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不作為亂作為心得體會(精選6篇)
交通局不作為亂作為心得體會 篇1
我們是四川省犍為縣出租汽車的經營業主(出租車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實際控制人),也是犍為縣旅安出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現將我們在經營過程中遇到的種種困難以及犍為縣交通局運管所行政亂作為、行政不作為的情況如實反映,希望得到重視和解決。
一、犍為縣出租汽車行業的現狀
犍為縣出租汽車行業始于1998年,當時是以個體的形式出現,由政府主管部門(道路運輸管理所)向個體經營者售讓經營權,各經營者以個體的形式自主經營,后來由于政府政策的要求,出租車行業不再以個體經營的方式存在,于是犍為成立了兩家出租汽車公司(吉達和大眾),以前的個體經營者自由選擇公司,到公司掛靠經營(經營權與車輛均屬個體經營者),此事項以20xx年各個體經營者與掛靠公司的掛靠協議為據,公司向掛靠經營者收取掛靠管理費100.00—200.00元/月,以上狀況從20xx年一直延續至今。
二、由于犍為縣交通局運管所嚴重的行政不作為,造成犍為縣旅安出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旅安公司)的運營車輛至今無營運手續。
20xx年各個體經營者以其自有的營運車輛所有權和經營權與兩公司(吉達公司和大眾公司)簽訂掛靠經營后,公司的一系列舉措使得各經營者負擔越來越重,與公司的矛盾日益突出。20xx年7月為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xx】81號)的“…….堅決制止企業利用出租車經營權、以車輛掛靠、一次性買斷……..”之規定,在當時的城市出租車主管部門犍為縣城市建設規劃局客管所及縣委縣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們23位車主合股成立了旅安公司。公司成立后,23位車主向主管部門和原掛靠公司提出轉戶手續申請,但受到原掛靠公司的百般阻撓,致使各車輛無法轉戶。后旅安公司車主就此事項訴訟至犍為縣人民法院,犍為縣人民法院(20xx)犍為民初字第961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吉達出租汽車有限公司在本判決生效10日內協助原告車主將原告駕駛的出租車的戶籍變更到原告指定公司;原告出租車的經營權屬行政許可范疇,法院在民事訴訟中無權否定和變更”。故現旅安公司現有4輛運營車輛車輛戶籍在旅安公司,但屬行政許可的經營權由于判決生效時主管部門變更為了犍為縣交通局運管所,犍為縣交通局運管所一直以等待經營權新指標投放時解決為由一拖再拖,拒絕辦理運營權轉移手續,致使旅安公司現有的運營車輛至今長達3年之久無運營手續,這是嚴重的行政不作為行為。
三、由于犍為縣交通局運管所嚴重的行政亂作為致使旅安公司依法取得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至今未變更,從而導致旅安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無法年審。
旅安公司于20xx年12月21日向犍為縣交通局運管所申請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但是犍為縣交通局運管所于20xx年5月10日時隔一年半之久的時間,運管所才書面通知旅安公司,以旅安公司無營運指標為由不予變更。由于運營指標犍為縣在20xx年以后就從未新增投放,旅安公司已有的運營指標(現營業的4輛出租車)運管所又不進行劃轉,這種嚴重的行政亂作為行為導致:1.旅安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至今無法年審,致使犍為縣工商局以《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沒有年審為由,將注銷旅安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2旅安公司運營車輛也無法年審,保險無法賠付。這嚴重損害了各經營業主的合法權益,給各業主造成了重大損失。
四、鑒于以上情況,我們強烈要求:
1、懇請上級相關部門責成犍為縣交通局運管所立即改正行政不作為行為,迅速將旅安公司現有的營運指標劃轉給旅安公司。
2、懇請上級相關部門制止犍為縣交通局運管所行政亂作為行為,撤銷“犍為不予許可[20xx]字第01號《不予換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決定書》”,對旅安公司依法取得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進行變更。
3.現在犍為縣出租車新增的出租車經營指標已經獲得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即將投放市場,我們強烈要求在公開、透明、平等的基礎上用此次新增經營指標解決旅安公司的歷史遺留問題,使旅安公司盡快走上合法經營的軌道。
