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蓋茨比閱讀心得體會(通用16篇)
了不起的蓋茨比閱讀心得體會 篇1
這本書其實早在十年前就跟我邂逅過,那時書荒,一心想尋一本好書,接著讀完《麥田里的守望者》之后突然戛然而止的干澀,我必須得再尋找一個甜品或者冷飲來緩和上本書還未消去的余味,于是我找到了這本書—《了不起的蓋茨比》。但當時因為種種原因讀到三分之一我卻讀不下去了,很大程度來講,我是理解不了當時作者的心境的。
整本書的故事發展是借著作者的第一視角來揭秘故事主人公蓋茨比心里的神秘世界。從作者所飾角色尼克搬到豪宅旁邊與蓋茨比做鄰居開始,逐漸對蓋茨比好奇,認識,到成為蓋茨比唯一敞開心扉的人,亦或者是蓋茨比布局中的重要一人。但不管怎樣,蓋茨比是真心把尼克當朋友的。其中經歷了作者從一層又一層撲所迷離又荒謬的傳言中尋找蓋茨比真正的背景,再發現蓋茨比內心深處所藏匿的`女孩黛比—尼克的表妹。通過一系列周密嚴謹的布局,最后借尼克的關系與黛比會面,這是時隔五年的布局,積攢了太多太多情感,一瞬間迸發出來。之后兩人承認互相還有彼此,一起來對抗五年之中所產生的阻礙。不過最終可惜的是,黛比沒有掙脫現任丈夫湯姆的控制,由于個人性格也好,他們之間的孩子也好,黛比最終還是放棄了蓋茨比,而蓋茨比在最終的等待中被湯姆外遇對象墨特爾的丈夫威爾遜所槍殺。或許這也是他預測到的結果吧,黛比沒有回來找他,也就使他心如死灰,靜等死亡!
看完這本書一瞬間會覺得,蓋茨比就這么死了。與我們內心所期待的結局有極大的差別甚至難以接受,但平靜過后連鎖起來再細細品味時,才發覺也許這就是蓋茨比最適合的結局。結合作者個人經歷與當時時代背景,了不起的蓋茨比這本書真的是表現出了很多當時惡臭的社會環境,聚會時人山人海與葬禮時的人跡罕至,甚至口筆誅伐,人們對蓋茨比富貴由來的猜忌,蓋茨比父親參加葬禮先是悲痛欲絕而后看著蓋茨比所留下財產的竊喜等等都極大的嘲諷著這個世界,相反尼克也好圖書館醉酒者也好,這些社會上的小人物,反倒成了真正記著蓋茨比的人。不由地說作者所表達的東西太多,但不顯現沒有強加包袱所帶來的贅余之感,都是看完后回味時猛然彈射在腦海中的感悟。總之整本書刻畫的很精細,每一個細節都處理的很好,值得細細品味!
了不起的蓋茨比閱讀心得體會 篇2
我最近讀了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蓋茨比》。蓋茨比,是一個自我養成者,一個貧家子,因為愛上了一個富家女,于是開始了一段艱苦的訓練和奮斗。他的了不起之處在于為了愛去奮斗、有擔當、金錢面前不世俗。對于20世紀20年代金錢至上的美國來說,蓋茨比是了不起的,他的朋友尼克就對他說:他們那一大幫子都放在一堆還比不上你。
這是全書所有接觸過他的人物里,唯一的對他正確客觀的評價,也是讀者讀完后,能產生的共鳴。
有評論者說,他的`死不是悲劇,并且最合適他。之前看過這部電影給我的感覺這是悲劇,并且感到惋惜。看到這個評論后,我還是一知半解。但看完整本書后,我理解了評論者的說法。
蓋茨比為了心愛的女人,甘愿替罪,而他卻不知在他死的前一晚,他心愛的女人卻在密謀脫罪的陰謀。他死的當天,他心愛的女人,已撇下他遠走度假,后來連他的葬禮都沒參加。這不能說不是悲的,但對于蓋茨比來說,在他不知情女友的所有舉動,認為自己的死有擔當時,又是不悲的,因為他是帶著內心的巨大幻夢,甜蜜的走了,這對他無疑也是合適的。
可是我仍不解,他的死,如果放在他將來漫長的一生中來看,不悲嗎?合適嗎?評論者說,這本書可以讀10遍,20遍,于此來說我讀的還遠遠不夠。對于這部20世紀末,高居美國一百部最優秀小說第二位的名著,我會再讀幾遍,慢慢體會。
