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工作細則(通用6篇)
部門工作細則 篇1
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xx]8號)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意見>實施細則》(國辦發[20xx]80號)的要求,根據海洋工作實際,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以下簡稱“五公開”),加強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建設公開平臺、擴大公眾參與等工作,在此前相關文件規定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以下貫徹落實意見:
一、著力推進“五公開”
(一)將“五公開”要求落實到公文辦理程序。按照《國家海洋局公文處理辦法》,擬定公文時要明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等屬性,并在《國家海洋局發文稿紙》中勾選對應的項。對屬于政策性文件但擬不公開的,在文件報批同時要依法依規說明不公開理由。上報的發文請示沒有明確公開屬性建議的,或者沒有依法依規說明不公開理由的,辦公室可予以退文處理。
(二)將“五公開”要求落實到會議辦理程序。逐步建立健全利益相關方、公眾代表、專家、媒體等列席海洋部門有關會議的制度,增強決策透明度。審議不涉密的重大海洋方面改革方案和重大海洋領域政策措施,以及涉及海域、海島、海洋環保、海洋減災、海洋執法等重大民生事項的會議議題,提出議題的部門(單位)應提出是否邀請有關方面人員列席會議、是否公開以及公開方式的意見,隨會議方案一同報批。
(三)建立健全主動公開目錄。進一步明確“五公開”的主體、內容、時限、方式等,并動態更新。及時公開國家海洋局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情況(人事司),及時發布國家海洋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法制與島嶼司)。根據《國家海洋局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下列信息應主動公開:
1. 本機關的機構設置、法定職責、辦公場所、對外辦事窗口或來訪接待窗口、辦公時間;
2. 本機關履職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本機關制定的規章、國家或者行業標準目錄、規范性文件;
3. 綜合性海洋政策和規劃、海洋功能區劃、各類專項海洋規劃和計劃;
4. 國際條約和公約等;
5. 各類海洋公報;
6. 行政許可項目的辦理依據、申請條件、程序、期限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書示范文本;行政許可項目辦事指南、辦理結果等情況;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
7. 去除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
8. 海域使用金、海洋傾倒費、海洋工程排污費、無居民海島使用金收費依據、標準和繳納、減免程序;
9. 海洋行政執法項目及法律依據;
10. 聽證公告;
11. 公務員招錄信息;
12. 部門預算、決算信息;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情況;
13. 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14. 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政府預警信息及應對動態情況;
15. 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相關辦理結果;
16. 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制作、獲取并保存上述政府信息的單位(部門)應在信息形成或變動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四)對公開內容進行動態擴展和定期審查。各部門(單位)每年要對照“五公開”要求,對本部門(單位)不予公開、以及依申請公開較為集中的信息進行全面自查,發現應公開但未公開的信息應當公開,可轉為主動公開的應當主動公開。
二、強化政策解讀
(一)充分運用中央新聞媒體及我局所屬《中國海洋報》、各網站、微博微信和客戶端做好重大海洋政策宣傳解讀工作,發揮人民日報、新華社、央視、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中新社、中國日報等中央主流媒體“定向定調”作用,正確引導涉海輿論。注重利用商業網站以及都市類、行業類媒體,積極傳播正能量,弘揚海洋正旋律。
