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員月考核細則(精選3篇)
保育員月考核細則 篇1
一、師德
1、違反市局規定“六條禁令”之一者,扣積分2分,違反園“教師行為十五不”之一者,扣積分1分。
2、搬弄是非,傳遞閑話,鬧不團結,一次扣積分2分。
3、與園內同志或家長吵架,一次扣積分1分,罵人一次扣積分1分,打人一次扣積分5分,并承擔醫藥費及一切經濟損失。
4、有意見不正面提,故意頂撞、吵鬧、惡語傷人,一次扣積分1分。
5、打牌賭博或因其它行為影響工作,影響單位名譽扣積分10分。
6、思想意識不健康,生活有越軌行為的,扣積分10分。
7、對持不同意見的同志打擊報復(在經濟上、政治上造成嚴重后果)一次扣積分10分。
8、不服從工作安排,經勸說仍不服從,并故意吵鬧,在此期間不發給自籌工資。
9、因教師個人行為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全額給予賠償。
10、家屬在園大吵大鬧,扣其教師積分10分,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全額進行賠償。
二、出勤
1、曠工: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不到崗上班者,一律作曠工處理。曠工1小時扣積分2分,1天扣積分5分,無當月全勤積分。
2、事假:當班請事假半天,扣積分0.5分;2天以內扣積分1分/天;3天以上(含3天)扣積分2分/天;無當月全勤積分。
3、病假:請病假2天以內(含2天),扣積分0.5分/天;3天以上(含3天)扣積分1分/天;無當月全勤積分,一周以上扣除當月超量積分。一學期內教齡十年以上病假1天,二十年以上病假2天,三十年以上病假一周內只無全勤積分。
4、病、事假必須提前一天履行請假手續方能離園,否則作曠工處理;病假需醫生證明方可,辦公時間每月請假3次按事假1天處理;私自換班一次扣積分1分。
5、婚假、產假、喪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6、凡無故不參加會議: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政治活動等集體活動,一次扣積分1分,并無當月全勤積分。
7、上班遲到、早退一次5分鐘以內扣積分0.5分;10分鐘以內扣積分1分,并以此比例計算。每月遲到3次,當曠工一天處理。
8、所有教職工一律實行上班查到考勤制,值日領導實行查到制,上午查4次,中午2次,下午2次(配班教師、保育員在指定地點辦公、配班),崗位無出勤者扣積分0.5分。
9、全月出滿勤,積分5分。
三、教職工工作量及教育教學管理
1、崗位工作量積分:園長12分,書記、副園長、工會紀檢積分為10分,辦公室主任、保教主任、后勤主任積分為7分,保教副主任、政工干事、保衛科長積分為5分,主班教師積分5分,炊事班長積分5分。
2、班級按幼兒人數小小班20人,小班30人,中班40人,大班(學前班)45人標準,多一人每月每班超量積分0.6分(參考班級兒童出勤率高低計算)。
3、教師不認真制定和執行教學計劃,不按時按計劃組織晨晚間活動、備課、填寫成長檔案、教課、批改作業,一次扣積分1分。
4、不按時填寫、報送飯餐表及各種表冊和材料,一次扣積分1分。
5、教師不得將自己小孩放在本班內(三位教師)。上班時間打毛衣、帶自己小孩、接待客人、午睡不及時為孩子蓋被子、管理不善、陪睡等,發現一次扣積分0.5分。
6、不按時作息,不履行一日工作職責,發現一次扣積分1分。
7、保育員不執行一日工作職責和衛生保健一日常規,一次扣積分1分。如:消毒、拖地、幼兒尿床尿褲子不及時洗曬、保育員不流水沖碗筷等。
8、不按時保質保量洗曬行李(月中洗床單,月底洗被子)一次扣積分1分。
9、當班教師和保育員如果不按時供應幼兒足夠的飲水,幼兒喝自來水,一經發現令其停職檢查,停職期間不發工資,扣除當月全勤積分、超量積分,年度考核視作不合格。
10、班上物質保管不妥,造成損失,由當班教師和保育員按折舊價值賠償。
