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信息的安全協議書(精選5篇)
互聯網信息的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_單位
乙方:_單位員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因為工作關系向乙方提供電腦和網絡系統,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電腦和網絡系統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據此雙方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承諾不利用甲方提供的電腦制作、復制、發布、轉摘、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⑴反對憲法基本原則的;
⑵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⑶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⑷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⑸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動的;
⑹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⑺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單間租房協議書)
⑻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權益的;
⑼含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二、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網絡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電腦和網絡系統發送垃圾郵件、攻擊其他網絡和計算機系統,傳播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危害互聯網信息安全的行為。
四、乙方不得通過甲方網絡系統利用單位QQ群及電子郵箱傳播不負責任、造謠滋事、煽動偏激情緒、制造恐慌氣氛、擾亂正常工作秩序等各種有害信息。
五、乙方使用電子函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應當遵守單位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函件向與單位業務無關的第三人傳遞、轉發或抄送單位商業機密信息。
六、乙方應當時刻提高保密意識,不得與單位業務無關的任何人在聊天室、電子公告系統、網絡新聞上發布、談論和傳播單位機密信息。
七、乙方違反上述規定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扣罰乙方當月工資的10—20%,構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機關。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名:
簽名: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互聯網信息的安全協議書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娛樂場所有關消防安全管理的規定,為加強保證娛樂場所消防安全,有效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制訂本制度.
一,防火檢查由各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保安部和消防安全經理組織進行.
二,防火檢查人員應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立即向主管部門和消防安全經理報告.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責令責任部門當場改正.
三,防火檢查人員發現初起火災應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四,防火檢查應填寫記錄;由消防安全經理簽,存檔備查.
五,防火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及糾正,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水泵房設備,消防水源,水池情況;
4.消防設施正常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和功能狀況;
5.消防控制中心人員,廚房員工,洗衣房員工及各部門防火責任人的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6.消防控制中心,各廚房,機房,洗衣房,化學品倉庫等重點部位的消防管理情況;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狀況;
8.防火巡查開展情況,其它需要進行檢查的內容.
火災隱患整改責任制
為有效消除火災隱患,落實整改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
二,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三,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明火作業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四,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或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意見.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六,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七,在火災隱患消除之前,消防工作職能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八,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簽確認后存檔備查.
九,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十,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并整改.
十一,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為杜絕火災隱患,確保人身安全,強化用電管理,制定以下規定:
一,非專業電工人員,嚴禁亂動電器設備.
二,操作人員操作各種電器設備時必須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并服從工程部專業電工的安全指導.
三,任何部門,商鋪,個人不得指派無證電工人員進行電氣線路,設備的安裝維修工作.
四,各部門領導應重視工程部電工提出的有關安全用電的合理化建議.
五,工程部專業電工必須認真執行電器工程安裝標準的各項規定,嚴禁違章作業.
六,娛樂場所各部門,商鋪需增加設備或更改用電線路時,必須向工程部提出申請;得到批復后,由工程部派專業電工安裝.
七,娛樂場所各部門,商鋪和員工嚴禁隨意安裝,更改電器設備及擅自增加設備用電容量.
八,各部門的電器設備發生故障時,要立即通知工程部處理,嚴禁私自處理.
九,員工宿舍樓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棒等電熱設備.
十,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施安裝標準,發熱部位不得直接安裝在可燃物體上.
十一,娛樂場所各廚房,餐廳,會議廳,辦公室下班時要確保關閉空調和燈光等用電設施,節約用電和環保.
十二,各機電房應定期清潔,經常檢查設備運行及線路情況,消除事故隱患;電房門必須上鎖,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十三,嚴禁在各機電房內堆放與工作無關的雜物,并有防小動物進入的設施,造成線路被咬損或短路.
十四,工程部每班次對各電房,機房進行巡查,抄表,發現隱患時及時整改.
十五,工程部定期對各區域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動火前,必須事前向工程部及保安部申請,并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動火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
施工單位動火人必須持有效作業資格證.動火區域不準堆放可燃物品,施工人員嚴禁吸煙.
施工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娛樂場所有關消防管理的規定.
一,動火前"八不":
1.防火,滅火設施不落實不動火.
2.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動火.
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物品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干凈,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
5.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6.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物品不動火.
7.在高空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不動火.
8.未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二,動火中"六要"
1.動火前工程部值班工程師要跟進檢查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施工人員要一人施工,一人在現場監護.
