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農村分房屋協議書(精選3篇)
關于農村分房屋協議書 篇1
甲方父母方代表: 甲方愛人見證:
乙方長子方代表: 乙方愛人見證:
丙方次子方代表: 丙方愛人見證:
丁方(女兒方)代表:
第一條本協議書中所述的兩套房屋其中一套位于,登記證書號為登記的房屋所有權人為乙方,本協議書中稱壹號房;另外一套位于,登記證書號為登記的房屋所有權人為甲方,本協議書中稱貳號房。
第二條本協議所述房屋,經甲乙丙三方協議,壹號房由乙方使用、居住,其所有權歸乙方享有,與丙、丁方無關;貳號房待甲方百年歸老年后其所有權、使用權由丙方繼承,與乙、丁方無關。
第三條甲方本著平等、關愛子女的原則進行承諾,在享有上述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居住權期間,不對該房屋作出任何處置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出賣、抵押等行為。
第四條經三方協議,為確保丁方將來生活有依靠,丁方有權選擇隨甲、乙、丙方共同生活,使用和居住壹號房及貳號房的權利。
第五條貳號房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間,如需修繕、裝修等施工行為,在甲方經濟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由甲方承擔;如費用過大,甲方征得丙、丁雙方同意后,由三方共同出資,并不得有議。
第六條貳號房在甲方或甲方愛人在世之年,乙方、丙方、丁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經甲方同意,對本協議此房屋作出任何處置行為。
第七條本協議書簽訂后甲方仍保持有權選擇壹號房或貳號方作為居住房的權利,期間甲方生、老、病、死所產生費用,由乙方及丙方按各自50共同承擔,不得以房屋折舊比例分攤。本協議書不改變乙、丙雙方對甲方應盡的法定贍養義務,也不改變乙丙雙方對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財產繼承份額的權利。
第八條本協議訂立后,甲方、丁方有權自主選擇與乙、丙雙方家庭之一共同生活,而另一方則每年都應抽出一定時間,帶上家人,到甲方或丁方選擇共同生活的一方房屋內陪甲方、丁方居住、探視或傷病照顧之義務,期間產生生活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乙方及丙方當以盡精神贍養父母、共同關心姊妹之義務,雙方酌情相互體諒補給。
第九條本房產協議書所涉及內容為甲方百年歸老后房產分割協議,除房產之外的任何有形無形財產繼承份額則以甲方口頭遺囑或書面遺囑為準,乙方、丙方、丁方不得有異議。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肆份,每方各執壹份,自簽名之日起成立,兒媳作為見證人在本協議上簽名;另:為示公證,特邀請叔輩、二人作為本次協議書簽訂旁證。
第十一條本協議效力約定:除經書面協議可以改變本協議約定內容之外,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均不得改變本協議內容。
甲方父: 甲方母:
乙方(長子): 乙方愛人見證(長媳):
丙方(次子): 丙方愛人見證(次媳):
丁方(女兒):
叔輩旁證: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時
簽訂地點:
關于農村分房屋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便于開展工作,經過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房屋提供給 ,甲乙方辦理如下移交手續:
一、該房間全部移交給乙方,房屋鑰匙共計 只,當面清點移交。
二、房屋鑰匙交接完畢,即作為房屋移交手續辦妥。
三、自房屋移交之日起,乙方須承擔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維修責任。
四、房間的水費、電費、電話費、上網費等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使用期間,需加強對火災的防范,如因自身原因發生火災等,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六、乙方對于該房間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
七、乙方承諾在使用期間僅作為使用。
甲 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甲方移交人:(簽字)
乙 方:(公章)
乙方代表:(簽字)
乙方移交人:(簽字)
20__年月日
關于農村分房屋協議書 篇3
男方: , 年 月 日出生,民族: ,身份證號:
女方: , 年 月 日出生,民族: ,身份證號:
男女雙方于 年 月 日經 市 區(縣) 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注冊登記,結為合法夫妻。 雙方婚后感情尚好,并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兒子 / 女兒 ,取名。但因前段時間來,男方 / 女方 有與第三者同居并發生不正當關系的過錯行為。現男方 / 女方為表示悔改,另一方了為挽救和睦家庭不被破壞。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二、男女雙方應當如實通報各自的收入情況,并定期將各自收入的 %集中存放于共同的帳戶,用于共同生活開支。其余的.各自收入視為個人財產,與對方無關。
凡處置超過 萬 元價值以上的錢物時 , 必須經配偶另一方同意。房產、機動車、電器等視為貴重財產 , 一方處置時必須經過配偶另一方書面同意 ,否則視為一方未經共有人同意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由此應向另一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男女雙方如有需要用共有資金出借數額達 萬 元的錢給予其他人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共同簽名同意,屬共同債權。男女雙方如需要向他人借錢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應由雙方一起簽名方視為夫妻共同債務,雙方共同償還。
男女雙方未經對方簽名而各自產生的債務,視為個人債務。而且 對外借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應由借債人自己償還。
四、男方 / 女方 承諾今后要用實際行動表示悔改,盡量爭取更多的時間陪家人一起生活,不再做任何有傷害家人的事情。
五、如果男方 / 女方今后再有過錯(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與他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遺棄、虐待等行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包括協議離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離婚),夫妻財產分割及兒子/ 女兒 的撫養等按以下約定處理: 1 、婚生兒子 / 女兒 隨女方 / 男方 直接撫養生活,不直接撫養的一方每月給兒子 / 女兒撫養費 元 ,直到兒子 /女兒年滿十八歲止(如十八歲未畢業的順延至畢業時止)。不直接撫養的一方每月有 天的探望權。定在每月的第 周周末。
2 、男方 / 女方 (注:過錯方)只能享有并帶走夫妻共有財產總價值 %的價值,其余夫妻共有財產的所有權(包括房產、債權及其他大件物品)歸另一方所有。
3 、男方 / 女方 (注:過錯方)在離婚生效之日起 月 內,一次性賠償另一方人民幣 萬元。
六、簽訂本協議的目的,是為了男女雙方和睦相處,互敬互愛,衷心希望雙方能白頭偕老。所以雙方必須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內容,如有違反則自愿按協議約定內容執行。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年 月
女方
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