11、事務人員每月二號前不提供報表,一次扣積分0.5分,不按時交盤存表一次扣積分0.5分。
12、采購質量不好的、腐爛變質的蔬菜照價賠償。不按食譜購物,不按時提供食品和菜類,一次扣積分1分。
13、保管員要管理好各類物品,做到帳物相符,每學期清查一次公物,年終由會計填寫《固定資產表》并存檔,如不履行職責,扣積分1分。
14、因失職造成服裝、道具損失,保管員按折舊價值賠償。
15、炊事員不履行本人工作職責(如領取白案物資,不按時發放早餐,不按食譜操作等),一次扣積分1分。
16、保育員、炊事員不按時作息,提前或推遲早、中、晚餐供應時間,不執行崗位職責,一次扣積分1分。
17、早點、午點出次品,一般傷欠堿一次扣積分0.5分,嚴重傷欠堿負責賠償二分之一成本費。
18、不按要求做好各自劃分區域的清潔衛生工作一次扣積分1分,現場抽查出現問題扣積分2分。
19、醫務人員不履行工作職責,離崗、串崗,造成幼兒病、傷無人診治,一次扣積分1分。
20、公用設施出現問題(龍頭、燈具、玩具、床等所有用品),隨時處理,報告后兩天內不處理扣后勤負責人積分1分,危及兒童生命安全的必須及時搶修,因搶修不及時而出現事故按事故處罰條例追究責任。
21、虐待、體罰兒童的行為,發現一次扣積分5分,當眾檢討,發現二次扣積分10分,年度考核視為不合格,三次以上(含三次)停職檢查,停職期間不發工資并扣除全勤積分、超量積分,直到徹底反省批準上崗為止。若后果嚴重,要負法律責任。
22、老師、保育員認真履行職責,出色完成班級各項任務,每月積分5分。
23、常規檢查優勝班獎班級積分3分,環境美化、活動室布置優勝班獎班級積分3分,質量評估優勝班獎班級積分3分,期末評比優勝班級獎班級積分6分。
24、積極參與教科研活動(含常規教研活動、編排兒童節目)者一次積分2分。獲獎者按級領獎:
國家級:一等獎50分-;二等獎:40分;三等獎:30分。
省級:一等獎20分;二等獎18分;三等獎15分。
地市級:一等獎10分;二等獎8分;三等獎6分。
縣市級:一等獎5分;二等獎3分;三等獎2分。
園級:一等獎3分;二等獎2分;三等獎1分。
獲獎課件積分8分,制成碟積分12分。(課件(碟)須交園電教室。)
25、在指導繪畫、文體及其它競賽中獲優者給獎,國家級積分5分,省級積分4分,地市級積分3分,市級積分2分。
26、在各級報刊雜志上發表文章、兒歌、繪畫作品、故事等按級發獎。
①消息通訊:300字以內,市局積分1分,市級2分,地市級3分,省級4分,國家級5分;300字以上,市局積分5分,市級6分,地市級7分,省級8分,國家級10分。
②教師文藝作品、繪畫作品發表,縣市級3分,地市級4分,省級5分,國家級10分。
③教學論文、業務文章在公開發行刊物上發表,地市級刊物10分,省級20分,國家級30分。
27、凡參與教學科研活動者,取得科研成果后,園級5分,市級10分,地市級20分,省級30分,國家級40分。
28、廚房工作人員努力搞好師生生活,不斷提高技術,保質保量做好飯菜、早午點、主廚師傅一月不出次品積分5分,其他炊事員積分3分。
29、勤儉辦園、增收節支、經濟效益顯著,有突出貢獻者積分10分。
30、教職工私自帶走集體財物,私自帶走食品、用具和搞特殊化,發現一次扣積分5分。
31、次事員不認真執行《食品衛生法》,出現事故的,一次扣積分5分,如情節嚴重,加倍懲罰。
32、保管員不堅持原則,接受腐爛變質和質量不好的物品,照價賠償,接受個人推銷或存放食品一次扣積分5分。
33、圖書管理員(檔案員)須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工作失誤一次扣積分0.5分。
34、財會人員須認真履行職責,如造成經濟損失,扣積分1分,并全額賠償。嚴重者負法律責任。
35、門衛24小時值班,若發現離崗一次扣積分0.5分,若幼兒無家長接而出走,在崗一次扣積分5分,不在崗一次扣積分10分,若情節嚴重給予停職處分,停職期間不發工資,認真履行來客登記制度,若管理不嚴造成財產損失和被盜,賠償損失金額的1/3,每天早晚打掃園區內衛生,場內有紙屑、垃圾,發現一次扣積分0.5分。
36、在全園聘任中聘掉的教職工,需自己聯系崗位,若無崗無人接納,園務委員會安排工作崗位,停發三個月自籌工資。