(二)海洋政策性文件公布前,要做好政策吹風和預期引導;印發重要海洋政策時,牽頭起草部門要將政策解讀方案或文稿與政策文件一同報批,文件發布時,相關解讀材料應與文件同步在國家海洋局政府網站、《中國海洋報》等媒體發布。文件執行過程中,要密切跟蹤輿情,分段、多次、持續開展解讀,及時解疑釋惑。
(三)要充分發揮各部門政策參與制定者、掌握相關政策并熟悉有關領域業務的專家學者的作用,圍繞國內外輿論關切,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闡釋政策,著力提升解讀的權威性和針對性。對一些專業性較強的海洋政策,進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讀,多舉實例,多講故事。
三、積極回應關切
(一)明確回應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好政務輿情的回應工作。涉事責任單位(部門)是第一責任主體,國家海洋局辦公室做好組織協調工作。遇有突發事件,按照《國家海洋局新聞宣傳工作規則(試行)》的相關規定,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發布信息。
(二)突出輿情收集重點。主要了解涉及黨中央國務院重要決策部署、國務院常務會議和國家海洋局局長辦公會、黨組會議議定事項的政務輿情信息;涉及公眾切身利益且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涉海媒體報道;引發媒體和公眾關切、可能影響國家海洋局形象和公信力的輿情信息;涉及重大突發事件處置和海洋災害應對的輿情信息。
(三)做好研判處置。對收集到的輿情加強研判,區別不同情況,進行分類處置。進一步做好專項回應引導工作,重點圍繞“兩會”、海洋經濟數據發布和經濟形勢、海洋領域重大改革舉措、海洋重大督察活動、重大海洋災害或突發事件等,做好輿情收集、研判和回應工作。
(四)提升回應效果。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海洋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最遲要在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并根據工作進展,持續發布權威信息,按照《國家海洋局新聞宣傳工作規則(試行)》的相關規定流程,有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帶頭主動發聲。
四、加強平臺建設
(一)加強政府網站之間協同聯動和建設管理。國家海洋局政府網站要即時充分轉載中國政府網發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局屬單位網站要即時轉載國家海洋局政府網站發布的重大信息。加強國家海洋局政府網站與主要新聞媒體、新聞網站、商業網站的聯動,提升傳播效果。強化政府網站建設和管理。建立健全國家海洋局政府網站日常監測機制,及時發現和解決網站存在的突出問題。
(二)發揮《國家海洋局公報》作用。《國家海洋局公報》要及時準確刊登國家海洋局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國家海洋局公告及其它政策性文件,為公眾查閱、司法審判等提供有效的標準文本。《國家海洋局公報》在國家海洋局政府網站同步發布。推進歷史公報數字化工作,建立覆蓋公報創刊以來刊登內容的數據庫,并可在國家海洋局政府網站查閱。
(三)充分發揮《中國海洋報》及“中國海洋在線”網站主流輿論引導作用。第一時間在《中國海洋報》上刊登國家海洋局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國家海洋局公告,及重要信息。根據不同平臺新聞的傳播特性,對國家海洋局的重大活動做到提前策劃,及時跟進,集中宣傳,營造氛圍。發揮網絡傳播優勢,擴大信息傳播渠道,推動信息公開。提升海洋報及其所屬網站、新媒體的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和公信力。
五、擴大公眾參與
(一)圍繞海洋中心工作,細化公眾參與事項的范圍,讓公眾更大程度參與政策制定、執行和監督。對社會關注度高、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海洋方面政策措施,除依法應當保密的以外,在決策前應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通過聽證座談、調查研究、咨詢協商、媒體溝通、征求意見、列席會議等方式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公開征求意見的采納情況應予公布,相對集中的意見建議不予采納的,公布時要說明理由。
