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員的心得體會(精選4篇)
教練員的心得體會 篇1
我是一個從事了多年的老教練了,在教學中對學員一視同仁,年小的是我的孩子,年長的是我的兄弟姐妹。學車時是師徒,學成后是朋友。學車過程中,一絲不茍、嚴格要求。堅持兩個愛誰誰—練車時愛誰誰,都要嚴肅認真,一絲不茍,絕不許聊天開玩笑;練完車后愛誰誰,嬉笑打鬧開玩笑都無所謂。前提必須是練好車。
要讓學員真正掌握駕駛技術,除了認真?zhèn)魇谕猓必須讓學員多練車。現(xiàn)在,許多駕校和教練員為了多招收學員,拼命壓低收費標準。實際上學員們并不一定省錢,因為他們的練車時間為了省油被縮短了(為了把少收的錢找回來)。因為練得少,勉強考出駕照還不敢單獨上路駕駛,有的無奈只得再花錢請陪駕再練車。有的硬著頭皮提心吊膽的駕車上路,稍不小心就出事故或違章,又得花一大筆錢。所以,一點沒省錢,反而多花了不少冤枉錢,還平添了不少煩惱。因此,學車別只盯著價格,重要的是找個好教練,交錢以前先去考察一下,觀察一下教學水平。考察訓練場地,建議選擇不很平坦的場地,那樣的場地可訓練剎車和離合器的控制。為以后的訓練和實際操作打好基礎,對未來的駕駛技術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再就是和在學的學員溝通交流,通過他們了解教練的綜合素質。
有人說學車找集體的不找個人包車的,實際上這是誤解。其實集體和個人包車各方面都一樣,如:報名、考試和練車都一樣,不同的是的練車時間比集體的靈活。個人包車的練車時間是隨著學員走,根據(jù)學員的時間安排訓練,如:早晨、中午、晚上等等。練車的場地除了樁也不同。駕校一般的是在場地里練,而個人包車的在馬路上練。我就是在馬路上練,先是在車流少的馬路上練,然后在車流量大的馬路上練。這樣學員學成后能在較短的時間里直接上路駕車,不至于因沒有在車流大的馬路上駕車的經(jīng)驗而驚慌失措,導致不敢駕車或出交通事故。
我的原則是:寧肯讓你現(xiàn)在因我的嚴格要求而罵我,也決不讓你將來因我教學不嚴出事故而恨我。
技術是為你自己學的,不是為了他人、不是為了單純考駕照而學的!朋友們,為了自己和家人,為了他人和他人的家人;為了自己的一生平安和幸福,請找個好教練,認真用心的好好學車,踏踏實實地練車吧!祝你們學好車練好車,不遠的將來都是駕車高手。祝你們一生平安幸福!
