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出納考核細則(精選3篇)
財務出納考核細則 篇1
1.負責編制和登記管理明細賬、總賬及會計憑證制度管理等工作,直接對會計主管及財務部經理負責。
2.負責與二級賬戶對賬。
3.負責編制會計報表,并做到數字精確、賬賬相符。
4.負責每月向財務部經理匯報往來賬戶和欠款情況。
5.負責向企業有關領導及有關部門查詢或提供會計資料。
6.負責企業會計報表審計匯總,并及時報送。
7.負責對企業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的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并裝訂成冊,編制目錄,登記編號,妥善保管,按照規定辦理銷毀報批手續。
8.檢查和督促會計和出納人員按會計程序處理日常業務核算。
9.督促工作人員做好賬簿的記錄,做到內容簡明扼要,對應關系簡明,數字正確,字跡清晰,記賬及時。
10.負責督促工作人員按權責發生制及時處理賬務工作,做到日清月結,科目對應關系清楚,應收、應付賬目記載詳細,清理及時。
11.自覺遵守財經紀律,執行財務制度,保證各種報表數據準確,編報及時,編表說明簡明扼要,內容全面,突出中心。
12.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務出納考核細則 篇2
一、紀律方面(200分/月)
學生在校必須嚴格遵守《 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及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否則按下列條款扣分。
1.學生在校要做到“三不準”:
(1)不準在校園內爬墻;
(2)不準在校園內爬鐵門、爬球架、爬欄桿、滑樓梯;
(3)不準私自下河游泳。
凡違反“三不準”的其中一項每人每次扣該班紀律分數10分,獎勵如實舉報班級2分。
2.學生凡在校園內摘花、搖樹、折樹枝及手抓樹枝追跑的,發現一次扣該班紀律分數2分,若損壞花草樹木要照價賠償。學生凡在校園內翻窗戶,推拉桌椅、在桌子上亂刻亂畫、踢教室門窗、桌椅、推學校鐵門的一人一次扣該班紀律分數2分,若損壞公共財物者照價賠償。
3.凡學生穿拖鞋到校上課,故意進別班教室,少先隊員集會時沒有佩戴紅領巾,一人一次扣該班級紀律分數1分。
4.凡學生無故不參加上操,下操不排隊或排隊不整齊、 無秩序,每人次扣2分。集會沒做到快、齊、靜(《運動員進行曲》播放完,仍未全部到場的)每次扣2分,被校領導點名批評的,每人次扣1分。
5.凡學生在校內講粗話、罵人,被反映到學校的,一人一次扣班級紀律分數1分,學生打架由學校處理的,一人一次扣班級紀律分數5分,打傷同學的必須賠償醫藥費,并在全校同學面前做檢查。
7.夏季嚴格遵守午休制度,學生午休時在校園內亂跑或在教室內大聲喧鬧,課間在走廊上或教室內追跑、摔跤的一人一次扣該班紀律分數2分。
8.學生在操場活動時要愛護活動設施,如有破壞,一人一次扣該班紀律分數5分,若損壞的照價賠償。
9.凡平時離校后未關窗的扣該班紀律分數5分。
10.為了加強用電安全和節約用電,教室平時不開電燈。遇陰雨天氣或大霧天氣允許開燈,特殊情況需經老師批準后才可開燈,否則扣1分;放學后必須全部關閉,否則扣5分。
11.凡學生無故曠課的一人一次扣該班紀律分數5分。
12.凡學生在校園內水龍頭玩水, 用粉筆等東西在教室和校園四周涂畫的(老師指定除外)一人一次扣該班紀律分數2分。
13.凡學生在校內外有偷摸行為或其它違紀行為,被學校發現或反映到學校的一人一次扣班級紀律分10分,情節嚴重的交執法機關處理。
14.凡在校集會上被表揚的,獎該班紀律分數每人一次2分,批評的扣每人次2分。
15.故意破壞學校宣傳欄,涂擦校板報和紀律、衛生評比欄的,發現一次扣班級紀律分數3分,情節嚴重的必須在全校同學面前做檢討。
16..下課鈴一響,學生應及時回家,如果超過十五分鐘未離校的每人扣該班紀律分數2分(有指導教師在場除外)。
17.學生來校課內外不許在校園騎車,違者一人次扣班級紀律分數5分。
18.學校集會不遵守紀律者,班級被點名批評的扣5分。
19、嚴禁學生在教室從事與學習無關的活動,一經發現扣該班紀律分數5分責令整改,舉報的班級獎2分。
二、衛生方面(200分/月)
為了保持校園內外的環境衛生,在檢查中做到有據可查,凡有下列情況則按標準扣分。
1.各班衛生打掃時間必須在上、下午預備鈴前20分鐘完成,未按規定時間完成衛生打掃工作的一次扣該班衛生分數5分。
