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德師風建設實施細則(精選3篇)
師德師風建設實施細則 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教師[20xx]10號)和《省教育廳關于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的若干意見》(湘教發〔20xx〕5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學院在編人員和直聘合同制人員。
第三條 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以立德樹人為出發點和立足點、落實學院教師主體地位和改進創新師德建設方式方法的基本原則,建立健全學院教育、宣傳、考核、監督與獎懲相結合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
第二章 組織與實施
第四條 建立和完善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院系具體落實、教師自我約束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學院主要負責人是師德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學院成立組織、宣傳、紀檢監察、人事、教務、科研、學工、工會、學術委員會等相關責任部門和組織協同配合的師德建設委員會。院屬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承擔本單位師德建設工作的領導責任,落實學院關于師德建設的總體部署。
第五條充分發揮師德建設委員會在師德建設中的重要作用,負責制定學校師德建設相關制度;組織開展及指導檢查院屬各單位師德建設工作;接受師德建設違規行為舉報,指導協調和督促調查處理。
第六條師德建設工作常規化,建立健全教育宣傳、制度建設、違規行為查處等完整的工作體系,實行師德建設機構、師德制度和師德違規行為查處機制三落實、三公開。學院網站、院報開設師德建設專欄,公布師德建設相關內容。
第七條創新師德教育,將師德教育擺在學校教師培養首位,貫穿教師職業生涯全過程。將師德教育作為優秀教師團隊培養,青年教師、骨干教師、專業帶頭人和教學名師培育的重要內容。
第八條加強師德宣傳,把培育良好師德師風作為校園文化建設的核心內容,充分利用教師節等重大節慶日、學院廣播、報紙、網站及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形式,系統宣講《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師法》和教育規劃綱要等法規文件中有關師德的要求,宣傳普及《高校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宣傳學校優秀教師的典型事跡,努力營造崇尚師德、爭創師德典型的良好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
第九條構建學院、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多方參與的師德監督體系。健全完善學生評教機制。充分發揮教職工代表大會、工會、學術委員會等在師德建設中的作用。建立師德投訴舉報平臺,及時掌握師德信息動態,及時糾正不良傾向和問題。對師德問題做到有訴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復。
第十條完善教師參與治校治學機制,在干部選拔任用、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學術評價和各種評優選拔活動中,充分保障教師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保障教師依法行使學術權利和學業評定權利。保護教師正當的申辯、申訴權利。鼓勵支持教師參加培訓、開展學術交流合作。
第十一條嚴格師德考核和注重師德激勵,促進教師自覺加強師德修養。建立師德考核檔案,師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應評定為不合格,并在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職務(職稱)評審、崗位聘用、評優獎勵等環節實行一票否決。在同等條件下,師德表現突出的,在教師職務(職稱)晉升和崗位聘用,骨干教師、專業帶頭人和教學名師選培等優先考慮。
第三章 師德違規行為的調查與處理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規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解除聘用合同或者開除。對嚴重違法違紀的及時移交相關部門處理。對教師違反師德行為監管不力、拒不處分、拖延處分或推諉隱瞞,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一)損害國家利益,損害學生和學校合法權益的行為;擅自組織或參與招生辦班辦學損害學院合法權益的行為;
(二)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擅自在課堂上發表有損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行;
(三)在科研工作中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違規使用科研經費以及濫用學術資源和學術影響;
(四)未經學院批準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工作兼職兼薪的行為;
(五)在招生、考試、學生推優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六)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收受學生及家長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財物;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支付的旅游、健身休閑等娛樂活動;參加可能影響考試、考核評價的學生及家長的宴請;
(七)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
(八)其他違反高校教師職業道德的行為。
第十三條學院師德建設委員會收到舉報材料后,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開展獨立調查取證,客觀公正的提出調查意見,并向當事人反饋。舉報人、被舉報人以及相關部門人員有義務配合調查。調查過程嚴格保密。