(二)完善公眾參與渠道,不斷拓展國家海洋局政府網站的“調查征集”、“咨詢留言”等互動功能。
六、加強組織領導
(一)完善政務公開工作機制。國家海洋局辦公室是承擔政務公開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國家海洋局政務公開工作,做好國家海洋局政府信息公開、國家海洋局政府網站、國家海洋局公報、政策解讀、回應關切、公眾參與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科學、合理、有效的量化評估指標體系,適時通過第三方評估、民意調查等方式,加強對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回應關切、媒體參與等方面的評估。
(三)加強政務公開業務培訓計劃,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和研討交流。著力強化各級領導干部在互聯網環境下的政務公開理念,提高指導、推動政務公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強化政務公開考核機制,將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回應關切、媒體參與等方面情況作為政務公開的重要內容納入績效考核體系。強化政務公開工作責任追究,定期對政務公開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重要信息不發布、重大政策部解讀、熱點回應不及時的,要嚴肅批評。
國家海洋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部門,應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本單位、本部門的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積極推進政務公開工作。
部門工作細則 篇2
各部長職務:
科技部:李立 網絡部:程猛 羅海銀 柳成君 秘書部:梁慧斌 宣傳部:趙舉興 紀國忠
外聯部:陳冬冬
理事會及各部門具體職責:
理事長,協調整個社團的運作,把握社團的整體發展方向。
副理事長,劉強:負責財務工作(期末需發布一份詳細的財務報告)
負責通知的發布(主要是指短信通知,以后每次通知都由劉強發給各部長,再由部長發給會員)
胡林海:負責活動策劃
負責各部門工作的協調。
科技部:1.負責《地球科學ZINE》的編輯,包括每一期主題選擇、內容搜集、圖片整理。
2.負責《地球科學ZINE》的全程推廣、宣傳和遠期規劃。
3.負責圖片展之類活動資料準備。
網絡部:1.負責【地球科學論壇】的日常管理,包括帖子管理,專題策劃,系統設
置等。
2.負責【地球科學論壇】的推廣、宣傳,比如與其他網站進行鏈接等。
3.負責校內網【Google Earth 論壇】的日常管理。
秘書部:1.負責社團刊物的借閱、保管工作,
2.負責所有會議、活動的記錄
3.負責社團創優、年鑒制作等其他文秘工作
宣傳部:1.負責海報張貼和宣傳板制作(招新前一周將宣傳橫幅掛好)
外聯部:1..負責所有活動的對外聯系。
2.搜集學校地學及其相關的所有講座信息,并及時發到QQ群。(建議安排專人負責)
近期具體工作安排:
副理事長:負責招新工作的策劃、組織與調配
科技部:1.為第四期電子雜志的編輯作準備,多關注新聞,遴選合適的主題。
2.計劃招新完成后的軟件培訓班。
3.確定社團雜志以后的發布方式。
網絡部:1.重新劃分板塊,確定版主,并對各版主提出相應的任務量,可征集網友做版主。
2.與地學院、軍樂團、社團聯網站實現相互鏈接。
3.安排專人將將論壇每周的精貼發到【地球科學愛好者】系列群,最好在周五。
4.盡快讓校內網【Google Earth 論壇】運作起來。
秘書部:1.在25號之前收回社團被借出去的刊物
2. 招新前將活動、會議記錄表格制作出來,以后只需按表格填寫)
宣傳部:制作4塊0.91.2的宣傳板。招新前一周將宣傳橫幅掛好。
外聯部:建一個地大社團負責人QQ群
【地球科學論壇】本學期發展目標,
進入百度、Google搜索系統、目前已進入Google搜索系統。會員注冊人數達到200人、目前注冊人數70人。主題貼達到20xx個,現有700個。總貼數達到3000個,現有帖子1000個。每日更新貼數20個,現在日更新量2個
總體原則:所有活動提前一周就緒。
本學期最大目標:社團所有成員各負其責、各盡其才。形成一個真正的團隊
部門工作細則 篇3
