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質掛靠協議書(通用3篇)
資質掛靠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為配合甲方開展經營活動,乙方將園林中級職稱資質掛靠到甲方,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的畢業證書、職稱證書需注冊到甲方,甲方在從事綠化活動期間負責每年支付乙方資質掛靠費用計人民幣元整,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計。如果甲方停止園林綠化經營活動,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二、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開展工作,根據甲方需要,隨時提供相關資料,甲方負責辦理注冊手續并承擔相關總費用,非乙方原因造成注冊時間延誤,甲方仍須支付相關費用。
三、協議期間,證書原件由乙方保存,甲方需要時乙方應提供,用完后
應及時歸還乙方保存。協議期間,乙方不得將畢業證書、職稱證書(兩證)提供給蘇州地區其它園林企業使用,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執行協議。
四、如果甲方需要乙方參加繼續教育、安全生產等。培訓費用(含學習費、食宿費、交通費)全部由甲方負責。
五、甲方需要乙方參加工程項目投標(招標方要求到場或須答辯),甲方須按天支付人民幣貳百元津貼給乙方(不包括食宿費、交通費)。
六、協議期間,非乙方原因,甲方在工程項目施工中所發生一切有關工程施工質量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責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七、協議期間,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協議,如因此造成損失,由擅自解除協議一方負責。如果甲乙雙方在協議期內需要變動協議,應本著相互支持與理解的原則:一方需要在前一個月事先告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但在下列情況下,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掛靠費用;
(2)甲方有其它違約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
八、雙方簽訂協議后,甲方支付年掛靠費用(匯到乙方賬戶)。乙方開戶銀行賬號:今后每年月底前甲方負責結清乙方全年掛靠費用,不延誤。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乙方(簽名):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資質掛靠協議書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聯系人: 手機: 電話: 傳真: EMALL: 乙方: 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乙方) 手機: EMAIL:
本著“以人為本,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將其國家建筑工程貳級建造師_資格證書(證書編號: )。
注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壹 年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即刻生效, 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止。
二、聘用待遇:
聘用期間甲方每年給予乙方現金報酬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元整)。支付方法: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三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掛靠費用。(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成功注冊的,甲方退還乙方相關證件,乙方退還已收現金報酬;甲方原因未成功注冊或終止注冊的,甲方應退還乙方相關證件,并支付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告知乙方之日止另加3個月的現金補償,補償金額以年度報酬按時間折算,如乙方已經收取年度報酬的應把多余部分金額退還甲方。)
三、甲方的義務及權利:
1、甲方使用乙方二級建造師資質證書僅作甲方申請企業資質及年檢使用。實行掛證不掛章,執業印章在印章下發后7日內交還乙方。
2、在貳級建造師注冊管理部門可以接受貳級建造師注冊申請之日起,甲方負責及時為乙方辦理引進及其貳級建造師注冊登記手續。
3、甲方承擔乙方貳級建造師注冊登記手續的相關費用及聘期內乙方參加貳級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考試的相關費用,因學習培訓而引發的所有費用(培訓費、差旅費、食宿費等)由甲方全額報銷,并給予乙方本合同約定標準的補貼。對期間乙方通過繼續教育或申報獲得的其他相關資格證明、證書甲方不得私自扣留或收取費用。
4、履約期內,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貳級建造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注冊證書原件,如有遺失,甲方負責及時為乙方辦理補證手續,并承擔給乙方帶來的全部損失。
5、如果由于甲方原因發生乙方的貳級建造師資格證、注冊證丟失或吊銷和畢業證丟失甲方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其相關損失計算方法如下:
(1) 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執業印章丟失,甲方賠付乙方人民幣10000元(大寫:壹萬元整);
(2)如因甲方過失至乙方學歷證書而丟失或損毀的,甲方賠付乙方人民幣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
(3)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二級注冊建造師資格被吊銷或失效的,甲方應賠付乙方人民幣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
(4)如發生上述第(3)項情況,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津貼不予退還。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5日內支付賠償金。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負責,并賠償甲方相應的損失。
6、協議期內,在未得到乙方書面認可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將乙方的建造師資格證書轉借或注冊到其他的企業,否則即視為違約,賠償違約金20000元(大寫:貳萬元整);不得作出有損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為。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
7、在合同有效期間內,如乙方需取回證書,應提前通知甲方。
8、甲方需要乙方配合資質、安全考核B證及相關注冊等事項或者參加與維持建造師資格相關的考試乙方應積極予以配合,但所發生的交通費、食宿費由甲方承擔。另外支付人民幣/天作為乙方出場費。
四、乙方義務及權利:
