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聽網絡詐騙講座心得體會(通用3篇)
關于聽網絡詐騙講座心得體會 篇1
疫情期間,人們都躲在家中,大街上空蕩蕩的,沒有了以往人來人往的樣子,騙子們可就“失業”了,但是生活還要繼續,騙子們只能從另一個方面入手——人們依賴的網絡。
在這個網絡時代,網絡詐騙成為了騙子們“賺錢”的好辦法,今年可是網絡詐騙的高發期,相信大家的手機經常會發來防范網絡詐騙的消息。
最為廣泛使用的詐騙方式就是冒充“朋友”,向你發消息、打電話,聲稱“家中出事了,急需用錢”,等錢一到手,“朋友”早已經逃之夭夭了。
“你中大獎了!”也是一種十分普遍的詐騙方式,他們會以各種方式通知你“你中獎了!只需要交一部分稅金就可以得到巨款。”貪財的人看見后,必然會心中竊喜,馬上將錢打過去,等待“巨款”匯來,殊不知,自己竊喜時,便已經落入了騙子的圈套中。而騙子得到“稅金”后,就會斷絕跟你的一切聯系。到最后,你不僅得不到“巨款”還白白搭進去一大筆“稅金”,真是得不償失啊。
“只要你發過來一些錢,就會得到雙倍的.錢。”也是一種詐騙方式,詐騙團伙會將你拉入一個群,說“只要打過去一筆錢,立馬得到雙倍。”你可能會不相信,先打過去一小部分的錢,立馬得到了雙倍的錢,一次又一次,你終于相信了,這時,騙子們便會誘導你多打一些錢“打的多,賺的多”。當你打過去一大筆巨款的時候,騙子們卻無影無蹤了。
那怎樣的人會被騙子盯上呢?第一種,便是貪財的人,只要騙子給他一點好處,他就會將都有錢給騙子,只為了得到巨款的人,輕者失去一部分金錢,重者傾家蕩產。第二種,不注意個人信息的人,這樣的人最容易被騙子盯上,只要你不注意個人信息,騙子就會得到你的信息,從而欺騙你,所以,快遞盒、外賣盒上面的個人信息一定要銷毀掉,自己的信息也不要隨意傳播。
或許,你覺得網絡詐騙離你很遠,但其實網絡詐騙就在我們身邊,所以,我們一定不能貪小便宜,遇到“身邊朋友出事”的情況也不要驚慌,應該冷靜下來思考一下。所以,面對網絡,我們一定要多一份警惕心,不要一味的相信。
關于聽網絡詐騙講座心得體會 篇2
星期五、大家觀看了一些防網絡詐騙的所有視頻。
行騙,是一種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假客觀事實或隱瞞真相的辦法騙領資金額比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舉動。防備和懲處詐騙分子,除必須借助整個社會力量和法制之外,更最主要的或是自己的慎重預防與努力,看清詐騙分子的慣用伎倆,以防止上當受騙。期待文中對你有一定的幫助!
因此以后我們網上要謹慎,不可以疏忽地上了騙子的當,千萬不能讓有危害于我們自己的身體健康的.行騙具體內容滲入他們的內心。使我們迷失方向,最終害了自己,留有難過而悔恨的眼淚,使自己不舒服。
所以一定要搞好下列對策:
1、網上要謹慎。
2、盡可能不上網,做一些綠化的事兒,發展情緒。
3、交友時,注意他人的資料,不必加一些路人,隨后讓別人進行對自身的行騙。
不必輕易相信別人得話,反而使自己懊悔,難過。
一定要小心!防網絡詐騙。別讓自己的言談舉止最終使自己難過,使自己不舒服。
關于聽網絡詐騙講座心得體會 篇3
校園網貸風險多發,一些學生網絡借貸導致背負“巨額債務”。
錢凌是江蘇常州大學懷德學院大二學生,去年6月,他認識了在一家科技公司工作的唐興。唐興告訴錢凌,他們公司正與多個大學生分期貸款平臺合作,招聘學生做兼職,只要幫忙在平臺上“刷單跑量”,學生就能輕松獲得報酬。唐興還表示,做兼職的學生事前可以簽訂一份免責協議,一旦還不起錢,兼職學生不承擔責任。
“賺錢快、收入高、無風險”錢凌便一口答應了這個“好差事”,和唐興簽訂了免責協議,然后向平臺提交了個人姓名、身份證號、學校和入學年份等信息。沒到兩天,注冊就審核通過了。錢凌立刻申請了12個月期貸款,金額1萬元,月利率0.99%。
