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強化黨內監督從嚴治黨心得體會
本著“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黨員干部要切實擔起從嚴治黨、監督執紀問責重任,以身作則。下面是第一范文網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強化黨內監督從嚴治黨心得體會,請欣賞全面從嚴治黨心得體會。
強化黨內監督從嚴治黨心得體會篇1
治病是為了救人,時刻把紀律挺在前面。作為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紀委的主要責任就是監督執紀問責。黨章明確規定,紀委的主要任務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而監督執紀問責,必須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
從近些年查處的貪腐案件來看,一些領導干部從“好同志”到“階下囚”絕非一朝一夕,“幾頓飯,幾杯酒,幾張卡,溫水煮青蛙,不知不覺,一失足成千古恨。”對于領導干部出現的苗頭性問題,如果紀檢部門能夠及時知悉并予以當頭棒喝的話,他們也許不至于最終鋃鐺入獄,甚至于廢職亡家。
紀委發揮監督功能,時刻把紀律挺在前面,根本目的在于治病救人。很多干部都是從基層做起,一步一步慢慢地成長起來的。在這過程中,不僅他們本人付出了努力,黨組織更是投入了大量的心血。如果對領導干部犯的錯不予理會和糾正,實則是對黨和干部的不負責任。”正所謂,“懲治,治是根本,懲是為了治。如果紀委在干部出現苗頭性問題時就及時咬耳朵、扯袖子,在執紀方面抓得很緊,時刻管住紀律、看住權力的話,就能讓他們避免犯法,對干部來說則是真正的關心和愛護。
懲前毖后、治病救人,也是我們黨從豐富的實踐經驗和深刻的歷史教訓中總結出來的。在黨的歷史上,確實有過曲折,存在過‘為懲而懲’的情況,那樣做出發點就不是為了幫助同志。
歷史的經驗和教訓是最好的教科書。在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的指導下,紀委的職責定位、工作方式、行事作風也要隨之改變。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深化職能轉變,守住依“紀”進行監督執紀問責這一定位,從嚴審查黨員領導干部的違紀行為,尤其是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的行為;要深化方式轉變,接到問題反映就要找本人核實,談話函詢、及時誡勉,防止小錯釀成大錯;要深化作風轉變,進一步增強紀檢干部履職盡責的能力,真正做到情況明、數字準、責任清、作風正、工作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只有守住本職,聚焦聚焦再聚焦,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才能充分履行好黨章賦予的職責。
強化黨內監督從嚴治黨心得體會篇2
剛剛結束的,提到的最重要一個關鍵詞,就是“建成小康社會”;中共中央提出的“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為全黨指明了方向。
要實現這一“奮斗目標”,首先需要解決的,就是目前黨內存在的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尤其是提出的“一些黨員干部中發生的貪污腐敗、脫離群眾、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特別是在世情、國情、黨情發生深刻變化的新形勢下,我們黨面臨的執政考驗、改革開放考驗、市場經濟考驗、外部環境考驗更加復雜、嚴峻,就要更加警惕“精神懈怠、能力不足”等“四大危險”,就要更加強化黨員干部的“三大責任”,以對民族負責的態度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以對人民負責的態度努力解決群眾的生產生活困難,以對全黨負責的態度切實改進工作作風,使我們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
堅決懲治和有效預防腐敗,是一場關系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嚴重政治斗爭;紀檢監察隊伍是管黨治黨的排頭兵,肩頭的責任愈加沉重,腳下的道路依然漫長。身為紀檢監察干部,應該清醒的認識到當前黨風廉政建設的不足之處和反腐敗斗爭的復雜態勢,站在本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群眾生存環境改善的大視角下,應該看到反腐成效明顯和干部自身問題突出并存的矛盾,看到防治力度加大和腐敗現象易發多發并存的矛盾,看到群眾對反腐敗期望值不斷上升和腐敗現象短期內難以根治并存的矛盾。重要的是,看到矛盾,還要思考解決這些矛盾的辦法,思考如何從加大力度“治標”轉移到創新能力“治本”上來,全力構筑人民滿意的反腐倡廉懲防體系。
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就要把反腐倡廉寓于中央各項重要利國惠民政策措施的落實之中。在報告中提出了“分配制度改革”、“保障安居工程”、“醫療衛生保障”等多項民生熱點,全國人民對此充滿期待。只有保證中央政策能夠不折不扣、暢通無阻的逐級落實到每一位城鄉居民身上,才能體現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的能力與責任,才能從一個側面體現出反腐倡廉的力度與成效。不可否認,在落實新政策的過程中,必然要遇到新困難,在壓力面前,作為黨員干部應沖在前面,胸懷百姓,敢于擔當;作為紀檢監察干部,應放開膽量,剛正無私,敢于碰硬;各級各部門,應團結一心,步調一致,向人民交出一份滿意答卷。
黨的xx大以來的五年,是我們黨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的五年,在成績面前,正如所言“我們完全有理由因此而自豪,但我們自豪而不自滿,決不會躺在過去的功勞簿上”。以更加自信的姿態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炎黃子孫,在又一次踏上新征程的起點,向全世界發出了更加堅強有力的中國聲音。
強化黨內監督從嚴治黨心得體會篇3
用好“四種形態”,把監督執紀問責做深做細做實。20xx年9月,在福建調研內容'>調研時提出要實現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讓咬耳朵、扯袖子,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要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的應當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
1月29日,中紀委官網發布消息,對許愛民、顏世元、韓志然、孫清云等10名中管干部予以黨紀重處分并作出重大職務調整。通報稱,“江西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許愛民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山東省委原、統戰部原部長顏世元因嚴重違紀,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降為副廳級非領導職務;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韓志然因嚴重違紀,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降為副廳級非領導職務……”
一次性公布10名受到黨紀重處分的中管干部,黨的以來還是頭一回。力度之大,彰顯了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也是紀委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具體體現。
“四種形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創新思想在黨的紀律檢查工作中的具體體現,有助于構建黨內監督體系,為黨的執政體系建設提供長久的、根本性紀律支撐,為黨員干部的整個政治生涯構建行之有效的監督體系。紀委用好“四種形態”,從嚴監督執紀,既是做好本職工作的體現,也是對領導干部的關愛。過去,紀委對待領導干部的方式主要有兩種;要么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不當回事;要么就等‘養大了’再辦,一處理就‘算總賬’,讓一些領導干部一夜之間從‘好同志’變成‘階下囚’,這種‘要么不出手,出手就很重’的做法對領導干部來說不能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
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涵蓋了領導干部在違紀上所有的可能程度,從而讓紀律處分更加恰如其分,不會要么偏輕,要么偏重。有了這“四種形態”,領導干部犯了什么錯,都可以依照相應形態對照處理。錯誤程度不同,處分的程度就不同。對犯了小錯誤的領導干部給予輕處分,能夠讓其深受警醒,從而懸崖勒馬,而對別的同志來說,也能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
運用好“四種形態”,關鍵在于擔當。各級紀檢機關必須依紀監督、從嚴執紀,時刻做到以紀律為戒尺,對領導干部的任何苗頭性問題要早發現早處置。只有及時治“病樹”,拔“爛樹”,才能保護好整片“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