了不起的蓋茨比閱讀心得體會 篇3
自己都已經算不清有多久沒有讀英文原著了,終于在20xx年的結尾讀完了這本《了不起的蓋茨比》。所以將個人的一點讀書感想做下記錄。
這本書,作者以第一人稱的口吻敘述這個故事,講述Gatsby短暫的人生故事。對他用了一個“了不起”的修飾詞,是比較生活化的名字,而站在英文的角度,“THE GREAT”用的非常到位。
從一個籍籍無名的困難戶蛻變成一名大富翁,是一個了不起的經歷。只不過奢華的物質在他的眼里,都比不上Daisy重要。不斷地開派對,接待的全是不認識的人,經歷一切,就為了離她近在咫尺。明明相隔很近,卻似非常遙遠。
Gatsby是一個戀舊的人,他以為五年后還能重回過去,跟Daisy舊鏡重圓過上幸福美滿的.生活,然而卻是高估了Daisy對自己愛,以為她只有和自己在一起才能快樂,而實際上,她愛他,卻更愛自己。Gatsby把Daisy想的太過完美,太過理想化,生怕她收到丁點傷害,就像是所有戀愛中的人,情人眼里出西施,所有的缺點都是優點,而Gatsby,似乎連一點缺點都沒有看到,只有完美,完全沉浸在自己的臆想之中,不能自拔。對愛情始終如一至此,如此了不起的愛,常人難以做到!
Daisy是幸運的,遭遇丈夫Tom的背叛,充滿了不安全和空虛。Gatsby的出現,只為她一人,愛她如此之深,在她奢華乏味的生活中,燃起了火花。然而,再次與Gatsby相遇,更多的也是受到了Gatsby的富裕奢華生活所刺激。假設,Gatsby是以窮人的不堪再次出現在她的生活中,她是否愿意多看他一眼或有更多的交集。她習慣了貴婦的生活,也有思想上的勢利,從小形成的富人理念。雖然Gatsby很有錢,在她看來也終究是暴發戶,經不起Tom的幾句挑唆,而世襲的富貴家族更得她的青睞。即使是背叛了她的Tom,她依然選擇和他繼續生活,不敢踏出原有的生活圈子。
當看到蓋茨對著隔岸Daisy家伸出的手掌時,當看到Gatsby因為Daisy要去Nick家喝下午茶而像孩子般緊張拘束和興奮時,當Gatsby在紐約讓Daisy說她不愛Tom時,Daisy的猶豫不決以及Tom對Gatsby的詆毀時,Daisy懇求Tom帶她回家時,真的很同情Gatsby。
他愛的太卑微了,在這段感情中投入太多,不能自拔,固執又倔強。把Daisy看得比自己的命還重要。在Daisy失手撞壓死Tom的情婦后,傻傻的等在Daisy家外只為確保她的安好,好友Nick讓他離開,他還要傻傻的等Daisy的電話,等來的卻是Wilson的一槍。而Tom和Daisy依然甩手而去,只當什么都沒發生,冷酷又無情。
Gatsby的死,也許是更好的結局,帶著他對Daisy的執著而去。否則,難以想象失去Daisy之后他的生活會墮落成什么樣。如此,以一個完美的形象長留讀者腦海,各自暢想,對愛情的期待。
不想提Gatsby去世后的人情冷漠,太壓抑悲情。唯有Nick作為旁觀者最后的評價,最是打動人心。在他與Gatsby最后的聊天中,臨走是的那一句“They are rotten crowd,you’re worth the whole damn bunch put together。”給Gatsby孤獨尋愛的人生,送上了一句溫暖。也看的我很是感動。Gatsby的偉大是有人認可的,與讀者產生了共鳴。
這樣專一可愛的偉大的Gatsby,相信是所有女生心中的夢想伴侶,人生得此一人足矣。最后貼上電影版萊昂納多飾演的Gatsby劇照一張,感興趣可以看看電影。
了不起的蓋茨比閱讀心得體會 篇4
也許有很多人看過這個同名電影吧!怎么說呢?它給我的感覺是既簡單又復雜,搬到熒屏上應該會很有那種情節效果吧,反正我是沒看過。
