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的協議書示例(精選3篇)
合伙的協議書示例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鋪合伙經營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商鋪及經營事宜
經三方考查、協商確定于_____________街合伙開設__________店,用于_____________經營。
經營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計______年。
第二條、出資事宜
1、出資方式及數額
甲:以______________出資,出資金額__________元,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乙:以______________出資,出資金額__________元,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丙:以______________出資,出資金額__________元,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2、繳納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資必須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完成,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各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該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逾期未出資或者未完全出資的,取消其合伙資格并由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在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任何合伙人不得隨意要求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然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經三方協商一致,由____________為店鋪的負責人。其權限是:
(1)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購進常用貨物;
(3)支付合伙債務;
(4)___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伙賬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5)法律規定的其他合伙人權利。
第四條、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
1、合伙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2、每月_________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合伙人會議。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
3、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丙兩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后,分紅。
第五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新合伙人入伙的,需滿足以下條件: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退伙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給店鋪經營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
① 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資;
② 合伙期限屆滿,不同意繼續經營的;
③ 對重大合伙事務決議具有異議的;
④ 具有其他合理事由的。
(2)退伙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3)退伙后,根據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4)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滿,但經各合伙人協商同意繼續履行的除外;
(2)合伙三方協商同意的;
(3)店鋪嚴重虧損,難以維續的;
(4)被依法撤銷的;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八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到店鋪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第十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伙人各執一份,三份合伙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并按手印) 乙方:(簽字并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簽字并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的協議書示例 篇2
合伙人:王建軍
合伙人:黃俊超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都江堰建超挖機 ,總投資為 元,甲出資元,乙出資元,各占投資總額的 %、 %。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__×(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合伙的協議書示例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合伙從事“神木縣浩宇超市,”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雙方同意信守:
第一條: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超市合伙協議書
。
第二條:合伙名稱:神木縣浩宇超市 經營地址:神木縣東興街南段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煙酒副食、日用百貨、預包裝食品零售。
第四條:合伙期限暫定五年,自本合伙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伙期限屆滿,經各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伙經營。提前終止合伙或者延長合伙經營應須提前六個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 神木縣浩宇超市總投資肆佰萬元(¥4000000.00元)。
2、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叁佰貳拾萬元(¥320__00.00),占總投資總額的80%。
3、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捌拾萬元(¥800000.00)。乙占投資總額的20%。
4、 合伙人的出資,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齊。
5、 本合伙出資甲方占投資總額的80%,乙方占投資總額的20%,作為確定盈余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6、 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合伙人的分工、權利與義務。
1、 甲、乙協商一致共同推舉甲方作為合伙負責人,全面負責合伙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
資料共享平臺,客戶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并享有每月1500元的工資待遇。
2、乙方享有對財物賬日的監管權利,對于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在超過1000元額度(500元以下的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定期對賬),應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
第七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合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扣除店里的水、電、暖氣、租金、職工工資、稅金等日常經營費用,剩余的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平均分配預支每月5日前結算上一月的賬目,進行盈余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由各合伙人按投資比例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上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伙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
賠償責任。
第九條: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在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其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刑事法院處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合伙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合伙人乙方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