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模擬法庭心得體會(精選28篇)
行政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1
民事案件的模擬法庭已經結束了,這次的模擬法庭使我對民事案件的庭審程序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對于相關的法律知識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
我們組這一次的民事案件是采用的一個離婚案件,夫妻雙方圍繞房產及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展開爭奪和辯論。有了刑事案件的經驗,在這次的民事案件中相關的庭審程序以及所需要的案件資料等我們能夠更加得心應手。因此,民事案件的進行的相對比較的順利。
但民事案件與刑事案件畢竟有很大的不同,在庭審的質證及辯論階段雙方當事人發揮了很大的積極性,代理人的角色所起的作用并沒有那么大。另外民事案件的庭審程序比較簡單、更加注重雙方當事人主觀能動性的發揮。
時間短效率高是我對此次模擬法庭的整體評價。經過緊張的準備,我們組在模擬開庭中雙方說情說理,根據爭論焦點,不斷挖掘對方的漏洞,完善自己的論證論據。庭審中基本上雙方各個代表的積極性都被調動起來。
當然缺點也是免不了的。首先,準備不夠充分, 對于撫養費的問題上原告沒有提到具體的訴訟數額,但在判決的時候法院做出了具體判決。再就是庭審中在某些地方銜接上沒有那么的自然流暢,這也告訴我們并不是最終的庭審過程重要,庭審之前的各項準備工作也是相當重要的。
我這次擔任的角色是被告的訴訟代理人,使我對代理人的角色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其始終代表的被搞得合法權益,用用盡一切合法手段維護被告的利益。同時也要和被告進行充分的溝通,要與被告的言辭一致,不能讓原告的抓住任何把柄。我對于代理詞、答辯狀的認識及寫作格式也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掌握。
總的來說,模擬法庭對我們來說是一個全新的了解和認知法律,體會法律威嚴,加深法學理論的重要方式,對我們學習和今后參加與法律相關的工作有巨大的幫助作用。通過參加模擬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論知識在實踐中得到運用,深化了對知識的理解。通過親身體會法律的運行,使我對整個法律體系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為今后的學習奠定了良好的實踐基礎。以前總是看電視中看到法庭的嚴肅與法律的莊嚴。通過模擬法庭,令我收獲最大的是,對法庭的庭審程序有了自己的親身體會。以前,覺得庭審從審判人員入庭到審判長宣布判決書,一系列的活動都是那么自然,感覺整個過程都是順理成章的。所以,看時如走馬觀花一般,看一遍就過去了,從來沒有自己從頭到尾地想一想。本以為自己已經都懂了,而實際上還遠遠沒有掌握。只是覺得一切都在有條不紊地進行著,但是這其中一步步的變化卻不知道什么時候發生的。 直到參加了模擬法庭后,自己才算是真正找到了一種實實在在的感覺。而且這次活動從案例到法條的準備、整個庭審的過程,所有的書面材料與證言的書寫都是我們組自己寫出來的,我感覺參加這個活動有助于提高我們的實踐能力。
這次模擬法庭活動,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民事庭審時所必需的程序步驟,將實體法第一次運用與實踐中;我同時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辯論的技巧和訴訟的方法;我們的綜合能力如口才表達能力、應變能力、思維能力、運用綜合知識的能力等得到進一步的進步;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也得到相應的進步。更重要的是,我們的實踐能力得到了加強,跟好的理解了團隊合作的意義。在案例討論分析中,不僅是我們知識能力的提高,我們也更加了解了彼此,在有些時候,團隊的力量永遠比一個人的力量強大。 最后不得不所說,實踐是檢驗我們所學知識的好方法,以后希望能有更多的這類實踐活動,使我們所學的知識真正的到運用,使我們對于所學的知識有更加深刻的認識和了解。
行政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2
按照電大法學本科法律實踐的要求,為了更深入地學習法學這一專業,我們以模擬法庭的方式進行了一次法律實踐。
我們以張麗醫療事故案為案例,具體制定了法庭實施計劃,做好了庭審前的準備工作,進行了細致的人員分工和會場的布置,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法嚴謹,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實踐活動。
通過實踐,我們增強了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創新意識,
在本案的審理中,我的身份是合議庭筆錄員,被害人王燦死亡的原因是本案的焦點,在醫療事故的舉證責任倒置中,作為被告的張麗,應當就其行為的科學性、及時性、沒有過錯的事實承擔舉證的責任,本人就舉證責任倒置這一問題談一下心得體會。
一、在舉證責任倒置中,反對的一方應當就某種事由的存在或不存在負擔舉證責任。
民事責任特別是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一般包括損害事實、因果關系和過錯,這些要件事實的存在也構成了決定原告是否勝訴的關鍵。但在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原告不必要就這些因素的存在與否都負擔舉證責任,而應當由被告就某種事實存在與否承擔舉證責任。舉證責任倒置不僅僅是指證明責任依據法律的規定發生特定分配的現象,同時還意味著反對一方所證明的事由在法律上作出嚴格的限定,即在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反對的一方究竟應該反證證明什么,必須要由法律規定。通常,由被告方證明的事實是由實體未能加以明確限定的,其證明人后由主要包括兩類:一是對自己沒有過錯的證明;二是對不具有因果關系的證明。在某些情況下,對這兩個事實的證明通常是結合在一起的。例如,被告證明損害是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則不僅表明被告沒有過錯,而且同時也表明損害的發生與被告的行為之間沒有因果關系。但在另外一些情況下,這兩個問題有可能也是相互分離的。例如,被告證明損害是因為不可抗力造成的,應可以表明其主觀上沒有過錯,從而應當被免除責任。
二、在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由被告承擔證明某種事實的存在或不存在,如果其無法就此加以證明,則承擔敗訴的后果。
舉證責任倒置表面上是提供證據責任的倒置,實際上是就某種事實負有證明其存在或不存在的責任的倒置,是證明責任在當事人間如何分配的問題。然而,舉證責任倒置不僅僅是對事實證明責任的分配,更重要的是,對這種舉證責任的分配常常直接影響到訴訟結果,即“舉證責任分配之所在,乃勝訴之所在”。因為一旦倒置以后,舉證責任被倒置的一方負擔了較重的證明義務,如果其不能夠就法定事由進行舉證,便推定提出主張的一方就該事實的主張成立,這就會從整體上影響到訴訟的結果。
敗訴后果的承擔表明了舉證責任倒置實質上是一種證明責任的分配,證明責任是一種結果責任,解決的是在案件事實真偽不明時敗訴風險的承擔問題。在實體法上,對被告方對此要舉證證明也有相當的難度。例如,在高度危險責任的情況下,被告必須證明危險是由原告的故意造成的才能免責,倘被告無法就此舉證則可能要敗訴。這樣,舉證責任倒置通常是和嚴格責任聯系在一起的,由此也進一步表明了舉證責任倒置與舉證責任轉換的區別。舉證責任的轉換與嚴格責任問題沒有必然聯系,任何類型的案件在訴訟中都可能出現舉證責任轉換的現象,它不涉及抽象的實體法規范,只是當事人在具體訴訟過程中相互活動。
三、在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案件中,發動訴訟的原告一方,也應當對部分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的責任。
在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是否意味著原告不負任何舉證責任,而應由被告證明一切?我認為,即使依據實體法的規定應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告也要承擔就一定事實存在或不存在舉證的責任。在適用嚴格責任的情況下,對于過錯、因果關系等,根據法律規定應當由被告證明,從而免除了受害人對此事實的舉證的責任,而將該責任倒置給加害人一方,由其承擔無未能舉證時的敗訴風險。但其他要件事實,如加害人、損害事實等,則還應適用“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規則分配舉證責任,由該事實的主張者承擔舉證責任。例如,在高度危險作業的責任中,至少原告要證明危險是因為被告的行為造成的而非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否則其連訴訟主體的被告一方都不能明確,怎么訴訟?對誰訴訟?再如,在醫療事故的舉證責任倒置中,作為被告的醫院一方,應當就其行為的科學性、及時性、沒有過錯的事實承擔舉證的責任,而患者應當就被告行為的危害后果事實、危害后果與被告的行為間有關聯的事實等,承擔舉證的責任。在舉證責任倒置情形下,原告方也承擔部分事實的舉證責任的原因是:從實體法角度言,任何人主張權利都應當提出證據證明其權利的存在;從證據法的角度看,主張的一方也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據。即使法律從特定的目的出發,為加強對一些處于舉證遇到障礙的特定當事人的保護,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只是將特定的證明事項倒置給被告一方承擔,這并不是說,將所有的訴訟證明事項甚至釋明事項,都交給被告承擔。從性質上看,舉證責任倒置實質上基于法律規定,由原告證明a事實的存在,但應當由被告承擔b事實存在或不存在的證明,被告不能證明的,推定原告的事實主張成立。
通過實踐,對法律又有了更進一步的了解和理解。
行政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3
一、模擬法庭的概念和性質。
所謂模擬法庭,是指透過模擬表演的形式將庭審過程展示出來的供學習和觀賞的一種活動。我們所談的模擬法庭主要是純學習性的模擬法庭,他是法學教育方法中的一種。其主要有一下性質:模仿性、學習性、表演性和指導性。模仿性是模擬法庭最本質的特質。模擬法庭主要模擬庭審過程,其有關的案例資料可能是真實的也可能是虛假的。但是有關的訴訟參與人,是虛假模擬出來的,由模擬法庭參與者所扮演,就像演話劇一樣。
在我們的模擬法庭中,我是扮演的原告,心中所想的都是如何維護自我的權利,如何使自我的利益最大化,有種身臨其境的感覺。學習是我們模擬法庭最終目的,我們需要透過這個模擬法庭運用我們的法律知識,學習更多的法律知識。模擬法庭的教學能夠幫忙學生鞏固所學的理論知識,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潛力,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實際操作潛力。我們不能把模擬法庭純當做一個話劇表演,要把學習的目的貫穿于始終。合理的指導是完成好模擬法庭的內在要求。模擬法庭離開了老師的指導,僅僅有學生自學自演,是無法到達良好的效果的。學生在模擬過程中可能出現很多問題,只有老師指出才能及時發現得以糾正。
二、法庭庭審程序嚴謹。
從老師布置模擬法庭的案例開始,同學們就進行了詳細的分工,并根據分工分頭開始準備各類材料。從起訴書、證據、答辨狀、法律條款的確認等。在案件的準備過程中,我們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關系,把龐雜的證據材料分類匯總,編寫證人證詞,完成訴訟意見等工作。
最后,為了完成這些工作,參與人員犧牲了超多時光,進行了細致的討論,以嚴謹的態度把前期準備工作做好。其次,法庭庭審莊重嚴肅,開庭之前書記員宣布十條法庭紀律。未經法庭允許,不準錄音、錄像和攝像;不準鼓掌、喧嘩、哄鬧;不準攜帶武器進入法庭,不準吸煙和隨地吐痰,在法庭審理期間,關掉移動通信工具等。
我深深地體會到法律工作的艱辛和嚴謹,每一個案件都需要應對超多復雜的事宜,龐雜的法律關系,以及繁雜的證據材料。這都需要付出艱辛的努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決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
行政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4
進入大學兩年來,我們專業陸陸續續學習了《法理學》﹑《民法學》﹑《經濟法》﹑《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法律文書》。上兩個星期,我們07級法學全體同學在老師的指導之下進行了一次法學知識大演練:舉辦模擬法庭。這也算是我們進入大學兩年多來,學習法律知識的一次大總結。
這不但是我第一次參與到庭審中來,還十分榮幸的當了一回審判員。這能夠說是我人生的一次十分美妙的體驗,心得體會自然是頗多,真有一種迫不及待的要與大家分享喜悅情緒的沖動。
訴訟源于紛爭。那么,紛爭又源于什么呢?我認為,源于兩點:一是過分要求,一是無知。
何所謂過分要求呢?因為一方想著欺詐或者欺負另外一方,于是抓住了一些看上去好象冠冕堂皇的而其實是不能成立的理由,向對方要求本來不就應是自我的東西。這是極不誠信的行為。總有那么一些人這樣貌想:反正糾紛已經構成,這可不是天天都有的。我有的是精力,水混了還不乘機摸上幾尾魚,機不可失,時不再來也!難得的機會,不用白不用,用了白用也就白用。反正敗訴的成本不高,抓緊機會告上一狀,勝訴了就是發橫財(其實是把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敗訴了就當是逛了一回街,區別但是是這個商場或店鋪是法庭罷了。
與此相對應的是那些死皮賴臉不肯承認錯誤的人,在產生糾紛的時候,明明明白自我存在過錯,就是不肯低下自我高貴的頭。他們就應是這樣貌想的:反正你又不能把我怎樣樣,你要是敢動我一根毫毛我就首先去法庭告你一狀。你要是沒有本事使用暴力,不敢動我的毫毛,我就賴著不承認,看你能把我怎樣樣。當然了,這樣貌的人,在確定的法律事實面前,在公正的法律制度之下,除了灰溜溜地低下自我高貴的頭之外,是沒有其他任何事情能夠做的。生動的奴性主義的闡述!