說它簡單,是因為主要場景就兩處,一個是蓋茨比家,一個是黛西家,就連小說故事的重點(事故現場或過程)也像是不受時間眷顧一樣匆匆只是個過場。
說它復雜是因為它的劇情還稍有點繞,繞的還挺巧合。最開始蓋茨比與黛西相戀,可是因為種種原因蓋茨比從軍后沒能回來找黛西,于是黛西嫁給了富豪湯姆。五年后,蓋茨比在黛西家對岸建起了豪華的別墅。他以為自己成為了和黛西現在的丈夫一樣的有錢人,可以重新贏得黛西的芳心。也許他成功了,因為當黛西參觀他的別墅時確實很驚訝。他們開始偷偷幽會,當然湯姆也不是傻子。在一次多人外出聚會時,湯姆、蓋茨比還有黛西之間有了不愉快的爭吵。黛西開著蓋茨比的車同蓋茨比在回途行駛中撞死了湯姆的情婦。而這個情婦的丈夫從湯姆那里得知肇事車是蓋茨比的,于是他闖進了蓋茨比的別墅殺了蓋茨比,也許之后這個情婦的.丈夫就自殺了,因為警察發現了兩具尸體。而黛西和湯姆在車禍事故的第二天就消失了。
感覺故事大意很明了,但作者沒有把情節和人物內心想法像其他小說那樣描寫得很細致。這樣就給讀都留下了很大的思想空間。故事雖然荒誕了點,但卻讓人感受到了人性的真實。
雖然讀完小說,完全沒有感到蓋茨比有多么的了不起,但感覺這“了不起”三個字總有那么一丟丟的諷刺。這僅是我個人感受。
愛情是盲目的,有多少人陷進愛里,做著曾經認為絕對不會去做的事情!在戀愛中,如果你的理性常常出來左右你時,這說明你還不夠愛。忽然間覺得愛情在浪漫的同時,在看不見光的背面總有種凄美的布景。看不見時是幸福,看見了就是悲哀。但我們又怎能離開愛情呢?因為沒有了愛情也是一種悲哀,一種曝曬在陽光下的悲哀......
了不起的蓋茨比閱讀心得體會 篇5
這是一個以往以為幾乎不可能抓不住,未料,它早已因為時間,或者是命運,逃脫了我們的追求之手的夢。
菲茨杰拉德借用尼克的眼睛,旁觀了蓋茨比從滿懷憧憬地追夢,一步步愈靠愈近,卻在快要觸到的時候突然間像泡沫一樣應槍聲而碎的過程。如其書名所述,蓋茨比的確是了不起的。他出身卑微,靠欺騙贏得大家小姐的芳心,然后憑著他的努力和敢賭的膽量兌現了他的謊言。即便聽到那些每周來他家赴宴的世俗之流肆無忌憚地傳播有關他的蜚語,蓋茨比也毫不在乎的繼續款待他們,而僅僅反駁不相信他曾就讀于牛津的懷疑者。他的確不必在意,因為他的`財富足以掩瞞不夠光鮮的過去。
然而,了不起的蓋茨比似乎注定不是屬于這個污濁勢力的上層社會的人。不得不說,他很幼稚,幼稚到把別人早已忘懷的夢一年又一年地還藏在心里。
文本中隨處可見蓋茨比對黛西的一片癡心。但我并不認為他是真的如此迷戀黛西這個人。他可是在潛意識里認定了自我迷戀黛西。在他獲得財富之前,“黛西”意味著它以往被上層社會接納的“輝煌歷史”。這段完美的經歷刺激他不擇手段去賺錢,奮力躋身上流。他成功的每一步都在為他心中名為黛西的雕塑添磚加瓦。不知不覺地,“黛西”的分量變得巨大,大到成為他的精神支柱。即使在蓋茨比揚名立萬之后,他也只能習慣性地把這個夢做下去。能夠說,在他日復一日的幻想中,“黛西”已被抽象成他所渴望的一切的完美。她是火,她是光,她是他奮斗一生的意義。
其實毋庸置疑,這個夢早就死去了。只是蓋茨比太忠于最終一點零星的期望之火,所以才無暇記起這個現實,繼續執著地企圖撲向火焰的光明,卻不幸地——其實又是注定的,奔赴死亡。
在這場鬧劇中,唯一知曉真相的就是“我”了。尼克本是生活平淡而隨性的普通人。意外地,他成了富商鄰居最終的“好友”。這件事與他并不相關,他可是是因一點沾親帶故的聯系而牽扯進來。尼克充當了一個清醒的旁觀者的主角。當主角們紛紛失去了一些東西然后沿截然不一樣的軌跡開始新的人生,唯獨他的軌道固定不變。仿佛一切清零般續著之前的生活走下去,可是是交的新女友又沒了,而他依舊不悲不喜地無所謂著。