3.現場監督人員必須嚴格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4.保安部主管及工程部值班工程師要對施工動火現場定時巡查.
5.發現火災事故時,要及時撲救和報警.
6.施工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三,動火后"一清一查"
1.施工動火人員在動火結束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
2.動火結束后,保安部主管和工程部值班工程師應檢查現場,確保無任何隱患后在《動火作業許可證》動火結束欄簽,并將《動火作業許可證》交到消防安全經理處存檔.
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告知書
下達責任方: (以下簡稱甲方)
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 先生
承擔責任方: (以下簡稱乙方)
安全管理直接責任人: 先生
安全管理是在生產經營,行政事業管理活動以及公共場所中涉及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管理.安全管理工作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確保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和《廣東省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甲乙雙方特訂本責任書.
一,甲方的權利
(一),依照國家和省,市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條例以及甲方有關規定,對乙方的安全管理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乙方的安全工作方面的違規,違法行為,予以糾正并視情況做出處理;
(二),指導乙方做好安全工作,協助乙方解決安全管理工作的有關困難和問題.
二,乙方的責任
按照國家和省,市政府有關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規,條例以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對本部門的安全工作承擔直接管理:
(一),對管理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環境衛生安全負責;
(二),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小組和指定兼職管理人員,負責本部門的日常安全管理;
(三),依照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和有關法律規定:安全用電,安全防火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嚴格執行電氣設備安全的操作規程;
(四),切實抓好本部門的宣傳教育工作,嚴格落實新員工上崗前的安全培訓;
(五),積極組織本部門參與酒店的消防演習和各項安全教育活動;
(六),管好本部門范圍內的消防安全設施(器材),并保持其清潔和使用性能完好有效;安全
出口標志明顯,消防通道暢通;
(七),結合本部門的安全特點,制定重點部位和建立巡查制度,經常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
整改,把安全措施落到實處;
(八),本部門管理區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學危險物品;
(九),按規定要求本部門員工配戴好安全防護用品,預防各類職業病和職業中毒事故的發生;
(十),本部門一旦發現傷亡,火災,爆炸,機械及用電設備等事故,應立即組織搶救,并按
規定及時報告酒店第一責任人和安全職能管理部門,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協助事故調查;
(十一),接受酒店領導和安全職能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對本部門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十二), 除上述條款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直接管理責任的事項外,還包括根據《廣東省消防安
全管理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的事項.
三,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指標
(一),重大人身傷亡事故為零;
(二),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為零;
(三),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為零;
(四),職業中毒事故為零.
四,獎勵和處罰
(一),乙方每年完成安全責任指標,甲方將視情況給乙方安全管理直接責任人進行表揚獎勵;
(二),乙方完成安全責任指標與否,作為乙方年度考核和評先,評優和晉升依據之一;
(三),乙方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上級或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處罰外,甲方對乙方安全管理
直接責任提出警告和通報批評,并視事故情節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四),如果乙方安全管理直接責任人任期內發生重大,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甲方有權撤消其
行政職務,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附則
(一),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簽訂雙方各執一份;
(二),責任人因任何情況發生變更,都應與新責任人重新簽訂責任書.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互聯網信息的安全協議書 篇3
安全協議書為了加強建筑隊的安全生產管理,保障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特制定本安全生產協議書: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令、規定。嚴格遵守國家建設部頒發的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各級領導及施工人員的安全責任制。”
一、甲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甲方對乙方施工安全,應負監督、指導、檢查的責任。
2、甲方對乙方安排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