37、教師脫產進修必須提前一學期說明情況,按《松滋市教育局教師管理規定》執行。
四、安全
1、全月無安全事故,每人積分5分。
2、一般事故(破皮、挖傷、起皰、青腫、流血等),老師在崗,一次扣積分0.5分。若不在崗,一次扣積分5分。
3、大型事故(關節脫位、縫針三針以內,輕度燙傷不需住院治療),老師在崗,一次扣積分5分,若不在崗,負擔二分之一醫藥費并扣積分10分。
4、惡性事故(骨折、燙傷、縫針三針以上)老師在崗,負擔二分之一醫藥費,扣積分10分,老師不在崗,扣積分30分,并負擔二分之一醫藥費,視其情節追究法律責任。(走失、支票遺失、食物中毒,醫療事故)出現后視其情節輕重追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5、重大安全事故:追究當事人及直接領導者的經濟責任,并負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保育員月考核細則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公司和廠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保衛隊伍整體素質,按照政治建隊、班子帶隊、從嚴治隊的要求,營造良好的生產工作秩序,做好保駕護航工作,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護衛隊員動態管理實行公開、公平、合理的原則,切實做到獎優罰劣、獎勤罰懶,從而調動廣大隊員的積極性。每人每月拿出浮動工資200元,以100分為基數,逐月進行考核。分值實行“上不封頂、下不保底”的原則。
第三條 大隊成立動態管理考核領導小組,由大隊領導和各中隊長組成,中隊逐月按規定考核隊員,大隊逐月按規定考核中隊長及中隊,并對中隊考核進行核查,形成考核結果,報科領導審批。
第四條 考核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每月考核結果張榜公開,接受隊員監督,嚴禁在考核中弄虛作假、拉幫結派、打擊報復,發現營私舞弊行為,一經查實,一律追究責任,嚴肅處理當事人。
第二章 勞動紀律
第一條 自覺遵守廠規廠紀及保衛工作紀律,當月發現違規現象一次,扣5分,違規兩次,扣10分。
第二條 樹立愛崗敬業和奉獻精神,工作應該主動,無敬業精神,不安心本職工作,工作挑三揀四,扣5分,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扣1―3個月的浮動工資。
第三條 上崗執勤巡邏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做到令行禁止。不服從工作安排,工作不負責任,消極怠工,頂撞領導,違反一次扣25分,造成嚴重后果的扣全月浮動工資。
第四條 發現當月工作時間遲到,半小時之內的,每次扣15分,超半小時至4小時以內的每次扣25分,超過4小時的則按曠工處理。早退一次扣25分。
第五條 在工作時間內,看小說,吃早餐,發現一次扣5分,在當班中喝酒、辭職報告范文打牌、脫崗、串崗、睡崗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發現一次扣25分。
第六條 請病假、事假一天,從浮動工資中扣5分,并依次類推,超過15天,扣全月浮動工資,無故曠工一天,扣全月浮動工資。累計曠工三天以上,待崗6個月。
第七條 班中請假,半小時以下扣2分,半小時至1小時扣4分,依次類推,4小時以上按事假處理。嚴禁帶信請假、口頭告假、電話告假、事后補假(特殊情況除外)違反一次扣5分(事假照扣),未經中隊長批準的,4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未經中隊長同意,隊員私自換班,扣雙方當事人25分。
第八條 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在崗位當面交接班,嚴禁班中班,交接班之后方可洗澡,以上現象違規一次,扣交接當事人各5分。