提交申請后,錢凌很快接到貸款平臺的客服電話。核實完信息后,半小時內,錢凌的銀行卡就收到了1萬元,他隨即將借款轉給唐興,同時拿到1000元的兼職報酬,并被告知以后還款的事就不用他管了。但兩個月后,當錢凌接到貸款平臺催促還款的電話時,唐興的手機卻再也打不通了……
錢凌的遭遇并非個案。據常州警方介紹,除錢凌外,還有常州工學院等高校的10名學生掉入唐興的陷阱。
曾有媒體報道,福建師范大學閩南科技學院一名學生,用十多個同學的信息網貸了70多萬元,自己卻消失得無影無蹤;同學們則不停地接到催款通知,嚴重影響學習生活。
此外,除了校園網貸詐騙以外,也有一些大學生為了講排場,不惜在網絡平臺借貸來實現超前消費和高消費,有的明顯超出了承受能力,背負“巨額債務”。
消費觀念不理性、個人信用保護意識淡薄、網貸平臺無序擴張等是主因。
近年來,互聯網借貸平臺瞄準了大學生群體,以P2P貸款平臺、校園分期購物平臺和電商平臺的分期付款等形式慢慢滲入校園,寧靜的象牙塔成為網絡借貸平臺爭奪的地盤。
“很多校園貸款平臺審核存在漏洞。有些甚至舉著身份證拍個照,讀一段話錄個視頻就可通過審核。這可能是校園網貸亂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常州警方辦案人員告訴記者。
而另一方面,大學生財商觀念方面的誤區,也是網絡貸款案件在大學校園內頻繁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鄧建鵬認為,很多大學生還沒有形成正確的理財觀念,對個人信息的保護意識也不足,這讓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機。
鄧建鵬還表示,很多校園貸款平臺的無序擴張,也增加了風險產生的可能性,“他們在廣告中常常使用‘0利率、0擔保、無服務費’等誘人的貸款和消費訊息吸引客戶,同時給校園代理人很高的傭金,助長了代理人盲目擴張業務的沖動。這不僅對大學生,對這些貸款平臺本身,也意味著很大的風險。”
也有專業人士認為,消費信貸是一種金融工具,并無道德標簽。一些理性消費的大學生也不在少數,通過分期貸款消費能減輕一次性消費帶來的資金壓力,但關鍵是學生的借貸要在自己可承受范圍之內。
應加強風險提示,建立嚴格的借貸流程和審批機制“大學生享受金融服務本無可厚非,而且現在快速發展的態勢也說明確實存在市場需求,但現在的問題是,校園網貸作為新興業態,與大多數互聯網金融平臺一樣,還游離于監管之外。”“分期樂”公關負責人認為,一些平臺野蠻生長,有些平臺存在費率不透明、授信額度過高、風控松懈但催收嚴酷等不負責任的信貸行為。
此外,目前存在的問題也和當前部分大學生信用意識薄弱,消費觀念有偏差有關,亟須提高大學生的金融和網絡安全知識水平。
“防范校園網貸的風險又同時能滿足大學生分期購的需求,最重要的是監管要跟上。”鄧建鵬認為,未來的監管政策應在以下方面著力:首先要規定互聯網金融平臺一定要對大學生做特別的風險提示,倡導適度消費的理念。其次,在評估信用水平和償還能力時,要適用高于其他人群的審核標準。
近日,教育部和銀監會聯合發布通知,要求加大不良網絡信貸監管力度,向學生發布預警提示信息,同時建立校園不良網絡借貸實時預警機制等。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表示,校園網貸平臺首先要模式合規,才能避免法律風險。如果是以P2P的形式來做,就要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確保其信息中介的定位;如果是以自有資金放貸,就必須由監管部門頒發牌照的消費金融公司來做。
其次,貸款平臺應規范借貸流程,對大學生借款人進行適當的測評,綜合考慮其風險承受能力、還款能力等。
最后,從行業角度來說,要建立起全行業的風險測評體系和監控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