在那里我還想說一句題外話,就是當這樣的人觸犯我們的時候,我們大可不必與之理論,以至于糾纏不請,甚至糾纏著糾纏著我們本來有理的也變成無理了。我們務必向這些人取回公道,不然他們必須會得寸進尺的。我們取回公道的手段就應是強有力的,但是切不可用暴力,否則正中他們的下懷。我們直接報警或者是上法庭就行了。奴隸一樣的人嘛,欺軟怕硬的就怕比他們強的人。
生活需要智慧。把人家的東西爭搶過來只能滿足自我的留意眼,懂得放下往往是更大的智慧。話說到這一點子上,我倒覺得生活得智慧點也很容易。想著欺詐或者欺負別人時勇于放下就能夠了。更何況,放下的又不是自我的東西。這個借花獻佛也是很高的智慧喔!
那什么又是無知呢?因為當事人沒有基本的法律知識,當其遇上了一些看似不平的事情,就想當然的以為就應怎樣樣,于是蠢蠢欲動的、或者是貿貿然的糊里糊涂的就進行訴訟了。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當當事人認識到了相關的法律問題之后,就不會堅持自我的立場,以至于悻悻然地放下自我的訴訟請求了。
同樣的事理,為什么原告和被告之間說不清楚,非得要到法庭去不可?
去到了法庭,跟在自我的家里,有什么區別呢?多了一個國徽,多了幾個法官。僅此而已!我們不得不拜倒于國徽的威嚴!但是話又說回來,多了幾個法官,至少我們的訴訟費用增加不少。原告和被告雙方,在出現糾紛的時候,在自我家里協商為什么就不能像在法庭上辯論一樣呢?既然在法庭上能夠克制自我的情緒,心平氣和的擺事實講道理,那么為什么當事人之間私下就不能這樣呢?如果在自我家里協商就像在法庭上辯論一樣,我們將會省卻多少的心力,多少的時光,多少的金錢啊?
人性的弱點,為什么就不能為著共同的利益而至少暫時克服呢!?呵呵,人就是這樣,在是是非非面前往往不明智,甚至是愚蠢。
但是話也還是得說回來,應對糾紛,與其爭吵得面紅耳赤還是久拖不決,還不如狠心一點追加一時的成本,上法庭去。威嚴的國徽之下,嚴格的法律面前,把問題解決了,還樂得心安理得、高枕無憂。
神圣的訴訟,原先還是效率與公正的妥協的結果。
公證之下,判決還有別?
同樣的法律事實,不一樣的律師或者不一樣的當事人,往往會有不一樣判決。這是為什么呢?難道是法官貪贓枉法?
非也非也!這并不是說法官枉法,而是公正審判之下的必然結果。
首先說到法官,法官的職責就是公正審判:“不告不理”是我國法院受理民事糾紛的一個基本原則,也就是說民事糾紛需要當事人告上了法庭,法庭才會受理,也即是告了才理,當事人告什么法院就受理什么,當事人不告的部分或者全部法庭萬不能自作主張。真可謂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然后法院根據審出來的事實依法判決。
既然法官正確的認定事實,并且依法判決,那么同樣的法律事實又為什么還會有不一樣的判決呢?因為不一樣的律師或者不一樣的當事人會有不一樣的訴訟請求。法官是根據認定的法律事實,依照法律條文,結合訴訟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來判決的。法律條文,法律事實與訴訟請求,三者任何一個有所不一樣,都將可能導致最后判決的不一樣。所以說,為了贏得訴訟,一個好的律師對于當事人來說,真可謂十分重要。
這就是我關于模擬法庭一些想法。
行政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5
這是我第一次參加模擬法庭課。通過這次模擬法庭,我學到了很多東西,受益匪淺。
第一,把理論運用到實踐中是我最大的收獲。對書本上的訴訟程序:審判準備,公布開庭,審判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合議庭評議,公布判決,看上去特別抽象,難以理解。但是經過這個具體的審判操作過程,我比較感性地理解和掌握了這些抽象的程序。而且我們在每個程序中都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問題。通過逐一克服問題,我對訴訟程序在實踐中的應用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這在課堂上是學不到的,是一種經驗的積累。
其次,我深深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開的理念和堅定的法律信仰。在法庭上,莊嚴嚴肅的氣氛告訴人們,法律是公平的,每個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與此同時,我對法律的尊重和信任進一步升華。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扮演了原告的角色。原告渴望法律還他們公道的心情讓我深深感受到,法律是人們保護自己權益的有力武器,這是一種從未有過的感覺。看到法庭上每個人那嚴肅的表情,讓我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們面前是多么的莊嚴與神圣。
這是我自己對模擬法庭實踐的三種感受:
第一,模擬法院是法律實踐的重要環節
作為一名以人才培養模式改革開放教育試點法律專業的學生,應該說我們主要依靠自己的學習和老師的指導,在學習中很難結合現實生活思考問題,模擬法院為我們提供了一個非常難得的法律實踐平臺。在老師的指導下,我們自己和同學一起扮演審判長、審判員、書記員、國家公訴人、原告、被告、辯護人、法定代理人,完全按照正規的法庭訴訟程序開庭審理。我們從提供的零散案件資料入手,分析實際情況,找出相關信息
律文書、尋找適用的法律規范、形成自己的辯護或代理意見、書寫有關的法律文書、出庭辯護等全部環節,這種親身參與使我們能夠了解案件進展的全過程,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進程和結局,以后我們當律師、檢察官或法官,成為案件的當事人或參與人,必須考慮所處的角色的利益、設身處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爭取最佳結果,使自己由靜態的接受知識轉向動態的思考分析,由理論分析進而投入到評判審理的實踐之中,這是單一的學習或者實踐是無法提供的.。
第二、主動參與、精心設計是“模擬法庭”成功的關鍵
為了舉行這次“模擬法庭”,班主任、指導老師事前做了大量的基礎工作,制定嚴謹的方案,從案例的選擇到時間安排,在角色分配上出充分考慮了同學的性格特點,在法庭中還對法庭調查,公訴機關宣讀起訴書,雙方出示證據,控辯雙方進行質證并發表公訴詞和辯護意見書,由合議庭閉庭合議等審理過程進行了合理引導;尤其是法庭審理過程中明辨是非的舉止,法庭取證時各種證物、證人的有序出示法庭辯論時的引經據典唇槍舌劍讓模擬法庭取得了良好效果,實踐活動十分成功,同學們深受教育,一致認為表演是安排的,但過程是真實的;法庭是模擬的,但觸動是深刻的。
第三、加強法制教育提高法律意識至關重要
作家柳青有這樣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緊要處卻常常只有幾步。此次“模擬法庭”審理的案件中,擔保人最終要承擔部分償還責任,案件本身有著深刻的啟示,即使再好的朋友也要看清事實,不能盲目接受別人的請求。因此要實現法治國的目標就必須在人民群眾中普及法律知識,加強法制教育,引導他們學法、懂法、守法,使群眾學會用法律的手段解決問題,認識到法律不僅是懲惡揚善的正義之劍,還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保護神,自覺遵守法律、依法辦事,及時化解各種矛盾糾紛,只有這樣,類似的悲劇才不會重演。
最后,在本案的審理中,雖然這次是采用庭后和解并由被告承擔部分責任。但我還是感謝模擬法庭,讓我當一回被告的滋味,驅動我學習了不少知識,是一次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法律知識的一次大總結,通過實踐,使我們對法律又有了更進一步的了解和體悟,受到了很大啟發,學到了在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意義深遠,收獲很大。大家共同的努力讓我感覺到了團結的力量。在準備期間,我們遇到了好多難點,給我們帶來很多阻力。但這并沒有打倒我們,而是讓我們更加團結。
每當我們共同克服一個難點時,我們是那么的有成就感。這次實踐使我感覺到,在我們以后的工作中,團隊精神是那么重要。總之,在這次模擬法庭活動中,我將課本上所學的知識運用到庭審中,還進一步加深對課本知識的理解,鍛煉了語言運用能力、表達能力,使原本復雜抽象的課本內容變得生動有趣,使我對法律有了更進一步的了解和體悟。提高了法律素養,對今后的學習有很大的幫助作用。
行政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6
民事訴訟的模擬法庭早已告一段落,此次的模擬法庭使我對民事訴訟的庭審程序擁有更為深層次的掌握,針對有關的法律法規也擁有更為深入的了解。
大家組這一次的民事訴訟是選用的一個離婚案件,夫婦彼此緊緊圍繞房地產及小孩的孩子撫養權難題進行角逐和爭辯。擁有刑事案的工作經驗,在此次的民事訴訟中有關的庭審程序及其所必須的案子材料等大家可以更為游刃有余。因而,民事訴訟的開展的相對性較為的順利。
但民事訴訟與刑事案終究有非常大的不一樣,在開庭審理的質證及爭辯環節彼此被告方充分發揮了非常大的主動性,委托人的人物角色起著的功效并沒有那么大。此外民事訴訟的庭審程序非常簡單、更為重視彼此被告方能動性的充分發揮。
時間較短高效率就是我對本次模擬法庭的總體點評。歷經焦慮不安的提前準備,大家組到仿真模擬開庭審理中彼此講情講理,依據爭執聚焦點,持續發掘另一方的系統漏洞,完善自我的論述事實論據。開庭審理中大部分彼此每個意味著的主動性都被激發起來。
自然缺陷也是在所難免的。最先,提前準備不足充足,針對贍養費的難題上上訴人沒有提及實際的起訴金額,但在裁定的情況下人民法院作出了實際裁定。再有就是開庭審理中在一些地區對接上沒有那麼的當然順暢,這也告知大家并并不是最后的開庭審理全過程關鍵,開庭審理以前的各類準備工作也是非常關鍵的。
我此次出任的`人物角色是被告的委托代理人,使我對委托人的人物角色擁有更為深入的了解,其自始至終意味著的被搞得合法權利,用耗盡一切合理合法方式維護保養被告的權益。另外還要和被告開展充足的溝通交流,要與被告的言語一致,不可以讓上訴人的把握住一切把手。我針對代理詞、答辯狀的了解及創作文件格式也擁有更為深入的掌握和把握。
總體來說,模擬法庭對大家而言是一個全新升級的掌握和認知能力法律法規,感受法律法規威勢,加重法律學基礎理論的關鍵方法,對大家學習培訓和將來參與與法律法規有關的工作中有極大的協助功效。根據參與模擬法庭,使我更為了解了法律法規的崇高。使原來的基礎知識結合實際獲得應用,推進了對專業知識的了解。根據親自感受法律法規的運作,使我對全部法律規范擁有更為深入的了解,為將來的學習培訓確立了優良的實踐活動基本。之前一直看電視劇中見到法院的嚴肅認真與法律法規的莊重。根據模擬法庭,令我獲得較大的是,對法院的庭審程序擁有自身的親自感受。之前,感覺開庭審理從審理工作人員入庭到法官公布判決,一系列的主題活動全是那麼當然,覺得全部全過程全是名正言順的。因此,看時如走馬看花一般,看一遍就過去,從來沒有自身從頭至尾地想一想。本認為自身早已都明白了,而事實上還遠遠地沒有把握。僅僅感覺一切都在井然有序地開展著,可是這在其中一步步的轉變卻不清楚何時產生的。直至參與了模擬法庭后,自身才算作真真正正找到一種切切實實的覺得。并且此次主題活動從實例到法律條文的提前準備、全部開庭審理的全過程,全部的書面報告與證詞的撰寫全是大家組自身寫出去的,我感覺參與這一主題活動有利于提升大家的實踐能力。
此次模擬法庭主題活動,我深入的掌握到人民法院民事訴訟開庭審理時需必不可少的程序流程流程,將實體法第一次應用與實踐活動中;我另外也了解了一些庭審的方法和起訴的方式;大家的綜合能力如演講口才語言表達能力、溝通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用綜合應用能力的工作能力等獲得進一步的發展;應用法律學基礎理論和法律法規分析問題、解決困難的能力素質也獲得相對應的發展。更關鍵的是,大家的實踐能力獲得了提升,跟好的了解了精英團隊合作的意義。在實例探討剖析中,不但是大家專業知識工作能力的提升,大家也更為了解了彼此之間,在有一些情況下,團隊的力量始終比一個人的強而有力。最終迫不得已常說,實踐是檢驗大家學過專業知識的好方法,之后期待能有大量的這種社會實踐活動,使大家學過的專業知識真真正正的到應用,使大家針對學過的專業知識有更為深入的了解和掌握。
行政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7
模擬法庭于我來講已經不算一個陌生的字眼,大一時就開始參加,只不過當時的知識僅限于聽從安排,讓我做什么我做什么,大二時自己親手策劃了一次,然而與現在的對比來看,還是忽略了很多的東西,使之更具觀賞性了。這次作為司法實踐,作為專門的課程,我傾注了更多的精力與熱情,并且掌握了更多法律知識的我,在操作起來更加的熟練了很多,在與同學們對案情的交流中也學到了很多。
首先,將理論應用于實踐是我們最大的收獲。對于那些書本上的訴訟程序:庭審準備、公布開庭、庭審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合議庭評議、公布判決,看起來特別抽象,難以理解。但通過這次具體審判的操作過程后,我們理解和掌握了這些抽象的程序。并且每個程序中我們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問題,通過對問題的一一攻克,我們更深刻的了解了訴訟程序在實踐中的應用,這是在課堂上學不到的,它是一種經驗的積累。開庭審理前,書記員查明了公訴人,當事人,證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已經到庭后,宣布開庭。整個庭審現場呈現出一種莊重嚴肅的氣氛。隨后,審判長告知了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審理中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其中包括申請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回避;提出證據;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或者勘驗,檢查;被告人自行辯護以及在法庭辯論終結后做最后的陳述等權利。然后,庭審進入法庭調查階段,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被告人做了陳述;公訴人訊問了被告人;辯護人經審判長許可也向被告人進行了發問。在此之后,出示核實了證據,詢問了證人,審查了物證。接著,法庭辯論階段,供述人發言后,被告人自行進行了辯護后,辯護人對其進行辯護,最后控辯雙方進行了辯護。最后,被告人做了最后陳述,法庭開始宣判。整個庭審過程都很流暢,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很精彩,公訴人也充分的對案件進行了細致的分析,審判人員也站在了公正,公平的角度上對案件的庭審進行了引導。充分的體現了糾問式的特點,但其中的辯論也使庭審更能發揮找出事實真相的功能。
在分析過程中,我們深刻的了解到將學過的理論知識與具體的案件相結合并不是我們想象中那么簡單。記得老師說過,對于法條的理解并不僅僅在于對它能夠熟練的表述,這只是一個基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在案例面前你要如何去運用,使它對本案情有利。當時,聽老師說的時候很簡單,但現實中并不然。這次實踐,讓我們感覺到靈活運用課堂所學的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也是一門值得研究的學問。其次,另一個重大收獲是我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開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種堅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種莊重、嚴肅告訴人們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時,人們對法律的崇敬和信任進一步升華。看到法庭上每個人那嚴肅的表情,讓我們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們面前是多么的莊嚴與神圣。
這次模擬法庭活動,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庭審時所必需的程序步驟,將實體法運用于實踐中;我同時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辯論的技巧和訴訟的方法;我們的綜合能力如口才表達能力、應變能力、思維能力、運用綜合知識的能力等得到進一步的提高;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也得到相應的提高。
此外,這次活動也更加和諧了我們同學之間的關系。大學生活,很多都是自己管自己,很少能有機會將同學們聚在一起互相了解,時間長了就很容易淡漠。但模擬法庭給我們提供了這樣一個機會,同學們在一起討論法庭程序的進行順序,一起找證據、寫證詞,一遍一遍地不斷排練,共同找出排練中的錯誤來不斷完善我們的模擬法庭。可以說這是我們所有成員團結的結果!