第九條 不按規定考勤或弄虛作假的,考勤員扣25分,主管人員扣10分。偽造、騙取、涂改病假條,休假者按曠工處理。各中隊隊員加班必須報大隊同意方可有效。
第十條 因違規違紀受到黨紀、政紀處理待崗1―6個月,受到治安處罰的,待崗3個月。
第十一條 班中拉幫結派、搞分裂,影響小隊團結,與組織鬧矛盾,無理取鬧,在隊里發生爭吵、漫罵、打架斗毆,影響正常工作秩序發現一次待崗1―3個月。
第十二條 立足本職,積極協作他人工作,協作精神不主動,扣5分。
第十三條 遇到突發事件,接到指令必須到崗,無故不到崗,扣本人10分。
隊容風紀
第一條 護衛隊員必須嚴格遵守有關隊容風紀的規定,保持隊容嚴整,第3條 養成守紀律、有禮節、著裝整齊、舉止端莊的好作風。嚴格執行“四項標 準”,未做到的扣當事人10-20分。
第二條 隊員執勤時,第7條 應按要求著制式護衛服,第8條 未做到扣5分。著制服出廠應嚴格遵守著裝規定,不得有著裝不整影響護衛隊聲譽的行為,未做到扣當事人20―40分。
第三條 護衛隊員制服的穿戴按不同季節、由武保科下達通知換裝裝季節單、棉警服可以混穿, 呢、布料護衛隊服不得混穿,違反者扣5分。
第四條 參加隆重集會或外事活動,應著較新的制式隊服,鞋襪要整潔,未做到扣5分。
第五條 隊員上崗執勤巡邏時,著裝不標準、上崗不扎腰帶、打赤膊、穿拖鞋、涂口紅,描眉、染發、染指甲,戴耳環、戒指 、項鏈等違反隊容風紀行為,每發現一次扣5分。
第六條 著裝執勤時,不準吸煙、吃東西、搭肩、挽臂、敞懷、袖手、卷褲腿、插兜、嬉笑打鬧,違反一次扣5分。
第七條 護衛隊員必須精神振奮,姿態良好,遵守護衛隊員職業道德,講究文明禮貌,做好窗口示范作用,不得有違反精神文明的舉止,隨時維護護衛隊聲譽,未做到者扣10分。
思想學習
第一條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按時參加中隊每月一次政治學習和民主管理會、民主生活會、每周一次的安全會,中隊長、工會小組長、安全員不按時組織召開的各扣10分,隊員不參加的扣5分,開會和學習時間遲到的扣2分。
第二條 會議和學習無記錄,參會人員無發言記錄,組織者,參會者各扣2分,會議、學習記錄弄虛作假,偽造記錄,填補記錄,當事人及相關人員各扣5分。
積極參加科、大隊組織的各項活動,無故不參加者扣10分。
第四條 認真做好宣傳報道工作,按時舉辦黑板報、上交宣傳稿件,當月未按時完成的,扣中隊長、宣傳員各10分。
第五條 各隊認真開展每月的安全活動,確保人員設備的安全,當月發生人員、設備安全事故,中隊長、安全員、當事人按廠規定處理。并視情節扣10-100分。
第六條 做好環境衛生和定置管理工作。辦公室、排班室及衛生區衛生,未清掃或不清潔,扣當事人5分,定置管理零亂,扣當班人、責任人10分,更衣室、排班室、值班室不容許晾曬內衣、內褲,發現一次扣本人10分。摩托車、自行車亂停亂放,扣當事人10分。上級機關檢查扣款由當事人承擔。
第五章 勞動技能(業務素質)
第一條 熟悉掌握本崗位工作職責任務,操作規程及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未熟悉掌握崗位工作要領,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扣本人10分。
第二條 全面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當月未完成上級布置的工作任務,一次扣10分,兩次扣20分。
第三條 積極努力工作,做到“當班一日保安全”,杜絕、減少發案率,如當班發生盜竊案件,看守的物資被盜,扣當事人25分,當月發生看守物資被盜案件二起,扣全月浮動工資,三起扣全月崗位工資。
第四條 工作業務不熟悉不精通,不能及時處理本職工作范圍內發生的情況,造成一定影響或后果,扣本人20分。
第五條 日常勤務工作未按規定執行,記錄,臺帳不完整或交接不清,本上亂涂亂畫亂撕,每發現一次扣5分,突發事件處理不及時扣20分。
