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保潔管理細則(通用3篇)
物業保潔管理細則 篇1
(一)職責
1、負責區域內環境、樓道的清掃保潔工作;服從管理,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
2、負責區域內公共設施的清潔、完好,保證使用效果;
3、負責生活垃圾的收集、清理;
4、維護區域內衛生秩序,對業主不衛生、不文明行為進行勸阻;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標準
1、樓內保潔
(1)樓層通道和樓梯臺階每日清潔1次,地面每周濕拖1次。樓道內所有電表箱、配電箱、消防栓箱、暖氣井門、無人居住入戶門、單元門、樓梯墻面及扶手、樓梯窗、樓道燈開關等公共設施,均每周清潔1次,無明顯積塵、污漬、亂貼、亂畫,劃痕,玻璃整潔、透明,目視干凈。電梯轎廂地面、四壁每日清潔1次;
(2)屋頂無蜘蛛網,通道公共部位無私占、壘砌、亂停亂放車輛及堆放雜物;
(3)踏步無灰塵、油漬、雜物;
(4)踢腳線無塵土,上截面可見實物本質;
(5)門廳上方不得有妨礙落水的雜物和傷害人身的物品。
物業保潔管理細則 篇2
1、樓內保潔
(1)樓層通道和樓梯臺階每日清潔1次,地面每周濕拖1次。樓道內所有電表箱、配電箱、消防栓箱、暖氣井門、無人居住入戶門、單元門、樓梯墻面及扶手、樓梯窗、樓道燈開關等公共設施,均每周清潔1次,無明顯積塵、污漬、亂貼、亂畫,劃痕,玻璃整潔、透明,目視干凈。電梯轎廂地面、四壁每日清潔1次;
(2)屋頂無蜘蛛網,通道公共部位無私占、壘砌、亂停亂放車輛及堆放雜物;
(3)踏步無灰塵、油漬、雜物;
(4)踢腳線無塵土,上截面可見實物本質;
(5)門廳上方不得有妨礙落水的雜物和傷害人身的物品。
2、環境及公共部位保潔
(1)樓體、墻面亂寫、亂涂、亂畫、張貼小廣告、懸掛衣物、雜物,無私自改變墻體顏色,無利用墻體做營業性廣告;
(2)樓房前后、路面每日清掃1次,無污物、泥巴、油漬、紙屑、果殼、落葉、塑料袋等有礙環境衛生的雜物,煙頭1平方米內不得多于1個,路面無妨礙交通的磚頭石塊等障礙物及損害車輛行人的危險物品,雨雪天及時清掃主要道路積水積雪;
(3)宣傳欄、標識牌、景觀雕飾、健身設施、路燈桿、信報箱、變電箱每周擦拭1次,上面無積灰、污跡、亂貼、亂畫,無小廣告。水景開放期內,每2日清潔1次,水面無明顯漂浮物;
(4)確保排污系統順暢,污、雨、沙井每月檢查清理1次,井內無淤泥、磚頭瓦塊等雜物。如因業主造成堵塞,疏通費用按有關規定執行;
(5)區域內禁止飼養家禽寵物,車庫、儲蓄室嚴禁生火、做飯、堆放易燃易爆腐蝕物品,發現上述情況要立即組織解決;
(6)居民生活垃圾實行袋裝、定點傾倒、日產日清,周圍地面無散落垃圾;垃圾筒外面每周擦拭1次,內面每周清涮1次;建筑垃圾設置臨時垃圾池,集中存放,定期外運;設有公共衛生間的,每日清潔1次,每月對公共衛生間進行消殺;蚊、蠅、蟑螂孳生季節每月消殺1次,滅鼠每半年進行1次。
物業保潔管理細則 篇3
社規
第一條 社員要維護“青果文學社”的名譽。
第二條 密切關注并嚴格遵守文學社的活動時間,積極參加各項活動。
第三條 自學遵守文學社紀律,服從工作安排,認真、按時完成相應的任務。
第四條 社員應心懷社團,積極對社團相關工作建言獻策。
第五條 有組織有計劃、有目標的完成各項工作,要有時間觀念,辦事不拖、不惰、不虛、不浮。
第六條 社員都應尊重和團結其他社員,維護社團的團結友愛,以促進彼此的共同進步。
第七條 社員投稿不準抄襲,一經發現即作退社處理。
第八條 社員可以推薦他人加入社團,不得在文學社以外使用社團名義參加一切不適合的活動。
第九條 社員退社須經部長同意并上報后決定 。
第十條 本社規是根據我社實際需要所制定,我社所有成員務必認真遵守。
二、社員權利
第一條、享有選舉與被選舉權。
第二條、享有參加本社的一切活動,對本社的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的權利。
第三條、有權對社團干部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意見。
第四條、社員有參加社團會議、活動和討論的權利。
第五條、社員對于本社發表的一切作品享有批評和被批評的權利。
第六條、社員優秀作品可在本社書刊發表,經審核可進行投稿。
第七條、 有自由退會權,但必須上報批準。
社員義務
第一條、努力學習、遵守校紀校規。
第二條、 自覺遵守本社的各項原則,履行應盡的義務,團結友愛,相互幫助。
第三條、熱心本職工作,努力完成文學社交派的任務。
第四條 、積極參加協會活動,準時出席協會會議
第五條、宣傳文學社、維護文學社形象。
第六條、可推薦文學愛好者加入文學社。
第七條、按期向文學社交遞個人作品、推薦社外學生優秀作品。
組織設置:
第一條、本社設正副社長、編輯部、宣傳部、外聯部、網絡部、策劃部六個部門。
第二條、文學社負責人
文學社負責人包括社長、副社長各一名、各部門部長各一名。
第三條、各部門職權:
社長職權:
(一)負責文學社全面工作正常開展。
(二)制定文學社新學期工作計劃。
(三)主持召開全體成員會議。
(四)有權撤換不稱職的部門負責人。
副社長職權:
(一) 協助社長做好各方面工作。
(二) 特殊情況下代行社長職權。
(三) 重點抓好分管部門工作。
編輯部:負責本社稿源、去向及發表工作 。
宣傳部:負責文學社的宣傳,包括會議通知,活動宣傳,海報制作等。
外聯部:負責、策劃與其他社團之間的聯誼活動,及與外校同性質的社團進行聯誼活動。在外拉投資商,合作人等。
網絡部:負責在網絡、論壇的的征稿、宣傳的建立和管理,以及社員文章的發表等一切關于網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