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丟丟奇遇記讀后感(精選20篇)
烏丟丟奇遇記讀后感 篇1
這本《烏丟丟奇遇記》是金波花費了兩年時間完成的作品,這樣的作品,如詩如畫,迸發出智慧的火花,折射出深邃的道理。那種意境,像那清澈幽深的湖一般,怎能不引得讀者遐想翩翩?在我們心中,該留下了怎樣的回響與震憾呀。
故事主要寫了一位老詩人——吟癡先生剛起床,一下子就愣在那里。地板上不知什么時候出現了一排小小的腳印。原來,這像剛學會走路般的小腳印是木偶烏丟丟的腳印留下的。在吟癡先生的家里,他聽“詩簍子說詩,看可姐姐跳舞,也被吟老和可人的動人事跡深深地感動著。在他沉醉在從未體驗過的快樂中,想起了布袋爺爺和珍兒姐姐。終于說服了吟老同他一起去尋找他們。一路上,他們遇到了許多感人而有趣的事:一只蝴蝶尋找去年救過她的那朵薔薇;一個小姑娘種下雞蛋,癡想種朵花朵;一群蘑菇人想擁有那叫作”心“的東西等等……慢慢的,烏丟丟長大了,他渴望變成人。一個能夠回報愛、付出愛的人。然而,在一次大火中,為了救出珍兒姐姐,他被燒得只剩下了一只孤零零的小腳丫。
這是一部令人蕩氣回腸的文學之書;一部充盈著作者感悟與發現、智慧與思想的哲理之書;一部關于生命旋轉,穿越了讀者心靈的命運之書。《烏丟丟奇遇記》也許算不上跌宕起伏,但卻在那些不起眼的一句句話和字眼兒里抒寫了生命的變遷。讀完全書,讓人不由地想到人生的財富是什么?生命的意義又是什么?文中的老詩人、烏丟丟以及每一位主人公都為人生做了怎樣的努力。他們用他們的故事為生命做了完美的詮釋。
生活中的點點滴滴都值得我們去品味,去咀嚼。也就是這些小小的事物,讓我們的生命更值得驚嘆,更加可愛,更加眷戀。烏丟丟曾在文中說過這樣的幾句話:”你無法控制時間的流逝,無法控制天氣的變化,更無法控制身邊的任何一個人。你唯一能控制的,就是你的微笑,你的愛。“
那么現在,就準備好迎接自己的未來,一步一個腳印地走下去吧!
烏丟丟奇遇記讀后感 篇2
俗話說:“一本好書能帶給人一生的財富。”讀了《烏丟丟的奇遇》,我懂得了什么是愛。
故事中還有一個吟癡先生,他很愛詩。因為他有一顆追求完美的心,所以他對自己的每一首詩都不滿意,。這位老人還有一段感人的故事:年輕時,他愛上過一個開朗、神秘的女孩,名字叫可人。但是,這個女孩出現得很不一般。她是在一瞬間悄悄地來到這里的。她是個魔女, 半夜能通過牽牛花和吟癡談心,并且可以送他一串風鈴。但是,命運拒絕了他們,可人將在不久后離開這個小村莊,她要隨父母到一個沒有年齡的國度去。在那里,人們永遠年輕,幸福地生活著。可人很想讓吟癡和她一起去,可是,卻遭到了吟癡的拒絕。幾十年后,當吟癡就要將他的詩稿付諸東流時,在皎潔的月光下,可人再一次出現了。她將最后一打詩稿拋起,穿梭在詩稿之間,翻閱著那些詩稿,嘴角還掛著微笑,散發著悲傷的眼睛里浮著淡淡的喜悅。當她問起吟癡為什么沒有陪她一起到那個國度去時,吟癡說:“我不想舍棄我的年齡,它給了我衰老,也給了我閱歷和智慧,我感受過歡樂與悲傷,愛與被愛,這就是年齡老去的收獲。對逝去的歲月我毫無遺憾。”每當讀到這里,我的眼淚會情不自禁地流下來,從這里,我知道了年齡的可貴:它可以讓我們懂得生活,在享受生活中發現歲月流逝過程中那些有價值的東西。是啊,酒越陳越香,愛越老越執著。
里面有14首詩,下面這篇我最喜歡:
我的詩只能付諸東去的流水,流水潺潺流過你溫暖的家園。
你望著窗外有螢火低低地飛,聽著屋檐下遲歸到燕子呢喃。
你是不是夜夜期待著我歸來?還是日久天長早已遺忘了我?
我真想急切切撲進你的胸懷,為你再一次唱出我心中的歌。
如果有一天消失了你的身影,我還會向群山呼喚你的名字,
我還會靜靜地傾聽你的回應,還會期待著我們重逢的日子。
我感受到春風向我輕輕地吹,它最知道我的歌應當獻給誰。
烏丟丟奇遇記讀后感 篇3
今年寒假,我讀了<<烏丟丟的奇遇>>這本書,它講的是一個木偶的小腳丫,名字叫烏丟丟,烏丟丟和他的朋友之間發生的事情,這些事讓烏丟丟知道了生命的可貴,并懂得用愛滋養生命,用愛回報生命。
我讀了這篇優美而又帶些悲傷的故事后,深受感動,尤其是最后一章,讓我十分難忘。烏丟丟為了讓好朋友珍兒有雙健康的腳 ,把自己的身體融進了珍兒那只有些跛的腳上,從此珍兒在班上的體育成績永居榜首。沒想到烏丟丟這么小,就知道要用自己的愛,報答別人對他的關懷。這讓我不禁想到一首詩:我們接受別人的愛,我們更不應該忘記用愛來回報,就像直上人生之路,你必須邁開左右腳。
看著這本書,我不禁想到了我媽媽。早上,媽媽永遠是第一個起床的,就是為了讓我能吃上可口是早餐;每天風里來雨里去,開車接送我,為了就是讓我能在車上有片刻的休息,不著涼。記得有一次,在家附近上寫作課,上完課,剛剛出老師家,轉眼間,天上就烏云密布,嘩啦啦下起了大雨,我趕緊躲到屋檐下,就在這時,我從雨中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老媽來接我了。與媽媽一路有說有笑的往家走,無意中抬頭,發覺雨傘有些“歪”,再定睛一看,傘明顯的偏向我這,再瞧瞧媽媽,間個身子在傘外,已經濕了。我趕緊把傘撥撥正。繼續往前走。可當我再一次抬頭的時候,發現傘再“歪”到我這了。那一刻,我的眼圈紅了。母愛是什么,母愛就是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她有如春雨滋潤著大地,不轟轟烈烈,卻如此的讓我感動。此時此刻,我想的最多的就是平時與媽媽頂嘴,最想說卻總不好意思說出的話就是:“媽媽,我愛你。”
人生的財富是什么?生命的意義是什么?這時我懂得了,是愛!