第十四條學院師德建設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調查意見,對舉報和投訴的問題進行認定,并提出相應處理意見。學院根據師德建設委員會的認定結果和處理意見做出處理決定,并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十五條對師德違規行為的處理,要遵循實事求是、嚴肅認真的原則,同時,要注意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如有證據表明舉報人進行了惡意的或不負責任的舉報,應對舉報人進行教育、警示、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細則未盡事宜,按上級部門及學院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細則自學院發文之日起執行,由學院師德建設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師德師風建設實施細則 篇2
為進一步推進我校師德建設, 進一步提高我校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水平,根據貫徹落實《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
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提高教師自身職業素質,自覺肩負起教育的使命,是我校每一位教師的責任和義務,是建設一支“學高為師、身正為范、師愛為魂”的高素質教師隊伍,是辦社會滿意的教育的基本要求。
二、師德規范具體要求:
根據我區教育系統貫徹落實《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實施意見精神,結合小學實際制定以下師德規范要求:
1、愛國守法是教師職業的基本前提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
(2)熱愛教育事業,堅持教養并重原則,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
(3)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依據教師崗位職責履行權利和義務。
(4)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2、愛崗敬業是教師職業的本質要求
(1)忠誠于人民教育事業,志存高遠,勤懇敬業,甘為人梯,樂于奉獻。
(2)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做到靜心、盡心、精心,具有高度的責任意識。
(3)認真備課上課(沒有教案、沒有準備不上課),組織學生開展各類活動,提高教學活動的有效性。
(4)不對本職工作敷衍塞責;不準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故意不完成本職工作;不得隨意離開班級或者串班;在帶班過程中手機不進班;不得干擾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
3、關愛學生是教師職業的靈魂
(1)熱愛學生,尊重學生、堅持正面教育、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以誠相待,關注每位學生的發展,激發學生參與各種活動的積極性。
(3)關心愛護每位學生,用平等、公正的態度對待幼兒,尊重學生的人格,建立平等、融洽的師生關系。
(4)不準對學生進行挖苦、諷刺、辱罵等語言傷害學生人格尊嚴的行為。
4、教書育人是教師的天職
(1)遵循教育規律,實施素質教育。循循善誘,誨人不倦,因材施教。
(2)更新教育觀念,樹立“一切為了學生”的教育理念,使幼兒愉悅成長。
(3)勤思考,敢創新,積極參與小學生的教育教學等各項改革。
(4)寓教于樂,樂教勤業,誨人不倦,把傳授知識與養成學生的行為習慣相結合
(5)不得以外貌特征、家庭環境等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準。
5、為人師表是教師職業的內在要求
(1)以身作則,嚴于律己,奉獻教育,為人師表。
(2)師德高尚,儀態端正,舉止大方,語言文明,禮貌待人。
(3)關心集體,團結協作,誠實謙遜,樹立新時期的教師形象。
(4)作風正派,廉潔奉公,不準以任何方式接受學生、家長給予的現金、禮品 。
(5)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參與社會各辦學機構的有償授課。
6、終身學習是教師專業發展的不竭動力
(1)樹立終身學習理念,努力學習教育理論和科學文化知識,拓寬知識視野,更新知識結構。
(2)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教研活動,大膽探索,勇于創新,總結經驗,改進教學方法,不斷提高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
三、師德建設具體措施
(一)加強學習教育
1、將師德師風師規納入教師學習的重要內容之一。突出正面教育引導,大力弘揚本校教師的師德風范,推進校園文化建設。
2、每學期組織教師進行師德專題培訓,牢固樹立抓好師德建設是本職,不抓師德建設是失職,抓不好師德建設是不稱職的理念。
3、把師德教育與育德能力培養貫穿教師專業發展的全過程。
(二)師德評價考核機制
根據各崗位特點制定師德師風承諾書和責任書,并與每一位教師簽訂師德師風承諾書和責任書。師德承諾書和責任書要公開,接受社會、家長和同事的監督。黨員和骨干教師要帶頭踐行師德規范。教師業務檔案,一學年一承諾和一責任書,一學年一考評 。
(四)形成師德激勵機制
1、年終評優,師德優秀者優先。
2、骨干教師評選重師德表現
(五)形成師德建設合力
1、與思想政治工作相結合,與政風行風建設相結合,與學校廉潔文化建設相結合,加強對教師的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把對教師的關愛和嚴格要求統一起來。
2、積極發揮黨員在師德建設中的獨特作用。
師德師風建設實施細則 篇3
為貫徹落實黨的及中央、省、市農村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探索建立符合“長久不變”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管理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和《滕州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實施方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保持現有土地承包關系長久不變,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明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歸屬,強化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保護,依法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有效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維護土地流轉市場秩序、開展承包經營權貸款質押和股份合作奠定基礎,為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和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活力提供體制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確保穩定的原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是對農村土地二輪土地延包的規范和完善,不是重新調整原有承包關系,不是重新組織發包農村土地,堅決杜絕違法收回和調整農戶的承包地。