或許,尼克是你也是我。無論從性格還是才能上來說都乏善可稱。他不是什么攪動大局的主角,而僅僅見證著別人的風起云涌。然后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繼續循規蹈矩的生活。
但我總覺得,這樣是不夠的。
生命僅有一次,就當令它艷如花卉,既限時美麗,就放手追逐一次夢想。哪怕明知是愚蠢的無所濟事的撲火,至少好過一輩子像工蟻般重復周遭其他人的動作:于己,找不出記憶可回望;于他人,亦無存在感可言,就像從來沒活過一樣。
了不起的蓋茨比閱讀心得體會 篇6
《愛麗絲夢游仙境》是由美國牛津大學教授查爾斯.羅金遜為他所喜愛的女孩而寫的作品。描述的是一個小女孩荒誕離奇的夢幻之旅。
一個無聊的午后,愛麗絲坐在草地上,火辣辣的太陽讓她昏昏欲睡。突然,從她的視線中穿過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詞。好奇的愛麗絲追了過去,跟著它掉進了兔子洞。眼前出現了一個有許多大廳的地方,她打開了一扇小門,但因身體太大怎樣也進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飲料,結果變成了一個僅有十英寸的小人了,門里是花園,愛麗絲走了進去……隨后,發生了種種趣味的事。比如委員會賽跑,是為了弄干身體,為了一塊餡餅被偷,也要上法庭……
讀了這個故事,我發現愛麗絲是個十分可愛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潑,充滿好奇心;她還有一顆同情心,懂得明判是非。在愛麗絲的身上能夠看到我們少年兒童純真的天性。
了不起的蓋茨比閱讀心得體會 篇7
生而知者之是不存在的,“天才”也是不存在的。人們的才能雖有差別,但主要來自于勤奮學習。《傷仲永》一文給我的啟示是:一個人即使有很高的天賦,但如果不努力學習,也很難取得真正的成就。仲永的故事是這樣的:并非書香子弟的方仲永5歲時便能“指物作詩,立就”,并“自為其名”,且“文理皆有可觀者”,因而揚名邑中。到了十二三歲,才氣漸減,“令作詩,不能稱前之所聞。”到了成年,竟“泯然眾人矣”。
一個天資聰穎的神童,因為被唯利是圖的父親每一天帶著四處拜訪本縣的人,而不讓他學習,使得“神童”竟淪為一個默默無聞的“庸人”!這能叫人不扼腕嘆惜嗎?神童泯然眾人,職責在于他父親,原因是“不使學”。像方仲永這樣的天才,由于后天沒有好好學習,尚且要成為普通的人,那么,那些本來就普普通通的人,如果不學習,豈不是連一個普通的庸人還不如嗎?
所以說:才能來自于勤奮學習!“神童”由于后天不好好學習而淪為“庸人”的,在歷史上屢見不鮮;而本來不是“神童”、“天才”,但由于堅持不懈地奮發努力,而成為舉世聞名的科學家、發明家的卻大有人在。
牛頓不是神童,但他終身勤奮學習,很少在午夜兩三點以前休息,常常通宵達旦工作,最終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就……
愛因斯坦不是神童,中學成績并不好,大學也是考了兩次才被錄取,學習也并不出眾,后到瑞士一家專利局當了7年職員。在這7年里,愛因斯坦在艱苦的條件下頑強學習、工作,最終奠定了相對論的基礎。
愛迪生不是神童,甚至連初小還未念完但他努力自學,總是以無比堅強的意志和毅力,刻苦鉆研自我不懂的問題。由于他工作時間比一般人長得多,相當于延長了生命,所以當他79歲的時候,宣稱自我已是135歲的人了。
不僅僅在科學上如此,在文學藝術上也是如此。不論是誰只要付出和他們同樣艱辛的努力,都能取得這樣或那樣的成就。作家狄更斯、巴爾扎克等人的成功同樣深刻地說明了這樣一個道理:才能來自勤奮學習!