烏丟丟奇遇記讀后感 篇4
《烏丟丟的奇遇》是金波寫的一篇散文。
一只蝴蝶為了和去年救過他的薔薇花相會,逆風飛行。雖然天氣有著大風,她卻毫不氣餒。 蝴蝶奮力向目的地飛去,卻還是頂不住強風暴雨。最終,一陣大風把她吹到了河心。她的靈魂還在繼續向百花園里飛去……蝴蝶 不幸死去了,但蝴蝶的靈魂肯定還在尋找著那朵薔薇花,與她相會。
我被蝴蝶的執著、堅持所震撼,感動。風這么大,連人都很難行走,蝴蝶為了一個約定,冒著這么大的風險,這是為了什么?如果換作我,我一定會安慰自己說:算了,風雨這么大,太危險了,今天不去薔薇花一定不會怪我的,改天去也沒關系。然而蝴蝶依然堅定不移地逆風飛翔, 沒有絲毫猶豫,沒有絲毫怯懦。
生活中像這只蝴蝶一樣擁有堅定信念、堅持不懈的人還有很多。比如說,愛迪生就是個很好的例子,他一生都堅持進行發明創造,發明了很多東西,造福了人類。有時就連昆蟲也有堅持不懈的精神呢!知了的幼蟲為了變成成蟲,堅持不懈地爬到樹枝上結繭,變成成蟲。一只只小小的螞蟻在運送食物的過程中不也是靠著堅持不懈的精神,最后才能積少成多嗎?
無論是擁有這樣精神的人還是動物他們都是可敬的。普里尼曾經說過:“在希望與失望的決斗中,如果用你勇氣與堅決的雙手緊握這著,勝利必屬于希望。”蝴蝶逆風而行,一切只為了那個美好的承諾!
我們也應該有堅定的信念,有堅持不懈的精神。在學習中,我們每個人都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困難,這些困難像一座座山一樣攔在我們面前。如果我們不能勇敢去面對,那我們就無法翻越那一座座山。而成為一個弱者,一個膽小鬼。如果能堅持不懈,堅定信念向上攀登,那這些山在我們眼里就會像一個個小泥丸,被我們踩在腳底下。我們就能感受到成功的喜悅,就能站在山上領略四周的風景。
狂風雖然猛烈,但無法吹散蝴蝶的信念。 讓我們做個有堅定信念、堅持不懈的人吧,成功會在不遠處向你招手!
烏丟丟奇遇記讀后感 篇5
前幾天,我讀完了文豪金波的作品《烏丟丟的奇遇》,它使我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之中,因為它讓我知道了人間的真善美。
“有愛滋養的生命,才是鮮活、美麗和不朽的生命”是金波在《烏丟丟的奇遇》中的一句名言,剛讀到這句名言時,我還有些似懂非懂,當我讀完這本書時,我一下子豁然開朗,這句話解答了兩個問題:1人生的意義是什么?2人生的財富是什么?這句話讓我懂得了許多道理,當然不只這句話吸引了我,整本書同樣吸引了我,它的主要寫了:主人公烏丟丟從木偶變成了有血、有肉的人,并在珍兒和吟老的感召下成了一個有思想有感情的真正的人,之后,烏丟丟一意孤行,不辭而別,這讓對他呵護有加的珍兒和吟老是一個很大的打擊,到是,他又回來了,卻聽到學校著火的事,他一路飛奔去學校,沖進火場救珍兒,不幸的是他被燒的只剩一條腿。后來,被燒剩的腿融進了珍兒的腿里,珍兒的腿好了,可烏丟丟卻從此化為烏有了。
烏丟丟是這么勇敢,不顧自己會怎樣,就沖進火場救人,我連他的萬分之一都不如,有一次,我和媽媽在南潯逛街,剛走到索菲特牛排店門前,一幕讓人心酸的畫面浮現在我的眼前:一位老太太要從平地跨上一節階梯,將手里的垃圾扔進垃圾桶,可腳被階梯絆了一下,眨眼間摔在了地上,發出了疼痛的叫喊聲,我的心像是被刀子插了一下,我剛要跨上前去扶那位老太太,轉念又想:新聞上經常爆料有一些老人假裝摔倒,讓一些好心人扶他們起來,卻被他們誣賴,怎么幫呢,失去幫她呢還是不去呢,這兩個念頭在我腦海里爭斗。我一狠心,算了,如果那個老太太訛我們的錢也就算了,要是爆料到電視上,我和我親人的臉往哪擱呀,我一轉頭,頭也不回地走了。說到這,我真是無地自容啊!
我非常喜歡 讀《烏丟丟的奇遇》這本書,它使我明白了:“有愛滋養的生命,才是鮮活、美麗和不朽的生命”,讓我們像烏丟丟一樣用愛來回報他人吧,世界將因此變得更加美好!
烏丟丟奇遇記讀后感 篇6
寒假里,媽媽給我買了一本書,里面有全是曹文軒的文章,我花了幾天的時間,終于把整本書給讀完了,其中給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埋在雪下的小屋》。
《埋在雪下的小屋》這篇文章的主要內容是:三個男孩和一個女孩為追一只小鹿而跑上雪山的半山腰,他們因為太冷了跑進了勘察隊建的小木屋,屋里有床、毯子、凳……這時,他們為了驚嚇小鹿因而大聲叫了起來,引發了雪崩,他們躲在小木屋里,幸好小木屋沒塌,但被壓在了雪下……孩子們靠著堅定的信念和頑強的毅力,戰勝了饑餓、戰勝了病魔、戰勝了自我,經過一個星期左右的艱難的挖雪,終于走出了黑暗,但那個最大的孩子卻在挖雪的過程中不幸過世了,最終沒能看見陽光。
這篇文章雖然不是很長,但卻字字句句都扣人心懸。讀完了這篇感人至深的文章,我有了很深的感觸,文章的幾個主人公在那幾乎令人絕望的情況下依然不放棄生存的希望,他們之所以能夠走出黑暗,是因為他們有堅定的信念和頑強的毅力。看看他們,再看看我自己,我所缺少的不就是他們這種精神嗎?無論是生活中還是學習中,我只要遇到一點困難,就退縮,人家那是知難而進,我正好跟人家相反,我是知難而退,遇到一點麻煩事,就失去了耐心。總是什么事情都依賴父母。像我小時候學過舞蹈,剛開始學著還行,挺感興趣,挺積極,可是過了幾天,便覺得學舞蹈太辛苦了,太累了,特別是練基本功的時候,什么劈叉、下腰,太疼了,于是,我便死活也不去學舞蹈了。現在想想,真是慚愧呀!
