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營造環境全面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黨十六屆五中全會作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戰略部署,這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大舉措。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其重點內容就是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以實現“以工哺農、以城帶鄉、相互促進、協調發展”為目的,有效地破解“三農”問題,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聯系本部門實際,我們必須始終堅持科學發展觀,統籌兼顧的原則,強化城鄉規劃建設職能,營造良好的環境,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優質的服務和有力的保障。
一、營造優質的政務環境,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只有各級黨委、政府及各部門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積極參與,才能保證新農村建設順利進行。因此,我們要從自身建設抓起,創造一個勤政、務實、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全面發展。一是加強政務公開工作,全面提高政務透明度。通過加強和完善互聯網建設和局域網的聯接,方便群眾了解建設行業的法律法規,了解機關辦事服務流程、依據和收費標準,了解建設局的職能和工作情況,打造一個與群眾互動溝通,方便社會監管的信息平臺,為實現機關辦公自動化夯實基礎。二是加強機關作風建設。以深化理想、責任、能力、形象的“三有一好”和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為契機,以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為手段,狠抓機關組織紀律,強化隊伍的教育管理。同時,加強機關辦事人員的業務培訓,使之熟悉掌握機關服務的各項要求和標準,不斷提高辦事效率、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樹立良好的機關形象。三是完善“服務評價制度”的配套建設,增強評價制的有效性和科學性,強化評價制在年度考核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的作用,使之真正成為方便群眾監督,促進機關作風好轉的考評制度,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紀律保證。四是簡化行政審批手續,堅持“就低不就高”的收費原則,降低規劃建設成本,創造良好的政務氛圍,促進招商引資工作,加快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產業化“三化”進程,擴大農民就業空間,切實解決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問題,有效增加農民收入。
二、營造依法、規范法制環境,保障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首先是加大法制宣傳力度,增強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善于運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載體,廣泛宣傳《城市規劃法》、《建筑法》、《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不斷深化人民群眾對建設法規的了解。革除盲目建設陋習,倡導文明建設新風,從認識上克服“未批搶建、亂搭亂建”的思想傾向,依法依規文明建設。同時,抓好隊伍的法制培訓,營造學習用法氛圍,全面提高隊伍的懂法、用法的依法行政水平。二是突出法規監察作用,強化建設法律法規實施的監督指導,逐步構建法律實施的保障機制,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抗風險能力。嚴格實施《**省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條例》,強化城鄉規劃的管理。按照“分類指導、因地制宜、節約土地、延續特色、簡明實用”的原則,結合實際,編制《新農村規劃建設整治工作指引》、《新農村住宅通用設計圖集》和規劃示范文本,以指導新農村改水、改廁、改灶、改路、改房“五改”為重點的規劃建設和整治工作。同時,加強建設領域科技自主創新工作,大力推廣使用新型墻體材料和散裝水泥,全面提高建筑業節能水平,促進新農村建設健康持續發展。三是全面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強化行政執法責任制配套制度建設,理順工程執法管理體制,促進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規范實施。
三、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規范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一是依法整頓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為提高工程質量總體水平,維護建筑施工安全,促進建筑業的健康運行,實現農村經濟持續發展、社會全面進步、資源永續利用、環境不斷改善、生態良性循環的發展目標打好基礎。做到“六個嚴格”、“二個引導”。即:嚴格落實工程施工許可制度,從源頭上遏制工程開工不報建、工程竣工不驗收備案的狀況,確保工程建設全程納入政府的監管。嚴格落實工程質量監督制,加強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各方行為主體的監督,規范和強化圖紙審查、工程監理、現場監督、建材檢測、竣工驗收備案等五大關鍵環節的把關,進一步構建科學完善的工程質量保障機制,確保工程質量。嚴格落實建筑市場的準入和清出制度,以“優勝劣汰”為原則,強化市場調節手段,提高參與市場競爭的從業企業的整體素質。嚴格落實工程招標投標制,規范市場交易行為。在此基礎上,建立跟蹤管理制度,加強工程中標的監督管理,以延長管理鏈條,堵住工程中標后進行違法轉包、分包的漏洞。嚴格落實工程造價審核制,規范工程計價行為,維護合理造價,提高工程投資效益。嚴格落實施工安全監督制。以安全生產許可制為配套,進一步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和保障體系,強化施工生產全過程的監督把關,確保施工安全無事故。引導市場主體的多元化發展,緩解建筑市場特別是鎮一級建筑市場供求不平衡的狀況,逐步解決好低素質隊伍占領市場份額的問題。引導和扶持市場主體的規模化發展,提升綜合素質,增強建筑企業的發展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