總的說來,我們這次模擬法庭活動不僅僅培養了我們的個人能力,還增強了我們的團隊精神。整個活動重提問、重交流、重討論。而這正是我們將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質。活動中每個同學都有自己的定位,切實做好了自己的任務,所有的這些體會都將成為我生命中最寶貴的財富,它使我懂得了個人能力與團隊合作的重要性!
行政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8
迎接挑戰的一天終于來了。一開始只是覺得興奮、新鮮,但當我站在模擬法庭臺上的時候,我終于明白了——“莊嚴”。
時間很快,就是那么幾十分鐘,我們的模擬法庭結束了。但幾十分鐘的表演凝聚的是我們很多天的反反覆覆的排練,是我們全體模擬法庭同學共同努力的成果。
我們常常說要學以致用,在現在這個階段最直接有效、鍛煉實踐我們知識技能的方式就是參加模擬法庭的活動。在活動中我們需要充分發揮自身能力,自己找案子,自己寫訴狀,自己找證據,自己練程序等等,這所有的自己做,讓我感到了現實法庭審判工作的繁重和當事人尋求法律幫助的艱辛。法官要秉公執法,不偏不倚,當事人要尋找一切有利證據,維護自己的權利,絲毫不是我們在課堂學習上停留在書中的那些理論知識所能簡單闡述的。通過這次模擬法庭的活動,我深刻感受到了自己法律知識的欠缺,它更加使我明確了自己要努力的方向。
此外,這次活動也更加和諧了我們同學之間的關系。大學生活,很多都是自己管自己,很少能有機會將同學們聚在一起互相了解,時間長了就很容易淡漠。但模擬法庭給我們提供了這樣一個機會,同學們在一起討論法庭程序的進行順序,一起找證據、寫證詞,一遍一遍地不斷排練,共同找出排練中的錯誤來不斷完善我們的模擬法庭。可以說這是我們所有成員團結的結果!
總的說來,我們這次模擬法庭活動不僅僅培養了我們的個人能力,還增強了我們的團隊精神。整個活動重提問、重交流、重討論。而這正是我們將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質。活動中每個同學都有自己的定位,切實做好了自己的任務,所有的這些體會都將成為我生命中最寶貴的財富,它使我懂得了個人能力與團隊合作的重要性!
行政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9
這次的模擬法庭是我踏入大學以來參加的最有好處的一次活動,它不僅僅使我的實踐潛力得到必須程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它讓我從理論走向實際,充分的把書本上的理論知識應用到實踐中,進一步強化了對理論知識的理解。
對于我們這些第一次參加這種實踐活動的人來說,這次模擬法庭中我們收獲個性多。首先,將理論應用于實踐是我們最大的收獲。對于那些書本上的訴訟程序:庭審準備、公布開庭、庭審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合議庭評議、公布判決,看起來個性抽象,難以理解。但透過這次具體審判的操作過程后,我們比較感性的理解和掌握了這些抽象的程序。并且每個程序中我們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問題,透過對問題的一一攻克,我們更深刻的了解了訴訟程序在實踐中的應用,這是在課堂上學不到的,它是一種經驗的積累。
不僅僅在程序上我們有了一個更深入的理解,在實體上我們同樣有一個嶄新的認識。我們這次模擬法庭的案例涉及合同糾紛和損害職責賠償。在了解案情后,我們翻閱了超多關于合同和賠償職責的法律著作、法條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然后對著一案例進行了深入透徹的分析。在分析過程中,我們深刻的了解到將學過的理論知識與具體的案件相結合并不是我們想像中那么簡單。記得老師說過,對于法條的理解并不僅僅僅在于對它能夠熟練的表述,這只是一個基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在案例面前你要如何去運用,使它對本案情有利。當時,聽老師說的時候很簡單,但現實中并不然。這次實踐,讓我們感覺到靈活運用課堂所學的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也是一門值得研究的學問。
其次,另一個重大收獲是我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開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種堅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種莊重、嚴肅告訴人們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時,人們對法律的崇敬和信任進一步升華。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擔任了原告的主角,原告那種渴望法律還他們公道的情緒令我深深的感覺到法律是人們保護自我權益的有力武器,那是從來都沒有過的感覺。看到法庭上每個人那嚴肅的表情,讓我們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們面前是多么的莊嚴與神圣。
最后,有一點不能不提,就是再這次活動中,大家的共同努力讓我們都感覺到了團結的力量。在準備期間,我們遇到了好多難點,給我們帶來很多阻力。但這并沒有打倒我們,而是讓我們更加團結,團結就是力量。每當我們共同克服一個難點時,我們是那么的有成就感。記得準備了一段時光后,我們請來一位法學專業老師給我們作簡評。老師對我們的活動很滿意,當時我們的情緒真的無法用言語來表達,就是明白我們的共同努力被認可了。這次實踐使我感覺到不單單是參加一個活動,在我們以后的工作中,團隊精神都顯得那么重要。
這次模擬法庭活動,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庭審時所必需的程序步驟,將實體法第一次運用與實踐中;我同時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辯論的技巧和訴訟的方法;我們的綜合潛力如口才表達潛力、應變潛力、思維潛力、運用綜合知識的潛力等得到進一步的提高;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潛力也得到相應的提高。
總之,模擬法庭讓我學到了很多書本中沒有的知識,提高了我的潛力,豐富了我的大學生活。
行政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10
按照湘潭大學法學專業本科實踐教學的要求,為了更好的檢驗我們主修法學專業三年以來的學習狀況,20xx年5月19日,湘潭大學興湘學院04級法學二班的同學在北四階進行了一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這同樣也是我們模擬法庭課程教學環節的高潮部分。
這次活動,我們生動、全面地演練了曾爭才搶劫、故意傷害一案,經公訴機關審查后將被告人起訴于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該案件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采用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進行公開審理,程序合法,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憶當天的庭審過程,其實存在不少的缺陷與錯誤,例如公訴方的人數過多、公訴詞基本上是起訴書的重復,判決結果理由不充分等程序上的問題,這些問題是由于我們基礎知識不牢固、缺乏實踐經驗和粗心大意所造成的,但是縱觀當天的整個庭審過程,還是比較流暢、完美的,同學們的表現也有不少可圈可點的地方,例如審判人員沉著穩重,控辯方準備充分,對對方提出的意見用心答辯,主持人與在場觀眾有實質上的互動等,值得今后在再次開展模擬法庭活動中保留、借鑒。
下方我將結合模擬法庭的審判經過和案情對此次的模擬審判活動談談我的心得與體會。
一、確保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實體公正的保證,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此次模擬法庭活動的重中之重就在于案件的整個審判過程,而整個審判過程務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去進行。在我國的司法實踐當中,長期存在著“重實體法,輕程序法”的弊病,這都與我們所倡導的公正審判、最大限度地保護當事人的權利和控、辯、審三方權利制衡等方面有很大的出入。所以我們在模擬審判的過程中,嚴格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開庭前,由公訴人宣讀了法庭紀律,在庭審過程中,核對被告人的身份、詢問被告人歷史上有無受過法律處分,并口頭公示了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名單,告知被害人的訴訟權利,公訴人當庭宣讀了起訴書,之后被害人陳述了案件事實,經控、辯方詢問后,進入法庭舉證質證環節,首先由公訴方舉證,辯護方以及被告人進行了質證,隨后由辯護方舉證,公訴方及被害人進行了質證,雙方所舉的證據都一一提交給法庭。法庭調查結束以后,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公訴方宣讀了較為詳細的公訴詞,辯護方針對公訴詞進行答辯后也宣讀了代表自我看法的辯護詞,由公訴方進行答辯。整個審判過程最精彩的部分也就是控辯雙方進行自由辯論的過程,本次模擬審判的控辯雙方將這一環節用自我的實際行動與扎實的專業功底詮釋得很完美。自由辯論結束后被告人做了最后陳述后,合議庭休庭對此案進行了評議。經過合議庭評議之后最終對被告人做出了公正的判決。
在本次模擬法庭審判過程中,我有幸擔任該案的合議庭成員之一??審判長,在指導老師與同學們的共同努力下順利完成了庭審任務。雖然我做到了審判長該有的沉著冷靜、嚴肅穩重,但是在整個過程中還是出現了兩次微小卻極為嚴重的錯誤:在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訴訟權利之后,由于我的疏忽大意,沒有詢問被告人是否申請回避。回避制度建立的好處在于確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觀公正的處理,確保當事人在刑事訴訟中受到公正的對待和確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實施過程得到當事人和社會公正的普遍好處。如果這樣的狀況發生在司法實踐中則是公然剝奪了被告人應有的訴訟權利,破壞了司法公正,被告人也能夠就此提起上訴,保護自我的訴訟權利。在合議庭評議后宣布判決結果時,我們合議庭沒有起立宣讀判決結果,這樣的做法能夠說是忽視了國家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有損審判工作人員的形象。總之在整個活動、學習的過程中,我更進一步解了程序對于實體的重要性,真正學到了審判機關庭審時所務必的程序、步驟,這為我今后從事法律事務工作,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
二、務必夯實個人的法學知識功底,為未來成就事業奠定堅實的基礎。
此次模擬法庭案件屬于刑事類案件,對于該案件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的定性上,審判方與控辯雙方不是能夠輕易地捏拿準確,在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是被告人的`傷害行為是否有從輕和減輕處罰的情節存在,以及被告人的行為是否為搶劫,是否應當就此行為承擔刑事職責?為了更好地探討這個問題,首先簡要介紹一下案情:該案模擬案件案發于20xx年1月5日晚上10點左右,被害人萬某與其朋友張某等人在萬某家酒后,幾個人騎摩托車送其中一個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萬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與之搭話(有調戲的情節),該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見此便與萬某等人發生口角,萬某等人人多勢眾,將曾某乙按倒在地進行毆打,情急之時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與萬某等人發生斗毆,在斗毆的過程中,萬某被曾某甲用磚頭砸破頭部構成重傷。曾某甲趁萬某昏迷的狀況下,拿走萬某的手機。隨后,曾某甲被公安人員抓獲,在被送往公安機關的途中,曾某甲將該手機藏匿于警車內,后被公安人員發現。法院最后判處了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與搶劫罪,與其之前犯的盜竊罪進行數罪并罰,并處以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要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通常有以下幾種狀況:對于防衛過當的、緊急避險過當的、脅從犯、犯罪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對于從犯;終止反造成損害的;已滿14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人犯罪等狀況,能夠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分析該案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性質,能夠得知,其犯罪行為和犯罪主體并沒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節。對于是否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搶劫罪這一焦點問題,我認為其行為不構成搶劫。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當場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萬某頭部重傷、昏迷,在被漢人失去反抗潛力的狀況下,奪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財產,表面上看其行為貼合搶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為并不是為奪取財物而實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后果而臨時起意獲取他人財物,在這種狀況下是不能判處其行為構成搶劫罪,應當以相應的其它罪論處。在本次審判中遺憾的是我們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擬法庭劇本展開活動,為了配合其他參與同學的工作,我不能將判決結果稍作更改,但是我們務必在今后的司法實踐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是否構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論斷,以免造成冤假錯案,只有嚴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則與犯罪構成要件及犯罪行為的具體狀況去實踐,才能勝任司法實踐工作者之一神圣的職業。
透過這次活動,同學們都有很大的收獲,也受到了很大的啟發,更重要的是在整個審判活動的過程中,同學們對之前學習過的各種法學知識加以靈活運用,并且鞏固了之前學習過的法學理論知識,最重要的是透過此持模擬法庭活動,明確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堅定了我們要運用法律手段伸張正義的信念。
行政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11
突破自我的一天總算來啦。一開始僅僅感覺激動、新鮮,但當站在模擬法庭臺子上的情況下,終于明白了——“莊重”。
時間迅速,便是那麼幾十分鐘,大家的模擬法庭告一段落。但幾十分鐘的演出凝聚力的是大家許多天的反反復覆的排演,是大家全體人員模擬法庭同學們共同奮斗的成效。
大家經常說要融會貫通,在如今這一環節最立即合理、鍛練實踐活動大家專業知識專業技能的方法便是參與模擬法庭的主題活動。在主題活動中大家必須充分運用本身工作能力,自身找案件,自身寫起訴狀,自身找直接證據,自身練程序流程這些,這全部的自己做,要我覺得了實際法院審理工作中的繁雜和被告方尋找法律求助的艱苦。審判長要秉公執法,不疾不徐,被告方要找尋一切有益直接證據,維護保養自身的支配權,分毫并不是我們在課堂教學學習上滯留在書里的這些基礎知識能夠簡易論述的。根據此次模擬法庭的主題活動,我深入體會到自身法律法規的缺乏,它更為使我確立了自身要勤奮的方位。
除此之外,此次主題活動也更為和諧了大家朋友之間的關聯。學校生活,許多全是自身管自身,非常少能還有機會將學生們聚在一起相互之間掌握,時間長了就非常容易冷漠。但模擬法庭給大家給予了那樣一個機遇,學生們在一起探討法院程序流程的開展次序,一起找直接證據、寫證言,一遍一遍地持續排演,一同找到排演中的不正確來逐步完善大家的'模擬法庭。可以說它是大家全部組員團結一致的結果!