了不起的蓋茨比閱讀心得體會 篇8
最近,我看了一本楊紅櫻系列的書——《仙女蜜兒》,我非常喜歡這本書,里面寫了孟小喬與蜜兒的故事。
孟小喬是一個非常膽小的五年級學生,她的媽媽心胸狹窄,她的爸爸頭腦糊涂。看起來,這一家子好像都有毛病似的,但蜜兒的到來卻給這個家帶來了很大的改變,她幫孟小喬的媽媽心胸開闊,她讓孟小喬的爸爸頭腦清晰,還讓孟小喬膽子大了起來……而且蜜兒這個保姆菜也做得很好,她會做中餐、西餐和兒童餐,而且她還很好玩,比如說,她曾經將黑板上的作業都變沒了,讓學生們過了一次自由的雙休日,還有一次,她跟孟小喬一起結識了一個很會玩的小人精,讓孟小喬舒舒服服地玩了兩天……蜜兒胸前的眼鏡是優點放大鏡,讓孟小喬的老師一次一次地看到了孩子們幸福的笑臉……
我最喜歡書中的蜜兒,因為她是仙女,我也想成為仙女,可以飛到云朵上摸摸云是冰的還是柔軟的。我很喜歡這本書,因為它很細致、溫暖,它的每一個字都深深地嵌入我的腦海中,所以我向大家推薦這本書,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了不起的蓋茨比閱讀心得體會 篇9
《沁園春·雪》于1936年2月創作的。詩詞分上下兩闋,上闋描寫乍暖還寒的北國雪景,展現偉大祖國的壯麗山河;下闋對祖國山河的壯麗而感嘆,并引出秦皇漢武等英雄人物,縱論歷代英雄人物。
《沁園春·雪》被南社盟主柳亞子盛贊為千古絕唱。再讀《沁園春·雪》仿佛又回到了那個戰火紛飛的年代,又看到了那個指點江山的偉人,不由地沉醉于那種豪放的風格、磅礴的氣勢、深遠的意境、廣闊的胸懷。
了不起的蓋茨比閱讀心得體會 篇10
“我很重要”這句話我們太久太久沒有說過了。讀了畢淑敏的這篇散文,有一股沖動想說這句話。也許年幼時就曾經說過,那時覺得自己很了不起,很偉大,長大了一定會是一個重要級的人物。但是隨著年齡的增長,思想慢慢地成熟,開始懂事有責任之后,這句話就只能卡在喉嚨里。無論做什么事情,都要先考慮一下別人,而常常忽略了自己。于是“我”作為個體被遺忘在角落。時間久了,我們就會對“我”這個概念淡忘,麻木。
很多人經常會這樣想:即使沒有我地球一樣轉動,街上依然車水馬龍。我只是大海里的一滴水,沒有我,大海還是那個洶涌澎湃的大海。這種念頭不知打敗了多少渴望成功的人,他們覺得自己不重要,并對自己產生了懷疑。
文章一開始,作者就用一連串的四個排比句,來解釋“我不重要”的教育,其實是忽視個體尊嚴和個體價值、缺乏人文關懷的教育。接著作者從多方面列舉了“我很重要”理由:對生命而言,每一個生命來之不易,我們沒有權利和資格說不重要;對父母而言,我們是他們慈愛的對象,幸福的中心,我們不敢說不重要;對愛人而言,我們是相濡以沫的同道,我們不忍心說不重要;對子女而言,我們是他們的靠山和慰籍,我們沒有膽量說不重要;對朋友而言,相交多年密不可分,我們不好意思說不重要;對事業而言,我們就是創意,就是新設想,我們無法說不重要。面對著這么多無法拒絕的理由,我們怎能不說“我很重要”?我們應該大聲說我是重要的,因為“我是由無數星辰日月草木山川的精華匯聚而成的”。
我很重要,我是特別的人,全世界只有一個我,我應該愛我,愛這個樣子的我,愛現在的我,也愛將來的我,我是偉大的。假如我不存在了,世界上就會少一個人在海邊看瑰麗的旭日。我應該多給自己一些贊美,讓我感覺自己很重要,只有這樣,我們才有信心,才會不斷地發現自己的優點,發掘自己的激情,才會面對成功和失敗的挑戰。這就是作家畢淑敏對生命的解讀。如果讀者你能理解,那么,你一定會不看輕自己而好好地活著。其實,每個人在世上活著也不過幾十年的光景,為何不珍惜這幾十年的光陰,時刻努力著,為光明奮斗著,讓自己的生命綻放出她應有的光彩呢?