這篇文章教會了我很多,讓我有了堅定的信念和頑強的毅力,它讓我學會了只用永不放棄才能夠成功!
烏丟丟奇遇記讀后感 篇7
工作之余,我最大的愛好就是看書。書籍之中尤其偏愛的就是史書和古詩詞。最近在看《史記》,這書很厚,都是文言文,讀著挺費勁,但是讀進去了也很有意思。讀到《項羽本紀》時,里面最精彩的一節就是《鴻門宴》了。《鴻門宴》是項羽和劉邦的分水嶺,中國象棋也是由項羽和劉邦爭霸所演變而來的。
《鴻門宴》所敘述的是項羽,劉邦在共同滅亡秦國之后,范增見劉邦有雄視天下之心,因此舉辦了一個暗藏殺機的宴會,準備除掉劉邦。而劉邦最終在張良,項伯,樊噲等人的幫助下逃離楚營的故事。
項羽,昔日的楚霸王,多么的威風,多么的不可一世!但因為與劉邦爭天下,兵敗垓下,最終落個烏江自刎的下場。歸根結底,都是他桀驁不馴,猶豫不絕的性格讓他在鴻門之上錯過了一次刺殺劉邦的絕好機會。就這樣,一個唾手可得的江山被拱手送人。多么的可悲!多么的殘忍!項羽壓根兒就沒想到他所見的種.種,皆是劉邦之計。所以,“古之成大事者,不可拘泥于小節”。
項羽之所以失江山,劉邦之所以得江山,正是因為個人人格。項羽的桀驁不馴讓他孤注一擲,讓他呈匹夫之勇,讓他兵敗垓下;而劉邦也正是因為他的性格,讓他招賢納士,讓他統帥三軍,讓他“該出手時就出手”。當然結局也必然有不同,一個既失江山,又失美人,另一個則建立千秋功業。
就個人觀點而論,項羽——我欣賞,但也有一個嘆惋——英雄短命;劉邦——我尊重,但他也只有一個評價——書寫歷史。
由此可見,好的個性=好的人生,讓我們書寫屬于自己的篇章。
烏丟丟奇遇記讀后感 篇8
靠在書架上的《湯姆叔叔的小屋》,散發著淡淡的書香,書香中蘊含著黑人追逐自由的執著,母愛的力量,忠心耿耿的悲劇下場……朱自清先生說得對,黑人,白人,黃種人都是人,都是平等的,無貴賤之分,每個人都有追逐自由的權利,關鍵是自己能不能改變自己的命運。。
湯姆叔叔原是好心的希比爾先生買回來的黑人,但因希比爾先生沒有足夠的錢還債,無可奈何地要將湯姆叔叔,還有伊萊扎唯一的兒子哈里當錢一樣,把他們販賣給赫利。湯姆是一個忠心耿耿的黑奴,無論主人怎樣處置他,他也毫無怨言,但伊萊扎并不是,她是一個勇敢去追逐自由的女子,所以母愛讓她有意識地帶著孩子逃走,最后成功抵達加拿大。湯姆一次一次地被人販賣,在一路販賣的“旅途”上,湯姆認識了純潔得就如荷花的伊娃,伊娃很喜歡這個曾逗她玩的湯姆叔叔,就連她父親對湯姆也非常滿意,湯姆以為這下他可以抱回回家的希望了,可好景不長,伊娃因病重而永遠地合上眼睛,男主人給人殺害了,黑奴的自由的權利就交給了自私的女主人了。湯姆最后一次被販賣了,這也是他最后一次的黑奴生活了。后來,他在這里認識了種植廠里的兩個女仆,她們都有著向往自由的強烈追求,在一次機會里趁機行事,成功逃跑了,但湯姆卻堅持原則留下來,最后忠實換取的代價是死亡,當喬治少爺趕到的時候,湯姆叔叔已給萊格里鞭打得奄奄一息,然后隨著喬治少爺的禱告悄悄地走向那沒有奴隸,沒有痛苦,只有平等相處的天堂,那幸福的天堂……
湯姆叔叔已經給“黑奴販賣是理所當然”的認識洗腦了,就是因為他沒有意識到每個人都應有自己的權利去爭取自己的自由,所以才被人任意控制,最終以結束生命告終。而勇敢去追求自由的人,卻往往會遇到一所不到的驚喜,最終能實現自己想要的東西。
聯系生活,我們也可以得到一些啟示:你想要得到的東西,不但需要你辛苦的付出汗水,有時還要你抱有勇于拼搏與改變現狀的那份決心才可以達到目的。我們不能只等著天上掉餡餅,而是勇于追逐才可以獲得成功!
《湯姆叔叔的小屋》讀后感600字
十九世紀末葉,美國盛行著一種毀滅人性尊嚴的奴隸制度。這種奴隸制度,勢將非洲等落后地區的黑人,強制押解到新大陸,做家畜式的買賣。
這個故事中,令人感動的地方使人無法忘懷,讓人感到悲傷的情節也不禁落淚,總而言之,這是一部悲情故事,故事中充滿了許多溫馨感人的情節!好了,不多說,我們就來看看有哪些令人感動、愉快、悲哀的故事吧!
一開始的第一幕中,看到了小主人和湯姆叔叔一家人聊天聊的非常愉快,不禁令我想起了「天倫樂」三個字,但是暴風雨前的寧靜總是不長久,當他被主人叫去時,主人宣布了一件事,那就是——要將湯姆叔叔和一位黑人小孩賣了!頓時覺得晴天霹靂,但之后又為他們感到可憐。而當天晚上,那位小孩的母親為了救她的小孩,竟然帶著小孩連夜逃跑,湯姆叔叔為了幫他們,也真是不顧危險啊,這令我覺得他真的好有同情心;而湯姆叔叔其實那時也可以逃走的,但為了對他有恩的主人,寧可犧牲自己,也不逃跑,這真是一位忠心不二的好漢子啊!