總體而言,大家此次模擬法庭主題活動不僅塑造了大家的工作能力,還提高了大家的團隊意識。全部主題活動重提出問題、重溝通交流、重探討。而這恰好是大家未來工作上不能缺乏的素養。主題活動中每一個同學們都是有自身的精準定位,進一步加強了自身的每日任務,全部的這種感受都將變成我生命中最珍貴的財富,它使我明白了工作能力與團隊協作的必要性!
行政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12
本學期即將結束,同時也就宣告我們兩年的專科學業接近尾聲了。在老師的指導下以及各位同學的努力學習下,我們順利地完成了這次模擬法庭的,我們所模擬的是一個民事案件開庭審理的全過程。當老師在監考席上坐下后宣布:“請同學們安靜,等待開庭”。模擬法庭的第一幕正式搬上了“銀幕”,我們都走進了模擬法庭的現場,首先書記員沉穩的走向書記員臺,宣布公訴人、辯護人入庭,詢問確認到庭狀況,然后宣布法庭紀律,之后是審判組法官出庭并宣布庭審開始,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法定程序。此案事實較為清楚,但是我們沒有任何一個人把它當作是一個簡單的案件來看待,大家都很認真,用心地在盡力地扮演好自我的主角,庭上公訴人和辯護人進行激烈的辯論。時光飛快的流逝,一個小時過去了,最后,法庭宣布由合議庭合議產生的判決書,模擬法庭的庭審就此劃上了句號,這時我才意識到我們但是是在模擬法庭而已,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法嚴謹,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實踐活動。從庭前準備到庭審結束,整個實踐過程學到了教科書上許多沒有的知識
但是我真的感受到了作為一個普通的老百姓,多么渴望有一個安定團結的社會大家庭,我要向世人宣導法律知識,讓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我們緩步走出了模擬法庭的庭審現場,同學們紛紛談論著這次庭審的優缺點,透過本次模擬法庭庭審考核,體現了教師的教學質量的優良化,教學體制的完善化。
一、教學實踐方向正確。
教學的靈活性及實踐的空間都得到了無限的延伸,有利于學生將所學理論知識充分應用到實踐中,但由于學生對所學知識運用不夠靈活,所以老師所傳授的經驗及知識沒能得到充分的發揮。
二、教學模式開放、靈活、實用。
具有極強的吸引力,虛擬接近生活,讓同學們真正感受到了作為一個法學者,肩上的職責極其重大。但第一次參與到這樣一個環境中來,的確也顯露出了我們學習中的不足以及實際運用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此刻以下幾個方面:
一、庭審的準備階段。
主要存在的問題是有的同學對該階段的部分程序理解不夠,在部分細節上拿捏不到位,顯得庭審程序有些脫節或者氣氛不夠好。但經過指導教師的演練和指導,都能及時糾正。
二、庭審調查階段。
在演練的過程中最大的問題就是對證據的處理上,依照庭審程序,公訴人應在出示證本文共分為:第一頁第二頁據的時候對證據做出必須的講解,但到了實際考核的時候同學們卻忽略了這一點,在審判長宣布由公訴人出示指證證據的時候,法警依程序呈上了指證證據,但公訴人卻沒有對此做出陳述,這說明我們還沒有對整個庭審的過程完全理解,這就還需要我們將所學的知識運用到實際的生活中,并從實踐中進一步深化所學的知識,進一步改善今日模擬法庭中出現的不足。
三、法庭辯論階段。
由于案件條款明確,案情屬實,所以爭議不大,。但是在雙方進行辯論的時候,語氣有些低落,為維護國家的法律尊嚴而各執一詞的激烈爭辯,反而有點講和的味道,讓整個庭審過程中最為激烈、振奮人心的一幕變成了一場調解會,沒有把握好庭審的節奏感,也沒有完全進入狀態中。
四、對于我個人的幫忙。
擔任審判長一主角參加庭審,使我對庭審程序和量刑、判刑有了一個更明確的認識,不再像以前腦海中的那種模糊概念,透過本次實踐,對自我兩年來的學習有了一個考核,原以為我學的很棒,可此刻才明白學的是最淺薄的東西,要想在實踐中發揮出自我的潛力,我還得一向努力地學下去,“學無止境”古人總結出來的這一點我在此刻理解是最深刻的。本次模擬法庭存在遺憾,但同時也給了我彌補的機會,我會不斷地學下去,因為我還年輕,我有著強大的生命力,我會對新生事物不斷的追求,會不斷的去發現。在此,為我們帶給了這么好的一個平臺,讓我有良好的學習環境、實踐的最佳場所,真實的檢驗了學生對所學知識的認知水平、理解程度、運用潛力。本次模擬法庭取得了巨大的收益,透過實踐,我們增強了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潛力,思想上提高了創新意識,透過本次庭審實踐,我初步掌握了審案的大致過程,對法律法規的應用有了較為深刻的認識,也充分體會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重要性。對于自我兩年來學習法律知識的成果進行了一次實地檢驗。這對今后的學習方法和學習方向有巨大的指導好處。在汲取法律知識時,要從法理入手,從應用著眼,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成為只了解相關法條的辭典式的知法者。在自我學習歷程中都取得了相當大的成績。讓我們共同為我們的教師和校園歌唱吧,預祝明天更完美。
行政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13
認識了民事案件與刑事案件有很大的不同之處,在庭審的質證及辯論階段雙方當事人發揮了很大的積極性,代理人的角色所起的作用并沒有那么大。民事案件的庭審程序比較簡單、更加注重雙方當事人主觀能動性的發揮。關于模擬法庭20xx年月5日晚上10點左右,被害人萬某與其朋友張某等人在萬某家酒后,幾個人騎摩托車送其中一個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萬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與之搭話(有調戲的情節),該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見此便與萬某等人發生口角,萬某等人人多勢眾,將曾某乙按倒在地進行毆打,情急之時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與萬某等人發生斗毆,在斗毆的過程中,萬某被曾某甲用磚頭砸破頭部構成重傷。曾某甲趁萬某昏迷的情況下,拿走萬某的手機。隨后,曾某甲被公安人員抓獲,在被送往公安機關的途中,曾某甲將該手機藏匿于警車內,后被公安人員發現。法院最后判處了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與搶劫罪,與其之前犯的盜竊罪進行數罪并罰,并處以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要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對于防衛過當的、緊急避險過當的、脅從犯、犯罪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對于從犯;終止反造成損害的;已滿4周歲但未滿8周歲的人犯罪等情況,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分析該案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性質,可以得知,其犯罪行為和犯罪主體并沒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節。對于是否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搶劫罪這一焦點問題,我認為其行為不構成搶劫。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當場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萬某頭部重傷、昏迷,在被漢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情況下,奪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財產,表面上看其行為符合搶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為并不是為奪取財物而實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后果而臨時起意獲取他人財物,在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判處其行為構成搶劫罪,應當以相應的其它罪論處。在本次審判中遺憾的是我們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擬法庭劇本展開活動,為了配合其他參與同學的工作,我不能將判決結果稍作更改,但是我們務必在今后的司法實踐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是否構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論斷,以免造成冤假錯案,只有嚴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則與犯罪構成要件及犯罪行為的具體情況去實踐,才能勝任司法實踐工作者之一神圣的職業。
通過這次活動,同學們都有很大的收獲,也受到了很大的啟發,更重要的是在整個審判活動的過程中,同學們對之前學習過的各種法學知識加以靈活運用,并且鞏固了之前學習過的法學理論知識,最重要的是通過此持模擬法庭活動,明確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堅定了我們要運用法律手段伸張正義的信念。
行政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14
首先簡單闡述一下庭審過程:這次模擬法庭我們第二小組的同學們角色是這樣分配的:
案情簡介
xx公司訴中心小學買賣合同糾紛案
XX年12月,羅晟以建筑工程公司名義承建中心小學教學樓工程,工程款也由羅晟以建筑工程公司名義領齲期間,羅晟因建教學樓向物資公司購買鋼材,經XX年6月23日雙方結算,羅晟欠物資公司鋼材款61000元,由羅晟出具欠條一張。XX年2月1日,羅晟書面表示其所欠物資公司鋼材款愿意由中心小學直接付給物資公司。中心小學也于同日作出書面表示,羅晟因承建該校教學樓所欠物資公司鋼材款,同意物資公司要求,在今后拔付給羅晟的工程款中扣除后,直接轉匯給物資公司。之后,中心小學向建筑公司(羅晟)支付教學樓工程款110000元,僅扣下11000元付給物資公司。羅晟至今仍欠物資公司鋼材款50000元未付。該案在我們06秋法班“人民法院”進行審理,本院依法由謝謙,李海英和羅彤宇組成了合議庭公開進行了審理。在公開開庭時,原告(也就是我)以及我的代理律師黃建榮,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定代表人羅晟以及辯護方的律師李治梁等全部到庭。06秋法班全體“人民”以及校其他班部分“人民”到庭旁聽。參加旁聽的還有“人大代表”班主任老師和董建興老師。
庭審開始之后,“班級合議庭”聽取了我的訴訟請求和被告的辯護詞。經過原告和被告雙方激烈的辯論后,由我們06秋法班“人民法院”作出最后判決。開庭審理的任務是充分調動當事人和訴訟參與人的積極性,揭露查明案件事實,正確適用法律,用具有特殊強制力的法律文書確認當事人的實體權利與義務關系,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社會成員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所需要的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進行。因此,我認為開庭審理是人民法院處理各種類型案件過程中的一個必不可少的重要訴訟活動,沒有開庭審理,各類案件就不可能產生公正的處理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開庭審理的法定程序是:1.庭審準備,2.公布開庭,3.庭審調查,4.法庭辯論,5.法庭調解,6.合議庭評議,7.公布判決。這次模擬法庭的庭審活動比不上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的庭審活動規范使同學們增長見識,而且受到了很大啟發,學到了在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意義深遠,收獲很大。
通過庭審中公訴人的陳述,使同學們充分認識到普及法律知識的重要性,其次,對于各種類型合同所形成的法律關系的特征和區別在理性上有了明顯的提高。
此次的模擬法庭的審判表演,是在校領導和老師的關心、支持下完成的。它是同學們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法律知識的一次大總結。通過這次教學實踐活動,使學我們所掌握的法律理論知識得到進一步深化和鞏固,同時也起到了法制宣傳的作用。通過實踐,使我們對法律又有了更進一步的了解和體悟。
行政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15
迎接挑戰的一天最之后了。一開始只是覺得興奮、新鮮,但當我站在模擬法庭臺上的時候,我最后明白了——“莊嚴”。
時光很快,就是那么幾十分鐘,我們的模擬法庭結束了。但幾十分鐘的表演凝聚的是我們很多天的反反覆覆的排練,是我們全體模擬法庭同學共同努力的成果。
我們常常說要學以致用,在此刻這個階段最直接有效、鍛煉實踐我們知識技能的方式就是參加模擬法庭的活動。在活動中我們需要充分發揮自身潛力,自我找案子,自我寫訴狀,自我找證據,自我練程序等等,這所有的自我做,讓我感到了現實法庭審判工作的繁重和當事人尋求法律幫忙的艱辛。法官要秉公執法,不偏不倚,當事人要尋找一切有利證據,維護自我的權利,絲毫不是我們在課堂學習上停留在書中的那些理論知識所能簡單闡述的。透過這次模擬法庭的活動,我深刻感受到了自我法律知識的欠缺,它更加使我明確了自我要努力的方向。
此外,這次活動也更加和諧了我們同學之間的關系。大學生活,很多都是自我管自我,很少能有機會將同學們聚在一齊互相了解,時光長了就很容易淡漠。但模擬法庭給我們帶給了這樣一個機會,同學們在一齊討論法庭程序的進行順序,一齊找證據、寫證詞,一遍一遍地不斷排練,共同找出排練中的錯誤來不斷完善我們的模擬法庭。能夠說這是我們所有成員團結的結果!