交通局不作為亂作為心得體會 篇2
按照省廳及州局有關文件要求,我局對全系統交通行政執法工作進行了全面檢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我局下轄5個行政事業單位和1個汽車站,共有持證執法人員40余人,擔負著公路養路費、客附費、貨附費、運輸管理費、航務管理費的規費征收和水上港航監督管理、公路路政管理等職能。近年來,我局在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正確領導下,在縣政府法制辦的具體指導下,緊緊圍繞加快交通發展目標,以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為重點,堅持管理、教育、監督“三管”齊下抓執法隊伍建設,全力維護交通運輸秩序,有力推進了依法治交進程,開創了交通工作新局面。
一、強化管理,完善面向社會、統一規范的工作機制
1、建立組織領導機構。我局建立了交通行政執法領導機構,成立了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和執法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形成了上下統一、聯動的行政執法組織機制。
2、完善執法工作制度。每年我局都制定了詳實的執法工作方案,把工作責任落實到每個窗口,每個崗位。同時,我局按照《行政執法責任制》、《錯案責任追究制》、《執法公示制》和《執法監督制》工作要求,逐步健全和完善了系統的《執法程序制度》、《內部監督制度》、《群眾監督制度》,《培訓考核制度》、《執法公示制度》、《執法獎罰制度》和《黨風廉政建設公約》,為營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環境提供了保障。
3、嚴格執法工作程序。每年我局按照執法職能與所屬執法單位具體執法情況要求將執法程序公開上墻,規定執法人員必須嚴格依法行政。同時,各執法單位加強了執法檔案建設,要求配備專職執法文書人員,負責收集、整理、匯編執法檔案,使交通執法檔案更健全。
二、強化教育,夯實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的工作基礎
1、樹立正確執法意識。我局利用宣傳車上路,開辦法制宣傳欄,當地媒體宣傳等多種形式和載體宣傳交通法律法規,營造了濃厚的普法、依法治理氛圍,增強依法行政、正確執法意識。
2、提高準確執法能力。我局不定期組織全系統行政執法人員開展法制知識相關活動,不斷提高交通行政執法隊伍整體素質。同時,嚴格審驗持證上崗從業資格,不斷強化了交通行政執法人員的工作責任意識。
3、樹立文明執法形象。近年來,我局把依法治交與全系統文明創建、行風評議等活動有機結合,全面推行執法服務承諾制和文明用語工程,規范執法行為,改善執法形象,把文明執法建設活動作為提高執法隊伍素質的重要載體。
三、強化監督,形成外有壓力、內有動力的工作環境
1、內部監督不留空白。我局實行了執法主體、證件、程序、文書的四統一制度,并建立了交通執法責任制、公示制、錯案責任追究制、執法質量考評制和執法人員資格年審制,權責一致、相互制約的工作體系。并加強了執法工作年度目標量化考核和獎懲兌現,基本上解決了交通執法機構和執法人員“不作為”和“亂作為”問題。
2、外部監督真心誠意。各執法單位將行政執法的內容實行政務公開,同時,我們聘請人大、政協及社會各界人士擔任交通系統作風建設監督員,經常聽取他們對交通執法工作意見和建議,并主動地征求服務對象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此外還通過新聞媒體、發放征求意見表等形式,廣泛收集群眾意見和建議,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3、自查自糾及時到位。我局主要領導不定期帶領相人員組成的督查組,對全局行風情況、作風情況、執法隊伍建設情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不手軟,不護短,及時糾正處理。同時,交通各執法單位,不斷加強自查自糾力度,努力使交通執法體現文明、公正、高效。運管所、征稽所、等執法窗口積極推行誠信服務,建立了辦證大廳,公開了辦證程序,實行辦證、繳費、簽章一條龍服務,從而簡化了辦證手續,方便了車主。扭轉了費源流失的不利局面。
一份耕耘,一份收獲。近年來,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雖然取得了較大的成績,但仍然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和不足,與依法治交的要求相比還存有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們將繼續發揚成績,扎實工作,切實加大推行執法“四制”的力度,提高嚴肅執法、公正執法、模范執法、文明執法的水平,以個人創一流業績、單位創一流品牌、行業創一流環境,為建設一個依法治交、文明和諧交通再立新功。