當他再往奴隸市場的船上時,遇見了一對父女,但這位女孩忽然一個不小心掉進了水里,這時湯姆叔叔便奮不顧身的跳進水里搶救她,這一幕還真令人動魄心驚,而這位紳士(父)看到這一幕,便將他買回家作管家,從此湯姆叔叔便成為他們的一分子了。一段時間過后,湯姆叔叔和小主人的感情濃的像父女一樣,他們常一起談心事,而心事的內容不僅十分的令人感動,而且有許多的涵義。而天意弄人、好景不常,可憐的小女孩因天生體質差而去世了,而主人也因為勸架不成而意外身亡,之后湯姆叔叔便被夫人賣到牧場去做粗活,過著「人間地獄」的生活,讓人看了都十分替他可憐,不過當他因為別人而惹上主人,被每天毒打時,他的心中卻一點怨恨都沒有,一直到死時,還替牧場主人祈禱,希望能減輕他的罪孽。
湯姆叔叔雖然是黑人,讀過的書不多,但他做人的道理懂得卻比一些自視甚高的白人多,他悲天憫人的心腸可說是佛祖在世,讓我佩服;他義薄云天的義氣宛如關公,值得我學習;而他舍己為人的精神就如同格蕾莎修女,感動萬人;而他那「鞠躬盡瘁」的忠心,好比諸葛亮,是做人做事應有的心。即便是在多麼惡劣的生活環境下也要
永保一顆善良正直的心不向命運低頭是我看完本書后得到最大的啟示。
烏丟丟奇遇記讀后感 篇9
讀了《了不起的狐貍爸爸》,我認識了可愛的小狐貍,了不起的狐貍爸爸,饑餓難忍的狐貍太太。
故事說的是比恩養雞,博吉斯養雞,邦斯養鵝,狐貍爸爸就去偷鴨、鵝、雞、火雞來吃,他們三個知道了。第二天,狐貍又去偷,他們三個就把狐貍的尾巴打斷了。狐貍他們就挖洞,三個也在挖。三個人追不上它們,就 拿挖土機來挖,三個人把一座小山都快挖完了,還是沒有找到狐貍。他們就派人把這座山守著,幾天了,狐貍餓得快不行了,就和小狐貍往前挖。他們不知道,挖呀挖,狐貍恰恰碰到了獾,獾和狐貍一起挖,結果挖到 博吉斯 的倉庫,拿了許多東西。獾有幾個疑問,但全被狐貍說服了, 忽略它們到了比恩放蘋果的地方,拿了三瓶蘋果酒、茶點,結果就被比恩太太發現了。狐貍他們和29個動物開利益次盛大的宴會。比恩、博吉和邦斯仍在那守著。
讀了《了不起的狐貍爸爸》,我明白了做事做事不能半途而廢,一定要用智慧才行。
烏丟丟奇遇記讀后感 篇10
《史記》讀至此,我就知道該停下來寫點什么了,或許,不單單是為了我心目中英雄——他,還有他的她吧!他是項羽,他喚他的她為“虞姬”。
于是我穿越這千年蹉跎歲月的層層阻擋,走進與司馬遷一起塵封的那一冊汗青,走進只屬于他與她的那個夜晚,走近他與她于亂世之中的那段并不倉促的對白。
我來的那個夜晚,垓下有一個出人意料的好月色。只是,無論是垓下還是天下,楚霸王的夜晚都來得太早了。
月色初上,寂靜了這一片狼藉的戰場。項王的烏騅馬靜靜地立在帳外,與曠野里的風一起陷入伸手可觸的落寞之中。身經百戰的項王轉身進帳的那一刻,留給身后的明月一個過于落寞的背影,一如他的沉默無言。他累了,是的,他太累了,以至于可以暫時忘記這還是楚漢爭雄的一片殺場。
“王,你回來了!”
虞姬迎了上去,卻心疼的一眼看穿了他眼中一望無際的孤獨。
項王笑了笑,沒有解下戰甲,就徑直上了床。帳里的燈越發亮了,是了,夜又深了。
不久,項王就睡著了,不知夢中他又回到了他昔日的戰場,獨擋著千軍萬馬,還是回又到了他與她的初見,碧月映西樓,總之他笑了,并且用一個充滿孩子氣的聲音輕喚:“虞姬!虞姬!”
坐在他身邊的虞姬征了一下,一滴淚不經意落到了她的王的臉上,睡夢中的項王并沒有被驚醒。虞姬充滿愛憐地輕輕地為她的王拭去。
“王,我在啊!王,我怎會離你而去?”
帳外歌聲驟起,楚韻獨有的相思與纏綿似一味溫柔的毒藥,喂給每一個站在帳外的士兵。虞姬站起,于倉皇的夜色中輕輕的嘆了一口氣。
或許,這一仗真的不用再打了,勝負之數,任何一個人都已了然于胸,她又憑什么不知道。
項王醒了,他明白這歌聲意味著什么,他自己尚且無法抵御,又憑什么要求他的士兵。在那一片交織的楚歌聲中項王為自己默默地置了酒。連眼神的交流都不需要了,虞姬則拔出項王的佩劍舞動起來,舞出這個英雄末路的曠世悲涼。
“力拔山兮氣蓋世,時不利兮騅不逝,騅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項王擊案緩歌,把每一個字都敲進了虞姬的心里。
虞姬啊!我該拿你怎么辦啊?她的王落淚了,面對著千軍萬馬這紅塵的戰場,他可以稱王,面對著他最心愛的女人,他卻落淚了。
而虞姬,這個處于亂世的女子,此刻卻出奇的清醒了,因為她可以允許她的王失敗,卻不允許她的王絕望。他是她在這個世界上唯一的神,所以她不愿給他倒下的機會。
這一支舞所擁有的決絕和悲壯已遠遠凌駕于她的西楚霸王之上,因為這是一支死亡之舞。舞的盡頭,燈滅了,虞姬倒下來,帶著對這個世界,對這個男人的最后的一絲牽掛。
“虞姬!”他抱著她,淚如雨下。
他忽然明白,原來這場戰爭一被開始就不再只屬于他,也屬于她。
“王,你的劍。”她說,“突圍吧!”
他哽咽著,接過劍,不去看她的眼睛,卻終究點了點頭。
突圍?沒有你,我的突圍又在哪里?