總的說來,我們這次模擬法庭活動不僅僅僅培養了我們的個人潛力,還增強了我們的團隊精神。整個活動重提問、重交流、重討論。而這正是我們將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質。活動中每個同學都有自我的定位,切實做好了自我的任務,所有的這些體會都將成為我生命中最寶貴的財富,它使我懂得了個人潛力與團隊合作的重要性!
行政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16
這一學期在班里舉行一次模擬法庭活動,此次法庭審理的是民事案件。案由是由于某校老師的疏漏,學校的設備簡陋,客觀環境的影響,一位高考生沒有補填上志愿。將老師和學校告上了法庭。這次活動給我的感覺就是四個字————亂七八糟。以前只是在電視上看過律師辯論的情景,從未注意過其程序,而且我們都不懂那法庭程序,所以此次模擬法庭有點像辯論賽,笑哉!笑哉!
經過班里的模擬法庭,深知自己對民事案件審理程序知之甚少,決定去旁聽法庭和認真學習訴訟法,以下是我個人的體會。
我們來到恩平市人民法院,旁聽一宗民事案件,總的來說就像“鴨子聽雷”,因為他們講的都是恩平話,不過也有一點點收獲,大概明白民事審理的程序和民事案件與刑事案件的區別。
民事訴訟的審理程序:起訴和受理;起訴應具備四個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與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庭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受理是指人民法院經過對起訴的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予以立案審理的訴訟行為。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包括以下四個階段:
(1)開庭準備。
(2)法庭調查。
(3)法庭辯論。
(4)評議和宣判。
還有從中懂得執行措施主要有:
(1)向銀行、信用合作社或者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查詢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
(2)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
(3)扣留、提取被執行人的收、存款;
(4)強制交付法律文書指定的財產或票證;
(5)搜查被執行人的財產;
(6)強制被執行人遷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7)強制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
(8)強制執行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
(9)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等。
雖然這次是采用庭后和解,但我還是感謝模擬法庭,旁聽法庭這兩次的活動,驅動我學習了不少知識。
行政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17
在模擬法庭老師的指導下以及各位同學的努力學習下,我們于XX年5月10日順利地參加了這次模擬法庭的現場考核,我們所模擬的是一個民事案件開庭審理的全過程。當老師在監考席上坐下后宣布:“請同學們安靜,等待開庭”。模擬法庭的第一幕正式搬上了“銀幕”,我們都走進了模擬法庭的現場,首先書記員沉穩的走向書記員臺,宣布公訴人、辯護人入庭,詢問確認到庭情況,然后宣布法庭紀律,接著是審判組法官出庭并宣布庭審開始,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法定程序。此案事實較為清楚,不過我們沒有任何一個人把它當作是一個簡單的案件來看待,大家都很認真,積極地在盡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庭上公訴人和辯護人進行激烈的辯論。時間飛快的流逝,一個小時過去了,最后,法庭宣布由合議庭合議產生的判決書,模擬法庭的庭審就此劃上了句號,這時我才意識到我們不過是在模擬法庭而已,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法嚴謹,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實踐活動。從庭前準備到庭審結束,整個實踐過程學到了教科書上許多沒有的知識
,不過我真的感受到了作為一個普通的老百姓,多么渴望有一個安定團結的社會大家庭,我要向世人宣導法律知識,讓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我們緩步走出了模擬法庭的庭審現場,同學們紛紛談論著這次庭審的優缺點,通過本次模擬法庭庭審考核,體現了教師的教學質量的優良化,教學體制的完善化。
一、教學實踐方向正確。教學的靈活性及實踐的空間都得到了無限的延伸,有利于學生將所學理論知識充分應用到實踐中,但由于學生對所學知識運用不夠靈活,所以老師所傳授的經驗及知識沒能得到充分的發揮。
二、教學模式開放、靈活、實用。具有極強的吸引力,虛擬接近生活,讓同學們真正感受到了作為一個法學者,肩上的責任極其重大。但第一次參與到這樣一個環境中來,的確也顯露出了我們學習中的不足以及實際運用中存在的問題,
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庭審的準備階段。主要存在的問題是有的同學對該階段的部分程序理解不夠,在部分細節上拿捏不到位,顯得庭審程序有些脫節或者氣氛不夠好。但經過指導教師的演練和指導,都能及時糾正。
二、庭審調查階段。在演練的過程中最大的問題就是對證據的處理上,依照庭審程序,公訴人應在出示證本文共分為:第一頁 第二頁 據的時候對證據做出一定的講解,但到了實際考核的時候同學們卻忽略了這一點,在審判長宣布由公訴人出示指證證據的'時候,法警依程序呈上了指證證據,但公訴人卻沒有對此做出陳述,這說明我們還沒有對整個庭審的過程完全理解,這就還需要我們將所學的知識運用到實際的生活中,并從實踐中進一步深化所學的知識,進一步改善今日模擬法庭中出現的不足。
三、法庭辯論階段。由于案件條款明確,案情屬實,所以爭議不大,。不過在雙方進行辯論的時候,語氣有些低落,為維護國家的法律尊嚴而各執一詞的激烈爭辯,反而有點講和的味道,讓整個庭審過程中最為激烈、振奮人心的一幕變成了一場調解會,沒有把握好庭審的節奏感,也沒有完全進入狀態中。四、對于我個人的幫助。擔任審判長一角色參加庭審,使我對庭審程序和量刑、判刑有了一個更明確的認識,不再像以前腦海中的那種模糊概念,通過本次實踐,對自己兩年來的學習有了一個考核,原以為我學的很棒,可現在才明白學的是最淺薄的東西,要想在實踐中發揮出自己的潛力,我還得一直努力地學下去,“學無止境”古人總結出來的這一點我在此刻理解是最深刻的。
行政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18
按照電大法學本科法律實踐的要求,為了更深入地學習法學這一專業,我們以模擬法庭的方式進行了一次法律實踐。作為以后想成為法律職業共同體的一員,在學校學習必要的法律理論知識當然是必不可少的,但是要從事法律實務這個職業,尤其是對于電大這個本來就是培養實踐性人才的學習方式而言,能免更好的實踐法律才是最重要的。而模擬法庭是我們了解和認知法律,體會法律威嚴,加深法學理論的重要方式,對我們學習和今后參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幫忙作用。透過參加這次模擬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論知識在實踐中得到運用,深化了對知識的理解。透過親身體會法律的運行,使我對整個法律體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為今后從事法律實務奠定了良好的實踐基礎。下方就這次模擬法庭活動談談我個人看法。
一、模擬法庭的概念和性質。
所謂模擬法庭,是指透過模擬表演的形式將庭審過程展示出來的供學習和觀賞的一種活動。我們所談的模擬法庭主要是純學習性的模擬法庭,他是法學教育方法中的一種。其主要有一下性質:模仿性、學習性、表演性和指導性。模仿性是模擬法庭最本質的特質。模擬法庭主要模擬庭審過程,其有關的案例資料可能是真實的也可能是虛假的。但是有關的訴訟參與人,是虛假模擬出來的,由模擬法庭參與者所扮演,就像演話劇一樣。在我們的模擬法庭中,我是扮演的原告,心中所想的都是如何維護自我的權利,如何使自我的利益最大化,有種身臨其境的感覺。學習是我們模擬法庭最終目的,我們需要透過這個模擬法庭運用我們的法律知識,學習更多的法律知識。模擬法庭的教學能夠幫忙學生鞏固所學的理論知識,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潛力,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實際操作潛力。我們不能把模擬法庭純當做一個話劇表演,要把學習的目的貫穿于始終。合理的指導是完成好模擬法庭的內在要求。模擬法庭離開了老師的指導,僅僅有學生自學自演,是無法到達良好的效果的。學生在模擬過程中可能出現很多問題,只有老師指出才能及時發現得以糾正。
二、法庭庭審程序嚴謹。
從老師布置模擬法庭的案例開始,同學們就進行了詳細的分工,并根據分工分頭開始準備各類材料。從起訴書、證據、答辨狀、法律條款的確認等。在案件的準備過程中,我們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關系,把龐雜的證據材料分類匯總,編寫證人證詞,完成訴訟意見等工作。最后,為了完成這些工作,參與人員犧牲了超多時光,進行了細致的討論,以嚴謹的態度把前期準備工作做好。其次,法庭庭審莊重嚴肅,開庭之前書記員宣布十條法庭紀律。未經法庭允許,不準錄音、錄像和攝像;不準鼓掌、喧嘩、哄鬧;不準攜帶武器進入法庭,不準吸煙和隨地吐痰,在法庭審理期間,關掉移動通信工具等。我深深地體會到法律工作的艱辛和嚴謹,每一個案件都需要應對超多復雜的事宜,龐雜的法律關系,以及繁雜的證據材料。這都需要付出艱辛的努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決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
三、庭審過程人性化
充分尊重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承擔訴訟義務,尊重人格,無論原告、被告,都要做到法律向前,人人平等。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享有以下訴訟權利:對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有申請回避的權利;有舉證、質證的權利;原告有申請撤訴的權利,被告有承認原告訴訟請求和反駁原告請求的權利;對雙方爭議的事實和法律關系,有相互辨認的權利;經法庭允許,雙方當事人有權向證人發問的權利;雙方當事人有請求法院調解的權利。民事訴訟當事人應承擔以下訴訟義務:對自我提出的主張有舉證的職責;應如實陳述案件事實和理由;應自覺遵守法庭紀律;對發生法庭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協議務必自覺履行。另外,法庭還尊重當事人意見沒有進行法庭調解。
四、存在的不足和問題。
這些暴露出來的問題是我在以后的學習中需要不斷加強和改善的地方,也是今后要努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強法律理論和知識完善法學理論體系。在模擬法庭中,我體會到了自我法學理論的不足和缺陷,對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體的理性思考,在以后的學習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體系,培養理性思維潛力,提高用法律知識解決問題的潛力。同時也要加強語言表達潛力,提高邏輯思維的嚴密性,增強法庭上的辯論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潛力。
親身參加這次模擬法庭,自已的法律知識得到了鍛煉,實踐潛力得到了些許提高。透過模擬法庭的實踐,使我的法律綜合潛力鍛煉和提高,諸如口才表達潛力、應變潛力、思維潛力、運用知識的潛力結合法律基礎課的學習,會自覺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當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他人或組織侵犯時,運用所學法律向司法機關提出訴訟,同各種侵犯行為進行斗爭。透過參加模擬法庭教學實踐活動,能夠親眼目睹或親身經歷法庭審判程序,使之對法庭審判程序的理解顯性化、感性化,從而到達鞏固所學知識,真正體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權威等精神內涵,為構成法律意識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模擬法庭在教學模式上更加開放靈活,不像書本上的知識那樣枯燥無味,它提高了同學們學習的興趣,用心參加到模擬法庭這個實踐活動中來,讓我們充分認識到書本上的理論知識在實際中起了指導作用。“模擬法庭”是法律實踐的重要資料,以前我們主要是依靠自我學習為主、老師指導為輔,在學習中很難結合實際生活思考問題。而“模擬法庭”就給我們帶給了十分難得的法律實踐機會。最后,也感謝陳老師的點評和指導。
行政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19
這次的模擬法庭給我的總體的感覺是可以的,無論在之前的討論上還是在正式的錄像上。無論是在前期工作的準備上,還是后期對這個工作做的一個整體的回顧上。大家都十分努力的在把這件事情做好。
我知道自己對法律的基本知識上的掌握是不夠的,自己對一個案件的分析能力也是沒有的,因為自己是個愛上網,特別愛玩游戲的人,所以我覺得自己應該更加努力的去學習好法律的基本知識,少玩一些游戲,多做一些實際性的工作,為自己做一個厚實的準備,但是這個我還是需要時間慢慢去克服的。
我知道我們現在的能力可能還不夠僅僅對一個案例分組進行獨立的討論及思考,但是我希望這種讓我覺得新鮮的方式能夠在下次出現,雖然我知道中間可能會出現很多很多的問題,但是我想也只有我們把一點一點的問題解決好了我們才會有更大的進步,而不僅僅是在形式上。這也會讓我們對案件有更大的了解,對自己的思維的訓練也會有很大的幫助。
我希望自己多參加這樣的活動吧!
