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學憲法心得體會范文(通用3篇)
中學生學憲法心得體會范文 篇1
最近學校組織學習了憲法方面的知識,使我又得到了一次學習的機會。下面就我個人的體會談一下我的學習心得。
1、充分認識到了這次修改憲法的意義
剛剛結束的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現行憲法的第四個修正案。這是中國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國進入新世紀之后在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治國方略過程中所取得的一項重要成就。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2、充分了解到了這次修改憲法的特點從修正案的內容看,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現實性:這次憲法修改通過對以下幾方面的補充和調整,進一步保證了憲法與現實的統一。
二是確立"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憲法的指導思想。 二是進一步明確國家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方針。三是完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成的規定。
三是關于國家的主席職權的規定。
3、以民為本:憲法修正案充分體現了對公民權利的關注和保護。
憲法修正案確立"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原則,把人權由一個政治概念上升為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權的主體由黨和政府上升為國家,突出了人本精神。
中學生學憲法心得體會范文 篇2
一、自覺學習憲法,增強憲法意識和法律觀念
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它同一般法律相比,有以下3個特點:
第一,從地位看,憲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核心和基礎。憲法規定:"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統一到哪里?統一到憲法。從法律體系內部來說,憲法是母親,一般法律是子女,正如人們通常說的,憲法是"母法",一般法律是"子法",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第二,從內容看,憲法規定的是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也就是說,憲法解決的是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帶全局性、長期性、根本性的問題。一般法律只是解決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某一方面、某一領域的問題。
第三,從效力看,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憲法規定:"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這里,"各政黨"當然包括作為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憲法上述規定同《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的規定是一致的。
二、自覺貫徹憲法,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近年來,隨著依法治國的力度不斷加大,法制教育的不斷深化,以及行政執法監督制度的不斷完善,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的憲法意識和依法行政的觀念逐步增強,行政執法能力不斷提高,在推進依法行政的實踐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難點:
一是行政法律、法規還不完善。有些法律、法規條款規定得過于原則化,在行政執法實踐中彈性很大,不好把握。有的法律、法規對一些政府機關的職責范圍界定不清,管理職權劃分模糊,有時產生多頭管理,重復執法的問題。
二是人治現象還較嚴重。由于受中國幾千年封建統治思想以及計劃經濟時期"行政命令"工作方式的影響,有的人個人意志、長官意志、特權思想比較重,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行政權力的自覺性還不高,甚至仍存在著"權大于法、權重于法"的觀念,自覺不自覺地出現"以權代法、以權壓法、以權亂法、以權廢法"的行為。加之部分群眾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不是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而是千方百計地拉關系、托熟人、找門路、找領導,客觀上助長了一些干部的長官意志、特權思想。三是法治觀念淡薄。一些機關干部片面認為,法院、檢察院、公安局是法定的執法機關,一般的政府部門不是執法機關,無所謂依法行政問題,對自己要求不嚴,從而導致行政行為的盲目性、隨意性,甚至出現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以罰代法等現象。
中學生學憲法心得體會范文 篇3
黨的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對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們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精神 ,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全面貫徹實施憲法。
一是要在學習貫徹黨的精神工作中繼續抓好對憲法的學習。通過對黨的精神和憲法的學習,增強貫徹實施憲法和推進依法治國的自覺性,在全社會進一步樹立憲法意識和憲法權威。同時要通過對憲法的學習,增強貫徹落實黨的精神的自覺性,增強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自覺性。
二是通過貫徹落實黨的精神推動對憲法的全面貫徹實施。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重要制度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總布局,深化各項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首都科學發展。
三是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
四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一步加強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工作,確保憲法和法律的有效實施,堅決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和權威。特別是要努力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讓我們在領導下,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精神,全面貫徹實施憲法,為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而努力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