交通局不作為亂作為心得體會 篇3
按照“三嚴三實”要求,著力解決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為官不為”問題,促使廣大黨員干部切實做到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
此次專項整治將重點整治“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五類突出問題。
一是不敢擔當、不敢負責。對發展存在畏難情緒,怕擔風險、怕丟帽子;借口規定多、約束多不干事、消極怠工等。
二是廉而不勤、勤而無效。責任心不強,面對改革發展穩定壓力,不著急、不上心,該做的事不做、該辦的事不辦等。
三是“中梗阻”、“踢皮球”。不學習業務、不鉆研政策,生搬硬套、斷章取義;原則性和靈活性把握不好;遇事相互“踢皮球”、推諉扯皮等。
四是吃拿卡要、權力尋租。要特權、抖威風,硬卡不行就軟拖;收回扣、拿紅包,有關系好辦事、沒關系難辦事,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等。
五是漠視群眾、冷硬橫推。對群眾沒有感情、口大氣粗、高高在上等。
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沒有終點,要弛而不息地抓好作風建設,對于工作中出現的違法亂紀行為,要堅決追查問責。廣大黨員干部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在“歪風邪氣”面前要經得住考驗,務求實效,少抱怨多干事,努力提升效率,切實深入治理為官“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將“三嚴三實”作為修身之本、成事之道,務必做到有錯就改,有錯必改。
交通局不作為亂作為心得體會 篇4
從某種意義上講,行政不作為與亂作為是行政上的嚴重的腐敗行為,行政不作為就是失職、瀆職;行政亂作為其實質就是目無法紀,就是自由主義、利己主義和地方保護主義的膨脹。
實踐中,群眾對領導干部反映比較多的問題:一是行政不作為。一些領導干部既有權力,也有能力,但該管的不管,推諉、拖拉、講條件,“踢皮球”,碰到的許多矛盾和問題,大多是有明確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但他們就是怕惹麻煩,怕干砸了影響政治前途,能躲則躲,能推就推。有些干部明明知道有的群眾生活很困難,急需政府關心幫助,一些行政主體或行政行為人卻漠不關心,視而不見。這里面有思想作風問題,也有干部執政的能力和水平問題,但從根本上講,還是不愿作為、不想作為甚或是不能作為。二是行政亂作為。一些領導干部在工作中,不該管的胡亂插手,該管的亂管一氣。這里既有干部個人的思想道德問題,也有行政效率低下、管理方法落后和缺乏嚴格的監督約束機制的問題。
在實際生活與工作中,行政不作為與亂作為現象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對于比較普遍的違法行為制止不力,導致違法事實長期存在,損害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如:一些地方社會治安混亂,公安司法部門有“破大案,立大功”的大志,小事不愿做,大事做不了,至始酗酒鬧事、打架斗毆、小偷小摸行為頻頻發生,嚴重擾亂了人民的安定生活,損害了社會的公共利益。
2、對于危害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負有管理職責的部門未能引起足夠的重視,或者未能充分考慮大眾利益,處理不力,致使國家和群眾利益受到嚴重損害。如:《森林法》《野生動植物保護法》明文規定嚴禁亂采濫伐,亂捕亂獵,一些行政主管部門卻視而不見,聽之任之,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同時也引發一些資源糾紛長期得不到解決,上面追查時輕描淡寫,做表面文章。
3、對于損害國家利益的行為,一些地方政府或職能部門以增加地方財政收入為名,關心照顧親戚朋友和個人利益為實,將國有固定資產廉價出售,造成國有資產的嚴重流失。
4、對于危及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或潛在的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以發展經濟為名將群眾的呼吁置之度外。如:一些官員,利用職務之便,以公開招標為幌子,想方設法將工程發包給“自己人”,致使工程質量低劣,造成潛在安全隱患。
5、對于涉及多部門的事務,缺乏主動性,有利爭,無利推,以至許多矛盾和問題要等到上級部門出面過問,才能應付解決。甚至在一些矛盾問題上,采取無原則的保護主義,隱瞞包庇,導致問題復雜化和矛盾激化。
6、一些經濟職能部門手持經濟大權,無視國家整體利益,不從實際出發,不依整體規劃和緩急程度,在項目申報審定、經費劃撥上作文章,收受賄賂,貪污腐化。