行政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20
本學期即將結束,同時也就宣告我們兩年的專科學業接近尾聲了。在老師的指導下以及各位同學的努力學習下,我們順利地完成了這次模擬法庭的,我們所模擬的是一個民事案件開庭審理的全過程。當老師在監考席上坐下后宣布:“請同學們安靜,等待開庭”。模擬法庭的第一幕正式搬上了“銀幕”,我們都走進了模擬法庭的現場,首先書記員沉穩的走向書記員臺,宣布公訴人、辯護人入庭,詢問確認到庭情況,然后宣布法庭紀律,接著是審判組法官出庭并宣布庭審開始,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法定程序。此案事實較為清楚,不過我們沒有任何一個人把它當作是一個簡單的案件來看待,大家都很認真,積極地在盡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庭上公訴人和辯護人進行激烈的辯論。時間飛快的流逝,一個小時過去了,最后,法庭宣布由合議庭合議產生的判決書,模擬法庭的庭審就此劃上了句號,這時我才意識到我們不過是在模擬法庭而已,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法嚴謹,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實踐活動。從庭前準備到庭審結束,整個實踐過程學到了教科書上許多沒有的知識
不過我真的感受到了作為一個普通的老百姓,多么渴望有一個安定團結的社會大家庭,我要向世人宣導法律知識,讓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我們緩步走出了模擬法庭的庭審現場,同學們紛紛談論著這次庭審的優缺點,通過本次模擬法庭庭審考核,體現了教師的教學質量的優良化,教學體制的完善化。
一、教學實踐方向正確。教學的靈活性及實踐的空間都得到了無限的延伸,有利于學生將所學理論知識充分應用到實踐中,但由于學生對所學知識運用不夠靈活,所以老師所傳授的經驗及知識沒能得到充分的發揮。二、教學模式開放、靈活、實用。具有極強的吸引力,虛擬接近生活,讓同學們真正感受到了作為一個法學者,肩上的責任極其重大。但第一次參與到這樣一個環境中來,的確也顯露出了我們學習中的不足以及實際運用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庭審的準備階段。主要存在的問題是有的同學對該階段的部分程序理解不夠,在部分細節上拿捏不到位,顯得庭審程序有些脫節或者氣氛不夠好。但經過指導教師的演練和指導,都能及時糾正。
二、庭審調查階段。在演練的過程中最大的問題就是對證據的處理上,依照庭審程序,公訴人應在出示證本文共分為:第一頁 第二頁 據的時候對證據做出一定的講解,但到了實際考核的時候同學們卻忽略了這一點,在審判長宣布由公訴人出示指證證據的時候,法警依程序呈上了指證證據,但公訴人卻沒有對此做出陳述,這說明我們還沒有對整個庭審的過程完全理解,這就還需要我們將所學的知識運用到實際的生活中,并從實踐中進一步深化所學的知識,進一步改善今日模擬法庭中出現的不足。
三、法庭辯論階段。由于案件條款明確,案情屬實,所以爭議不大,。不過在雙方進行辯論的時候,語氣有些低落,為維護國家的法律尊嚴而各執一詞的激烈爭辯,反而有點講和的味道,讓整個庭審過程中最為激烈、振奮人心的一幕變成了一場調解會,沒有把握好庭審的節奏感,也沒有完全進入狀態中。
四、對于我個人的幫助。擔任審判長一角色參加庭審,使我對庭審程序和量刑、判刑有了一個更明確的認識,不再像以前腦海中的那種模糊概念,通過本次實踐,對自己兩年來的學習有了一個考核,原以為我學的很棒,可現在才明白學的是最淺薄的東西,要想在實踐中發揮出自己的潛力,我還得一直努力地學下去,“學無止境”古人總結出來的這一點我在此刻理解是最深刻的。本次模擬法庭存在遺憾,但同時也給了我彌補的機會,我會不斷地學下去,因為我還年輕,我有著強大的生命力,我會對新生事物不斷的追求,會不斷的去發現。在此,為我們提供了這么好的一個平臺,讓我有良好的學習環境、實踐的最佳場所,真實的檢驗了學生對所學知識的認知水平、理解程度、運用能力。本次模擬法庭取得了巨大的收益,通過實踐,我們增強了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創新意識,通過本次庭審實踐,我初步掌握了審案的大致過程,對法律法規的應用有了較為深刻的認識,也充分體會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重要性。對于自己兩年來學習法律知識的成果進行了一次實地檢驗。這對今后的學習方法和學習方向有巨大的指導意義。在汲取法律知識時,要從法理入手,從應用著眼,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成為只了解相關法條的辭典式的知法者。在自己學習歷程中都取得了相當大的成績。讓我們共同為我們的教師和校園歌唱吧,預祝明天更美好。
行政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21
這次的模擬法庭是我踏入大學以來參加的最有意義的一次活動,它不僅使我的實踐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它讓我從理論走向實際,充分的把書本上的理論知識應用到實踐中,進一步強化了對理論知識的理解。
對于我們這些第一次參加這種實踐活動的人來說,這次模擬法庭中我們收獲特別多。首先,將理論應用于實踐是我們最大的收獲。對于那些書本上的訴訟程序:庭審準備、公布開庭、庭審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合議庭評議、公布判決,看起來特別抽象,難以理解。但通過這次具體審判的操作過程后,我們比較感性的理解和掌握了這些抽象的程序。并且每個程序中我們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問題,通過對問題的一一攻克,我們更深刻的了解了訴訟程序在實踐中的應用,這是在課堂上學不到的,它是一種經驗的積累。
不僅在程序上我們有了一個更深入的理解,在實體上我們同樣有一個嶄新的認識。我們這次模擬法庭的案例涉及合同糾紛和損害責任賠償。在了解案情后,我們翻閱了大量關于合同和賠償責任的法律著作、法條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然后對著一案例進行了深入透徹的分析。在分析過程中,我們深刻的了解到將學過的理論知識與具體的案件相結合并不是我們想像中那么簡單。記得老師說過,對于法條的理解并不僅僅在于對它能夠熟練的表述,這只是一個基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在案例面前你要如何去運用,使它對本案情有利。當時,聽老師說的時候很簡單,但現實中并不然。這次實踐,讓我們感覺到靈活運用課堂所學的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也是一門值得研究的學問。
其次,另一個重大收獲是我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開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種堅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種莊重、嚴肅告訴人們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時,人們對法律的崇敬和信任進一步升華。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擔任了原告的角色,原告那種渴望法律還他們公道的心情令我深深的感覺到法律是人們保護自己權益的有力武器,那是從來都沒有過的感覺。看到法庭上每個人那嚴肅的表情,讓我們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們面前是多么的莊嚴與神圣。
最后,有一點不能不提,就是再這次活動中,大家的共同努力讓我們都感覺到了團結的力量。在準備期間,我們遇到了好多難點,給我們帶來很多阻力。但這并沒有打倒我們,而是讓我們更加團結,團結就是力量。每當我們共同克服一個難點時,我們是那么的有成就感。記得準備了一段時間后,我們請來一位法學專業老師給我們作簡評。老師對我們的活動很滿意,當時我們的心情真的無法用言語來表達,就是知道我們的共同努力被認可了。這次實踐使我感覺到不單單是參加一個活動,在我們以后的工作中,團隊精神都顯得那么重要。
這次模擬法庭活動,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庭審時所必需的程序步驟,將實體法第一次運用與實踐中;我同時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辯論的技巧和訴訟的方法;我們的綜合能力如口才表達能力、應變能力、思維能力、運用綜合知識的能力等得到進一步的提高;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也得到相應的提高。
總之,模擬法庭讓我學到了很多書本中沒有的知識,提高了我的能力,豐富了我的大學生活。
行政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22
進到高校2年來,大家技術專業接連不斷學了《法理學》﹑《民法學》﹑《經濟法》﹑《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法律文書》。上2個禮拜,大家07級法律學同學們在教師的具體指導下開展了一次法律學專業知識大演習:舉行模擬法庭。這也算作大家進到高校2年多來,學習歷史專業知識的一次大匯總。
這并不可是我第一次參加到開庭審理中,還十分有幸的當上一回審判員。這可以說就是我人生道路的一次十分美好的感受,體會心得當然是頗多,真有一種急不可耐的要與大伙兒共享愉悅情緒的不理智。
起訴來源于爭奪。那麼,爭奪又來源于什么?我覺得,來源于二點:一是太過規定,一是愚昧。
何說白了太過規定呢?由于一方惦記著詐騙或是欺壓此外一方,因此把握住了一些看起來好像堂而皇之的而實際上是不可以創立的原因,向另一方規定原本不應該是自身的物品。它是極不誠實守信的個人行為。總會有那麼一些人這樣子想:總之糾紛案件早已產生,這并不是每天都是有的。我有些是活力,水混了還不乘飛機摸上幾尾魚,心動不如行動,失不再來也!難能可貴的機遇,無需白無需,用了白用也就白用。總之輸了官司的成本費不高,趕緊機遇告上一狀,申訴成功了便是發大財(實際上是把幸福快樂創建在他人的痛楚以上),輸了官司了就應當逛了一回街,差別不過是這一大型商場或店面是法院而已。
與此相對性應的是這些死纏爛打不愿認錯的人,在產生矛盾的情況下,本來了解自身存有過失,便是不愿不高自身高雅的頭。她們應該是這樣子想的:總之你又不可以將我如何,你如果得罪我一根汗毛我也最先去法院告你一狀。你如果沒有本領恐嚇威脅,害怕動我的汗毛,我也賴著不承認,看著你可以把我如何。當然,這樣子的人,在明確的民事法律事實眼前,在公平的法律制度下,除開垂頭喪氣地不高自身高雅的頭以外,是沒有別的一切事兒能夠做的。栩栩如生的奴性現實主義的論述!
在這兒我都想說一句題外話,便是當這樣的人違犯大家的情況下,大家沒有必要與之基礎理論,以致于糾纏不清不請,乃至糾纏不清著糾纏不清著大家原本言之有理的也變為蠻不講理了。大家務必向這些人取回來公平,要不然她們一定會貪得無厭的。大家取回來公平的方式應該是強大的,可是切勿用暴力行為,不然正中間她們的心坎。大家立即警報或是是上法院就可以了。奴仆一樣的人嘛,欺善怕惡的就怕比她們強的人。
生活需要聰慧。把別人的物品爭奪回來只有達到自身的小肚雞腸,明白舍棄通常是更高的聰慧。話說到這一點子上,你媽感覺日常生活得聰慧點也非常容易。惦記著詐騙或是欺壓他人時敢于舍棄就可以了。何況,舍棄的又不是自身的物品。這一借花獻佛也是很高的聰慧喔!