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為切實加強機關管理,轉變干部作風,嚴肅工作紀律,提高辦事效率,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保證機關良好的工作秩序,樹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經黨委、政府研究決定,特制定《xx鄉政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管理制度》,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中共xx鄉委員會 xx鄉人民政府
20xx年2月28日
xx鄉政府機關管理制度
一、學習會議制度
第一條 堅持定期學習制度,每月25日(特殊情況另行通知)為中心學習組、全體鄉干部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學習研究活動日。
第二條 堅持會議、學習簽到考核制度。簽到冊由會議主持人收集并交紀委書記保存,一月一結算。學習、會議每遲到、中出、早退一次懲扣5元,缺席一次作曠工處理并懲扣40元。
第三條 凡參加學習、會議者,必須認真聽講,做好筆記、會議、學習記錄,由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定期調閱,調閱中凡沒做筆記的每次懲扣5元。
第四條 辦公室每月出《信息》2期,《中心學習信息》1期以上,每次黨委會、黨政干部辦公會必須撰寫《會議紀要》,并按規定呈報,否則一次懲扣20元。
二、請銷假制度
第五條 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和財政全額負擔的事業單位職工,必須嚴格執行上下班制度,不得遲到早退,更不得無故缺席。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
第六條 因事請假的,必須書面向書記、鄉長寫出請假條,書記在家由書記批,書記不在家由鄉長批,獲準后方可離開。請假條交黨政辦,返回后及時到辦公室銷假。
第七條 開會、學習或出差辦事必須有上級(含主管部門)或黨政主要領導的通知或同意方可認可,黨政辦公室必須有專門的記錄,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 對未經請假,無故缺勤的,視為曠工,每天懲扣40元;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累計曠工30天的,按《公務員法》規定在年終考核中直接考核為不稱職。
第九條 全體工作人員上班期間(包括下村期間)嚴禁參與各種打牌等娛樂、賭博活動和其他與本人身份不符的活動,每發現一次懲扣50元。
三、首問責任制
第十條 首問責任制是指人民群眾來訪、辦事或通過電話咨詢、反映問題時,在崗接受詢問的首位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
第十一條 首問責任制按照“首問負責,對口接待”的原則,首問責任人不論詢問的內容與本人職責是否有關,都要熱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脫。
第十二條 屬于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的事項,要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不能當場辦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關辦理事項及時限,不允許出現故意拖延不辦。
第十三條 不屬責任人職責范圍內但屬其它人員職責范圍內的事項,要主動告知或引導到經辦人辦公室。經辦人不在時,應告知聯系電話,
四、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 鄉政府所用辦公用品和物資由黨政辦公室統一采購。需在店內賒欠的物資,由辦公室人員憑政府打印的專用資金賒欠單填寫好貨物品名、數量、金額、事由,同時簽好字。機關工作人員辦公用品一律由個人負責購買,不得到辦公室領取。
第十五條 差旅費報銷。鄉干部、事業單位職工因工出差、學習考察,其住宿、車船費的報銷,必須嚴格按財政部門的文件規定標準執行,并憑黨政辦出據的差旅證明單到財政報銷。出差標準為:途中補助縣城每天10元;出差(培訓、學習、會議除外)誤餐補助縣內每天20元,縣外市內每天30元,市外省內每天40元;短期培訓、學習的縣內每天補助5元,縣外的每天10元;凡在縣城有住房的不得報銷住宿費,在縣城無住房而會議也沒安排食宿的每晚住宿費不得超過80元。宣漢至車費每次30元。(1)(2)(3)
第十六條 來客需招待的,由黨政辦上報鄉長、書記同意后,黨政辦統一安排在食堂內(特殊情況確需在飯店就餐的需報請主要領導同意)。就餐標準:早餐每人5元,中餐及晚餐每人15元,如遇特殊情況需提高標準,必須經鄉長、書記同意。來客原則不上包包煙,如需上包包煙,經主要領導同意后,由經辦人到黨政辦公室領取。各部門來客原則上實行對口接待,一切費用由部門負擔。