堅持“三不變,一嚴禁”,即:原土地承包關系不變;承包戶承包地塊、面積相對不變;二輪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變;嚴禁借機違法調整和收回農戶承包地。
(二)堅持依法依規的原則。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規定的登記內容和程序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
(三)堅持尊重歷史、正視現實的原則。通過對現有土地進行實際測量,把實際測量的面積如實記錄在登記簿和承包合同、經營權證書上。對二輪土地承包以來承包地被征占導致面積減少的、因分戶及人口變動導致經營權分割或合并的、經營權轉讓或互換的、承包地滅失以及全戶消亡等情形,在這次確權登記時直接變更或注銷。
(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過程中要堅持“陽光操作”,做到“四簽兩不準”和“四榜定案”(即:群眾開會通知要簽收、參加會議要簽到、表決票要簽名、通過方案要簽字,不準代簽,不準用鉛筆、圓珠筆簽字,并加蓋當事人手印;摸底調查表上榜公示、確權登記方案上榜公示、勘界確權上榜公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發證上榜公示),保證農民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嚴禁暗箱操作、以權謀私。
(五)堅持規范管理的原則。嚴格按照“五到戶”(承包面積、承包地塊位置、承包合同、承包經營權證、基本農田標注到戶)、“四相符”(承包面積、承包合同、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簿相符)的要求開展工作,做到缺什么補什么,完善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妥善解決遺留問題。
三、目標任務
根據《關于深入推進農村改革加快現代農業發展的意見》(滕發[20xx]1號)關于“加快推進農村土地確權登記工作,力爭年內完成40%涉農村居”的要求,采取統一規劃、分批實施、逐批驗收的方式,確保2年內完成全鎮所有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任務。20xx完成30個村(居),約8000戶;20xx年完成42個村(居),約14000戶。
(一)開展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確權登記。以村組為單位,以第二輪土地承包合同、權屬證書和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成果為依據,利用國土二調資料,在逐戶查清承包地塊、面積、四至和空間位置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對所有承包農戶重新頒發新的經營權證書。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當事人申請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的,按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
(二)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變更、注銷登記。依據完善后的農村土地承包檔案,對承包地因被征用、占用等面積發生變化的,家庭人口變動導致經營權分割、合并的,經營權轉讓、互換的以及承包地滅失或全戶消亡等情形,在這次土地確權頒證工作中,應實事求是地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或注銷登記。
(三)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管理制度。對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建立健全土地清查、集體土地發包、檔案管理、經營權登記等各項工作制度,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設立、變更和注銷登記實行常態化管理。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管理系統,實現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管理信息化。經濟基礎和群眾思想基礎好的村,也可直接進行股份制改造,發展土地股份合作社。
四、工作步驟
各村(居)要按照本實施方案規定的工作進度,制定詳細的工作規劃,逐步實施,保質保量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任務。
(一)摸清承包底數,編制農戶承包地登記基本信息表。各村要成立實施小組,逐組逐戶收集二輪承包后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臺帳、經營權證書和農戶信息等資料,形成農戶承包地登記基本信息表。借助國土二調資料或航天航空影像數據,形成用于調查和實測的基礎工作底圖。
(二)入戶權屬調查,核實登記資料。根據基礎工作底圖和農戶承包地登記基本信息表,由村(居)實施小組入戶實地進行承包地權屬調查,由農戶進行確認。對存在爭議的地塊,應通過當事人協商和鎮村調解的方式解決,仍不能達成一致的,可采取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三)實地測量地塊,形成地籍草圖。根據基礎工作底圖,以村民小組為基本單元,由專業測繪人員采取地面實測或調繪方法,調查每塊承包土地的實際面積、位置、形狀、權屬和空間分布等情況,并按照統一的地塊編碼規則進行標識,形成承包地地籍草圖。
(四)進行公示確認,形成電子數據。由村(居)實施小組審核地籍草圖后,在村組公示,對公示中農戶提出的異議,及時進行核實、修正,并再次公示,兩次公示期均不少于5天。公示無異議的,由農戶簽字確認后形成承包土地地籍圖。由村(居)將地籍圖報鎮經管站進行審核,核對無誤后,進行數據錄入,形成電子數據上報市農業經營管理局。