教練員的心得體會 篇2
隨著社會的進步發(fā)展,機動車駕駛作為一種基本技能,已被世人共認。越來越多的人因各種原因,需要通過正規(guī)的培訓考核取得駕駛機動車資格,各類駕校亦應運而生。由于學員的這也,年齡,性別,修養(yǎng),素質以及文化程度,社會閱歷等差異甚大,如何因人施教,使其在短期內盡快成為一名合格的機動車駕駛員,是擺在眾多駕校和教練員面前的重要課題。結合自己的實踐觀察,僅就常見的幾種訓練方式分析一下。
一、激趣式:
即把規(guī)范訓練與學員的個人興趣愛好相結合。為學員創(chuàng)造一個文明和諧、團結友愛、互助共進的良好氛圍,使其在枯燥苦累的行為訓練過程中,苦中有趣,累而無怨,既完成了訓練科目內容,達到了學習目的,又通過培訓結識了許多新朋友,增添了生活樂趣。這就要求教練員必須做到以身作則,以誠待人,敢為楷模,能與學員打成一片,取得學員的信賴,同時要善于發(fā)現(xiàn)、了解學員特點,因人施教,寓教于樂。此方式普遍適應各種群類學員。
二、分解式
即把規(guī)范的操作要領與具體指導相結合。把操作要領分解到訓練中的每一個動作,提出詳盡的訓練要求,指導學員,嚴格訓練,規(guī)范操作,培養(yǎng)學員養(yǎng)成良好的駕駛習慣,完成訓練目標。要求與指導,相輔相成,互成因果:只要求不指導,沒有過程,學員全憑個人領悟,收效甚微,且易走彎路甚至誤途;只指導無要求,沒有標準,難以規(guī)范操作,為學員正式上路埋下交通隱患。
三、督導式
即把規(guī)范訓練與督導檢查相結合。督導檢查是駕駛員訓練的中心環(huán)節(jié),規(guī)范訓練為本,督導檢查為輔,訓練結果是目的,督導檢查是手段,是方法。在常規(guī)的訓練中,教練員必須堅持跟車督導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糾正學員錯誤和不規(guī)范操作。
四、制約式
即把規(guī)范訓練與必要的紀律相結合。敦促學員自覺遵守訓練紀律,嚴格執(zhí)行操作程序,養(yǎng)成好的駕駛習慣,單純依靠學員的自我覺悟是不夠的,必要的紀律約束尤顯重要。制訂相應規(guī)章制度,制約學員的訓練行為,督導學員及時糾正錯誤操作和不良習慣,必要時建議學員把經(jīng)常易犯的錯誤操作程序、動作,寫成卡片隨身攜帶,隨時提醒學員注意糾正。
五、疏導式
即把常規(guī)強化訓練與單兵指導訓練相結合。矯正不良習慣,必須反復強化訓練。但隨著強化訓練的反復,很容易使學員產(chǎn)生煩躁、悲觀情緒,特別是對已經(jīng)養(yǎng)成不良習慣的學員,要求教練員必須耐心細致的做好疏導工作,認真研究學員特點:喜好什么,興奮點在那里?找準突破口后,抓住學員情緒最佳、精神狀態(tài)最好的適當時機,單獨訓練,指出其錯誤所在,并指導糾正方法,激勵學員矯正不良習慣。
六、漸進式
即把規(guī)范訓練與行為訓練相結合,把訓練大綱要求貫穿于行為訓練始終,嚴格要求,循序漸進,逐步加大訓練強度、難度。
七、體驗式
即把指導訓練與自我訓練相結合。教練員在指導學員訓練的同時,還應鼓勵學員在操作行為中自我揣摩,反復體驗,加強學員之間的相互交流,及時主動與教練員溝通,使自己的駕駛技能迅速得到提高。
八、切斷式
即把規(guī)范訓練與異常行為糾正訓練相結合。習慣操作是駕駛員系列行為的外在表現(xiàn)和潛意識反映,是駕駛員在長期的操作過程中不自覺而養(yǎng)成的一種慣性行為。許多不良習慣,往往都有先期事件或行為誘導,這些事件或行為可能并非壞事,但對不良習慣的形成確有直接影響,為學員今后的安全駕駛埋下隱患。所以,一旦發(fā)現(xiàn)學員在培訓中發(fā)生不良操作或先期異兆,教練員必須果斷制止,,引導學員按規(guī)范訓練,從源頭切斷不良習慣的滋養(yǎng)發(fā)生。
九、協(xié)議式
即把規(guī)范訓練計劃與個人訓練計劃相結合。教練員針對不同類群學員的實際情況,分別與其制訂訓練協(xié)議,培訓過程中共同遵守。有了協(xié)議,就產(chǎn)生了約束力,明確了訓練目標。訓練協(xié)議包括:確定訓練目標、規(guī)定監(jiān)督方法、約定行為期限、商議獎懲條款。在制訂訓練協(xié)議時應注意做好以下五點:
1.教練員以身作則,帶頭執(zhí)行訓練協(xié)議;
2.協(xié)議內容因人而異,簡單可行;
3.協(xié)議標準以激勵學員完成培訓科目為準則,不宜過高,以“伸摸不著,跳起來能摘到”為佳;
4.協(xié)議期間,教、學雙方應互相監(jiān)督,認真履行;
5.獎懲兌現(xiàn)。
十、積分式
即把規(guī)范訓練與激勵訓練相結合。在訓練過程中,對學員表現(xiàn)優(yōu)秀、操作正確,積極進取的行為,及時表揚鼓勵,采用表揚積分、分滿獎勵的辦法,激勵學員,互幫互助,完成培訓。
教練員的心得體會 篇3
如何讓學車的路更寬更闊更通暢特區(qū)報四月十六日關于學車場地緊張問題的討論見報后,本人看到論壇上提出的一些論點和理據(jù)都是片面的。對深圳學車場地問題的討論是很好,但我覺得不能片面的看問題,要把問題的根源找出來,大家的探討才對問題的解決有好處,但有一個前提就是要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公開。
對報紙上提出的五個問題,本人的意見如下:
一、車難 難在沒有訓練場?