尚且,只要我們無比重要地生活著,我們就無愧于心靈對生命的許諾!
做個正直的人!
了不起的蓋茨比閱讀心得體會 篇11
相信大家都聽過牧羊犬,也都見過牧羊犬,牧羊豹對于大家和我都很陌生,抱著好奇與探索的態度我閱讀了這本書。
本書的作者是沈石溪,他寫的動物小說別具一格,在海內外贏得廣泛聲譽被譽為“中國動物小說大王”。我非常喜歡他寫的故事。
書里面講述了一只野生的黑豹,被飼養在家,發生的一系列感人的故事。
主人用他的新膠鞋換來了一只“小黑貓”,小的時候,因為沒人照顧,所以就讓他的狗老梵娌來喂養。誰知道“小黑貓”越長越大,慢慢地竟然長成了一只黑豹。由于它的耳朵和尾巴上有黃色的毛,所以主人給它起名叫三點金。久而久之,三點金和老梵娌之間產生了深厚的母子情。老梵娌是一只牧羊犬,不知不覺中,三點金已經從老梵娌那兒學到怎么樣看管好一群羊。后來老梵娌死了,主人打算用三點金去換一只牧羊犬來代替老梵娌的位置,但是三點金把牧羊犬給打跑了,它認為這個羊圈是它的,誰都不能來侵犯。為了保護羊群,它勇戰蟒蛇,大戰紅豺,非常盡職盡責。從此,三點金就代替了老梵娌的位置來放牧羊。
后來,三點金和一只母花豹有了孩子。為了有足夠的食物,三點金只好從羊群里偷羊給孩子們吃。它的主人知道了后,就把它趕了出去。不久后,三點金的主人去打獵時,連著三次撿到了很珍貴的赤羚羊。第四次的時候,它的主人跑過去看見了三點金,終于明白了三點金吃了他的四只羊,又還了主人四只羊。因此,它的主人覺得這是一只活得有自尊的豹子。
這個故事讓我感受到:動物是有靈性的,而且是有感情的。它們有愛的天性,而且懂得知恩圖報。其實,只要我們友好地對待動物,它們也會懂得感恩,與我們和平相處的。
了不起的蓋茨比閱讀心得體會 篇12
在這個暑假,一只叫錢錢的狗和小女孩的故事被我們閱讀。這只狗徹底改變了這個女孩貧窮的處境,開通了小女孩吉婭的金錢之旅。
讀完這本書,我了解到了更多有關保管自己錢財的方法,了解到人生中的挫折和快樂。面對生活,要心平氣和,比如,在吉婭一家面對嚴重的經濟危機時,在金先生指點下,十分冷靜,沒有緊張,度過危機。小狗錢錢給吉婭講成功男孩的故事,同時不依不撓地幫助吉婭賺到人生中第一桶金,為吉婭無聊無趣的生活添加了樂趣,一點點地幫她實現靠近最重要的三個夢想,和吉婭的同學、表哥馬賽爾一起經歷了許多有意義的事情。
這本書讓我更加懂得了友情和金錢的重要,雖然金錢只是一種交易工具,我們依舊要去保管好,管理好它。總不能不要錢,隨便在大街上撒錢吧。所以,我們既要管好錢,也要用好,不能亂花亂用,做暴發戶。也不能不花,做守財奴,合理運用自己的財產才是最好的。
對金錢有一個正確的認識,而且走著走著,你會慢慢發現真正的財產其實是不斷閱讀書籍,不斷積累知識才是金錢的地基!