(五)建立登記簿,妥善保管登記資料。登記資料報市經管局后,市里按照統一格式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簿。登記簿采用紙質文檔和電子文檔兩種形式保存,電子文檔定期備份,防止登記資料遺失破壞。
(六)頒發經營權證書,依法確認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市里依照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記載的內容,市政府向農戶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同時收回原發放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統一進行銷毀。
(七)開展檢查驗收,完善管理制度。每批任務結束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完成確權登記工作的村進行驗收。對驗收中發現問題,責令限期進行整改。完成登記任務的村(居)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管理制度,確保土地承包關系的穩定。
五、時間安排
(一)準備階段(20xx年8月1日-8月30日)。
1、成立機構。鎮成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并抽調具體工作人員組成工作組,具體組織實施。各村(居)也要成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實施小組,抽調專門人員組織實施。
2、宣傳動員。鎮召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動員會,對登記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各村(居)也要分別召開動員大會和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宣傳動員,讓每一位農民都了解此次確權登記工作的目的、意義、內容和原則。要充分運用各種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做到家喻戶曉。
3、開展培訓。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掌握相關政策、法規、業務知識以及工作操作規程和技術,明確工作任務。
4、建立系統。通過政府采購進行項目招標,建立起完善的登記管理系統,為全面開展登記工作做好準備。
(二)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30日)。
各村(居)對二輪土地延包臺帳、承包合同、經營權證等土地承包相關原始資料檔案進行清查整理。一是要摸清土地現狀,查清每塊地的名稱、坐落、面積、四至、權屬性質、土地種類和經營方式。二是要逐戶摸清農戶家庭承包狀況,對承包人,承包經營權共有人,承包地塊、面積、四至、土地變動等各方面情況和信息進行收集、歸納、整理、核對。提前發現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的初步意見。
(三)清查核實階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30日)。
1、實施清查。在調查摸底基礎上,對農戶在承包土地面積、四至等有異議的,組織村(居)人員實地測量,確認農戶實際承包地塊的面積、四至等。按地宗逐戶核查承包合同、經營權證記載情況,徹底查實與實測結果的差別,制作村組土地承包實際情況表。
2、繪制空間位置圖。以國土資源部門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為基礎,繪制農戶承包地空間位置圖,做到位置明確詳細、群眾認可。
3、建立健全登記簿。對農戶承包地塊清查、標明空間位置的基礎上,入戶核查農戶土地承包信息,經公示無異議后,由農戶簽字確認,最終確認每一農戶承包土地的地塊位置及四至邊界等信息,編制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
4、組織頒證。按照“申請、審核、登記、發證”的登記程序,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為依據,市政府逐步向農戶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四)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1月1日-12月31日)。
對登記工作的檢查分兩個年度進行,按照年度工作計劃,每年進行一次檢查驗收,總結登記工作中取得的經驗。對驗收不合格、任務沒有完成的村(居),重新進行登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部門職責。為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鎮里成立以黨委書記為第一組長,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經管站,主要負責組織做好起草相關文件、制定實施方案、擬定操作規程、籌備召開會議、組織宣傳培訓、具體業務指導等工作;鎮財政所要做好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的經費保障工作;鎮國土資源所要免費提供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用于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鎮司法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提供法制服務;其他相關部門要按照本部門的職責分工,積極參與此項工作,共同維護好農民的合法權益。
(二)組織業務培訓,落實工作經費。對村(居)干部和工作人員進行確權登記相關法規政策和業務知識進行培訓,使大家準確理解和把握政策界限,明確操作規程,確保操作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不得向農民收取費用,鎮財政列入專項工作經費,用于人員培訓、相關設備的購置等。
(三)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工作進度和質量。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對各階段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適時進行情況通報,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作風不實,措施不當,違背政策,導致農民上訪和發生群體性事件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