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律心得體會(4篇)
【篇一】
法律永遠是公正嚴肅的。它捍衛著公民的權利,維護著公民的合法利益。任何人不能跨出它所規定的方圓。就本人對學習法律知識看法:
一、必須培養強烈的法制觀念
法制觀念由來已久,作為我們處在現代社會的人,在法制建設不斷健全、社會文明中不斷發展的新形勢下,個人的社會活動都必須依據法律而進行,因此,更應該學法、懂法,用法、遵循法律。
常常會在電視、報紙的報道中看到一些人沒有法制觀念,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尊嚴和權利,他們甚至在受到不法侵犯的時候還不知道用法律途徑解決問題,有的選擇暴力、有的選擇忍受。這是一種悲哀,我們要吸取教訓,培養自身的法制觀念,同時也員工進行普法宣傳,只有大家都有法制觀念了,法律才能更好的發揮它的作用。
二、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的務實的態度去學習普法知識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質
學法的目的就是學以致用,明白什么是法律所允許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要在法律所限定的框架內做事。學習過程中認識到培養和樹立誠信守法、依法執教、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構建和諧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
三、要將普法學習落到實處
普法的學習必須要有針對性,要有所的有所獲,對于個人來講,在普法學習中受益匪淺,通過學習不僅認識和糾正了自身所存在的一些法律盲區,同時通過學法可以很好的指導相關業務的順利開展,對日常工作所產生的積極影響是明顯的。
因此,普法知識的學習是一舉兩得的好事,學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每個人都享有一定的權利,“平等”的口號不應是嘴上說說而已,落實到實處才擁有意義,否則有法也等于無法了。在提高了法制觀念和依法辦事的同時也提高了的自身業務素質,普法學習不能是三分鐘的熱度,今后一定要將普法學習堅持下去,樹立終生學法的觀念。
【篇二】
我們在單位領導的組織下,通過多種形式。我們集中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使我們又得到了一次學習的機會,下面就我個人對學法的體會談一下學習心得。
一、學習憲法體會:
(一)、充分認識到了這次修改憲法的意義。它反映了全國人民的意志,特別是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與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一起作為我們黨和國家的指導思想,具有重大和深遠的意義。這是中國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國進入新世紀之后在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治國方略過程中所取得的一項重要成就。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現行憲法頒布以來進行的修改是新一代黨的領導集體執政治國理念的集中體現,具有歷史的進步性。 (二)、充分了解到了這次修改憲法的特點:現實性和以民為本。
二、學習《安全生產法》體會。
眾所周知,在傳統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終貫穿著“三不放過”的原則,經過一段時期的運行之后,體會到追究事故責任者的責任不夠明確。因此,現在又將“三不放過”改為了“四不放過”,加大了發生事故后的處理力度。這不失為一種“前事不忘,后事之師”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產安全事故一旦發生,將會帶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和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即使再加多幾個“不放過”也為時晚矣。新出臺的《安全生產法》則體現了在安全生產管理上要強化“超前意識”、“預防為主”的理念,進一步明確了只有有效地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達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識”,強調把安全工作的重點從事后處理轉移到事前監督上來。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監督管理體系,在貫徹 “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須遵循“預防為主”的原則和“防范勝于救災”的內涵。同時,也要形成建立積極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圍,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監督體系的重要環節。“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種各級領導干部身體力行現出來的安全管理理念,從而促使所有人員表現出較高的重視安全工作的自覺性和積極性,并將安全生產工作放在自己的職業價值中去,從而使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成為自己工作的行動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機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司已將“安全生產考核標準”納入到了各部門的“月度工作計劃指標考核”中去,從某種程度上起到了一個監督和防范的作用。然而,還存在著重視對安全事故的考核,輕視對不安全因素、異常的監控。在這種安全管理體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種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醫,終成大患”。等到安全事故發生后,再找原因談“幾不放過”晚矣。因此,一個完善的考核機制應包含安全管理的各個環節,健全“責任鏈”的監控系統,提高“防患”意識,從小事做起,建立必備的安全防患措施,堅決杜絕“三違”,養成工作嚴謹、執行制度認真、工作程序規范的良好工作作風。在實際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傷害”,從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風尚。把生產過程中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消滅在萌芽狀態。