帳外,敵人的號角已然響起,他的對手是誰,再也不重要了。失去牽掛的項王變得無比強悍,又變得無比絕望。而他留給她的那個點頭,是男人給女人的一個永遠無法兌現的諾言。
項王又跨上了他的烏騅馬,一如他的第一次出征,戰馬還在嘶鳴,而手中的劍卻早已折斷了。他將走近了他歷史的最后一個篇章,帶著一個王者的所有未卜和必然。
我知道,我只是一個多情的旁觀者,我可以穿越千年的歷史,卻無力改變這個故事應有的結局。
王的她死了,她的王也會死,縱然上天還會給他一次機會。
好想看看烏江,看看烏江上那個如血的殘陽,看看那個最后一刻仍然固執于“天之亡我,我何渡為”的男人的臉上的最后一份堅毅。
他注定是英雄,卻注定得不到天下,但他與她卻曾經擁有唯一的彼此,這就夠了。
我嘆了一口氣,知道逃不出歷史的黑字白紙,只好重重地合上了翻開的汗青。
烏丟丟奇遇記讀后感 篇11
初讀《受戒》,看著文中光怪陸離的和尚生活,腦中真只有“荒誕”二字。首先,從中國人的傳統觀念去看,和尚應該是正而八經、吃素念佛、不近女色、嚴守清規的。然而文中的和尚卻吃肉打牌娶老婆、殺豬抽煙唱淫歌,活象一堆江湖混飯吃的騙子。其次,小明子與小英子的“初戀進行曲”。小明子先是莫名其妙地當了和尚,后是與小英子日久生“情”。個人認為,這類型的透明戀情很有肥皂劇的味道。再次,是文中所謂“正經人”――“一個打兔子兼偷雞的”。“偷雞”這行當,是“正經人”所為嗎?……一個個“荒誕”的設定層出不窮,第一次看完《受戒》真的只是“荒誕”而已。
為了不讓自己僅僅停留“荒誕”的層面上,我便把課本上有關《受戒》的部分瀏覽了。對于課本上講到的一些觀點,我有自己的看法:
一、離題之說。
“小說的題目是《受戒》,但‘受戒’的場面一直到小說即將結尾時才出現,而且是通過小英子的眼睛側寫的,作者并不將它當成情節的中心或者樞紐。……”
課本列舉的這些例子,會讓人覺得離題。我覺得其實不是的。我覺得作者是故意讓人錯覺離題,然后再體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應該是過著平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們“不正經”,于是題目與正文便產生了反差效果,而這種反差效果恰恰是表達了作者心中想諷刺的現象。
二、“桃花源”之說。
“《受戒》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實際的主人公卻應該是這種‘桃花源’式的自然純樸的理想生活。”
我不討論這“主人公”觀點正確與否,我要說的是我不贊同課本中“桃花源”的說法。照著《受戒》原文來說,和尚們不守清規,我若是當地的村民,我就會覺得活得不安穩。例如文中寫到:“一場大焰口過后,也就像一個好戲班子過后一樣,會有一兩個大姑娘、小媳婦失蹤,――跟和尚跑了。”與其說這是自由戀愛的結果,還不如說這分明是借著和尚的幌子來誘騙良家婦女。另外,對于和尚殺豬的描寫我也覺得不爽。不殺生,本身就是和尚的戒律,然文中的和尚殺了,“一切都和在家人一樣”,只不過在豬臨升天時假惺惺地多了一道“往生咒”。惡心!有這種偽善的和尚在身邊,這里還是“桃花源”嗎?
三、“超功利”之說。
關于這一點,我是聽了同學的發言后深有感觸的。文中和尚有“攢錢”的“本事”,把“和尚”當作職業,可以白吃飯、分辛苦錢……這實質還是在追求功利。
以上,是我對課本的一些看法。
除卻課本,我又看了一遍《受戒》。我始終覺得“受戒”在文中只是一個“形式化”的東西,它對于“和尚”而言沒有多大的實際意義。作者應該是想借這些和尚來諷刺社會上一些名不副實、尸位素餐的人吧?
關于《受戒》文中選用的對聯,我也有一些自己的看法:
“大肚能容”聯和“一花一世界”聯,其實這兩副對聯就算不是明白地出現在文中讀者也會聯想到,但作者既然明白地寫了出來,那就不得不說了。“大肚能容”,容的是一群混飯吃的和尚;“開顏一笑”,笑的是和尚道貌岸然的行經。“一花一世界”與胡為的和尚成為了鮮明對比。這種反差還是在加強所謂“受戒”的形式化。最后就是小英子家的楹聯,“向陽門第春常在/積善人家慶有余”,這副對聯有個跟和尚有點關系的傳說:宋朝是蘇東坡與高僧佛印是忘年交。佛印這天在做魚湯喝,東坡突然來訪逮個正著,佛印想隱藏自己做的魚湯,但是東坡早已發現。東坡沒有明白指出佛印的魚湯,但是就用這副對聯的上聯引出了“罄有魚”的答案。這個故事與文中和尚的行徑多少有些共通點,天下對聯何其多,作者偏偏選了這一副,我想大概也就是這個原因了。個人認為,這副對聯在文中一有暗示小英子與明海的緣分、二有照應荸薺庵和尚們不受清規的作用。
烏丟丟奇遇記讀后感 篇12
《中華上下五千年》這本書深深地吸引了我,因為它里面有許許多多的歷史故事,可以讓我增長見識,廣博見聞。
《中華上下五千年》從盤古開天辟地說到大禹治水,從劉邦項羽寫到貞觀之治,從安史之亂談到王安石變法,從鴉片戰爭一直到五四愛國運動。回味炎黃子孫千百年來的榮辱興衰,字里行間都在傳達著一句話,那就是:我們經受住了嚴峻的考驗,已經創造而且正在創造自身新的歷史。
最讓我記憶深刻的是抗金英雄岳飛和虎門銷煙的民族英雄林則徐的故事。?岳飛年青時,是一個有著遠大理想的青年,貧窮激發了他的雄心壯志,刻苦的學習增長了他的知識和才干。他率領著岳家軍,面對強大的敵人,毫無懼色,打得金兵四處逃散。他常對官兵說:“文官不貪財,武將不怕死,一個國家才有希望。”岳飛的領兵之道令我欽佩,岳飛的愛國主義情懷讓我敬仰。
廣州以前是外國煙販子的販毒中心,吸食鴉片已成為危及中華民族存亡的禍患。面對這種局面,道光帝派林則徐前往廣州禁煙,身為欽差大臣的林則徐到了廣州就下令收繳鴉片,用了34天,共收繳煙土近2萬箱,總重量約237萬余斤。用了23天就把繳獲的鴉片全部銷毀。這就是舉世聞名的“虎門銷煙”。在林則徐的指揮下,向全世界宣告了中華民族決不屈服于侵略的決心,顯示了中國人民反抗侵略的意志,同時也維護了中華民族的尊嚴。
我品讀著《中華上下五千年》這本書,就如同在時光的隧道中自由穿梭,收獲著歷史帶給我的啟示,這真是一件快樂的事情啊!