1、乙方承諾具備國家建設部、人事部認可的貳級建筑工程建造師資格,且承諾保證沒有其他注冊執業資格證書已辦理登記和在甲方所在城市沒有購買社保,乙方配合甲方購買社保,但費用由甲方支付。
2、履約期內,乙方必須將貳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在注冊成功后由甲方保管保管。乙方應積極配合。履約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注冊。
3、乙方必須提供注冊、購買社保等所需的材料及相關證件,積級配合甲方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有效證件用于從事不正當交易)。
4、如因乙方原因注冊審核不通過的(非重復注冊原因),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所有費用,乙方必須在建設廳網公布不通過日后十天內一次性退還給甲方,同時甲方將上述證件原件交給乙方;乙方應退回甲方已付崗位津貼,合同自動失效。
5、履約期內如乙方有充足的理由需取回證書,應提前通知甲方且在承諾的期限內返還甲方。
6、履行期間,甲方辦理資質升級或招投標時,需乙方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執業章等相關證件原件時,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辦理原件核對。
7、如遇證書年檢、工地檢查、等需要乙方到位,甲方應提前五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支持配合,由乙方在規定時間內到位,由此引發的合理費用(含來回路費、生活住宿費)由甲方負責全額報銷,并給予乙方每天補貼¥元。
8、在履約期間如按國家政策有關規定乙方需繼續進行有關建造師學習培訓,乙方應積極參與,因學習培訓而引發的所有費用由甲方全額報銷。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負責。
五、其他:
1、雙方均不得將本協議轉簽于第三人,如發現有此類現象,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請求違約方賠償履約期間崗位津貼總額1%的損失。
2、本合同期限屆滿;本聘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達成一致意向,甲方可優先考慮續聘乙方,但須重新辦理聘用手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向,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辦理注冊證書變更遷出手續,并返還乙方留存在甲方處的所有證書及證明資料。否則即視為違約。
3、合同終止后,甲方不得扣留二級建造師原件及其他資料,并在合同終止后 7 天內辦理完調離手續,否則乙方有權從要求甲方支付 300元/天的違約金,違約時間從合同到期之日起開始計算。
4、甲方不承擔聘用期內乙方的任何傷、殘、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產生的一切費用。
5、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協議,如因此造成損失,由擅自解除協議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甲乙雙方在協議期內需要變動協議,應本著相互支持與理解的原則進行商議并需要在前一個月告知對方。
6、若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相關條款的,另一方可終止本合同。
六、附加條款:
甲、乙雙方簽字后,乙方將建造師注冊證書原件、畢業證和身份證復印件等注冊所需文件交由甲方,由甲方證書注冊手續。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滿后本協議自動失效。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 號: 賬 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簽訂時間: 年月 日
資質掛靠協議書 篇3
甲 方: (公司)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因個人原因乙方申請掛靠甲方公司為其繳交社保,就繳交社保相關事務,甲乙雙方本著
自愿原則,經協商一致就此社保代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責任
1、甲方為乙方提供 ( )有償 ( )無償代繳交買社保的服務。
2、甲方盡可能協助乙方做好社會保險代理工作,并盡可能為乙方提供方便。
二、乙方責任
1、按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與委托代理相關材料(3張2寸彩照、身份證、畢業證、職稱證原件)。
2、本協議至少簽訂年,乙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根據委托甲方代理內容,社保費交納方式為現金交付或匯款的,乙方必須一次性交付半年(以上)社保費:元整(半年為一個繳費周期),到期前一個月到甲方續繳,不按時續繳的,甲方將停止一切代理服務,其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終止社保代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四、合作期限
本協議期限從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五、其他事宜
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修訂,簽訂補充條款,甲、乙雙方履行簽訂手續。
本協議期滿前1個月,如乙方愿意繼續掛靠,應重新簽訂新的協議;如未簽訂新的協議,乙方仍然交納社保費,視為原協議自動順延。本協議有效期滿后,甲方可隨時終止此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特殊條款
1、履約期間,若乙方有建造師證或者工程師證可為甲方所使用的,甲方可為乙方代繳社保(包含企業應繳部分費用),但證書原件必須交由甲方代為保管。
2、履約期間,乙方報考建造師證或者工程師證的或者甲方為乙方申報評審任何證書,甲方可為乙方報銷因報考、申報評審證書產生的費用,若乙方拿到報考、申報評審證書的,必須為甲方使用年。 年以后乙方方可在其他公司掛靠在甲方幫助下取得證書。
3、乙方證書為甲方使用使用期間,如遇甲方辦理資質升級或招投標,需乙方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執業章等相關證件原件時,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辦理原件核對;證書年檢、工地檢查等需要乙方到位,甲方應提前五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支持配合,由乙方在規定時間內到位,由此引發的合理費用(含來回路費、生活住宿費)由甲方負責全額報銷,并給予乙方每天補貼元;如按國家政策有關規定乙方需繼續進行有關建造師學習培訓,乙方應積極參與,因學習培訓而引發的所有費用由甲方全額報銷。
七、附加條款
1、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實質勞動,不受甲方管理,甲方無須支付乙方工資、獎金等物質待遇。乙方除因本協議目的而使用甲方名義外,不得對外代表甲方履行任何職
務行為。
2、 乙方在此期間發生人身意外傷害等,應向第三方主張侵權索賠,甲方不提供乙方工傷待遇。
3、 本協議書簽署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有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