員工,經常不斷地開展各種思想教育活動,弘揚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精神,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25
2、認真貫徹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以為人民服務為核心,切實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全行業形成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辦事公道、服務群眾、奉獻社會的職業道德風尚。 25
3、有健全的行業職業道德規章制度和良好的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秩序。 25
4、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生產經銷假冒偽劣產品,無偷稅漏稅,無違反財經紀律,無重大事故,無重大疫情,無封建迷信、聚眾賭博和傳播淫穢物品現象。 25
三 創 建 活 動 (100) 1、積極開展文明行業創建活動,創建工作有計劃、有安排、有措施、有實效。組織健全、制度完善、經費落實。 20
2、單位內部深入開展爭創文明單位、文明窗口、文明班組、文明柜臺、文明科室等活動,爭創文明職工、文明標兵、先進工作者等活動,全行業爭先創優蔚然成風。 20
3、優質規范服務“窗口”達標單位要達到本行業“窗口”單位總數的80%;全行業應有80%以上的基層單位進入縣、市、省級文明單位或先進單位和本系統的文明單位的行列,其中20%的單位榮獲地級以上文明單位或其他精神文明建設榮譽稱號。 20
4、在創建文明城、衛生城、環保模范城、雙擁模范城等活動中發揮了行業作用,得到地方黨委、政府的肯定,樹立了良好的行業形象。 20
5、創建工作的臺帳資料齊全(主要文件、會議材料、活動記錄等)。 20
四 規 范 服 務 (100) l、服務觀念明確,服務態度端正,服務程序規范,服務技能過硬。 20
2、服務設施完善,服務環境優美,服務用品齊全,便民措施得力。 20
3、服務人員掛牌上崗,衣著整潔、儀態端莊、用語文明、熱情周到、有問必答、童叟無欺。 15
4、辦事程序公開,服務承諾落實,監督措施完善,紀律嚴格,獎罰分明。 15
5、服務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群眾滿意和基本滿意率達到85%以上,服務對象的投訴率每年在3‰以下。 30
五 綜 合 治 理 (100) l、法制教育形成制度,教育活動形式多樣,完成上級規定的普法任務,職工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不斷增強,知法、懂法、守法形成風氣。 25
2、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組織落實、措施落實、制度落實、工作落實,治安秩序良好。 25
3、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計劃生育“四率”達標,無集體上訪,無重大刑事案件。 25
4、工作紀律嚴明、安全生產落實,無重大的工傷事故和責任事故。 25
六 文 化 生 活 (100) 1、企業文化建設富有成效,形成了行業精神和服務理念,確立了行業標識。 30
2、文化活動陣地、設施建設得到加強,70%以上的基層單位文化活動設施基本齊全,并充分發揮作用。 25
3、有計劃地定期組織干部職工參加各種形式的文化、技術、管理業務學習,每年崗位培訓率達到100%,崗位規范知曉率達到100%,崗位規范執行率達到98%以上,職工的服務技能和服務水平不斷提高。 25
4、群眾性文體活動經常開展,職工業余文化生活比較豐富,職工生活文明健康。 20
七 環 境 衛 生 (100) l、建立健全衛生管理制度,經常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門內達標,門前“三包”(包衛生、包綠化、包秩序)責任制落實。 30
2、基層單位營業、服務工作場所布局合理,環境衛生整潔,櫥窗、招牌、貨架等整齊美觀。機關辦公室衛生干凈,用具擺放有序,窗明幾凈。 40
3、積極搞好室內外環境的綠化、美化,基層單位環境保護符合國家規定要求。 30
八 生 產 效 益 (100) 1、行業中,屬于生產經營性單位的,要適應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實行科學民主管理,不斷推進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穩步提高,主要經濟發展指標達到全國同行業的先進水平。屬于非生產經營性單位的,內部管理嚴格、科學,工作效率高,便民利民為民措施落實,優質服務,社會效益顯著,達到全國同行業的先進水平,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反映良好。 50
2、發揮行業特點,擴大經營范圍,增加服務項目,切實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成績突出,受到社會和群眾的好評。 50
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
(1)領導班子主要成員受到黨內和行政撤職以上處分或法律上追究刑事責任的;