烏丟丟奇遇記讀后感 篇13
愛情固然美好,就像絢爛的花朵,它可能是人一生的向往,擁有一個人一生的快樂和幸福,但在不輕易間它卻將安娜帶入痛苦的深淵,就像飛蛾撲火一樣在愛情中灰飛煙滅。
安娜原本期盼和弗倫斯基過著幸福的生活,她才有了勇氣,對她來說他就是希望和寄托,而弗倫斯基呢?他似乎只是一種征服感,就像獵人戰勝猛獸一樣,這種愛談不上偉大。安娜對愛情的渴望讓她忘卻了苦惱,愛情的力量就是如此強大讓她沖破世俗。安娜才決定投入新生活-----和弗倫斯基在一起。
不過,安娜是一個母親,對兒子的牽掛,對兒子的愧疚與罪惡是她陷入了矛盾和痛苦。她對生活和理想失去了信心,失望的她最終以自己的方式結束了生命,尋求心靈的安靜。
當迎面撲來的火車碾過她的身軀是,不知安娜是否后悔她的一生就這樣結束,她被世俗嘲笑和譏諷,她完全追求的愛情也將粉碎,經過心靈的折磨,她以死來證明對社會的反抗,對真愛的執著。(我很是佩服)
我敢相信在現在的社會安娜這種形象還會受懲罰,我們企盼的和平人性,我想懷疑是否還存在。在哪?但安娜還是沒有對現實妥協,她,一個柔弱的她還是沒有對現實妥協,她,現在需要的大概是無痛苦,無干擾的生活吧,但現實給不了。
愛情是什么?對安娜來說,她又是否得到過?她所追求的是和她在一起不拋棄她,在任何時候都在背后永遠給她依靠的人,但她卻得不到。
火車從她身上駛過,發現她只是一個脆弱的女子,她無力抵制。因為她決定死亡,一個常人無法亂下的決定。在孤獨的身軀背后我還看到一個孤獨的靈魂,來時一人,去時一人。孤獨是這個女人的結局,悲慘是這個女人的宿命。
火車駛過時,輕輕地,不要打擾安娜安靜的生活。
烏丟丟奇遇記讀后感 篇14
《蜻蜓眼》是作家曹文軒的作品,這本書中包含著許多情感,比如快樂、憤怒,當然還有驚訝。這個作品中,故事情節很復雜,而且這是一個有3代人、三個地方的故事。本書的主人公名字叫阿梅,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這個故事吧!
事情的發生地點分別在法國馬賽、中國上海和中國四川宜賓。這個故事是從法國馬賽開始的,阿梅的爺爺和奶奶在一家咖啡店中認識,結了婚后生下四個兒女,并且來到了中國上海,他們建起了溫暖舒適的.家——藍屋。阿梅是最小的一個孩子,也是其中唯一的女孩。她是一個混血小女孩,既善良又可愛,還是一位出類拔萃的“小鋼琴家”。
在阿梅幼小的時候,整個藍屋每天都會回響著鋼琴的旋律。每當阿梅彈鋼琴的時候,奶奶都會十分專注地聽。有時阿梅會閉著眼睛彈,她的手指好像自己在鋼琴的鍵上來回地跳動,那旋律,好像是鋼琴自己發出的一樣,渾然天成!看著看著,我的耳邊似乎就響起了那行云流水的旋律。
因為阿梅的奶奶是法國人,所以阿梅是混血,自然和別的人不太一樣。可就是因為她們是外國人,才導致一場災難的降臨:有人造謠阿梅的奶奶是間諜,質問阿梅的奶奶發報機和電臺在哪?
但此時,爺爺怎么也沒有力氣對付了,因為他已經老了,過了一段時間,爺爺就死了!緊接著奶奶也去世了!
我想,大家看完這本書,一定會非常的驚訝:以前的世道為什么會那么地不講理、不公平呢?但是現在,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所以我們應該珍惜,應該守護現在的和平與和諧!
烏丟丟奇遇記讀后感 篇15
“牛兒還在吃草,放牛的不知哪去了……”這首讓人心酸的歌使我回想起王二小的故事。
我讀第一遍《王二小》時,不由地想:王二小死了太可惜了,鬼子太可恨了,連小孩子都殺!我想著想著不由得淚流滿面。王二小真的太厲害了!他鎮定,不怕鬼子兇惡,走到山坡上引鬼子上鉤;他機智,在鬼子拔刀時,裝成害怕的樣子,騙過鬼子;他勇敢,能將敵人引入埋伏圈,又把鄉親們帶到長城腳下躲避,自已出來應付可惡的鬼子。而鬼子呢,太猙獰了!他們兇惡,在村子里燒殺搶掠,連小孩都殺,殺人時,連眼睛都不眨一下,任憑鮮血直流;他們殘忍,連自己人都不放過,屠殺后,棄尸山野;他們野蠻,會把人煮了吃,或直接掏心挖肺,然后把腸子掛在樹枝上,讓太陽把腸子曬干,再放入他們的肚子里……
王二小為了救老百姓,他出色地完成了自己賦予自己的使命,最后卻英勇犧牲了。王二小,小小的孩子,在敵人的刺刀面前,那么從容,那么機智,那么勇敢。我們怎么不會油然而生敬意呢?對比他的英雄行為,想起自己離開媽媽去上學時,眼淚鼻涕,不停哭泣的情景,真是羞愧得無地自容。
讀了這個故事,我有很大的收獲:做一個像王二小一樣勇敢、機靈、遇事沉著的人,是我的目標。我還知道了做人要有責任感,要義無反顧地去完成肩負的任務, 同時我更領悟到做人要懂得奉獻,這種奉獻不一定是為了國家奉獻生命,而是可以為建設國家盡自己的一份力量或者為此而奮斗!
“牛兒還在吃草,放牛的不知哪去了…… ”隨著這首歌又一次響起,我的讀后感落幕了,王二小感人的故事,我們要永遠銘記!
點評:這篇讀后感首尾都出現了思念王二小的歌曲,可謂構思巧妙,情感真摯,意味深長。習作第二段的對比描寫非常出彩,對敵人的憎恨,二小的熱愛之情溢于言表。之后,又通過自己和二小的行為對比來表達自己的羞愧之心。層層對比,層層遞進,最終自然地化為自己豐富的閱讀收獲。這篇習作也告訴我們:王二小的事跡和精神將永垂不朽!