第六條 嚴格依法辦事,對被抓獲的違規違紀及違法人員和關押看守的犯罪嫌疑人,嚴禁刑訊逼供、打罵、虐待,發現一次扣當事人20分,造成嚴重后果的自負。看守關押的違法人員逃脫,扣當事人20分,視案件性質輕重的,給予當事人1―3個月待崗。
第七條 組織開展軍事業務技能訓練,提高隊員軍事業務技能和身體素質,各中隊每月集中開展一次軍事業務訓練活動,未組織訓練扣中隊長20分,隊員無故不參加扣5分。
第八條 因保管、使用不當,損壞通訊設備、技防器材的,發現一次扣當事人10―35分,損壞的設備按價值賠償。各隊嚴格控制電話費用,超出部分一律從各中隊浮動工資總額中扣除。
獎勵
第一條 在同犯罪分子斗爭中英勇頑強、機智果敢、無畏艱險、不怕犧牲,表現突出的,獎50―100分。
第二條 搶險救災,預防治安災害事故,保護廠和職工生命財產安全有顯著成績的,獎50―100分。
第三條 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文明值勤,嚴格“四標準”,自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有突出事跡的,獎50―100分。
第四條 努力學習文化科學技術和本職業務,在技術革新或合理化建議等方面對大隊工作有較大貢獻的,獎50―100分。
第五條 以身作則,作風民主,深入實際,依靠群眾,在執行政策、管理隊伍、維護團結、完成任務等方面有顯著成績的,獎50―100分。
第六條 認真履行職責,辭職信范文維護警隊聲譽,受到領導、職工表揚者獎當事人20分。
第七條 凡業余時間加班加點一次,獎2分。
第八條 在文明執勤、隊容風紀、勞動紀律、工作業績、環境衛生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個人給予獎勵20分。
附則
第一條 當月考核其中分值為零時,如仍然違規,則按同等分值續扣。
第二條 本考核細則與上級規定相抵觸時,以上級規定為準。
第三條 本考核細則由大隊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四條 本考核自通過之日起執行。
保育員月考核細則 篇3
為了促進本園健康、快速的發展,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強化管理,切實提高保教保育質量,從我園實際情況出發,特制定如下細則:
一、師德師風
1、自覺自愿參加園內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每天加10分。舉行集體活動注意談吐儀表,影響幼兒園形象者、不服從安排者、無故不參加者、扣2---10分。
2、任何情況下,不得與家長發生爭吵,否則根據情節酌情扣1---5分。
3、不得在教職工之間相互說長道短、挑撥離間搞不團結,發現一次扣5分。
4、嚴格使用普通話,發現一次不說普通話扣2分。
5、不體罰、變相體罰幼兒,發現一次扣2---5分。
6、對家長及有關人員來園咨詢,熱情主動給予解釋,態度較好加2分,不理睬扣2分。
7、分班之后,不能私自調動幼兒和互相調課,發現一次扣5分。
8、不管任何原因給家長做工作勸幼兒退學者,發現一次扣5分。
9、獲家長、社會好評的,或在上級檢查中獲得高度評價者酌情獎勵2---10分。
10、為本園發展獻計獻策或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獎勵2---10分。
二、政治業務
1、學習開會時間,請假一次扣3分,遲到扣1分,無故缺席扣5分。
2、每周聽課一節,聽一次加2分,無記錄、評議不加分,少聽一節扣2分。
3、園內學習、教研一次加1分。
4、每月兩篇教學隨筆或教育筆記、一篇鋼筆字、一幅簡筆畫、一篇毛(粉)筆字,月底交送,按時交送按質量分別加3---5分,否則,扣3---5分。
三、保教工作
1、按時完成各項計劃總結,每項加2分,缺一項扣2分。
2、提前一周備課,不得照抄教參,每節課后要有教后感,檢查時評定等級,依次加3分、2分、1分,檢查時缺一次扣2分。
3、觀察記錄、周計劃以班為單位,每周一放學前交,按時交者各加1分,遲交者各扣1分,不交者各扣2分。