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范道路交通參與人權利義務關系的基本法律。在單位的統一組織下,我們集中學習了全文,自己認真學習每一項條款,與過去的有關法規反復對照,有了新的認識,體會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進一步規范,更重要的是保護他人、保護自己。1999年沈陽市出臺政府令,在全國首次明確規定五種交通事故行人負全責,行人違章被撞司機不負責任。在全國引起了“撞了白撞?”問題很的大爭論。這違背了人文主義精神,違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則——維護人民的人生財產安全及合法權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說行人錯在違規,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話,那代價實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機剝奪了別人健康,生存的權力豈不是錯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說明了肇事司機的安全警惕性不高,應對突發能力不強,理應承擔責任。現在新交通法規明確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徹底否認“撞了白撞”的說法,這一點為司機的安全警惕性敲響了警鐘。新交通法里,對行人的違規行為也作了相關處罰規定,在提醒駕駛者的同時,也對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約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國人民普及,讓群眾提高交通規范意識,目的除了規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為保護他人更為保護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國民交通規范意識,發揚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在一場交通意外發生之后,受傷者獻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圍的村民卻守著出事地點,不讓人破環現場,非要等交警來處理,傷者就這樣不能得到及時醫治,導致失血過多死亡。當時這件事情對我的震動很大,不僅為傷者無辜喪命感到惋惜和遺憾,更為村民的愚昧偏執痛心。這樣的事情何止這一件呢,交通意外發生之后,得不到及時醫治,原因除了上述這種情況還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機棄傷者逃離現場;傷者被送到醫院以后因為資金問題的不到醫治等等。本來可以挽救的生命,就這樣被耽誤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彌補的后果。而在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義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體現。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及第七十五條規定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除了這些規定以外,還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這些條例充分體現了對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時地保障了傷者的救援工作,不僅對駕駛人及目擊者提出要求,還對醫療機構做出了相關規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遺憾和悲劇的發生。所以,在提高國民交通規范意識的同時,應注意人文主義精神的培養,提高人文素質,發揚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證交警作為一個執法者,能公正嚴明地履行職責,不會對行人和機動車造成無端的利益損害。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應的約束性條款,保證機動車司機不會再交“冤枉罰款”,還規定了交警有違法行為,如私自收取罰款,違法扣留車輛,罰款不交國庫等15種行為之一,就必受行政處分。以前一直存在一種說法,就是交警是有執罰指標的,每天要上路罰多少輛車,收多少罰款。而在以前,這種說法也得到過一些交警人員的確認,在收費或罰款時,他們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罰,因為這些錢與本機關和個人都有直接的好處,因此這些罰款,被稱為“冤枉罰款”。而新法里面明確規定各地不得給交警下達罰款指標,依法收取的罰款全部上繳國庫。徹底杜絕了這種亂收罰款的現象,維護了廣大駕駛人的合法權益。除此之外,這部法律對違章駕駛員的處理,也體現出了 “以人為本”,駕駛人在現場的,按規定處罰,不得拖車。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如果拖車不當造成損壞,還要依法賠償。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僅彌補了舊法的不足與漏洞,而且還充分的體現了“以人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不管是作為行人也好,駕駛人也罷,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認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徹底保護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權益,同時也使我們的城市交通建設安全規范,井井有條。所以它的貫徹執行,必將對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減少交通事故起到積極的作用。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好好學習領會這部法律,不僅僅是讓它走上街頭,更重要地是讓它深入人心。
作為學生,尤其是中學生,他們心中有許多美好的愿望和夢想。但試問有多少人實現了自己年少時的夢想?很少!那是為什么呢?因為在我們對學生進行理想教育時,往往流于空泛,簡單的讓學生想象或講出自己以后的理想是什么?那么至于怎樣實現自己的理想,我們卻沒有告訴學生。
不是因為孩子們沒有夢想,而是他們只擁有夢想而沒有目標。有人說:“成功的第一法則就是把夢想變成目標,”
由此可見,夢想與目標有著十分重要的區別。夢想就像寫在沙灘上的,被海浪一沖就變得無影無蹤,而目標如同刻在巖石上的,即便歷經風雨依然清晰可見,因此我們想讓學生實現夢想,就要讓學生吧夢想變成目標。
怎樣把夢想變成目標呢?
