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學校評分細則(精選3篇)
文明學校評分細則 篇1
為表彰優秀社員,樹立先進典型,鼓勵積極寫作和參與編輯,結合我社實際,根據文學社章程,經研究,特制定本考核細則。
1.文學社每周的集中活動出勤一次加1分;
2.文學社每周的集中活動請假一次扣0.5分,無故缺勤一次扣1分;
3.每月完成規定的一篇交稿任務者加1分,不累計,完不成扣1分;
4.在本年度《晨曦》報發稿一篇(不論長短)加3分;
5.年終評優投票,每得一票加1分;
6.在本年度手抄報《晨曦》發表一篇(不論長短)加1分;
7.社長加職務分5分,副社長4分,編輯部主任3分,全年職務不變者加滿分,中途職務變動均減半加分。
8.在有刊號的正規報刊(不論級別)上每發表一篇作品(不論體裁、篇幅)加4分;
9.所編輯的作品(以文末署有“學生編輯”或“編輯”為準)在《晨曦》報每發表一篇加1分,在手抄報《晨曦》每發表一篇加0.5分。
文明學校評分細則 篇2
學生干部值日:
1.提前1分鐘從出發,在鈴響后2分鐘內到達值日地點;(3分)
2.佩戴好袖章,工作態度認真負責;(5分)
3.每星期五檢查完畢后,袖章送交團委辦公室(2分)
團隊活動組織:
1.有目的設計、組織生動活潑的教育活動(2分/次);
2.有活動情況的書面材料(5分/次);
3.有學生關于活動的日記、體會、心得(3分/次);
4.期末有團隊活動總結(5分);
5.本學期不得少于四次;
團員評議、上交團費:
1.團員評議表上交及時,填寫完整(5分);
2.團費上交及時(5分);
加分部分:
1、能開展具有一定影響的以活躍校園文化為主的活動(5分/次).
2、在學校組織的團隊活動中獲獎或評為先進集體個人(5分/次).
3、在有關報刊雜志上發表文章的(5分/次)。
4、承擔學校觀摩活動或其它活動(10分).
5、能根據我校實際,提出較好的“點子”, 并被校團委采納(5分).
文明學校評分細則 篇3
為了改變考試作文評分的隨意性,規范作文評改,達到激勵學生,客觀公正評價老師教學效果的目的,特擬定如下作文評分標準。
小學生作文應注重寫真實的內容,抒真摯的情感,語句通順,條理清楚,標點正確,不寫錯別字,鼓勵創新,寫出個性,盡量減少模仿。作文評價應以激勵為主,不吝嗇分數。
作文內容分數值比例:
思想健康,中心明確(30%)(附標題可占5%)
內容與題目相符,敘述具體(20%)
條理清楚,段落分明(20%)
語句通順(20%)
會用標點,錯別字少(10%)
評分參考:(以總分30分為例)
一類文(27—30):切題,思想健康,中心明確,內容具體,層次清楚,語句通順,標點使用比較正確,錯別字少,卷面清潔。
二類文(20—27):切題,思想健康,中心明確,內容比較具體,層次較清楚,語句通順,標點使用比較正確,錯別字少,卷面整潔。
三類文(12—20):基本切題,思想健康,中心基本明確,內容欠具體,層次不夠清楚,語句基本通順,標點使用大體正確,錯別字多。
四類文(0—12):不合題意,中心不明確,內容很不具體,語句表達很差,層次不清,語句不通,標點錯誤和錯別字多。
評分時還可規定,錯別字每個扣0.5分,扣足5分為止;標點錯誤每個扣0.5分,扣足3分為止;卷面太亂,字跡潦草酌扣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