(2)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給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造成重大損害和損失的;
(3)行業內發生大案要案,嚴重影響行業形象的。
三、評選辦法
1、自我申報。凡行業按照文明行業評比條件自查達到780分的可申報文明行業,達到750分的可申報創建文明行業先進單位,向同級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申報。文明行業的考核驗收,由同級文明辦組織相關部門進行。
2、群眾評議。在大眾傳媒上公布申報單位創建文明行業的達標情況,讓群眾評議。
3、抽樣調查。隨機發放問卷,進行行風評議,了解群眾的滿意度。
4、實地考察。明察暗訪,了解職業道德狀況和服務質量。
5、集體審核。把各項考核情況上報同級文明委審核,最后報相應的省、市、縣(區)黨委、政府審批。
四、命名表彰
考核驗收合格后,由同級黨委、政府授予“文明行業”或“創建文明行業先進單位”稱號,頒發證書、獎牌,進行表彰,并向社會公布。
省級文明行業每兩年命名、表彰一次。分兩個檔次命名 表彰。第一檔次為廣東省文明行業,第二個檔次為廣東省創建文明行業先進單位。
五、動態管理
文明行業實行主管部門和地方共同管理。各級文明辦 對創建活動予以指導。
文明行業實行復查制度。凡被命名的文明行業,由同級文明辦會同有關部門每兩年組織一次復查。經復查符合條件的保 持文明行業稱號。對放松管理,工作質量和創建水平明 顯下降或出現嚴重問題的,分別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并限期 整改、撤銷稱號處理。撤銷稱號的收回獎牌,并向社會公布。撤銷稱號的行業兩年后達到條件的可重新申報。
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執行。凡以前有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準。本辦法由廣東省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文明行業考核細則 篇3
為加強對掛牌督導責任督學的管理,督促責任督學扎實開展督導工作,更好發揮監督、指導、服務作用,充分調動責任督學工作的積極性,依據《通州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兼職督學聘任管理辦法》,制定本責任督學考核辦法。
一、 考核對象
通州區中小學校責任督學。
二、考核內容
(一)履行督學工作職責(15分)
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幫助和引導學校確立發展目標,并對學校做出動態評價,不斷提高學校辦學管理水平。
(二)督促學校規范辦學行為(20分)
督促學校依法辦學,規范辦學行為。及時了解責任區內中小學校的現狀和動態,果斷制止現場發生的違規行為,并加強與當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聯系,每月一次向區政府教育督導室進行情況反饋。
(三)參與學校重大教育教學活動(15分)
參與學校各種重大教育教學活動,引導和監督學校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嚴格執行課程計劃,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保證學生每天1小時體育鍛煉時間。遵循教育教學規律,科學規范提高薄弱學校和薄弱學科的教學質量,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使被督導學校努力形成辦學品牌和辦學特色。
(四)及時向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報告并提出意見與建議(15分)
將督導活動中發現的、可能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以及違背教育規律的傾向性問題,及時向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報告并提出意見與建議。及時處理好群眾來電、來信、來訪工作。
(五)完成教育督導工作報告(15分)
每學期向區政府教育督導室上交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責任區經常性督導工作報告。主要內容包括學校基本情況、督學開展督導工作情況、學校典型經驗和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今后工作的意見與建議。
(六)工作出勤(10分)
按時完成經常性督導工作任務。積極參加區政府教育督導室組織的學習、培訓活動。
(七)完成督導室交辦的其他任務(10分)
三、考核形式
責任督學崗位責任制考核工作由區政府教育督導室負責組織實施。每年進行一次考核,考核時間為每年的7月底。責任區督學根據崗位職責每年在7月15日前進行自評;區政府教育督導室于7月30日前完成對責任督學的考核。
四、結果運用
對責任督學的考核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責任區督學考核采用百分制,90分以上為優秀,70---90為合格,70分及以下為不合格。考核優秀給予表彰;考核不合格取消其責任區督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