報紙說深圳學車路考積壓的學員人數(shù)已超過3萬人。學員考試前兩天才能去到考試用的訓練場練車,所以合格率很低。人大代表陶教授對此進行了“深入”的分析,說是因深圳駕駛培訓在全國開展得比較早,當時市場經(jīng)濟不夠成熟,所以就不規(guī)范、不配套。現(xiàn)在學車的人多了,行業(yè)發(fā)展不完善、不規(guī)范的問題就一下子凸顯出來了,駕校管理不規(guī)范、急功近利搞投機行為等都由此引起或密切相關。
為解決這些問題就得先了解問題的根源。深圳路考如真積壓了3萬多人,應該也不是全因為是沒有訓練場引起的,因為深圳是從去年九月一日起才回深圳路考,當時報道就積壓了2萬人。九月一日之前駕校想到車管所安排去長途考試都安排不過來,這么多的學員當時就是因為怕要考九選六的項目而趕緊想學車考牌的,所以積壓的學員是一種爆發(fā)性的短期現(xiàn)象,并不是因為沒有訓練場引起的。九月一日深圳車管所因為沒有場地考九選六項目,就指定選用深港駕校的訓練場來考試。所以各駕校學員并不是沒有地方練習九選六項目,而只是因為車管所指定要用深港駕校的訓練場來考試,學員必須在考試前去那里熟悉路況,如不這樣學員根本就考不了試。我查過《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guī)定》,并沒有如易振華秘書長說的教練場的面積最低要能容納50輛車的要求,因在相關的交通行業(yè)標準JT/T433-20xx《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資格條件》里,最小的三級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教練車不得少于5輛。而場地只要求駕駛教練場應滿足20%以上的教練車同時訓練,小型汽車每臺車要求是400平方。這樣按照交通部的規(guī)定各駕校完全可以分散在全市各地方找一些小塊的場地臨時租用來練習九選六項目,然后再到車管所的考試場地熟習環(huán)境來考出好成績。
對人大代表陶教授對學車難所進行的“深入”分析得出的結果:因深圳沒有大塊的政府規(guī)劃的訓練場,就出現(xiàn)了現(xiàn)在的駕校管理不規(guī)范、不完善。我覺得她好像不了解深圳駕培行業(yè)的歷史,在xx年以前都由深圳車管所統(tǒng)一規(guī)劃、統(tǒng)一安排駕校設置、車輛數(shù)量、學員學車時間、每臺車的人數(shù)等等,這樣的管理比現(xiàn)在“規(guī)范”得好十倍,但現(xiàn)實是怎樣呢?我記得xx年學小車駕照只交給駕校就是9800元,大車是10800元,還要給教練每個月五六百元,還要每天請教練在外面吃飯,總的考完駕照出來15000元已經(jīng)是最基本的了。九六年開放駕培市場后車管所對駕校相對少了很多“規(guī)范”,可現(xiàn)在學員得到的實惠和教練的思想和態(tài)度都有了質的改變。這就是市場經(jīng)濟的結果。至于個別的不良現(xiàn)象,如減少學時、花錢買考試合格等等,并不是有了大塊訓練場就能解決的!