了不起的蓋茨比閱讀心得體會 篇13
讀文獻的實質:teach yourself,也即是自學。但是中文“自學”字面意義上沒有反映出閱讀中的一些關系。teachyourself,誰teach?第一反應當然是自己教自己。我看更準確地說應該是,作者教你。
這怎么是可能的呢?作者不在你身邊,你只是和他的文字打交道,“他”如何教你呢?根據個人的閱讀經驗來看,閱讀的過程似乎是兩個人之間的對話,作者和自己的互動的問答過程。在這里,我更愿意承認在閱讀的時候我們的個人人格實際上“分裂”為了兩個人,一個代表作者,一個代表自己。
當“自己”不懂的時候,通過文字去努力理解作者意圖的時候,實際上就是自己努力變成“作者”的過程,試圖從作者的角度去思考,去回答“自己”的問題。這樣,閱讀就是“自己”努力地去“移情”成為作者從而教會自己的過程。
因此,我們在閱讀的過程中,始終要有一個“作者的意識”,始終要考慮和琢磨作者為什么要這樣寫而不要那么些,他當時的意圖是什么?他當時心里是怎么想的?為什么?這應該是通往作者心理的不二法門。
“數學書有兩種,一種是看了一頁就不想看下去的,一種是看了一行就不想看下去的”,楊振寧曾這樣講過。這大概也是不少學科文獻閱讀的感受。事實上,萬事開頭難。我個人的閱讀經驗經常是這樣的:第一次努力讀下來,可能只懂了全文的1%,讀第二次大概懂了5%,可是第三次我大概就懂了30%。也就是說理解的程度是隨次數增加而指數增長的。
所以說如果一篇文獻你沒有(認真地)讀過3次,你是沒有資格說難的。許多人常常只讀了第一遍以后就覺得難讀不下去放棄了。我相信他如果再讀上兩次,他可能就不這么認為了。“今天很殘酷,明天更殘酷,后天會很美好,但絕大多數人都死在明天晚上,卻見不到后天的太陽,所以我們干什么都要堅持!”馬云的說法和這里“文獻至少讀三次”有異曲同工之妙。
首先應分清楚著名作品和經典作品的一些區別。在科技文獻中,經典作品應該屬于一個領域相對基礎性的優秀作品。著名作品常常是指一個領域里程碑式的作品,比如代表著前人幾十年研究而最終被攻克的某難題的文章,或者橫空出世的某一新理論等。
從這里的區分講,經典文獻是那種寫的很仔細,可以用來打基礎,進入某一領域必讀的優秀作品。反之,著名作品常常很艱深,就不一定是要非讀不可了,特別是在個人能力還不足以做到的時候。這時候我們該怎么做呢?
了不起的蓋茨比閱讀心得體會 篇14
看到書名《八十天環游地球》覺得很不可思議。交通并不是很發達的十九世紀,想要八十天環游地球就是個天大的笑話。
“怪人”菲利亞·福格與會友無意間的賭注,開啟了和仆人“萬事達”匆忙的旅行計劃。不按常理出牌的旅行和他的生活態度大有矛盾,讓我也不得不懷疑他就是那個落荒而逃的銀行竊賊,賭注就是幌子。對此深信不疑的警探菲克斯進行著他的秘密任務——跟蹤。
我伴著這種觀點。直到菲克亞·福格堅定不移的要救出帕爾西女人,以命的代價作為籌碼,那看似冷冰冰的外表下藏著的是一顆善良重情的心。
菲克斯的跟蹤和逮捕是最大的障礙,這對遇事沉著冷靜的福格起不到關鍵性的作用。跌宕起伏的`情節,常常讓我為福格捏了一把汗,一不小心計劃就會泡湯。但這些似乎都在福格的預期中,一切都在他的計劃時間規定內。最讓我敬佩的是他沉著冷靜的遇事態度和次次化險為夷的毅力。
古怪的紳士在旅途中施展了他冷靜、準確、勇敢的優秀才華。
特別喜歡“萬事達”的一句話“福格先生要是小偷,那我就是殺人犯!”這個經常給福格惹事的法國人,卻一直相信著自己的主人是正人君子。旅程經過卡尼兵營時,“萬事達”被印第安人抓走,眾人中只有福格堅定地要營救。福格那平凡而又偉大的男子漢形象在我心中蔚然而立。
所有人都覺得福格一定會輸。最后他用七十九天的時間環游地球。賭注似乎并沒有讓他贏得了什么。途中營救的愛烏達夫人成了福格的一生摯愛,收獲的幸福是福格旅途中最美的烙印。
看看外面的世界吧!總有些驚奇的際遇,比方說與幸福不期而遇。
了不起的蓋茨比閱讀心得體會 篇15
是誰的背?總是在關鍵的地方穿梭,把我從苦惱中解救出來?是誰的背?總是在病床邊等著,紅著眼睛卻不在意?是誰呀?是父親!