第十七條 租車管理,原則上不準租車、包車,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包車、租車的必須經黨政主要領導同意,標準為至宣漢200元/次(特殊情況除外),先由用車人自行支付,本人憑票簽字報銷,不允許賒欠車費。
第十八條 宣傳報道獎勵。凡在國家級報刊上登載一篇,獎現金500元;在省級報刊登載的,獎現金300元;在市級報刊、電視臺登載或報道的,獎現金100元;被縣委、縣政府、縣電視臺登載或采用的,獎現金30元,被縣級其他部門登載的,獎現金20元。
第十九條 經費會簽制度。所有開支票據必須在當月內送領導簽字報銷(月底發生的費用必須在次月初簽字報銷),超時不予報銷。所有開支由經辦人注明事由交鄉長審簽后,送書記會簽方能支付入帳。重大資金支出,原則上由黨政班子成員事前集體研究預定或事后集體研究審定。事業單位發生的費用,由分管領導審簽后,送鄉長會簽后方能支付入帳。
第二十條 嚴格審計報銷制度。開支經費堅持一事一報銷制度,嚴禁一事分開報銷經費。凡不按經費審批程序報銷的,單位出納不得支付任何款項。所有經費收支由鄉財政所每月底向黨委、政府主要領導交1份收支明細帳表。
第二十一條 帳務公開制度。財會人員應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會計記帳,出納報帳。會計按有關部門規定時間報表。并堅持帳目公開制度。每半年在黨委會上公布一次,年底向全體職工公布一次帳目。
五、報批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林業、國土、城建、計生、民政等項目的審批及上報,由各部門交分管領導審核后,再由黨政班子集體研究同意后,方可蓋章上報或審批,堅持每月研究一次。
六、內務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 機關所有財產、物資一律由財政所分類、編號、造冊登記,并根據工作需要在機關內調配使用。不準轉讓或自行處理,不得化公為私。
第二十四條 凡機關工作人員調離本機關,應到辦公室辦理有關財物手續,方能辦理調離手續。
第二十五條 節假日值班(雙休日)由黨政辦負責,年終累計補助XX元,五一、十一、春節由政府另行安排,補助40元/人、天,并備好記錄本,值班人員對來電、來訪要做好詳細記錄,對確需辦理事宜及時向領導請示匯報,值班結束后要做好工作移交。
第二十六條 加強檔案管理。檔案必須做到專人專柜管理并登記上鎖。查閱檔案必須由管理人員查找,其他人員不得入內。
第二十七條 文件收發時必須及時登記,分類處理。對傳閱和交辦的重要文件要追蹤去向,對交辦文件各分管領導要負責落實。
第二十八條 水電管理。各辦公室最后一個離開辦公室的人員要及時關閉電源,鎖好門窗,若發現“長明燈”,罰相關責任人10元/次。機關住宿同志用電實行電表抄表制,每月抄表一次,并按照實際用電度數計算電費,在其補助中扣除。黨政領導辦公室每月核定用電10度,超出部分自行承擔。
第二十九條 衛生管理。政府除因特殊情況外一律不得使用雜工,每次大掃除(包括會議室及禮堂)由黨政辦公室提前通知,凡是不參加者每次懲扣10元,遲到、早退者懲扣5元。平時清潔打掃區域分為:院壩由黨政辦公室排班打掃,各樓層由各樓層負責打掃。凡打掃不清潔,懲扣責任人10元并限期打掃。
第三十條 各類文件經主要領導簽發,打印樣稿后,由撰稿人負責校對,主要領導審稿,準確無誤后方可打印。非文件性材料表格,確需打印、復印經分管領導核準簽字后,交打字室打印、復印。
第三十一條 印章使用。各印章保管人都要慎重使用印章,加蓋黨委或政府公章,需經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同意,辦理重要事項需將印章帶離單位的,填寫好用章批準單,交主要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帶離鄉政府。加蓋部門公章,需經分管領導同意。
第三十二條 微機打印材料及管理。微機室打印主要是為黨委政府服務,部門需在微機室打印的材料,由黨政辦主任審核把關,簽字后方可打印,否則每出現一次無簽字打印材料,扣打印人員工資50元。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部門工作細則 篇4
財務部經理職責
一、主持并全面負責財務部的行政管理工作。
二、制定財務部管理規定及會計制度、方法,并組織實施。
三、加強財務部管理,編制并執行財務預算,正確、合理、迅速的調度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四、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并提出改進意見。
五、參與經營生產決策。
六、組織協調內外關系。
七、考核、控制財務部員工的工作質量。
財務部副經理職責
一、組織本部門員工搞好會計工作,審核各種財務報表。
二、負責財務收支和經營成果情況的綜合分析,撰寫分析報告。
三、負責收集、加工、整理經濟信息,提供經營決策資料。
四、編制資金收支計劃,并組織實施。