那什么也是愚昧呢?由于被告方沒有基本上的法律法規,當其遇到了一些看起來高低不平的事兒,就主觀臆斷的認為應當如何,因此按耐不住的、或是是貿貿然的稀里糊涂的就開展起訴了。而讓人哭笑不得的是,當被告方了解到有關的法律問題以后,就不容易堅持不懈自身的觀點,以致于悻悻然地舍棄自身的訴請了。
一樣的處事,為何上訴人和被告中間說不清,非要要到法院去不能?去到法院,跟在自身的家中,有什么不同呢?多了一個國徽圖片,多了好多個審判長。我不相信愛情!大家迫不得已跪倒于國徽圖片的`威勢!但是話又說回家,多了好多個審判長,最少大家的上訴費用提升許多。上訴人和被告彼此,在發生糾紛案件的情況下,在自身家中商議為何就不可以像在法庭上爭辯一樣呢?即然在法庭上能夠克制自己的心態,平心靜氣的舉例論證講理,那麼為何被告方中間私底下就不可以那樣呢?假如在自身家中商議如同在法庭上爭辯一樣,大家可能省去是多少的精力,是多少的時間,是多少的錢財啊?人性的優點,為何就不可以為著一同的權益而最少臨時擺脫呢!?呵呵呵,人就這樣,在恩恩怨怨眼前通常自視甚高,乃至是愚昧。
可是話也或是得說回家,應對糾紛案件,與其說爭執得臉紅耳赤或是久拖不決,還比不上絕情一點增加一時的成本費,上法院去。威勢的國徽圖片下,嚴苛的法律法規眼前,把解決問題了,還樂得理所當然、無憂無慮。
崇高的起訴,原先或是高效率與公平的讓步的結果。
公正下,裁定也有別?
一樣的民事法律事實,不一樣的刑事辯護律師或是不一樣的被告方,通常會出現不一樣裁定。這是為什么呢?難道說是審判長徇私枉法?非也非也!這并不是說審判長枉法,只是公平審理下的必然趨勢。
最先說到審判長,審判長的崗位職責便是公平審理:“不告不理”是在我國人民法院審理民事經濟糾紛的一個基本準則,換句話說民事經濟糾紛必須被告方告到了法院,法院才會審理,也就是告了才理,被告方告哪些人民法院就審理哪些,被告方不告的一部分或是所有法院萬不可以擅作主張。真可以說兵來將擋,水來土掩。隨后人民法院依據審出去的客觀事實依規裁定。
即然審判長恰當的評定客觀事實,而且依規裁定,那麼一樣的民事法律事實又為何還會繼續有不一樣的裁定呢?由于不一樣的刑事辯護律師或是不一樣的被告方會出現不一樣的訴請。審判長是依據評定的民事法律事實,按照法律規定,融合起訴被告方的訴請來裁定的。法律規定,民事法律事實與訴請,三者一切一個各有不同,都將很有可能造成最終判決的不一樣。所以說,為了更好地獲得起訴,一個好的刑事辯護律師針對被告方而言,真可以說十分關鍵。
我眼中的自己有關模擬法庭一些念頭。
行政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23
按照我們的培養計劃,教研室老師組織我們在本學期末進行了刑事模擬庭審,兩個法學班共同組成了模擬庭審小組。包括審判組的合議庭、書記員、證人、法警,公訴人員,兩個被告人以及他們各自的辯護人共15名同學。我在這次模擬實踐中沒有成為“演員”,僅作為后勤人員提供必要服務,開庭時的角色是旁聽人員。然而對于整個庭審的演練和正規的程序我也有了比較深刻的認識。進入大學這近三年的時間里,我們對法學已經有了一個系統的學習,法學的基礎理論素養也已基本形成,但是距離法律實踐還是有一定的差距,甚至可以說是理論與實際脫節。按照法學本科法律實踐的要求,做到法學理論與法學實踐相結合,模擬法庭的形式是我們法學本科生進行法律實踐的必要途徑。所以大家的參與都表現積極,態度認真。
這次模擬法庭,我們以和盜竊摩托車一案(虛構)作為案例,我們運用這近三年來學過的有關知識具體的制定了法庭實施計劃,認真做了庭審前的準備工作,進行了細致的人員分工和會場的布置。為使得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法嚴謹,保證法庭審理合法順利的進行,同學們進行了多次合練和修改,在老師的指導下,形成了較完整的庭審過程。對于這次模擬法庭活動,我有一些感受,具體包括對于模擬法庭本身的認識和對于案件的理解。
首先,就模擬法庭本身而言開展模擬法庭的目的,是為了彌補滿堂灌輸式教學缺陷、填補純理論學習的不足,培養學生處理實際法律案件和糾紛的能力。具體來說:
1、參與同學成為學習的主體。這次模擬法庭,實質參與主體為合議庭成員、公訴人、被告及其辯護律師;形式參與者為書記員、法警、證人以及旁聽人員。在前期準備階段實質參與者針對案情收集資料,分別制作了相關文書,并且提前查閱資料熟知庭審程序,形式參與者也對案情有了詳細的了解,與大家進行了多次討論。從這個方面來講,參與者學到的知識是較豐富的。但是,因為實質參與者的人數有限,以致于很多的同學不能參與進來。
2、控辨雙方在庭前形成了自己的法律意見,在開庭時從容的進行陳述和辯論。案件是大家虛擬的,被告人和地點也并不存在,所以大家并沒有受到太多束縛,可以根據案情進行控訴和辯護,這是老師在最開始的時候給我們的指導,讓控辯雙方有了更大的空間發揮自己。雙方都做了充分的準備,開庭時的陳述與辯論做的很好,然而過于注重案件的法理分析,所以我們忽視了對各種相關學科和知識的了解和應用。以至于老師在我們演練過程中提出了很多與現實情況不符的地方。時候我們自己也覺得很可笑。可見模擬法庭訓練是一種綜合素質的訓練,它不僅包括了對法律知識的學習,還包括了對與案件相關的政治、經濟、社會,具體現實的了解。
3、從模擬法庭的準備來看,我們分工很明確,節省了時間的同時也提高了效率,做到“術業有專攻”,但是從另一個角度看,我們都僅僅局限在某一個角色,無法全面的體會各個人物的職責和作用。其次,就案件而言,出現在了共同犯罪,雖然原本設想的案件很簡單,但是共同犯罪和隨之辯護方提出的自首情節是量刑上出現了一些變化。我經過查看發條認為共同犯罪中王剛對于盜竊案得逞的作用至關重要,不符合從犯的相關規定。兩個都其主要作用,也就是兩個都是主犯,這種情況合法可行。自首方面,根據法律和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確已屬于自首情況。不管二者處于何種目的,主動交代的情形符合法律規定,所以合議庭同學的判決我認為合法合理。
經過了近兩周的排練,準備,我們的模擬法庭已經基本成熟,雖然最初我們因為之前民事模擬法庭的經歷想當然的犯不少程序上的錯誤,但經過老師的指導和大家的努力基本上已經改正了。這次實踐活動又給我們上了生動的一課。讓我們從理論學習的空殼中脫離出來,距離現實的法律越來越近,相信大家都從這次活動中收獲不少,在以后我們真的投身法律事業的時候,這次經歷必然會讓大家記憶猶新的。
行政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24
按照電大法學本科法律實踐的要求,為了更深入地學習法學這一專業,我們以模擬法庭的方式進行了一次法律實踐。
我們以張麗醫療事故案為案例,具體制定了法庭實施計劃,做好了庭審前的準備工作,進行了細致的人員分工和會場的布置,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法嚴謹,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實踐活動。
通過實踐,我們增強了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創新意識,
在本案的審理中,我的身份是合議庭筆錄員,被害人王燦死亡的原因是本案的焦點,在醫療事故的舉證責任倒置中,作為被告的張麗,應當就其行為的科學性、及時性、沒有過錯的事實承擔舉證的責任,本人就舉證責任倒置這一問題談一下心得體會。
一、在舉證責任倒置中,反對的一方應當就某種事由的存在或不存在負擔舉證責任。
民事責任特別是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一般包括損害事實、因果關系和過錯,這些要件事實的存在也構成了決定原告是否勝訴的關鍵。但在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原告不必要就這些因素的存在與否都負擔舉證責任,而應當由被告就某種事實存在與否承擔舉證責任。舉證責任倒置不僅僅是指證明責任依據法律的規定發生特定分配的現象,同時還意味著反對一方所證明的事由在法律上作出嚴格的限定,即在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反對的一方究竟應該反證證明什么,必須要由法律規定。
通常,由被告方證明的事實是由實體未能加以明確限定的,其證明人后由主要包括兩類:一是對自己沒有過錯的證明;二是對不具有因果關系的證明。在某些情況下,對這兩個事實的證明通常是結合在一起的。例如,被告證明損害是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則不僅表明被告沒有過錯,而且同時也表明損害的發生與被告的行為之間沒有因果關系。但在另外一些情況下,這兩個問題有可能也是相互分離的。例如,被告證明損害是因為不可抗力造成的,應可以表明其主觀上沒有過錯,從而應當被免除責任。
二、在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由被告承擔證明某種事實的存在或不存在,如果其無法就此加以證明,則承擔敗訴的后果。
舉證責任倒置表面上是提供證據責任的倒置,實際上是就某種事實負有證明其存在或不存在的責任的倒置,是證明責任在當事人間如何分配的問題。然而,舉證責任倒置不僅僅是對事實證明責任的分配,更重要的是,對這種舉證責任的分配常常直接影響到訴訟結果,即舉證責任分配之所在,乃勝訴之所在。因為一旦倒置以后,舉證責任被倒置的一方負擔了較重的證明義務,如果其不能夠就法定事由進行舉證,便推定提出主張的一方就該事實的主張成立,這就會從整體上影響到訴訟的結果。
敗訴后果的承擔表明了舉證責任倒置實質上是一種證明責任的分配,證明責任是一種結果責任,解決的是在案件事實真偽不明時敗訴風險的承擔問題。在實體法上,對被告方對此要舉證證明也有相當的難度。例如,在高度危險責任的情況下,被告必須證明危險是由原告的故意造成的才能免責,倘被告無法就此舉證則可能要敗訴。這樣,舉證責任倒置通常是和嚴格責任聯系在一起的,由此也進一步表明了舉證責任倒置與舉證責任轉換的區別。舉證責任的轉換與嚴格責任問題沒有必然聯系,任何類型的案件在訴訟中都可能出現舉證責任轉換的現象,它不涉及抽象的實體法規范,只是當事人在具體訴訟過程中相互活動。
三、在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案件中,發動訴訟的原告一方,也應當對部分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的責任。
在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是否意味著原告不負任何舉證責任,而應由被告證明一切?我認為,即使依據實體法的規定應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告也要承擔就一定事實存在或不存在舉證的責任。在適用嚴格責任的情況下,對于過錯、因果關系等,根據法律規定應當由被告證明,從而免除了受害人對此事實的舉證的責任,而將該責任倒置給加害人一方,由其承擔無未能舉證時的敗訴風險。但其他要件事實,如加害人、損害事實等,則還應適用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規則分配舉證責任,由該事實的主張者承擔舉證責任。
例如,在高度危險作業的責任中,至少原告要證明危險是因為被告的行為造成的而非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否則其連訴訟主體的被告一方都不能明確,怎么訴訟?對誰訴訟?再如,在醫療事故的舉證責任倒置中,作為被告的醫院一方,應當就其行為的科學性、及時性、沒有過錯的事實承擔舉證的責任,而患者應當就被告行為的危害后果事實、危害后果與被告的行為間有關聯的事實等,承擔舉證的責任。在舉證責任倒置情形下,原告方也承擔部分事實的舉證責任的原因是:從實體法角度言,任何人主張權利都應當提出證據證明其權利的存在;從證據法的角度看,主張的一方也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據。即使法律從特定的目的出發,為加強對一些處于舉證遇到障礙的特定當事人的保護,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只是將特定的證明事項倒置給被告一方承擔,這并不是說,將所有的訴訟證明事項甚至釋明事項,都交給被告承擔。從性質上看,舉證責任倒置實質上基于法律規定,由原告證明a事實的存在,但應當由被告承擔b事實存在或不存在的證明,被告不能證明的,推定原告的事實主張成立。
行政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25
為了更深入地學習法學這一專業,按照電大法學本科法律實踐的要求,我們以模擬法庭的方式進行了一次法律實踐,大學生模擬法庭實踐報告。我們以張麗醫療事故案為案例,具體制定了法庭實施計劃,做好了庭審前的準備工作,進行了細致的人員分工和會場的布置,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法嚴謹,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實踐活動。
在本案的審理中,我的身份是合議庭筆錄員,被害人王燦死亡的原因是本案的焦點,在醫療事故的舉證責任倒置中,作為被告的張麗,應當就其行為的科學性、及時性、沒有過錯的事實承擔舉證的責任,本人就舉證責任倒置這一問題談一下心得體會。
一、反對的一方應當就某種事由的存在或不存在負擔舉證責任。
民事責任特別是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一般包括損害事實、因果關系和過錯,這些要件事實的存在也構成了決定原告是否勝訴的關鍵。但在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原告不必要就這些因素的存在與否都負擔舉證責任,而應當由被告就某種事實存在與否承擔舉證責任。舉證責任倒置不僅僅是指證明責任依據法律的規定發生特定分配的現象,同時還意味著反對一方所證明的事由在法律上作出嚴格的限定,即在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反對的一方究竟應該反證證明什么,必須要由法律規定。通常,由被告方證明的事實是由實體未能加以明確限定的,其證明人后由主要包括兩類:一是對自己沒有過錯的證明;二是對不具有因果關系的證明。在某些情況下,對這兩個事實的證明通常是結合在一起的。例如,被告證明損害是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則不僅表明被告沒有過錯,而且同時也表明損害的發生與被告的行為之間沒有因果關系。但在另外一些情況下,這兩個問題有可能也是相互分離的。例如,被告證明損害是因為不可抗力造成的,應可以表明其主觀上沒有過錯,從而應當被免除責任。
