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土地分配協議書怎么寫(通用3篇)
兄弟土地分配協議書怎么寫 篇1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見證人:
甲方與乙方系親兄弟關系,雙方在xx縣xx鎮xx村路池塘邊受讓宅基地一宗,為明確雙方該宅基地面積及使用中的權利義務,經過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在該宅基地上共同修建房屋,現就房屋修建方式及受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基本情況:現有位于xx縣xx鎮xx村路池塘邊宅基地一宗,總面積共計104平方米,四至分別為: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目前該宅基地已由甲方取得了由xx縣國土局頒發的(x)x地續字第x號《xx縣建設用地許可證》,而乙方在該宅基地東側部分已建成二層半的樓房(建筑占地面積x平方米),西側部分目前在建(建筑占地面積x平方米)。
2、受讓方式: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贈送乙方宅基地x平方米,受讓人宅基地的具體方位按如下方式劃分:從東至巷 西至x墻南至:x北至:x。
3、費用抵扣部分:甲方辦理土地房屋證件的費用與乙方建好的共墻費用相互抵扣。
4、甲、乙雙方有義務配合對方辦理各自土地房屋證件所需的相關材料,受讓拆戶辦證乙方負責辦理,5000元以上部分費用由乙方承擔,5000元以下部分費用由甲方承擔。
5、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受讓x㎡的建設用地許可證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6、雙方應誠實諾守本協議各項條款,未盡事宜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若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村委會協商解決。
7、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見證人各持一份,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兄弟土地分配協議書怎么寫 篇2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見證人:
甲方與乙方系親兄弟關系,雙方在xx縣xx鎮xx村路池塘邊受讓宅基地一宗,為明確雙方該宅基地面積及使用中的權利義務,經過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在該宅基地上共同修建房屋,現就房屋修建方式及受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基本情況:現有位于xx縣xx鎮xx村路池塘邊宅基地一宗,總面積共計104平方米,四至分別為: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目前該宅基地已由甲方取得了由xx縣國土局頒發的(x)x地續字第x號《xx縣建設用地許可證》,而乙方在該宅基地東側部分已建成二層半的樓房(建筑占地面積x平方米),西側部分目前在建(建筑占地面積x平方米)。
2、受讓方式: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贈送乙方宅基地x平方米,受讓人宅基地的具體方位按如下方式劃分:從東至巷 西至x墻南至:x北至:x。
3、費用抵扣部分:甲方辦理土地房屋證件的費用與乙方建好的共墻費用相互抵扣。
4、甲、乙雙方有義務配合對方辦理各自土地房屋證件所需的相關材料,受讓拆戶辦證乙方負責辦理,5000元以上部分費用由乙方承擔,5000元以下部分費用由甲方承擔。
5、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受讓x㎡的建設用地許可證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6、雙方應誠實諾守本協議各項條款,未盡事宜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若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村委會協商解決。
7、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見證人各持一份,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兄弟土地分配協議書怎么寫 篇3
甲方:南山縣政府
乙方:超洋房地產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 南山縣118號地塊的土地和乙方聯合開發
第二條:歸屬問題
甲方必須將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益移交給乙方,其中包括:
1, 在該土地范圍內建筑房屋;
2, 國家或集體征用土地后的賠償款(限于政策因素,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獲取該權益);
3, 繼承、再次轉讓及與它人置換的權利。
第三條、雙方權益、義務
1、甲方收取每畝人民幣120萬 元后,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2、本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為超洋房地產公司所有,甲方公司不再享有該土地權益的所有權、使用權、繼承權。甲方公司應該在本協議書簽字并接受本合同條款。
3、甲方持該土地之權屬證明,甲方保證對該土地享有完整處分權,保證該物業沒有被司法機關查封,且出售該土地沒有侵犯第三方的權利,并保證本協議之情況及資料均真實、合法、準確、完整,否則賣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于賣方的原因,造成該土地不能辦理交易過戶手續產生糾紛的,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合同條款,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協議。如有違約行為,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1,乙方有權在土地上進行房屋建設并擁有土地上所有建筑物的產權。
2,該地被依法征收或征用的所有補償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補償及地上物補償均歸乙方。
3,甲方不得單方面變更、解除或終止協議。協議生效后甲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變動或自身名稱變化而變更或者解除協議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并而變更或者解除。
第五條、
1、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協商不成,可通過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本協議簽訂責任人:任何變動、死亡、判刑等原因,不會影響此合同的執行,簽訂人無能力履行時,簽訂人的直系親屬可繼續履行此合同,法人有權處理及使用自己擁有使用土地的權力。
3、該協議違約責任除有約定以外,違約責任按《合同法》有關規定解決,該協議如有不足之處需補協議,補簽約條款與本協議有效律,本協議屬無限期(永久展生)有效合同,協議期間如遇集體證收的,待所有相關手續辦理完畢后才能作廢。
第六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日期: 年 月日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