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作經營協議書(精選3篇)
承包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1
發包人: (下稱甲方)
承包人: (下稱乙方)
保證人: (下稱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的中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合同標的
甲方將座落于 的中心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對甲方所有的休閑中心的現狀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包經營甲方的上述休閑中心,并保證合法經營。
二、經營方式
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
三、承包期限
1、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根據法律規定或本協議書約定,提前解除或終止協議書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四、承包金及繳納方式
乙方承包中心經營的承包金為______元/年,采取先繳納后使用原則;乙方應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繳納承包金: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按協議約定的方式收取承包金,
2、甲方于本協議簽字之日將中心經營所需的各種證照交給乙方。
3、本協議簽訂后甲方應及時將中心移交給乙方使用。
4、甲方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并享有監督權。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約定及時足額繳納承包金。
2、乙方應當在工商管理部門和甲方的授權范圍開展各項經營活動。
3、乙方經營期間的水電費用、證照的年檢相關費用及其他有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設施、設備享有使用權并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后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5、乙方在經營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則后果與經濟責任自負。
6、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財產對外提供擔保,不得擅自處置甲方財產。
7、乙方不得在經營過程中將中心轉讓給第三方經營,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8、乙方不得以中心名義對外進行擔保或從事與經營范圍無關的經營活動。
9、乙方對于中心消防設備設施應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對于因消防設施不達標而引起的災難由乙方自行負責。
10、乙方應在本協議書解除或終止之日將有效證照全部移交給甲方。
七、擔保或保證金
丙方自愿為乙方在本協議框架類的全部義務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丙方提供擔保的期間為二年。
乙方向甲方繳納保證金_____元,乙方違約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主張退還。乙方無違約行為的,甲方應在協議解除或終止后及時退還保證金。
八、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協議書的約定,任何一方違約的,守約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或終止本協議書的履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______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九、 其它
1、協議期滿后,甲方如重新對外發包經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經營權。
2、協議期滿或解除后,原有設備及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甲方可折價取得該部分設備設施。
3、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效力。
十、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一、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擔保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2
甲方:北京思創銀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社區e服務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東北旺西路8號中關村軟件園4號樓軟件廣場c座2層 電話:010-59945688
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誠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聲明
甲方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經濟實體,擁有“社區e服務”(#url#)所有權和管理權以及全國營銷服務系統,愿意為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提供全國性營銷服務。
乙方聲明
乙方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且并非處于清算、解散或破產過程的經濟實體,愿意成為“社區e服務”的合作伙伴,并有能力履行各項義務。 約定事宜
乙方為甲方提供約定的商品 甲方向乙方提供線下及線上宣傳。
甲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網絡宣傳平臺和傳統媒體宣傳。
甲方為乙方在消費群體中做相關宣傳介紹并進行相關推薦,以提升乙方的知名度。
承包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3
超市承包合作協議
甲方:張雨
法定代表人:張雨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
乙方:李玉
法定代表人: 李玉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在長期共贏,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
基礎上,就合作經營的相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合作經營的范圍:在甲方設計規劃的區域內經營:中西藥品、中藥材、
醫療器械、化療儀器、保健品、計劃生育用品、中藥配方、包裝食品 日用百貨 不得超范圍經營。
二、甲方就雙方合作經營向乙方提供約定位置 市 街(路) 號,
面積為 的場所給乙方。
三、合作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伍年。
四、雙方合作以乙方向甲方交納定額分成的方式進行:
第一年定額分成金為:¥
第二年定額分成金為:¥
第三年定額分成金為:¥
第四年定額分成金為:¥
第五年定額分成金為:¥
五、合作分成金的交付
1、交付方式為:
2、交付時間為:每年 月 日,并在其后13個工作日內,乙方仍未向甲方交納定額分成金,甲方可終止與乙方的合作,同時乙方已繳納的保證金不得再退還。
六、雙方的義務;
1、甲方的義務:
(1)、甲方有保證乙方在甲方所設計規劃的場地內正常經營,提供安全可靠的銷售環境的義務;
(2)、甲方有積極配合、協助乙方經營的義務;
(3)、甲方有根據雙方經營約定所得自行在當地納稅的義務;
(4)、甲方負責商場整體及本合同經營場地的消防、保安,保證乙方公司的人員、財產安全。
甲方有義務負責維護經營場所的正常秩序和安全,員工下班離店后,如乙方商品及其包裝出現污染、短少、損壞、毀滅、火災的情況,經相關國家機關或司法鑒定機構認定為是由于甲方安全保衛措施不當所造成的,甲方需承擔相應的損失。
2、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合法經營,商品購進、運輸、驗收、保管、銷售、退貨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有對員工進行業務知識、工作技能、培訓提高的義務;
(3)、乙方保證所經營商品的質量,如出現質量問題及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有積極配合甲方運營管理的義務;
(5)、乙方負責合作經營場所的內部裝修,貨柜、貨架及相關經營用品的購進、維護;
(6)、乙方負責承擔合作范圍內經營產生的人員工資費用、營業費用,其中水費、電費按實際使用量及當地收費標準每季度與甲方結算。
(7)合作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同時乙方具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任意干涉乙方的經營,如在合作期間,因乙方的經營引起的質量投訴、消費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妥善解決。
七、雙方的權利: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對同種商品價格的統一性進行監督;
(2)、甲方有權對入庫商品質量進行核查;
2、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絕對的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任意干涉乙方的經營;
(2)、乙方對合作經營的商品具有絕對采購權、定價權;
(3)、乙方具有對員工的絕對管理權;
(4)、乙方具有根據自己整個連鎖形象對店面、柜臺進行裝修的權利;
八、其它約定事項:
1、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需對合作區進行調整時,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在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對布局規劃做出調整,如調整后合作區面積發生變更,則合作分成金應按實際使用時間及實際使用面積重新計算;
2、乙方向甲方交納:¥3000.00(大寫:叁仟元整)保證金,合作期滿乙方按時交付合作分成金的,甲方應全額退還給乙方,若乙方未按約定交付合作分成金的,甲方有權將保證金抵扣分成金。
九、協議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需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際前本協議依然有效;
2、本協議履行期間,如因自然災害或國家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協議不能正常履行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協議,合作分成金應按實際使用時間及實際使用面積進行結算;
3、協議到期后,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是否繼續合作及重新簽訂協議。
十、違約責任:
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構成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1.因甲方未按約定向乙方提供合作場地的,或因合作場地存在產權糾紛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為甲方違約,甲方應賠償乙方裝修、搬遷、經營損失并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不按期交付合作分成金的,為乙方違約。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 萬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十一、附則:
1、標注雙方約定合作經營區域面積、位置及相鄰區域關系的平面圖和甲方的經營執照復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糾紛時,雙方應有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合作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協議期滿后,如雙方繼續合作,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權,可在協議期滿后續簽協議;
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5、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簽章):
電話: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簽章): 經手人(簽章):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