第一,目標要量化比如應讓學生樹立學好英語的目標,那就讓他們多記單詞,怎么個多法呢?應該達到多少?這就是量化。
第二,目標要有時間的限制 比如在七年級第一學期的詞匯量要達到500多,那么再進一步細化,每天記多少個,實現了就達到了目標。其他科目也一樣。
第三,我們要對學生制定科學目標就應該考慮一下幾點,首先為學生描繪出發展前景,有了榜樣就有了希望和動力,學生才肯心甘情愿的學習,因此在制定目標時因給出相應的榜樣和發展前景。其次,目標要容易理解和操作。
只有在一個個既明確又易于操作的目標的指引之下,循序漸進,我們的夢想就會在不遠的將來變成現實。
中學生學習法律心得(2):
聞名教育家陶行知說:“從生活與教育的關系上說,是生活決定教育。從效力上說,教育更通過生活才能發出力量而成為真正的教育。” 教育承擔了使每一個社會成員社會化的重任,對中學生的法制教育在其中的意義更是毋庸置疑。
人生在世,難免遇到難以抉擇的時候,但,當你正處于十路口不知道該何去何從時,你將做出如何決擇?在現實生活中,有許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選錯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們青少年。在大力推進素質教育的今天,應試教育的陰影仍然存在,不少學生成了應試教育條件下的失敗者。他們年齡還小,心理壓力大,心理發展很不穩定。
在他們身上,容易養成不良習慣,發生違法行為,加上一些學校應試當先,忽視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極易導致上述學生造成或輕或重的法律后果,使得青少年犯罪率越來越高。因此當前為適應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要求,充實和完善學校對青少年學生的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加強法制教育,增強青少年法律意識尤為重要。
.在我們身邊,一些同學老是犯錯誤,法律紀律觀念淡薄,屢教不改。認為:只要自己不去殺人放火就行了,犯點小錯誤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不過俗話說得好:“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小時偷油,大時偷牛。”
這就告訴了我們:如果一個人從小就沒有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沒有良好的法律紀律意識,隨意做損壞公物,打人,罵人,甚至偷竊等壞事,不僅僅是給你個人的形象抹黑,而且會漸漸腐蝕你的心靈,收集你失去辨別善惡的能力。漸漸地,你就會情不自禁地犯這樣那樣的錯誤。如果你不能夠痛改前非,繼續發展下去,那些惡習就會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會越變越嚴重。到時,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終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監獄了。
人之初,性本善。但由于后天所處的環境不同,性格也會變得迥然不同。作為青少年的我們,正是學習知識,樹立人生觀和價值觀的時候。我們更應該學法,用法。學習法律是為了防止自己由于無知而觸犯了法律,用法則是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不讓自己受到傷害。 多數中學生都希望獲得相關法律知識,對法律問題感愛好,但卻對法制教育感到困惑。我對本班級的學生進行問卷調查,發現所有學生都希望學法、懂法、用法,但普遍對法制教育存在不同程度的困惑。所以我們應該主動地,自覺地去學習法律。其實學習法律的方式很多:可以看法制節目,可以聽法律講座,也可以閱讀相關書籍。
總之,只要我們肯去學,就不會不懂法。同學們,作為新時代的接班人,作為祖國的希望,作為青少年的我們,為了我們能夠健康成長,為了我們美好的明天,讓我們從現在開始,嚴于律己,改掉不良習慣,學法守法,做一個合格的當代中學生吧!
20x下年五月十六日下午,春暉家園計劃的法律知識培訓學習結束了,對于此次的培訓學習,我想我只能用受益匪淺這四個來形容了。xx級畢業生現就職于安徽省睿正律師事務所的楊陽的博文廣識、生動講解、精彩案例無不在我的腦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時,我也敬佩于楊陽作為一名律師的職業道德,也感動于他愿意為春暉家園計劃做無償的法律顧問。
本次培訓學習,使我進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識,增強了法治觀念和法律素質。下面就此次精彩培訓學習所得談幾點體會:
一、豐富了自己的法律素養。充分認識了學法用法的重要意義,增強使命感。
楊陽首先介紹了對留守的兒童普法教育有助于兒童法制意識的養成以及社會穩定的維護,他從三方面進行了闡述,一是留守兒童的普法教育,二是志愿者支教過程中面臨的法律問題,三是其他法律知識交流——以婚姻法為例:從結婚、財產分配以及離婚三方面的注意事項進行闡述。所以我認為,在接下來的支教工作中要充分把法制內容、教育契機在各學科的教學活動中,有意識、有計劃地滲透進去,增強學生的相關法律知識和法治理念的教育,激發學生法制情感,培養學生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習慣和能力。
二,此次支教團隊應大力開展傳統形式的普法宣傳,加強學校宣傳教育陣地建設。
利用現有的櫥窗、宣傳欄、黑板報等陣地開展普法宣傳。如觀看錄像、召開座談會、討論、培訓、寫心得體會、征文、漫畫、制作手抄報等形式,來促進學生的法制學習;通過黑板報評比、主題班隊會、文藝表演等形式,增強學生的守法、用法意識;通過家長會、告家長書等形式,培訓與青少年有關的法律知識。
通過一天的學習,我了解到了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和必然性,這對于我們團隊日后的工作安排和開展有很大幫助。我也希望我們團隊今后也能在生活工作中表現出優秀的法律素養,有力推動支教事業的更好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