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運輸協議書(精選3篇)
汽車運輸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漯河市凱達物流有限公司
根據雙方自愿協議,甲方生產的產品由乙方負責承運,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互助、有償服務、共同發展為原則,規定如下:
1、甲方生產的產品由乙方負責運輸,甲方不得私自調車,乙方車輛必須為固定冷藏車輛,乙方要保證車輛清潔,專車專用,車輛手續齊全,車況良好。
2、甲方通知乙方裝貨時間后,乙方車輛必須及時到位,不得推遲。
3、甲方給乙方車上裝貨時,乙方必須核準貨物數量,貨物裝完并經雙方人員簽字認可后,貨物完全由乙方全權負責,如有丟失、被盜、雨淋、著火、交通事故等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4、乙方裝貨后,必須按照甲方安排的路線、地點、安全準時、準確無誤的運到指定卸貨地點,中途不得私自倒車、換車,如有此類事件發生,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5、乙方派出的車輛必須車況良好,車輛要有貨物保險,安全防雨措施,駕駛員技術和思想素質良好。
6、運輸途中如出現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泥石流、臺風、山體滑坡、洪水等,乙方可不負責。
7、乙方車輛到后,甲方5小時內必須開始裝車,否則按臺班計費由甲方承擔。
8、價格約定:乙方從巴東縣—武漢市運回原料,噸位不超過7噸,運價3500元,卸完貨后,甲方一次付清給乙方運費3500元。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期至20xx年10月28日。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X年XX月XX日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X年XX月XX日
汽車運輸協議書 篇2
汽車運輸協議書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在工程需用材料供應及車輛短運,經雙方友好、平等互利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守信。
一、乙方必須合理組織安排到位按甲方工程進度及需運輸施工材料巖渣、所需用的車輛(每天約噸)從X年XX月XX日起隨時聽調。
二、運輸距離為甲方碼頭到甲方施工現場終點,為XX公里,超XX公里以外時乙方所運輸的實際噸位按裝運部份計算運價,甲方按實際延伸距離雙方在協商。
三、運輸價格暫訂XX元/噸,按X年XX月XX日起如油價上漲或下調每公斤升XX元時,此運輸價相應上漲或下調XX元/噸。
四、土方短運費用為每車XX元,超過XX公里為XX元。
五、乙方運輸費按每月的總量預付%,余款%為鋪底款,以此類推,以雙方過磅單據為準,鋪底的余款%,在甲方工程完工后全部結算。
六、乙方必須將車輛加油的油票全部交給甲方。
七、乙方車輛要有行駛證、駕駛證、保險金三證齊全,車輛維修、失竊、交通事故等一切均由乙方負責,乙方在運輸中和當地及其他方面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均與甲方無關。如乙方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糾紛未妥善處理,造成甲方停工或其他損失由乙方賠償。
八、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總體計劃,必須服從甲方整體統一安排,必須遵守聽從碼頭和現場、道路沿途的管理和調度,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如發現乙
方車輛擅自把甲方巖渣倒在沿途則甲方在乙方的運輸款中扣除,乙方每車達到施工現場,必須每車的票據由甲方管理人員簽字為準。
九、甲方如需在碼頭以外地方運輸,乙方必須服從甲方調度,運價另定。
乙方經雙方協調達成,如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益,如協商不成,由嘉興人民法院協調。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一式二份,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X年XX月XX日
汽車運輸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本著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結合成都現價及相關法規,就都江堰煤礦運輸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期共同遵照執行。
一:運輸物名稱:燃煤
二:運輸地點:又甲方指定裝料點和卸料點
三:運輸車型:貨箱長為6米至6。5米這個范圍之內。
四:運輸線路:由甲方指定。
五:運輸工期:暫定一年。
六:用車數量暫定10輛,具體數量視情況而論在定。先上5輛車。
七:運輸價格及計算方式:
1、運輸距離在25公里以內,按每車1000元計算。(壹千元人民幣整)
2、超出25公里按照第七條第一款折合為1000除25等于40元人民幣/公里超過500米視為1公里。不足500米則不加公里數。每超過1公里就加40元人民幣。
八:付款方式:
次日10點結清上一日的運輸款。不得超過中午12點。如果這樣乙方有權停工,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并按照十一條款執行。
九:甲方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車輛進場的時間。乙方車輛進場后,甲方在3小時內必須安排車輛裝貨。如安排不下就按照第十一款第4條執行。
十:其它條款
1、乙方車輛進場后,甲方負責辦理路上所需的各種證件和通行證。
2、在運輸途中,遇交警、路政、城管以及沿途村民有阻擋或是罰款、扣車扣證,一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耽誤乙方運輸按照
十一款第4條執行)
3、乙方駕駛員酒后駕車。帶病駕車。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任何負責。
4、甲乙雙方經常溝通有問題及時處理。
5、24小時作業。
6、乙方車輛服從甲方安排,不得跳槽。如有跳槽行為出現則賠償給甲方XX元人民幣作為損失。
十一:違約處罰
1、如因甲方施工條件不全,引起乙方不能施工。(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2、乙方無故停工,甲方有權扣發停工車輛的運輸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3、以上1、2都視為違約。
4、違約按照每車每天800元計算。
十二:車輛進場后,甲方馬上付給乙方每輛車1000元的進場費用。此費用在工程結束時退還給甲方。
十三:雙方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處理。
十四:協議簽訂后,從車輛進場之日自動生效。
十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X年XX月XX日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