2.教室內凡有臟物,如掃把梗、鉛筆皮,碎紙片、口痰、粉筆頭等,扣該班衛生分數2分。教室課桌椅明顯不整齊,或衛生角沒有整理或整理不清楚,每次扣衛生分數1分。
3.衛生區內凡有雜物,如石子、斷磚、板塊、廢掃把、蜘蛛網、果皮紙片,每處扣該班級衛生分數2分。衛生打掃完畢垃圾斗、掃把還留在衛生區處扣衛生分數3分,垃圾沒裝完,每處扣該班衛生分數2分。
4.各班教室、衛生區要保持整潔,凡學生向衛生區丟果皮、食品袋、紙屑與臟物,被當場發現或學生有根據地反映到學校,除責令整改外,并處罰所在班級的衛生分數2分,獎給檢舉有功的班級。
5.下午放學衛生打掃最遲在放學后15分鐘前結束,不結束者加扣該班衛生分數5分。
6.每周五為衛生大掃除時間,發現打掃不干凈就結束的每處扣2分,
除正常檢查外,每天上午第二節下課和下午第一節課下課后為抽檢時間,若發現問題按以上各款執行扣分。
以上各項每周評比總結一次,頒發“紀律、衛生流動紅旗”
財務出納考核細則 篇3
為鞏固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深入推進干部作風建設,從嚴治理“庸、懶、散”問題,經局黨組研究,特制定如下考核辦法:
一、上下班考核
1.上下班必須堅持正點,遵守上下班工作紀律,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不得在上班時間從事炒股、玩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宜。
2.干部職工必須在上午8:30分以前上班進行指紋簽到,超過8:30簽到視為遲到,下班指紋簽到不能早于17:10分(夏令時不能早于17:30分),遲到早退每達到15次記一次曠工。
3.各科室、站、隊、局主要負責人要嚴格管理本部門工作人員,在考勤中通過詢問科室主要負責人和被考勤人員去向,科室主要負責人未給予證實的,或者證實不一致即視為遲到、早退或曠工。一個月內科室人員出現3次以上遲到、早退的、1次曠工的,追究科室、站、隊、局主要負責人責任,作為不良記錄納入績效考核和文明科室等考核。
4.各科室、站、隊、局行政主要負責人的考勤由分管領導審定。
5.其他副處級以上干部考勤由局長直接負責。
6.干部職工考勤每周公布1次,每月通報1次。
7.借用人員、合同聘用人員必須實行上下班指紋簽到,服從工作安排,如有違反,借用人員退回原單位,合同聘用人員按照有關合同進行處理。
二、請銷假管理
8.工作人員請假1天以內的由科室、站、隊、局主要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由分管領導批準;4天以上的由局長批準。統一填寫請假條,事后請假條須交人事科留存。
9.除政策文件有規定外,原則上請事假每次不超過5天;請3次以上事假或者累計請事假超過30天以上每天扣年終獎勵30元,年終個人考核考評記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
10.請事假、病假、婚假、產假、探親假、公休假等要履行請銷假手續,批準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論處。休假期滿后履行銷假手續,特殊情況可先可口頭請假,事后3天內補齊請銷假手續。
11.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憑會議通知和領導安排履行派遣手續,旅差費報銷需提供會議通知復印件或分管領導的簽批。
三、違紀違規處理
12.受到上級明察暗訪、作風建設及其他違紀違規通報、查處的個人扣除當年績效考核和機關文明等獎金的50%,并對所在科室站隊局主要行政負責人問責,扣除主要負責人獎金10%。
13.曠工1次扣年終獎金10%,曠工2次扣20%,依次類推,直至扣完,曠工嚴重的,依照公務員法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列等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分。
四、考核機構
成立紀律作風考核領導小組,領導考核工作。
組 長:高文化
副組長:賈圣 孫波 張嘉生 朱才茂 米承生 姚波
成 員:符辰益 向長珍 滕建帥 唐世林 莫克明 谷四新彭英學 張自立及局機關各科(室)和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局人事科),紀檢監察室、人事科負責干部職工考核日常工作。
五、本辦法從20xx年2月1日起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