五、協調內外經濟關系,負責流動資金的管理以及借貸資金的安排、分配和運用。
六、掌握外匯管理各項法規、制度,實施外匯管理。
部門工作細則 篇5
一、學習會議制度
第一條 堅持定期學習制度,每月25日(特殊情況另行通知)為中心學習組、全體鄉干部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學習研究活動日。
第二條 堅持會議、學習簽到考核制度。簽到冊由會議主持人收集并交紀委書記保存,一月一結算。學習、會議每遲到、中出、早退一次懲扣5元,缺席一次作曠工處理并懲扣40元。
第三條 凡參加學習、會議者,必須認真聽講,做好筆記、會議、學習記錄,由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定期調閱,調閱中凡沒做筆記的每次懲扣5元。
第四條 辦公室每月出《信息》2期,《中心學習信息》1期以上,每次黨委會、黨政干部辦公會必須撰寫《會議紀要》,并按規定呈報,否則一次懲扣20元。
二、請銷假制度
第五條 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和財政全額負擔的事業單位職工,必須嚴格執行上下班制度,不得遲到早退,更不得無故缺席。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
第六條 因事請假的,必須書面向書記、鄉長寫出請假條,書記在家由書記批,書記不在家由鄉長批,獲準后方可離開。請假條交黨政辦,返回后及時到辦公室銷假。
第七條 開會、學習或出差辦事必須有上級(含主管部門)或黨政主要領導的通知或同意方可認可,黨政辦公室必須有專門的記錄,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 對未經請假,無故缺勤的,視為曠工,每天懲扣40元;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累計曠工30天的,按《公務員法》規定在年終考核中直接考核為不稱職。
第九條 全體工作人員上班期間(包括下村期間)嚴禁參與各種打牌等娛樂、賭博活動和其他與本人身份不符的活動,每發現一次懲扣50元。
三、首問責任制
第十條 首問責任制是指人民群眾來訪、辦事或通過電話咨詢、反映問題時,在崗接受詢問的首位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
第十一條 首問責任制按照“首問負責,對口接待”的原則,首問責任人不論詢問的內容與本人職責是否有關,都要熱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脫。
第十二條 屬于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的事項,要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不能當場辦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關辦理事項及時限,不允許出現故意拖延不辦。
第十三條 不屬責任人職責范圍內但屬其它人員職責范圍內的事項,要主動告知或引導到經辦人辦公室。經辦人不在時,應告知聯系電話,
四、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 鄉政府所用辦公用品和物資由黨政辦公室統一采購。需在店內賒欠的物資,由辦公室人員憑政府打印的專用資金賒欠單填寫好貨物品名、數量、金額、事由,同時簽好字。機關工作人員辦公用品一律由個人負責購買,不得到辦公室領取。
第十五條 差旅費報銷。鄉干部、事業單位職工因工出差、學習考察,其住宿、車船費的報銷,必須嚴格按財政部門的文件規定標準執行,并憑黨政辦出據的差旅證明單到財政報銷。出差標準為:途中補助縣城每天10元;出差(培訓、學習、會議除外)誤餐補助縣內每天20元,縣外市內每天30元,市外省內每天40元;短期培訓、學習的縣內每天補助5元,縣外的每天10元;凡在縣城有住房的不得報銷住宿費,在縣城無住房而會議也沒安排食宿的每晚住宿費不得超過80元。宣漢至車費每次30元。(1)(2)(3)
第十六條 來客需招待的,由黨政辦上報鄉長、書記同意后,黨政辦統一安排在食堂內(特殊情況確需在飯店就餐的需報請主要領導同意)。就餐標準:早餐每人5元,中餐及晚餐每人15元,如遇特殊情況需提高標準,必須經鄉長、書記同意。來客原則不上包包煙,如需上包包煙,經主要領導同意后,由經辦人到黨政辦公室領取。各部門來客原則上實行對口接待,一切費用由部門負擔。
第十七條 租車管理,原則上不準租車、包車,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包車、租車的必須經黨政主要領導同意,標準為至宣漢200元/次(特殊情況除外),先由用車人自行支付,本人憑票簽字報銷,不允許賒欠車費。