3、甲方對乙方新進場的施工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4、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機、電、架等)應完整齊全符合安全要求。
5、甲方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對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高空(2米以上)獨立作業不拴安全帶或拆除、破壞安全防護設施等違章者,勒令停工,并按甲方規定給予當事人罰款。
6、甲方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司索人員令其退場,或終止勞務用工合同。
7、工地安全負責人,應對安全隨時檢查,督促個工種,各工序遵守安全防范措施,杜絕事故的發生。
二、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2、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培訓、考核,或有關部門發給操作許可證后才能上崗操作。
3、乙方必須根據承擔的施工任務和特點,安排身體素質、工藝技術、安全專業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作業。
4、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不能保證安全施工時,應及時提出,或拒絕施工。
6、乙方必須對施工班組進行施工前書面安全技術交底,組織好設備的安裝、附墻、拆卸、調試、等相關安全技術工作。
7、乙方施工人員對違章指揮和危及人身安全無措施保證的作業,有權拒絕施工。
三、事故的責任
1、由于沒有盡到自身安全責任,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情節嚴重的主要和非直接責任者已觸及刑律,其處理報檢察院和勞動監察機關聽其制裁。
2、對違章作業,冒險進入非施工禁區,及損壞安全防護設施,不按安全技術交底組織施工,造成傷亡事故,應由責任者自已承擔經濟損失和刑事責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使用單位):
乙方(安裝單位):
負責人(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互聯網信息的安全協議書 篇4
為確保公司職員因工作外出辦事期間的人身安全、增強職員安全意識、嚴格責任界限。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就安全事宜約定如下:
一、甲方責任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甲方提供乙方完成工作所需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
3、制定相關安全規章制度、規定。定期舉辦安全學習培訓,做好安全教育。
二、乙方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積極防范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自愿接受甲方舉辦的安全培訓學習,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做到“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及不被他人傷害)
3、外出期間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甲方報告,并積極做好求援,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處理工作。
4、外出工作期間,嚴格按照甲方指定路線、地點出行。未經甲方相關部門負責人許可,不得私自改變出差路線、目的地或外出游玩、探親等活動。
5、外出使用交通工具時,嚴格按甲方要求乘坐相應的交通工具。不乘坐無牌、無證、超載的車輛和非客運車輛。
6、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杜絕交通意外的發生。
7、外出住宿時,遵守賓館、酒店的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保管好自己的財物。
8、外出工作期間應舉止文明,不酗酒、不打架、不賭博,不參與各種非法活動。認真了解并尊重當地的鄉俗民風,避免與客戶、陌生人發生任何形式的沖突。
9、注意飲食安全,不食用對健康有害的食物、飲料,不到沒有衛生許可證的攤點就餐。
三、其他約定
1、本協議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乙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合同止。
2、協議簽訂范圍:凡在甲方工作的人員(包括試用期間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的員工)均應簽訂本協議。
3、一方未按此約定履行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20__年_月__日
互聯網信息的安全協議書 篇5
為了密切家園合作,共創和諧平安幼兒園,保證幼兒健康安全,共同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根據幼兒園《安全管理條例》,在家長明確以下各項內容的情況下,幼兒園與家長共同簽訂以下協議:
一、幼兒園于早上約定的時間(約定時間根據季節)到指定地點接幼兒,家長必須在規定時間將幼兒送到指定地點,負責將幼兒送上車。家長務必于下午約定時間(約定時間根據季節)到指定地點接幼兒,幼兒園老師負責與家長當面交接。幼兒上車前請家長注意察看幼兒的口袋、書包、如發現有危險物品(如小刀、鐵釘、飛鏢、小顆粒物、錐、彈子、碎玻璃)應立即取出,并及時對孩子進行安全意識教育。不要帶貴重玩具、飾品,以免丟失;不要給孩子穿長帶子鞋、長帶子衣服和可能傷害兒童身體及皮膚的.飾物或衣服。
二、如需要喂藥者,請將藥交與老師,并認真做好記錄,不要讓幼兒自己把藥帶在身上。
三、家長必須將孩子親自交給老師,如孩子有病或身體不適等特殊情況,要當面和老師交待清楚,做好詳細記錄,不得隱瞞病情。有傳染性疾病幼兒一律不得入園。
四、孩子接園時原則上由父母親自接送,如有困難或特殊情況委托他人接送時,被委托人應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年滿十八周歲以上的正常人)。并請提前電話聯系老師,將被委托人姓名、性別、年齡、特征、與孩子之間的關系告訴老師。幼兒由接送人從老師手中接走后,一切安全問題由接送人負責。
五、幼兒園除做了大量的安全預防工作外,還為幼兒集體加入意外保險(每期50元)。
六、孩子之間在游戲、玩耍的過程中,難免有這樣那樣的爭執、矛盾,請家長不要因為小摩擦影響大局,要相互包容,有特殊情況要盡快找老師反映,不得擅自找其他孩子或家長解決。如因此造成惡果的,幼兒園不承擔責任。
七、如遇幼兒在園期間突發疾病,幼兒園及時通知家長,并送入診所,家長接到通知后應立即趕到,負責給孩子看病。
要營造一個安全和諧的幼兒園環境,家長和幼兒園需共同攜手、共同努力。希望家長能積極配合我們的工作,做到各盡其能、各負其責,共同為孩子的安全、健康和成長而保駕護航。
幼兒家長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