二、率 怎樣才能高起來?
報紙上說深圳的道路考試合格率只有30%左右,有人反映一些駕校學時縮水、多人同車練習等問題。最后把這些問題還是歸結到學車場地不足上。
合格率不高因學時縮水只是原因之一(多人同車練習實際上也是學時縮水的方法之一),但把這也歸結到學車場地不足上就有點不符現(xiàn)實了。現(xiàn)在各駕校的學員都是在自己的訓練場練習九選六項目,他們的場地都是固定租金租下來的,你練一天和練三十天都是同樣的租金,所以駕校是不會為節(jié)省場地費用而縮減學時的,只會為省油省時間而縮減學時,有些學員本來會開車或學得快又工作忙也會自己要求練少點學時。只有到深港駕校的訓練場練習才是按小時計費,但不去練一下又怕考不過,所以全深圳需要考試的1800臺教練車都要帶學員去只有不到五公里路程的深港駕校的訓練場練習了,但這不是深圳的學車場地不足,只是深港駕校的學車考試場地不足而已。
合格率不高的根本原因主要是在考試標準的難度和教車方法上。我們國家對駕駛員考試的標準要求都在駕駛技術上,而對駕駛的安全意識和遵守交通規(guī)則的要求卻要求很低,本人認為這是我國駕駛員的事故率高的一個主要原因。按現(xiàn)在的考試標準,不要說學員的合格率低,就算叫教練和考官來考合格率一樣不會很高,但他們開車的技術應付實際的駕駛車輛一樣很好。就算把教練和考官集中培訓后把合格率提高了,過一年半截再叫他們來考,合格率又會低下來的。這就出現(xiàn)一個考試規(guī)則和標準與實際是否相符的問題了,而不是訓練場不足的問題了。
還一個原因是我們的教練從很多年前就沿用至今的教車方法都是針對考試來教學的,都是用車上的暗記對到某處時打多少方向盤來應付考試,以前的考試規(guī)則用這種方法完全可以對付。可現(xiàn)在的考試規(guī)則再用這種方法就很難過關了,象單邊橋、通過連續(xù)障礙這些都很難找到地面標志來對車上的暗記,所以合格率低也就合符情理了,這也與訓練場不足的問題無關。
三、練車 禁止上路該不該?
對這問題應對應考試的各階段來分析。陶教授認為教練車不應該上路訓練,我認為是片面和武斷的。在路考前是考樁考,這時的訓練是要在固定的車庫里練習,如這種車庫擺在馬路上一定直接影響到交通,所以一定不行。但如學員考完樁考準備要去國道上進行長途訓練前,不練習道路上的駕駛技術,學員怎么去國道上進行長途訓練?長途回來后又要進行九選六項目的訓練,這也是要在固定的場地訓練,所以也不能在道路上訓練了。所以我贊成羅小姐的意見,固定場地的訓練項目不準在道路上訓練,但在不繁忙的路段應準許進行道路駕駛訓練,但有一個前提就是不得影響正常的交通和安全。
教練員的心得體會 篇4
一、車難 難在沒有訓練場?
