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建設法治中國”的戰略目標。在“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施17年、法治國家建設取得巨大成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的今天,我們黨對“依法治國”進行再部署,既緣于歷史經驗,也是現實的迫切需求。。
依法治國是當務之急。盡管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巨大成就,但各級黨政機關依法處理政務的能力與民眾日益增長的依法治國的需求之間還存在相當大的距離。現實生活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徇私枉法、司法不公的現象仍然存在,以權壓法、以言代法、信訪不信法的情況時常發生。
從x年到x年的XX年間,“反腐倡廉”12次名列網民關注的“兩會熱點”前x名。而社會保障、收入分配、司法公正、食品安全等網民關注度較高的話題無不與法治密切相關。另一方面,作為普通的老百姓,許多人可能認為,法治離我們很遠,但其實它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大到打官司上訴,小到購物看病,法治的身影無處不在。但現如今,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仍然存在。暴力拆遷現象有之,食品藥品安全問題有之,對環境違法行為視而不見或是處罰不嚴現象有之。要想保障人民的基本權益,實現社會公平,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感指數,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刻不容緩。
你肯定有過去政府部門辦事吃閉門羹、看臉色的經歷,這樣的經歷不僅關乎辦事的效率,更關乎尊嚴。相信你肯定遇到過權力尋租的事情,手里有點權力就想著變現。官員瀆職乃至腐敗,讓經濟社會運行成本陡然增加,更重要的是,它對社會規則和社會風氣的毀滅性打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民族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公平正義是人類的追求。沒有法治以前,人們靠英雄,比如“替天行道”的水滸好漢;還靠革命,比如“哪里有壓迫哪里就有反抗”的近現代革命運動。回顧歷史,我們不難得到這樣的結論,如果公平正義長期缺席,社會必將崩潰。治理當今中國的社會問題,健全法制、厲行法治,實現全社會的公平正義是一個繞不過去的坎。
“法治”一詞的落地,引發國內外高度關注。當時,英國一家媒體評論道,“‘依法治國’的提出,是共產黨執政方式的重大轉變。”在走向法治中國的偉大進程中,我們深刻認識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就要堅持黨的領導、進入新世紀,我國立法進程加速,到x年底,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法治政府建設深化,建立了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決策前聽證等制度,深入推進行政體制改革;公正司法不斷提出新舉措,修改x大訴訟法,擴大警務獄務公開、司法檢察公開,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讓違法的人受到懲罰,讓守法的人免于恐懼,是公平正義最基本的體現。
嚴格執法是法律實施的重中之重。嚴格執法是確保國家法律的正確實施的重要保障。執法者在履行職責時,不踐踏法律、不徇私枉法,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依法辦事,嚴格執行程序,真正通過辦好每個案件來體現公平正義,讓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自己身邊。同時,還要加強對執法活動的監督,堅決排除對執法活動的非法干預,堅決防止和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堅決防止和克服執法工作中的利益驅動,堅決懲治腐敗現象,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維護人民權益,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人民群眾是法治中國建設的主體,人民群眾滿意是衡量法治中國建設的最終標準。建設良好的法治環境法治,不是政府的“獨角戲”,要讓群眾真正參與進來,讓法治真正走進群眾生活,讓群眾親身感受到法治建設帶來的實惠。這樣不僅能夠讓群眾知法、守法,還能夠用法律來監督政府、監督各級公務人員。只有將法律信仰的標識烙在每位國人心中,讓它深植于民眾的日常生活和心靈深處,那么公民知法、守法,并更積極主動地投入法治社會的建設就不是一句空談。當遵紀守法成為一種自覺,依法辦事成為一種自然,才能源源不斷地釋放規則的正能量。
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關鍵是依憲執政。依法行政是政府公信力的生命線,行政權力必須在法治框架下運行,一切行政行為都要接受監督。“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是對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法治國家建設的重要內容即在于完善這種外部監督機制,如人大的預決算審查制度、質詢制度和法院的行政訴訟等制度。可見,政府部門要按照規定的職責權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職責,執行公務,依法辦事,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法規的尊嚴。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奏響了“法治中國”最強音。在新的征程中,法治會越來越被重視,依法治國的理念亦逐步深入人心,只要全面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在全社會范圍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法治氛圍,廣大群眾就能享受到更幸福、更有尊嚴的美好生活,才能牢牢鑄就“中國夢”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