二、由被告承擔證明某種事實的存在或不存在,如果其無法就此加以證明,則承擔敗訴的后果。
舉證責任倒置表面上是提供證據責任的倒置,實際上是就某種事實負有證明其存在或不存在的責任的倒置,是證明責任在當事人間如何分配的問題。然而,舉證責任倒置不僅僅是對事實證明責任的分配,更重要的是,對這種舉證責任的分配常常直接影響到訴訟結果,即“舉證責任分配之所在,乃勝訴之所在”。因為一旦倒置以后,舉證責任被倒置的一方負擔了較重的證明義務,如果其不能夠就法定事由進行舉證,便推定提出主張的一方就該事實的主張成立,這就會從整體上影響到訴訟的結果。
敗訴后果的承擔表明了舉證責任倒置實質上是一種證明責任的分配,證明責任是一種結果責任,解決的是在案件事實真偽不明時敗訴風險的承擔問題,資料共享平臺《大學生模擬法庭實踐報告。在實體法上,對被告方對此要舉證證明也有相當的難度。例如,在高度危險責任的情況下,被告必須證明危險是由原告的故意造成的才能免責,倘被告無法就此舉證則可能要敗訴。這樣,舉證責任倒置通常是和嚴格責任聯系在一起的,由此也進一步表明了舉證責任倒置與舉證責任轉換的區別。舉證責任的轉換與嚴格責任問題沒有必然聯系,任何類型的案件在訴訟中都可能出現舉證責任轉換的現象,它不涉及抽象的實體法規范,只是當事人在具體訴訟過程中相互活動。
三、發動訴訟的原告一方,也應當對部分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的責任。
在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是否意味著原告不負任何舉證責任,而應由被告證明一切?我認為,即使依據實體法的規定應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告也要承擔就一定事實存在或不存在舉證的責任。在適用嚴格責任的情況下,對于過錯、因果關系等,根據法律規定應當由被告證明,從而免除了受害人對此事實的舉證的責任,而將該責任倒置給加害人一方,由其承擔無未能舉證時的敗訴風險。但其他要件事實,如加害人、損害事實等,則還應適用“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規則分配舉證責任,由該事實的主張者承擔舉證責任。例如,在高度危險作業的責任中,至少原告要證明危險是因為被告的行為造成的而非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否則其連訴訟主體的被告一方都不能明確,怎么訴訟?對誰訴訟?再如,在醫療事故的舉證責任倒置中,作為被告的醫院一方,應當就其行為的科學性、及時性、沒有過錯的事實承擔舉證的責任,而患者應當就被告行為的危害后果事實、危害后果與被告的行為間有關聯的事實等,承擔舉證的責任。
在舉證責任倒置情形下,原告方也承擔部分事實的舉證責任的原因是:從實體法角度言,任何人主張權利都應當提出證據證明其權利的存在;從證據法的角度看,主張的一方也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據。即使法律從特定的目的出發,為加強對一些處于舉證遇到障礙的特定當事人的保護,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只是將特定的證明事項倒置給被告一方承擔,這并不是說,將所有的訴訟證明事項甚至釋明事項,都交給被告承擔。從性質上看,舉證責任倒置實質上基于法律規定,由原告證明a事實的存在,但應當由被告承擔b事實存在或不存在的證明,被告不能證明的,推定原告的事實主張成立。
通過實踐,對法律又有了更進一步的了解和理解。
行政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26
迎接挑戰的一天最之后了。一開始只是覺得興奮、新鮮,但當我站在模擬法庭臺上的時候,我最后明白了——“莊嚴”。
時光很快,就是那么幾十分鐘,我們的模擬法庭結束了。但幾十分鐘的表演凝聚的是我們很多天的反反覆覆的排練,是我們全體模擬法庭同學共同努力的成果。
我們常常說要學以致用,在此刻這個階段最直接有效、鍛煉實踐我們知識技能的方式就是參加模擬法庭的活動。在活動中我們需要充分發揮自身潛力,自己找案子,自己寫訴狀,自己找證據,自己練程序等等,這所有的自己做,讓我感到了現實法庭審判工作的繁重和當事人尋求法律幫忙的艱辛。法官要秉公執法,不偏不倚,當事人要尋找一切有利證據,維護自己的權利,絲毫不是我們在課堂學習上停留在書中的那些理論知識所能簡單闡述的。透過這次模擬法庭的活動,我深刻感受到了自己法律知識的欠缺,它更加使我明確了自己要努力的方向。
此外,這次活動也更加和諧了我們同學之間的關系。大學生活,很多都是自己管自己,很少能有機會將同學們聚在一起互相了解,時光長了就很容易淡漠。但模擬法庭給我們帶給了這樣一個機會,同學們在一起討論法庭程序的進行順序,一起找證據、寫證詞,一遍一遍地不斷排練,共同找出排練中的錯誤來不斷完善我們的模擬法庭。能夠說這是我們所有成員團結的結果!
總的說來,我們這次模擬法庭活動不僅僅僅培養了我們的個人潛力,還增強了我們的團隊精神。整個活動重提問、重交流、重討論。而這正是我們將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質。活動中每個同學都有自己的定位,切實做好了自己的任務,所有的這些體會都將成為我生命中最寶貴的財富,它使我懂得了個人潛力與團隊合作的重要性!
行政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27
這已經是第二次寫關于模擬法庭心得體會了,回首上一次吳老師組織我們班的模擬法庭已經一年有余了,但仍歷歷在目。而對于這次模擬法庭我本不以為然,可是同學們的傾情演出和體現的法律素養讓我刮目相看。真的感謝吳老師的指導和同學們的辛苦付出,不但沒有讓我倦怠,反而讓我重溫了第一次模擬法庭感受到的精彩和難忘,讓我“溫故而知新”簡單復習了刑事訴訟法中法庭審判的流程,說得更冠冕堂皇一些,叫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讓我們的認識得到了實質上的飛躍。且說說看我的收獲吧,主要對法庭審判這個流程的掌握:
(一)開庭
當我們旁聽人員在觀眾席上坐定下來,這時候書記員講話了。書記員首先查明了公訴人、當事人、證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讀了法庭規則,并請公訴人、辯護入庭,再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當審判人員就座后,當庭向審判長報告了開庭前的準備工作已經就緒。這里當我看到證人出庭了,我頓時心生感動。且想偌大的一個中國,雖然法律明文規定要求證人必須出庭作證,可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證人被“千呼萬喚”都仍不出庭作證。而這個小小的模擬法庭卻讓彰顯了法律被付諸實踐的可貴之處。
接下來,審判長宣布開庭,傳被告人到庭后,查明了被告人的情況,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住址,或者單位的名稱、住所地、訴訟代表人的姓名、職務,是否曾受到過法律處分及處分的種類、時間,是否被采取了強制措施及強制措施的種類、時間以及收到人民檢察院起訴書副本的日期。查明被告人的情況自古以來就是審判最開始的必經程序,這也是案件事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然后,審判長宣布了案件的來源、起訴的案由、被告人姓名及是否公開審理,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的名單,告知了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審理過程中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包括可以申請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回避,可以提出證據,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或者勘驗、檢查,被告人可以自行辯護,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辯論終結后作最后的陳述。審判長分別詢問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是否申請回避,申請何人回避和申請回避的理由。這些看似繁瑣的程序卻恰恰體現了刑事訴訟法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的統一,保證著訴訟的公平正義。
(二)法庭調查
法庭調查是審判人員在控辯雙方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當庭對案件事實和證據進行審查、核實的訴訟活動。首先由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應該有充分證據證明,對罪名定性應該準確,而看我們同學們自己寫的起訴書,聽了之后,我在心中也是暗自叫好,這三年學習法律絕不是在紙上談兵,而是活學活用。然后是被告人陳述,再分別訊問了各個被告人,接著是控辯雙方申請舉證,發問、詢問證人,出示物證、宣讀鑒定結論或有關筆錄并進行質證,再由法庭核實證據。經過舉證、質證、認證的證據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三)法庭辯論
法庭辯論是在審判長的主持下,控辯雙方對案件事實和相關證據、實體法和程序法的適用等問題提出觀點,發表意見,進行論證和互相辯駁的活動。法庭辯論先由公訴人發言,再由被害人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人自行辯護,辯護人辯護,最后控辯雙方進行相互辯論。在法庭辯論過程中,控辯雙方各抒己見,讓案件事實在辯論過程中越發顯得明朗,對如何適用法律來定性法官也是心中有素了。
(四)被告人最后陳述
在法庭辯論終結后,合議庭評議和宣判之前,給被告人以最后陳述的權利,使其還有一次為自己充分辯解的機會。雖然被告人的陳述在這里已是強弩之末,可能已經不能扭轉乾坤了,但是訴訟法應該為保障被告人的權利提供給其一次表達心聲的機會,同時還有利于教育廣大群眾要守法,時時刻刻牢記法律的底線。
(五)評議和宣判
在被告人最后陳述完畢后,審判長宣布休庭0分鐘,合議庭進行評議。之后,復庭由審判長當庭審判。
至此,模擬法庭燃起的硝煙終于可以塵埃落定了。接受了這樣一次法庭的洗禮,我更懂得要好好做人,珍惜眼前的人生,絕不能鉆法律空子,以免遭到法律的制裁。總的來說,整個模擬法庭表演近乎完美,雖然有小部分瑕疵,但那只是九牛一毛,瑕不掩瑜。它不僅教給了法學院同學們關于法庭審判的專業知識,更教育了同學們珍愛生命、知法守法的人生哲理。
行政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28
6月30日我們在學校進行了大學以來的第一次模擬法庭活動,雖然只有短短的幾天時間,但這卻使我感觸頗深。
我們系組織這次模擬法庭的目的主要是讓我們了解法院民事審判制度。通過了解并參與民事訴訟的審理過程,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法規如《勞動法》,《合同法》等。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加深我們對理論知識的記憶,使我們的理論知識能更好的和實踐相結合。模擬法庭一開始就受到我們學生的重視和,知道老師們給參與此次模擬法庭的同學們也提供很多幫助以及指導。增強了我們們的自信心。
我們多方查找資料,并找指導老師給這個案子進行分析。最終我們確定了——勞資糾紛案件。此案只涉及到一個被告,案件并不復雜,但是涉及到的相關訴訟程序問題還是有些麻煩的,這就需要我們開動腦筋,對案情認定清楚,為了表演好這個案子,我們參與的同學們針對本案涉及到的《勞動法》和《合同法》相關知識進行深入的探討和研究。
在進行演練的時候是比較煩瑣的,這一階段要清楚審理案件的基本程序,這對我們同學是一個考驗,因為這對于我們同學來說是陌生的,但我們并不恢心,我們主動上網檢索資料,觀看了許多關于法院審理程序的視頻資料。通過我們的細心觀察,基本掌握了開庭時的程序,并能夠付諸于行動。接下來是我們天天不斷的排練與討論,盡管這樣是枯燥無味,但是我們都很認真,沒有說一個累字。我們只想盡自己的最大努力把這次模擬法庭活動搞好,自己累點沒關系。
模擬法庭的第一幕正式搬上了“銀幕”,我們都走進了模擬法庭的現場,首先書記員沉穩的走向書記員臺,宣布公訴人、辯護人入庭,詢問確認到庭情況,然后宣布法庭紀律,接著是審判組法官出庭并宣布庭審開始,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法定程序。此案事實較為清楚,被告也積極地交待了自己的罪行,所以整個審理過程就較為簡單和輕松,不過我們沒有任何一個人把它當作是一個簡單的案件來看待,大家都很認真,積極地在盡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時間飛快的流逝,40分鐘很快就過去了,最后,法庭宣布由合議庭合議產生的判決書,模擬法庭的庭審就此劃上了句號,這時我才意識到我們不過是在模擬法庭而已,不過我真的感受到了作為一個普通的老百姓,多么渴望有一個安定團結的社會大家庭,我從心里發誓我將來一定會作一個一切為民的好律師,向世人宣導法律知識,讓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我們緩步走出了模擬法庭的庭審現場,同學們紛紛談論著這次庭審的優缺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