“我最忘不了的是他的背影。”朱自清的眼淚從那一刻起就像鮮花一樣淚流滿面。他奶奶去世,父親下崗,讓他家風雨飄搖!在他眼里,父親有點發抖,兒子年紀大了,不放心。家是我一直想掙脫的一張網,但風雨來了,它就成了避風港!父親爬上石籬給兒子買猩紅色的橘子,但他帶的是橘子嗎?還有沉重的父愛!離開的時候,走幾步回頭看看。舍不得。擔心,期待,關心,仿佛寫在他的背上,清晰深刻,不可忘記!兩年后,他的想法隨信寄給了朱自清。家里一天不如一天,父親離大日子也不遠了。在這個貪婪和疾病,痛苦和忽視的季節。“唉,不知道什么時候才能再見到他!”朱自清嘆了口氣!后悔、道歉、思念交織在晶瑩的淚珠里。
愛情簡單而高尚;愛是在沉默中歌唱;愛情,就是在透明中折疊光彩。給兒子買橘子去跨欄,是一件既平常又特別的事情。這在千千對愛情的熱愛中是正常的,而在數千萬普通人的背后是特殊的!“他背上混著來往的人,再也找不到了。”在人山人海的生活中,我相信我會一下子認出那個步履蹣跚的身影,就是那天給自己買橘子的父親。“但多少愛有一寸長的草,報三春暉。”是的,怎樣才能報答父母的恩情?
父親,失敗時鼓勵,成功時嚴格,需要時幫助。沒有華麗的語言來形容默默奉獻的父親,光用所有的語言是不夠的。但他為孩子付出的,一點一滴,堆積成一片海,一座山一座山堆積,一片天一片地堆積。
了不起的蓋茨比閱讀心得體會 篇16
讀了魯迅先生寫的《少年閏土》一文,我深受感觸。我對文中的少年閏土十分敬佩,對文中的“我”能有這樣的兒時朋友而感到無比高興。少年閏土不但聰明,活潑,而且知識豐富,給人們留下了難以磨滅的印象,使我對他產生了敬佩之情。
少年閏土十分可愛。你看他,紫色的圓臉,頭戴一項小氈帽,頸上套一個明晃晃的銀項圈。可見,閏土是生活在農村的孩子,戴小氈帽是那里的風俗。還能夠明白,他的父母十分疼愛他,要不然,怎樣還給他套一個銀項圈?
閏土很聰明,再他十一二歲的時候就會捕鳥,撿貝殼,還會看瓜刺猹。這此不僅僅是文中的“我”沒有聽說過的,就連此刻的我也沒聽說過,更沒玩過。
冬天,天氣很冷,下了一場大雪。山川,河流,樹木,房屋全都罩上了一層厚厚的雪,萬里江山變成了粉裝玉砌的世界。閏土在雪地里掃出了一塊空地來。用短棒支起一個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鳥雀來吃食時,他就將縛在棒上的繩子一拉,鳥就被捕住了。此外,他還認識許多鳥哩!如稻雞,角雞,鵓鴣,藍背等。《少年閏土》是選自魯迅的書籍《故鄉》,讀完后感觸很深,讓我領略到了朋友之間的深厚友誼。[由整理]
夏天一到,閏土就要在夜晚去看瓜。看瓜刺猹可搞笑了!月光下,你聽,“啦啦”地響了,便明白猹在咬瓜了。閏土捏了柄鋼叉,遁聲刺去。那刺猹倒很伶俐,反向閏土奔來,從他跨下逃竄了。……我讀到那里,仿佛看見一個十一二歲的小男孩,項戴銀圈,手捏鋼叉,向一只猹盡力刺去。閏土在看瓜刺猹時表現的機智勇敢,使我更加敬佩他了。
閏土知識豐富,我和他一比,真是羞愧,我整天呆在家中,對外邊的事了解甚少。可見,我的知識很貧乏。魯迅先生寫的《少年閏土》使我收益非淺,他使我明白了自我的知識很淺薄,我就應好好學習,成為一個對祖國有用的好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