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租房協議書樣板(精選3篇)
簡單的租房協議書樣板 篇1
甲方(出租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碼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設備:
二、租賃期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每月元,乙方應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應于甲方將房屋交付同時,將房租付給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應于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元,到期結算,多余歸還。
五、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設備,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設備,否則應按價賠償。如使用中有非人為損壞,應由甲方修理。
3、水、電、煤氣、電話、網絡、有線電視等的使用費及物業(yè)、電梯、衛(wèi)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見:水度,電度,煤氣度。所有費用乙方應按時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應立即辦好租賃登記、暫住人口登記等手續(xù)。若發(fā)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負后果。在租賃期限內,甲方確需提前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5、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如需開具房租發(fā)票,因此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并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經簽字(蓋章)生效。
9、其他約定事項: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情況發(fā)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元,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須另行追加賠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簡單的租房協議書樣板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將其所在位于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 租賃期限:自 _____年____月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 租金及付款方式:
1. 租金優(yōu)惠至每季X元整(大寫數字/元整),乙方在起租日前十天支付給甲方。
2. 租金先付后用,一季一付。
4. 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后,應開具收據給乙方。
四 甲方提供設備如下:
全裝修房一套,含:
(家里的電器,桌椅 )
五 乙方履約事項:
1、乙方及時清付所使用的水、電、煤氣等費用。
2、乙方保證不轉租房屋,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物業(yè)的管理制度,如乙方造成甲方房屋和鄰居利益受損,甲方可以提前解約,除不返還預付的房租和押金外,還可進一步向乙方索賠和采取其它法律措施。
六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租賃期內解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否則違約方應支付對方違約金XX元
七 租賃期滿,甲方對協議書第四條和第五條進行驗收,如無損壞,乙方也無其他違約行為,甲方應退還押金,否則甲方有權酌情扣除押金,并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權利。
八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簡單的租房協議書樣板 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于沈陽市_________區(qū)(縣)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_____室_________廳_________衛(wèi),平房_____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 ___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guī)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yè)執(zhí)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yè)執(zhí)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范圍是:_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xù)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xù)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乙方繼續(xù)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xù)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 /□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___元/(□月/□季 /□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該房屋租金_________(□年/□月)不變,自第 _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yè)管理費/□_________)等費用。乙方應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___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 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后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于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后對于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 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tài)。乙方發(fā)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于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fā)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guī)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xù)。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于第三人購買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