報紙說深圳學車路考積壓的學員人數(shù)已超過3萬人。學員考試前兩天才能去到考試用的訓練場練車,所以合格率很低。人大代表陶教授對此進行了“深入”的分析,說是因深圳駕駛培訓在全國開展得比較早,當時市場經(jīng)濟不夠成熟,所以就不規(guī)范、不配套。現(xiàn)在學車的人多了,行業(yè)發(fā)展不完善、不規(guī)范的問題就一下子凸顯出來了,駕校管理不規(guī)范、急功近利搞投機行為等都由此引起或密切相關。
為解決這些問題就得先了解問題的根源。深圳路考如真積壓了3萬多人,應該也不是全因為是沒有訓練場引起的,因為深圳是從去年九月一日起才回深圳路考,當時報道就積壓了2萬人。九月一日之前駕校想到車管所安排去長途考試都安排不過來,這么多的學員當時就是因為怕要考九選六的項目而趕緊想學車考牌的,所以積壓的學員是一種爆發(fā)性的短期現(xiàn)象,并不是因為沒有訓練場引起的。九月一日深圳車管所因為沒有場地考九選六項目,就指定選用深港駕校的訓練場來考試。所以各駕校學員并不是沒有地方練習九選六項目,而只是因為車管所指定要用深港駕校的訓練場來考試,學員必須在考試前去那里熟悉路況,如不這樣學員根本就考不了試。我查過《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guī)定》,并沒有如易振華秘書長說的教練場的面積最低要能容納50輛車的要求,因在相關的交通行業(yè)標準JT/T433-20xx《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資格條件》里,最小的三級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教練車不得少于5輛。而場地只要求駕駛教練場應滿足20%以上的教練車同時訓練,小型汽車每臺車要求是400平方。這樣按照交通部的規(guī)定各駕校完全可以分散在全市各地方找一些小塊的場地臨時租用來練習九選六項目,然后再到車管所的考試場地熟習環(huán)境來考出好成績。
對人大代表陶教授對學車難所進行的“深入”分析得出的結果:因深圳沒有大塊的政府規(guī)劃的訓練場,就出現(xiàn)了現(xiàn)在的駕校管理不規(guī)范、不完善。我覺得她好像不了解深圳駕培行業(yè)的歷史,在xx年以前都由深圳車管所統(tǒng)一規(guī)劃、統(tǒng)一安排駕校設置、車輛數(shù)量、學員學車時間、每臺車的人數(shù)等等,這樣的管理比現(xiàn)在“規(guī)范”得好十倍,但現(xiàn)實是怎樣呢?我記得xx年學小車駕照只交給駕校就是9800元,大車是10800元,還要給教練每個月五六百元,還要每天請教練在外面吃飯,總的考完駕照出來15000元已經(jīng)是最基本的了。九六年開放駕培市場后車管所對駕校相對少了很多“規(guī)范”,可現(xiàn)在學員得到的實惠和教練的思想和態(tài)度都有了質的改變。這就是市場經(jīng)濟的結果。至于個別的不良現(xiàn)象,如減少學時、花錢買考試合格等等,并不是有了大塊訓練場就能解決的!
二、率 怎樣才能高起來?
報紙上說深圳的道路考試合格率只有30%左右,有人反映一些駕校學時縮水、多人同車練習等問題。最后把這些問題還是歸結到學車場地不足上。
合格率不高因學時縮水只是原因之一(多人同車練習實際上也是學時縮水的方法之一),但把這也歸結到學車場地不足上就有點不符現(xiàn)實了。現(xiàn)在各駕校的學員都是在自己的訓練場練習九選六項目,他們的場地都是固定租金租下來的,你練一天和練三十天都是同樣的租金,所以駕校是不會為節(jié)省場地費用而縮減學時的,只會為省油省時間而縮減學時,有些學員本來會開車或學得快又工作忙也會自己要求練少點學時。只有到深港駕校的訓練場練習才是按小時計費,但不去練一下又怕考不過,所以全深圳需要考試的1800臺教練車都要帶學員去只有不到五公里路程的深港駕校的訓練場練習了,但這不是深圳的學車場地不足,只是深港駕校的學車考試場地不足而已。
合格率不高的根本原因主要是在考試標準的難度和教車方法上。我們國家對駕駛員考試的標準要求都在駕駛技術上,而對駕駛的安全意識和遵守交通規(guī)則的要求卻要求很低,本人認為這是我國駕駛員的事故率高的一個主要原因。按現(xiàn)在的考試標準,不要說學員的合格率低,就算叫教練和考官來考合格率一樣不會很高,但他們開車的技術應付實際的駕駛車輛一樣很好。就算把教練和考官集中培訓后把合格率提高了,過一年半截再叫他們來考,合格率又會低下來的。這就出現(xiàn)一個考試規(guī)則和標準與實際是否相符的問題了,而不是訓練場不足的問題了。
還一個原因是我們的教練從很多年前就沿用至今的教車方法都是針對考試來教學的,都是用車上的暗記對到某處時打多少方向盤來應付考試,以前的考試規(guī)則用這種方法完全可以對付。可現(xiàn)在的考試規(guī)則再用這種方法就很難過關了,象單邊橋、通過連續(xù)障礙這些都很難找到地面標志來對車上的暗記,所以合格率低也就合符情理了,這也與訓練場不足的問題無關。
三、練車 禁止上路該不該?