第十八條 宣傳報道獎勵。凡在國家級報刊上登載一篇,獎現金500元;在省級報刊登載的,獎現金300元;在市級報刊、電視臺登載或報道的,獎現金100元;被縣委、縣政府、縣電視臺登載或采用的,獎現金30元,被縣級其他部門登載的,獎現金20元。
第十九條 經費會簽制度。所有開支票據必須在當月內送領導簽字報銷(月底發生的費用必須在次月初簽字報銷),超時不予報銷。所有開支由經辦人注明事由交鄉長審簽后,送書記會簽方能支付入帳。重大資金支出,原則上由黨政班子成員事前集體研究預定或事后集體研究審定。事業單位發生的費用,由分管領導審簽后,送鄉長會簽后方能支付入帳。
第二十條 嚴格審計報銷制度。開支經費堅持一事一報銷制度,嚴禁一事分開報銷經費。凡不按經費審批程序報銷的,單位出納不得支付任何款項。所有經費收支由鄉財政所每月底向黨委、政府主要領導交1份收支明細帳表。
第二十一條 帳務公開制度。財會人員應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會計記帳,出納報帳。會計按有關部門規定時間報表。并堅持帳目公開制度。每半年在黨委會上公布一次,年底向全體職工公布一次帳目。
五、報批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林業、國土、城建、計生、民政等項目的審批及上報,由各部門交分管領導審核后,再由黨政班子集體研究同意后,方可蓋章上報或審批,堅持每月研究一次。
六、內務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 機關所有財產、物資一律由財政所分類、編號、造冊登記,并根據工作需要在機關內調配使用。不準轉讓或自行處理,不得化公為私。
第二十四條 凡機關工作人員調離本機關,應到辦公室辦理有關財物手續,方能辦理調離手續。
第二十五條 節假日值班(雙休日)由黨政辦負責,年終累計補助XX元,五一、十一、春節由政府另行安排,補助40元/人、天,并備好記錄本,值班人員對來電、來訪要做好詳細記錄,對確需辦理事宜及時向領導請示匯報,值班結束后要做好工作移交。
第二十六條 加強檔案管理。檔案必須做到專人專柜管理并登記上鎖。查閱檔案必須由管理人員查找,其他人員不得入內。
第二十七條 文件收發時必須及時登記,分類處理。對傳閱和交辦的重要文件要追蹤去向,對交辦文件各分管領導要負責落實。
第二十八條 水電管理。各辦公室最后一個離開辦公室的人員要及時關閉電源,鎖好門窗,若發現“長明燈”,罰相關責任人10元/次。機關住宿同志用電實行電表抄表制,每月抄表一次,并按照實際用電度數計算電費,在其補助中扣除。黨政領導辦公室每月核定用電10度,超出部分自行承擔。
第二十九條 衛生管理。政府除因特殊情況外一律不得使用雜工,每次大掃除(包括會議室及禮堂)由黨政辦公室提前通知,凡是不參加者每次懲扣10元,遲到、早退者懲扣5元。平時清潔打掃區域分為:院壩由黨政辦公室排班打掃,各樓層由各樓層負責打掃。凡打掃不清潔,懲扣責任人10元并限期打掃。
第三十條 各類文件經主要領導簽發,打印樣稿后,由撰稿人負責校對,主要領導審稿,準確無誤后方可打印。非文件性材料表格,確需打印、復印經分管領導核準簽字后,交打字室打印、復印。
第三十一條 印章使用。各印章保管人都要慎重使用印章,加蓋黨委或政府公章,需經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同意,辦理重要事項需將印章帶離單位的,填寫好用章批準單,交主要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帶離鄉政府。加蓋部門公章,需經分管領導同意。
第三十二條 微機打印材料及管理。微機室打印主要是為黨委政府服務,部門需在微機室打印的材料,由黨政辦主任審核把關,簽字后方可打印,否則每出現一次無簽字打印材料,扣打印人員工資50元。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部門工作細則 篇6
工作細則
1、早讀考勤時間為7:40.考勤人員,凡考勤必須佩戴工作證,帶上考勤表等
2、考勤要做到,人缺(遲到、請假、曠課)留名,清楚記錄班級姓名學號。
3、考勤時,所缺的人請假,沒有假單,請于翌日考勤時核對,前天考勤的要把情況反映給翌日的考勤員
4、會議考勤,要做到,“把門”,就是守著進出口,登記出席人名單,以便工作,及核實出席情況
5、服從上級分配
6、部員要積極參加各項活動。接到所分配的工作時,要認真落實,不要說來就來說走就走
7、對于各項活動會議,通訊員必須要做到各班對活動會議清楚明白
8、做好每周的考勤統計與總結
部門規章:
1、部員必須遵守院系所規定的各項規定
2、各部員不得利用職位之便,隨意遲到曠課,如舉報發現,將公平如實登記,多次違反留部察看,事太嚴重將作退部處理。
3、各種活動會議,如不是事前說明,得到批準,不得缺席。
4、領到所分配的任務,部員不得推卸,如有特殊情況,可相互溝通,各自協作。
5、本著為政法系服務的意識,與其他同學相親相愛,不得以學生干部的身份欺壓別人
6、如其他部門有需要,積極協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