以上種種可看出行政不作為和亂作為現象大量存在于社會生活和實際工作中。所謂“千里之堤,潰于蟻穴”,行政不作為與行政亂作為的后果是在損害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黨和國家形象的同時,直接威脅著黨的領導地位和執政之基。如果不從根本上加以解決,就會愈演愈烈,就會縱容敷衍了事、推諉卸責、官僚主義,助長徇私枉法、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的行政腐敗行為。
行政主體的行政不作為與亂作為往往是害了國家,害了人民,最終也害了自己。不作為與亂作為使相關職能部門的環環關卡“集體失靈”,導致國家宏觀調控和政策遭遇 “腸梗阻”,在基層貫徹執行時“落空”。 在其位“不”謀其政,是失職行為,使社會失去應有的規范;在其位“亂”謀其政,是一種瀆職行為。它不僅導致國家政令不暢、執政不力,還會損害國家經濟發展大局,直接影響國家安全和人民福祉。
交通局不作為亂作為心得體會 篇5
如何提高執政能力,如今成為各級領導干部的熱門話題。 檢驗各級領導干部的執政能力,很大程度上要看其依法執政的能力和水平,更具體點講,要看他們行政如何作為。
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明確提出了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決定》中提到,面對新形勢新任務,“一些領導干部和領導班子思想理論水平不高、依法執政能力不強、解決復雜矛盾本領不大”;“一些黨員干部事業心和責任感不強、思想作風不端正、工作作風不扎實、脫離群眾等問題比較突出”。這些影響黨的執政成效的問題,是導致執政能力不高的重要原因。決定提出的這些問題,針對性強,需要各級領導干部認真對照檢查。
實踐中,群眾對領導干部反映比較多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其一,行政不作為。一些領導干部既有權力,也有能力,但該管的不管。現實中碰到的許多矛盾和問題,黨和國家都有政策規定,但他們就是怕惹麻煩,怕干砸了影響政治前途,所以能躲的就躲,能推的就推。有些干部明明知道有些群眾生活很困難,急需政府關心幫助,但他們就是漠不關心,視而不見。這里面有行政效率低下、管理方法落后的問題,但從根本上講,還是不愿作為、不想作為。
其二,行政亂作為。一些領導干部在工作中,不該管的,胡亂插手;該管的,亂管一氣。這里既有干部執政的能力和水平問題,也有干部個人的品德問題。比如,不是依法辦事,不把手中的權力用到為人民服務上,而是濫用權力,違法行政,甚至以權謀私,走向腐敗。
責任,重于泰山。這源于使命感,也應屬于最基本的職業精神,可是因為少數黨員干部責任意識不強、履行職責不力,不作為亂作為給黨和國家的事業發展、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極大損失的重大安全事件仍屢有發生。
領導干部執政能力的高低,很大程度上體現在能不能依法行政、科學行政。這其中包括領導干部自己是否守法,其行政作為是否在憲法和法律容許的范圍內,能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須賠償,違法要追究”,是否從根本上尊重和服從人民群眾的意志,是否真正代表了人民群眾的利益。很顯然,領導干部行政作為與不作為,對執政成效影響很大,群眾感受深刻。在其位不謀其政,固然有問題;濫用權力,違法行政,有時候比不作為的危害還要大。
在提高執政能力的問題上,《決定》特別強調“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事實上,科學執政、民主執政很大程度上要依靠依法執政來體現。因此,行政積極作為、依法作為,把依法執政的問題解決好了,我們所提倡的“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完成黨的執政使命、實現黨的執政宗旨”就有了堅實的基礎,執政能力的提高才能真正實現。
治理行政不作為與亂作為的對策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遏制行政不作為與亂作為,應貫徹“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治國方略,其核心是嚴格依法辦事,關鍵是監督檢查,建立一套完整的、規范的、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監督檢查機制,必須樹立法律在國家和社會生活中的絕對權威。要確保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確保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嚴肅性、和連續性。