對這問題應對應考試的各階段來分析。陶教授認為教練車不應該上路訓練,我認為是片面和武斷的。在路考前是考樁考,這時的訓練是要在固定的車庫里練習,如這種車庫擺在馬路上一定直接影響到交通,所以一定不行。但如學員考完樁考準備要去國道上進行長途訓練前,不練習道路上的駕駛技術,學員怎么去國道上進行長途訓練?長途回來后又要進行九選六項目的訓練,這也是要在固定的場地訓練,所以也不能在道路上訓練了。所以我贊成羅小姐的意見,固定場地的訓練項目不準在道路上訓練,但在不繁忙的路段應準許進行道路駕駛訓練,但有一個前提就是不得影響正常的交通和安全。
四、練場 其它城市怎么建?
羅校長說北京、上海、大連都建有訓練場地,而且都是很大的幾十畝、上千畝的土地拿來建訓練場地,但他沒有說這些場地是什么時候建的,是以前的規(guī)劃經(jīng)濟時代還是現(xiàn)在的市場經(jīng)濟時代建的。如果是規(guī)劃經(jīng)濟時代建的,一點都不奇怪,因為那時候政府部門為了增加收入完全可以隨便劃出一大-片土地來搞訓練場地,然后強迫學員必須交費進場訓練一定的時間,不交費進場訓練就不能考駕駛證。可現(xiàn)在是市場經(jīng)濟時代了,如深圳市政府也這樣劃出一大-片土地來搞訓練場地,如是由學員自愿性的來交費進場訓練,就一定浪費投資;如強迫學員必須交費進場訓練一定的時間,就是違法的行政行為,一定引起學員的行政訴訟。如只是用來練樁和九選六項目,真看不出象現(xiàn)在一樣分散全市各處的各駕校的小訓練場有什么不合理呢!
五、建議 盡快規(guī)劃預留地
陶教授等人大代表向政府部門提出的規(guī)劃駕駛員訓練場地的建議,我不知道他們有沒有真正的了解駕培行業(yè)的運作和有關法規(guī),但我覺得她們好像只是認為只要有了集中的訓練場,就可使駕培市場的經(jīng)營方式從粗放型經(jīng)營轉變到集約化經(jīng)營的方式,就可讓它真正實現(xiàn)市場化、正規(guī)化、現(xiàn)代化運作了。
實際上現(xiàn)在國家對駕培行業(yè)的有關法規(guī)都基本從新作了規(guī)范,對駕校設立的要求和標準都作了明確規(guī)定,只要有十臺教練車和相應的場地、課室、設施等就可開辦駕校,這樣如駕校都有了訓練場才能開業(yè),深圳還搞集中的訓練場這不是浪費嗎?
為了公平、公正、公開的對駕駛員考試,要搞的應該是車管所的考試場地,給學員自愿交費進場訓練,收入歸入國庫這才是最實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