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兩部法規的體會(精選3篇)
學兩部法規的體會 篇1
5月27日,新華社授權公布了兩部黨內法規,一是《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一是《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規定》。我當即對這兩部法規的內容進行了閱讀,心中感慨無限。
這兩部法規的出現是一個標志性的事件,它告訴世人,中國共產黨第一次擁有了正式的、黨內的“立法法”。其實在此之前,在1990年我國發布了《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程序暫行條例》,而這次的《制定條例》則是對《暫行條例》的一個補充和修訂。
而與此同時,為了黨內法規備案工作的有序有章可行,還同步制定了《備案規定》。
在得知這兩步法規的頒布后,我還對網絡輿論進行了一個觀察,發現許多群眾歡欣鼓舞,認為這是黨的一大進步,是促進我黨廉潔作風的盛行,是提高黨內科學化水平建設的重大舉措,更是提高我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和依法執政能力、水平的一個有力武器。
這兩部黨規的公布,就像一個牢籠,它讓過去喜歡鉆空子的某些權力欲望被禁錮在這個權力的牢籠里面,讓黨組織的工作、活動和黨員的行為進一步得到有序化的規定,避免乃至消除那些會影響我黨形象的不良思想和工作作風,這對加強我黨的建設、保證黨的各項工作規范進行和黨內生活的有制度可依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備案規定》是根據《制定條例》而產生的,它的出現能夠確保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與黨章、黨的理論、路線、方針以及政策的一致性,而且還對法律、憲法的一致性,對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統一性和權威性都是一個有法可依的保障。
“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這就說明,在接下來的工作中,我們必須要加大黨內法規的宣傳普及力度,如我們最基本的黨內法規——黨章。與此同時,我們還應加強監督和檢查力度,做好對過去黨內法規的一個備案、清理和實施評估等工作,將不符合現有憲法的一些制度予以清除,根據實際情況來增減制度,讓我黨組織和黨員的行事都能實現一個約束化、制度化,讓人民群眾看到我黨執行能力的一個強健化,確保我黨永葆生機!
學兩部法規的體會 篇2
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修訂,真正實現了讓黨員干部從'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轉變。
原有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于20xx年12月頒布實施,隨著時間的推移以及經濟形勢的發展,已經不能完全適應從嚴治黨的新需要,特別是原來老條例中的法紀不分問題,使得法紀問題與>刑法以及治安管理處罰法存在部分重復,浪費了行政成本,同時也出現了部分以紀代法、越粗代庖等現象。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嚴格按照法紀分開的原則,刪除了70多項與法律重合內容,真正實現了紀嚴于法,紀在法前。
新條例同時強化負面清單作用,將原來條例規定的10類違紀行為修改為六類:即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這就使得黨章關于紀律更加具體化,使制度更加規范,處分體系更加完善。這樣可以更加明確的告訴黨員干部哪些行為不能做,使得違紀行為不再有空可鉆。新條例突出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黨的全部紀律中,政治紀律是打頭、管總的。不管違反哪方面的紀律,最終都會侵蝕黨的執政基礎,破壞政治紀律。當前,一些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對政治紀律認識模糊、思想麻木、意識淡漠。加強紀律建設,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永遠排在第一位。《條例》針對現階段違紀問題的突出表現,強調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對反對黨的領導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行為作出處分規定,增加拉幫結派、對抗組織等違紀條款,確保中央政令暢通和黨的集中統一。
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的修訂,使得覆蓋對象實現了從黨員領導干部擴大到全體黨員。
新修訂的準則將原先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改為《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適應對象從原來的黨員領導干部擴大到全體黨員,內容也大幅精簡,從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簡至281字,突出了新條例更加抓住重點,刪繁就簡。原來的舊準則內容過繁,'8個禁止、52個不準'難以記住、也難以踐行;凝煉正面倡導不足,禁止性條款過多,沒有體現自律的要求;禁止性條款又紀法不分,既與黨紀處分條例重復,又與刑法等法律規定重復;'廉潔'主題不突出,不能針對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且適用對象窄,僅針對縣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這次將廉政準則修改為《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成為一部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的廉潔自律規范,是我們黨發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眾的莊嚴承諾。同時新準則將內容要求從原來的禁止性的負面清單轉變成倡導性的廉潔規范,修訂完善后的新準則,也將讓全體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在實踐中易學易記,真正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通過對《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學習,讓我更加充分認識到廉潔和紀律的重要性。