4、家園聯系欄和版報按要求、時間更換的班級,其成員各獎2分,否則各扣2分。
5、要求按時上交的各類資料,不按時交者扣2分。
6、游戲活動組織有創新、有意義,被推行、肯定加1---5分。
7、按照一日活動表開展活動,機動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幼兒消極等待,教師不組織幼兒活動者扣2分。
8、上班時間干私活、聊天、串崗、當幼兒面吃零食,發現一次扣3分。
9、上班、午休時間躺幼兒床上睡覺扣2分。
10、上班時間洗衣服一次扣3分。
11、私自調班一次扣2分。
12、戶外活動聚眾聊天、不照看幼兒,發現一次扣2分。
13、班級每月無安全事故發生各加5分,如發生安全事故,屬教師責任時,根據情況酌情扣1-10分。
14、幼兒屙尿褲子要及時處理,未發現或未處理者主、配班老師各扣3分。
15、發現幼兒穿反鞋、未扣扣子或扣錯扣子、無系鞋帶、衣褲未穿整齊、蓬頭垢面等,發現一人扣2分。
16、每天下午主班帶領幼兒進行戶外游戲活動,不組織游戲者扣2分;活動組織生動、有趣,幼兒積極性高,效果較好者加2分。
17、午休注意室內溫度,幫幼兒蓋好被子,不適當一人扣2分。
18、冬天幼兒午休,必須脫掉外衣,否則發現一人次扣1分。
四、考勤制度
1、周全勤獎2分,月全勤獎10分,期全勤獎50分。(不重復獎,按最高獎加分)
2、按時上下班,遲到、早退十分鐘內扣1元,十分鐘到三十分鐘之間扣3元,三十分鐘后按曠工半天處理。
3、請假一天扣10元,均分給搭班教師;曠工一天扣30元。超過三天者,請中心校主任批準。
4、請假必須寫請假條,并調整好自己的課上報園長,上班時再把課補上。課不安排者,園內安排,一天扣20元。
5、累計請假兩周者,不享受福利待遇。(正常產假,公派學習、公差、公假除外)
6、按有關規定產假三個月,流產3天,婚假3天,喪假直系3天,旁系1天。
7、自學考試(持通知準假)、公事外出不扣錢。
8、本班教師休公假、考試、公事等,有幼兒園給另外兩名教師補貼,一天人均5元。
9、哺乳時間為40分鐘,由門衛計時,超時按2執行。
10、由園長批準加班一日加20分。
五、衛生保健
1、每天早上教室開窗通風,保證室內空氣流通,及時打掃整理教室和午休起床后寢室衛生、被褥整理,不及時者扣2分。(保育員)
2、周五上午9:00-10:00到廚房進行餐具消毒,不按時者扣1分,不消毒者扣3分。(保育員)
3、按時戶外活動,不按時者扣1分,不出去戶外活動者扣2分。(主班)
4、按時、按量喂藥,漏服扣2分,錯服按情節嚴重扣5-10分。(保育員)
5、教室書包、課本及幼兒外套等物品擺放有序,否則發現一次扣2分。(保育員)
六、后勤
1、下班時間不關水、電、門窗一項扣班主任2分,其它扣1分;私用電器,發現一次扣5分;室內亂拉亂扯者一次扣2分。
2、教室里不能有剩飯剩菜,或將飯菜倒進衛生間,發現一次扣3分;教育幼兒不能往衛生間下水道扔雜物,由此原因若造成水道堵塞,上、下樓兩個班級各扣5分。
3、幼兒園開飯時間為早上8:10分,中午11:30分,無故提前打飯者,發現一次扣2分。
4、空調按時開關,不按時開關發現一次扣2---5分。
5、在二樓走廊、園內玩具上曬衣物、鞋子一次扣2分。(水裙除外)
6、私拿、私藏幼兒園食品、公物,發現一次扣2-10分。
七、其它
1、招生 完成當期任務者加5分,超額完成者加7分,完不成者扣2分,一個沒有完成者扣5分。
2、流失 流失一人扣5分,以此累積。(搬家除外)
3、超員 定額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超一人班級教師各加5元。
4、補貼 班級兩個教師時,按三個教師工作量補貼。
5、排演節目獎勵 大型活動根據質量評出優、良、中、差,根據情況進行獎勵。
6、交費 按規定時間收繳一人獎5元,少交或遲交一人扣5元。按時按量完成交費任務獎100分元。(對準班級)
7、接車 每天補貼教師10元。
8、上級檢查工作,受到批評者一次扣20分。
9、工作積極主動,勇挑重擔,任勞任怨者酌情獎勵5-10分。
本細則自宣布之日起試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