烏丟丟奇遇記讀后感 篇16
這個時代的人犯的最大的錯誤就是毫無節制的毀壞大自然,最不可饒恕的是毀壞世道人心!我選擇做一個邊緣人,游走在理想與現實的邊緣,生活在城市與鄉村的邊緣,我漠視社會,害怕大都市,遠遠地避開人群。唯一相信愛情卻沒有愛情。用我自己的方式告別平凡卻并不優秀。
很多時候,我如梗在喉,想說想呼吁,這個世界到底怎么了?到底哪里不對了,真要有人要靜下來聽我訴說,我說不出,責怪一切都是自已的偏執,大家都這樣,大家都生存在同一個社會,大家都活得挺好, 而你自已也不賴,每個人活在自已的世界里,痛并幸福著!可是,我還是認為這個社會真的有問題,于是我明白了,是人心,是人心被毀壞了,是人心向這個滾滾的機械化的寵然大物妥協了,佛家說,一切皆空,全在一念之間,心妥協了,關進壇子里也能快樂,何況還有這么一個精彩的五光十色的大社會,所以蕓蕓眾生麻木的過著自已的一生,很多不合理,很多古怪荒謬,都可以視而不見,當下我的生活是自由的,我的生活是自主的,這樣就夠了,變態的社會自有變態的生存道理,自有合乎生存的愛的準則。
看吧!我嘮叨了那么一大段也說不明白心中明了的那一個道理,相信讀者也看不明白,這就是讀者和作家的區別,時常對某一位作家懷著感恩的心理,他們都說出了我想說的話,走在我認知和行動的前面。比如眼下我要說的余華和他的《兄弟》。
《兄弟》上部,我的眼淚一直都沒有停過,幾次哭出聲來,要放下書,撲在桌上痛哭出聲,余華的小說就是這樣,憋著一口氣,悲傷的喘不過氣來,讀完一氣呵成,那個我沒有經歷過的年代,那個年代給我切身的體驗只是,我埋怨那個年代沒有讓該受教育的我的媽媽得到應有的教育,我的媽媽在該讀書認字的年齡學校不開課只教唱紅衛兵之歌,因此我的媽媽是個文盲不會讀書認字,因此我的媽媽總是給不了我想要的愛,她的愛令到我喘不氣來,卻一丁點都不是我想要的,這就是余華第七天讀后感代溝,互不理解!
讀完上部,我禁不住罵道:這幫文~時的畜生,人性本是丑陋的。我想余華也完成了對我 的一次教育吧,盡管文~年代的事我早就從各種海外文章中有過更多的了解,也早已和余華一樣有深刻的認知。
上部盡管人性都被扭曲了,混世太保當道,人的精神都被摧毀了,多恐怖的年代!可以想像在那個物質貧乏心靈又被極度摧毀的生活里面,人們不知道這樣的生活還要持續之久,人們沒有意識到原來這只是一場錯誤,人們只是被動的接受,以為這就是生活,每天被人,忍受非人道的身心刑罰這便是生活,生活在里面的人們誰能想到那只是一場十年浩劫呢,人們以為就那樣一輩子了。可就是在那樣的一個恐怖沒有一絲希望的年代,我在《兄弟》中,仍能時常感覺到人性的溫暖與善良,李蘭和宋凡平那動人的愛情,李蘭在丈夫死后七年不洗頭的忠誠,宋凡平為了信守愛的承諾要去上海接李蘭拼了命;兩個沒有血緣關系的兄弟情,讀著讀著時不時也令讀者感動。
對比下部吧!上一代人的人間慘劇我們都明白那是時代犯的錯誤,那是政治的迫害。而在下部里,兄弟兩人各自不同的悲劇又是因為什么呢?是誰給造成的呢?我們說這兄弟倆的命運真是悲哀呀!哀哉!哀其不幸也哀其不爭, 不爭氣的爭!
我用差不多與上部相同的時間讀完了下部,因為余華在下部里,省略了很多細節的刻畫,更多的是在平平的敘說整個時代的故事,幾乎是一目十行了。余華用黑色幽默的寫作方式再現了這個時代的荒謬古怪滑稽和丑陋的現實世界,他所描寫的現實恰是我眼中的,所以我感激他道出了我想說的話。
哦!所謂億萬富翁就是這樣發家的,余華用李光頭這樣一個人因為撿垃圾發家真是妙極了!這個社會的財富是過剩的,不停的生產,商品過剩,就是這個商業科技高速發達的社會,有些人沒有飯吃,有些人為了孩子的學費要去賣血,有些人卻富得錢對他的意義只是一個數字。富足的人們把完好的商品扔進垃圾箱,而窮人的孩子還要忍受寒冷和饑餓。這就是現實世界。真實存在的現實世界,只是在余華的筆下放大了,愛情銅臭化了,紅燈區普及化了,美女都一個樣了,單純的女子變成虛榮的追逐富貴的蕩婦,金錢決定著一切,人們像蒼蠅追逐腐尸一樣撲向金錢,種.種的種.種讓曾經堅不可摧的兄弟情誼千瘡百孔,愛情何嘗不是?
評論說《兄弟》的社會意義勝過了文學意義,我很贊同,而這正是我尊敬余華的主要原因,一個作家若是沒有引導社會道德的使命感不可能是一個好作家,好作家不會脫離社會埋頭寫作,好作家所應作的事就是洞穿這個社會的千瘡百孔,引導人們更清楚地去看,去感知,我們都是迷茫迷失的一代。
烏丟丟奇遇記讀后感 篇17
暑假里,我讀了《愛麗絲夢游仙境》,一共讀了三遍。因為我實在是太喜歡看了。
七歲的愛麗絲是個可愛的小女孩,有一天,她跟姐姐一起來到河邊看書,姐姐高興地看了起來,愛麗絲看了看這本書,覺得很奇怪,這本書沒有對話,也沒有圖案,為什么喜歡看呢?她想,要是我能變成一朵菊花,那多有意思啊!然后她看到一只奇怪的兔子,身上穿著一件黑色的背心,它從背心的口袋里,掏出一個懷表,口里還念念有詞:“快遲到了,快遲到了”愛麗絲說:“這只兔子真奇怪,我一定要跟著它!”愛麗絲跟著這只白兔,來到一棵矮樹后面,兔子從樹后面的洞跳了下去,愛麗絲也跟著跳了下去。
愛麗絲發現那只兔子可以用腳收住,可是愛麗絲發現自己用腳收不住,她一邊掉一邊發現,有一些罐子,她拿起來一看,發現那些罐子是空的,然后她想扔下去,可她覺得要是下面的人發現了,那可怎么辦,所以她又放回原位了。她就一直往下掉,沒有其他事情可以做了。一直掉了很久,終于掉到了洞底。
她找不到應該要往哪里走,她看見那只兔子正急急忙忙地趕著呢……
我看完以后,覺得自己實在是太喜歡看了,但是我不知道我為什么這么喜歡看。這只是愛麗絲做的一個很奇怪的夢。
我很想跟大家分享一句話:“你這樣不禮貌,你那樣也不禮貌。”這句話我聽了,感覺很難受,因為故事應該是很有趣的,而不是你有沒有禮貌。
像我平時睡覺的時候,從來沒有做到過這種奇夢,我做的夢都是真實的,接近日常的生活的,甚至有的時候連夢都來不及做,就睡著了。我還在想,我的性格,會是愛麗絲夢里的哪個人物呢?