常言道:'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作為一個執政黨,沒有相關制度及紀律的嚴格要求,不堅決反對和有效預防腐敗,聽任腐敗在黨內滋生蔓延,就會消弱黨的根基,嚴重時,會威脅黨的執政地位,這不僅會亡黨也會亡國。在當前的新形勢下,我們黨不僅面臨執政考驗、改革開放考驗、市場經濟考驗、外部環境考驗,同時還面臨精神懈怠危險、能力不足危險、脫離群眾危險、消極腐敗危險。面對嚴峻復雜的形勢、艱巨繁重的任務和人民群眾的期盼,黨自身存在的問題更加凸顯。
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松弛,黨的領導弱化、管黨治黨不嚴、責任擔當缺失,對黨最大的威脅莫過于此。如果任其發展下去,就會削弱黨的執政能力、動搖黨的執政基礎。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全面從嚴治黨,就是要圍繞加強黨的領導這個根本,解決管黨治黨失之于寬、失之于松、失之于軟的問題,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堅強領導核心。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黨建設的理論基礎還相對薄弱,對黨的制度建設研究明顯不足,黨內規則的目標任務、體系框架缺乏理論支撐。新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修訂,體現了我黨應對新形勢、新任務的變化,以更加積極、昂揚的態度應對新挑戰。
黨員是黨的肌體細胞,作為一名基層紀檢黨員干部,通過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不僅使自己能夠更加清晰的認識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而且也更加感覺到作為一名基層紀檢干部,身上的責任更加重了。
學兩部法規的體會 篇3
中國共產黨中央印發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兩個黨內法規的修改通過,充分體現了>以來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實現了黨內法規的與時俱進,為紀檢機關履行職責,提供了重要紀律武器和制度利器;為全面從嚴治黨重新樹立了道德高線和紀律底線,在法律之前劃清紀律底線,讓紀律要求更加具體化。
從嚴治黨,標清'界線'.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的底線上,黨員也不能全站在紀律的邊緣,依規治黨必然要求以德治黨。修訂后的《準則》全文僅281字,但是言簡意賅、通俗易懂,更將適用對象擴大到了全體黨員干部,進一步要求黨員正確對待公與私、廉與腐、奢與儉、苦與樂的關系,高度概括了黨員干部應該具備的思想道德境界,并且首次提出'修身齊家'要求,對從政倫理道德作出規范。《條例》是管黨治黨和匡正黨員行為的尺子。更將舊版《條例》中的各類紀律事項整合成了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6大類,將紀律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進一步突出了紀律的重要性。
更重要的是,此次修訂還開列了'負面清單',也就是說,以后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會明確標示出來。就新的《準則》和《條例》來說,新《準則》'重在立德',加強了對黨員干部廉潔自律的正面倡導;新《條例》'重在立規',明確了'六項紀律',更加突出了紀在法前、紀嚴于法,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逾越的'底線'. 紀在法前,執紀更嚴。眾所周知,但隨著形勢的發展,社會需求的多元化,治黨、治國的能力漸顯疲態,舊的《準則》和《條例》中不少條款已不能完全適應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需要,黨紀抓小抓早的作用體現不突出。新修訂版《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突出更嚴更精更細,充分體現了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于法,落實了從嚴治黨、黨要管黨的要求,在法律之前為黨員劃定紀律底線,使得紀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規定更加嚴格,釋放出全面從嚴治黨,越往后執紀越嚴的信號。如黨員收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能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組織推薦高于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從原來的'一年內'變成'一年半',黨員受到嚴重警告處分后果更嚴重了。
學思踐悟,知行合一。'行源于心,力源于志'.曾指出:'如果不沉下心來抓落實,再好的目標,再好的藍圖,也只是鏡中花、水中月'.對于新《準則》和新《條例》,如果僅僅只是浮于表面的學習或者干脆將其束之高閣,不能將其精髓和內涵內化于心、外化于行,那么一切都是空談。兩項法規的出臺為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執紀問責提供了有力依據,作為紀檢監察干部要發揮表率作用,敢于擔當、敢于較真,帶頭學好《準則》和《條例》,把黨規黨紀刻印在心上,堅決不觸碰黨紀法規的'高壓線',自覺避開'負面清單',推進正風反腐新高潮。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紀律,不成政黨。修訂頒布《準則》《條例》,把制度的籠子越扎越緊,進一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長效機制,為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提供堅強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