二、完善立法,減少法律沖突,拓寬對行政不作為、亂作為行為的治理領域和渠道。其一,應盡快制定統一的行政程序法,明確規定行政行為的實施主體、方式和時效;其二,應對行政主體的設臵、行政職能,行政領導的職責予以立法,對一些特殊行政主體和特殊崗位職責也應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確,對于一些需數個行政機關共同履職的,盡可能具體劃分各行政機關的職責,或明確職能交叉時各行政機關的職能分工,避免不必要的沖突或重疊;其三,在立法上加強對行政不作為和亂作為的懲治力度,在制定行政法律法規時,增加對行政不作為的處罰條款,明確規定行政機關及有關行政人員不作為亂作為的法律后果;其四,應修改國家賠償法,明確規定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損害應承擔賠償責任;還應修改行政訴訟法,擴大行政不作為的受理范圍,規定對行政復議不作為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同時應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把被動受理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法與主動檢查,主動辦案相結合,這樣不僅可以解決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不作為與亂作為的法律救濟空白,而且可以敦促行政復議機關通過行政復議,解決一部分行政不作為與亂作為糾紛。
三、積極推行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制度目前,我國已有不少城市試行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制度,而且取得了一定的實際效果。其具體做法是,將數個有行政執法權的職能交由一個行政機關辦理,如成立行政執法大隊統一行使,這樣可以避免某些工作重疊、推諉、扯皮現象的發生。
四、努力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素質要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務員制度,強化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強化其積極履行行政職責的意識。使法制觀念和職業道德內化為行政執法人員的行為準則,切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同時,要建立科學的獎懲制度。對勤于政事,依法行政,政績突出的工作人員給予適當的精神和物質獎勵,并將此作為干部任用、升遷的重要依據。形成一個 “能者上;庸者下;劣者罰”的行政執法環境。
交通局不作為亂作為心得體會 篇6
市農業局對“不作為、亂作為”集中專項整治活動高度重視,11月中旬收到市實踐辦發來《關于征求〈關于開展“不作為、亂作為”集中專項整治活動的工作方案〉意見的函》,就認真組織專人進行研究,對征求意見稿提出了三點修改意見。正式文件下發后,局領導立即組織學習,全面部署該項工作。
一是集中學習,提高認識。12月4日下午,市農業局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召開專題學習會,會上,市農業局局長劉洪局同志全面傳達了市委、市政府《關于在全市開展干部職工“不作為、亂作為”集中專項整治活動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重點突出“五不作為”和“五亂作為”整治內容,強調責任主體,讓干部職工深刻認識到該項工作的重要性、嚴肅性和緊迫性。
二是專題研討,明確責任。專題學習會后,市農業局接著召開班子會,專題研究部署“不作為、亂作為”集中專項整治活動的各項工作,會議首先明確了局黨組書記甘忠南同志作為第一責任人主抓這項工作,局紀檢組和監察室要做好督促檢查工作,會議還討論了成立市農業局“不作為、亂作為”集中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工作人員從相關科站抽調,具體負責該項活動的日常事務工作。
三是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市農業局充分利用賀州農業信息網等農業信息綜合服務平臺、板報、標語等形式廣泛宣傳,為全面推進“不作為、亂作為”集中專項整治活動營造濃厚氛圍。目前,已出版簡報2期,板報2版。
四是轉變作風,真抓實干。市農業局把開展“不作為、亂作為”集中專項整治活動與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工作、年度目標任務工作結合起來,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水平,全力打造恪盡職守、敢抓敢管、真抓實干的良好工作作風,切實提高群眾滿意度,進一步改善系統形象,形成凝心聚力干事業、狠抓落實促發展的濃厚氛圍,力促今年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各項目標任務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