烏丟丟奇遇記讀后感 篇18
在我兒時的記憶中,總認為培根是一個貪慕榮華富貴的虛浮小人,他為了名利可以不惜一切代價,但通過讀《培根隨筆》一書,我才了解到了真正的他。讀了《培根隨筆》后,我才發現了另一個與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我看到了他對哲學的執著,對政治的熱衷,對生活的熱愛,對理想的追求與對困難決不輕言放棄、自強不息的精神和態度。我恍然明白:“噢!原來還有這樣一個培根!”
在這數十篇隨筆中,《論美》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避開這文章中寫的都是美、德兼備的男性帝王不說,這則是一篇關于“美”的經典之作。它著重論述人應該怎樣對待外在美和內在美的問題展開評述。“善猶如寶石,以鑲嵌自然為美;而善附于美者無疑最美,不過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須氣度端莊,儀態宜人。”不錯,形體之美要勝于顏色之美,而優雅行為之美又勝于形體之美。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沒有內涵,光有外表,只是一個軀殼,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麗呢?所以,人是因為可愛而美麗,而不是因為美麗而可愛。
培根的一生竭力倡導“讀史使人明智,讀詩使人聰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論理學使人有修養,邏輯修辭使人善辯”。他推崇科學、發展科學的進步思想和崇尚知識的進步口號,一直推動著社會的進步。培根的隨筆集,對我來說就像是一位人生的導師,每當我的思想陷入迷局之時,總能為我點破玄機,柳暗花明,又見一村。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培根隨筆》正是像這階梯一般,破除一片又一片的迷霧,引領著人們向真理進發。
讀完這書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沒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個人的理想與信念不同,當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夢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強加在別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來評判他人。況且人是有兩面的嘛!應多看看別人的優點,吸取精華之處來彌補自己的不足,為將來漫漫人生路打下堅實的基礎。
烏丟丟奇遇記讀后感 篇19
整本書可以說是馬奇家四姐妹和男孩勞里的成長歷程。在這個過程中,他們都更懂得了身邊的親情、友情、情,更理智地對待它們。喬是一個假小,喜歡創作、寫詩,她喜歡勞里,但這是純真的友情,她想讓梅格嫁給勞里,后來又想讓艾美、貝思嫁給他,喬認為他們很般配,最后勞里向她吐露意時,她才發現,擋在中間的是自己,應該盡快把自己處理掉。于是她選擇了逃避,而待她成長起來了,懂得并渴望情時,卻永遠失去了勞里;貝思最寧靜,默默為大家做事,為了幫助別人,染上了猩紅熱,乃至付出生命,她的一生都在為別人著想,深受家人戴,面對她的死,所有人都傷心欲絕。我想,即使是一個最自私的人,也會為之痛惜;梅格為家負擔,外出作家教,雖然她喜歡追求高貴虛榮,但最后,她放棄了馬奇嬸嬸的遺產,嫁給了清貧的布魯克先生,過著苦中帶甜的幸福生活。艾美想作淑女,追求藝術,但一直喜歡和假小喬吵吵鬧鬧。后來,她去了世界各國學習,扶弱助貧,變得成熟穩重了,最后,和勞里建立了情。
烏丟丟奇遇記讀后感 篇20
《藤野先生》選自魯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此文感人肺腑,讓我感慨萬端,回味無窮。為什么呢?因為作者的一顆愛國心,一段師生情深深地感染著我。
《藤野先生》一文回憶了作者在仙臺留學期間的生活,記敘了作者與教師的相識與相處,還有離別的過程和對他的懷念。
魯迅初到東京時,看到的是清國留學生在飽含中國人的恥辱的上野公園中櫻花樹下的身影,聽到的是留學生傍晚時分在學跳舞的喧鬧。這是魯迅厭惡不已的,也正是這樣,他去了仙臺,在那兒,他與藤野先生相識。藤野先生為魯迅添改講義,關心解剖實習,他了解中國女子裹腳。在這諸多片斷中,我看到那個對學生要求嚴格的教師,那個對魯迅關愛有加,毫無民族偏見的藤野先生。遇到這樣的教師,也難怪魯迅說:“在我認為我師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給我鼓勵的一個。”
《藤野先生》一文不僅僅只回憶作者與藤野先生之間的師生情,也記錄了作者的心路歷程。由學醫救國到文藝救國的轉變,其中的“中心思想”就是愛國、救國。
在魯迅留學日本之時,是“風雨如磐暗故園”之時,也是魯迅個人處于“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之時,他本以為他的夢很美滿,預備畢業回來當個偉大的軍醫,可當他從匿名信事件、看電影事件中,看到了中國人的麻木不仁。這時,他才深刻認識到,學醫能夠救人的身體,卻不能拯救人的靈魂。他發現,要想拯救人的靈魂,僅有用文學來當武器。于是開始提倡文藝運動。
我讀《藤野先生》所讀取到的是魯迅“寄意寒星全不察,我以血薦軒轅”的報國之心;對于中國人的熱愛,對于中國的熱愛——為著所有人的健康而學醫,為了拯救中國人的靈魂而從文,而不是以自我個人利益為目標。
我讀《藤野先生》所感受到的是魯迅對藤野先生的感動、感激和懷念之情;字里行間,無不洋溢著魯迅對這位恩師的贊揚與牽掛,即使藤野先生的形象深入人心,卻少有人記住他的名字——藤野嚴九郎。
《藤野先生》記敘的確實是一段感人的師生情,一顆動人的愛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