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經營投資協議書(通用13篇)
合伙經營投資協議書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以上甲、乙雙方投資人經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_______________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注冊成立的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經營投資協議書 篇2
甲方:孫淑慧、隆新民
乙方:劉 忠、余友瓊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合同法》等的規定,就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車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愿購買以孫淑慧的名字掛靠在重慶市豐都縣公路運輸公司的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車,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二、該車總價37.6萬元(大寫叁拾柒萬陸千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一半即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利潤、虧損平均分擔。
三、駕駛員、售票員的工資隨行就市。
四、該車從__年8月1日開始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享受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在__年8月1日以前將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的購車款交給甲方,該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六、該車在__年8月1日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歸甲方享有和承擔。
七、甲方保證該車在雙方開始共同經營期間大小配件齊全,保持車輛正常運行。
八、該車保險已交到__年1月,__年的返還款各一半。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違約付守約方違約金為該車總價的10%。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合伙經營投資協議書 篇3
甲方(設備提供方):
乙方(被投放單位):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以下______________設備的投放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投放設備名稱型號:
二、產品序列號:
三、數量:
四、約定價格:
五、雙方合作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甲方權利和義務:
1、提供______設備的使用說明書,提供的設備必須是合法的________。
2、負責設備的日常維修和保養。
3、配備專門的設備使用操作人員、并對安全性和有效性負責。
4、使用設備進行經營活動,并按國家物價部門制定的標準取得收入。
5、甲方提供以上______設備供乙方使用,在合作期內,甲方負責進行設備使用培訓及保修服務,設備所有權歸___方使用和所有。
七、乙方權利與義務
1、必須按照設備要求無償提供附合設備要求的經營場所(包括水電、地坪、操作員住宿),并提供甲方辦公室一間,裝修、改造費用由乙方負責。
2、經營期間水電費用由甲方負責。
八、費用結算
1、費用收取在乙方收費處辦理,次月____日為甲乙雙方費用結算日不得提前或延后。
2、費用支付標準,甲方按上月凈收入___%上交乙方,作為管理費用。
九、爭議與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應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同意采用以下____方式解決(注:只能選一種):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事項
1、當甲方設備進駐乙方安排的場所時,乙方必須出具設備接收確認書并提供相關資質證明和其他相關證照,手續的復印件。
2、本協議需雙方共同遵守、如有單方違約、并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由違約方付未違約方設備相等的經濟賠償(政策因素除外)。
3、對未盡事宜雙方本著雙贏原則另行協商,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具有共同效力。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經營投資協議書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 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 合伙企業名稱:
第六條 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及合伙期限)
第七條 合伙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伙人的合伙權益,使本合伙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描述)
第八條 合伙經營范圍: 。
(注: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具體填寫。合伙經營范圍用語不規范的,以企業登記機關根據前款加以規范、核準登記的為準。合伙經營范圍變更時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__條 合伙期限為__年。
(注: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條)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九條 合伙人共 個,分別是:
1、 。
住所(址): ,
證件名稱: ,
證件號碼: ;
2、 。
住所(址): ,
證件名稱: ,
證件號碼: ;
(注:可續寫)
以上合伙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合伙人: 。
以貨幣出資 萬元,以 (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 萬元,總認繳出資 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首期實繳出資 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 個月內繳足。
2、合伙人: 。
以貨幣出資 萬元,以 (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 萬元,總認繳出資 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首期實繳出資 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 個月內繳足。
(注:可續寫,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第六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一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
第十二條 合伙企業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
。
(注: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
第七章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 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例如“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決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 、其他組織合伙人1委派 (注:可根據實際續寫,如無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內容刪去)代表其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注:如果全體合伙人都執行合伙事務,此內容應刪除)。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四條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第十五條 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暫停該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協議第十六條的規定作出表決。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十六條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表決辦法)
第十七條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約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經全體合伙事務執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 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第十九條 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合伙人是否可以增加或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如果可以,也可約定其它決定方式)
第八章 入伙與退伙
第二十條 新合伙人入伙,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權利和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伙人違反《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條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 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三條 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有《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退還辦法)。
第二十五條 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第九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六條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伙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七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條 合伙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照第十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二十九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 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 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注:也可根據《合伙企業法》第十九條第二款另行約定),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注:此條供合伙人參考,設立合伙企業必須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合伙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注:可選擇。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簽名,合伙人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合伙經營投資協議書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這有關法規的規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則基礎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簽訂本合作經營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二條 合作各方
甲方:_________
注冊國家:_________國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注冊地區: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三條 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條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舉辦合作經營企業,企業名稱為: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經濟實體。
第五條 公司的一切經濟、業務活動,必須遵守中國政府法律、法令及有關條例規定,并受其保護。
第六條 甲乙雙方對合作經營公司的債務、風險、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 經營目的、經營范圍與經營規模
第七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目的:以發展中國的國民經濟,實現四個現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潤為目的。其宗旨為,通過雙方密切合作,使海洋開發事業取得突破性進展,滿足國內外市場對_________等水產品日益增長的需求,雙方在經濟上獲得實惠。
第八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范圍:生產國內外市場急需的_________等水產產品,爭取在國際市場上有較強的競爭能力。
第九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規模:年產_________(產品名)_________噸,_________(產品名)_________噸,以及其他水產品。
第五章 合作條件及其構成
第十條 甲方提供土地_________畝使用;乙方出資金額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條 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資金,構成合作條件。
第十二條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現金或實物、設備。
第十三條 乙方投資的實物或設備,應經甲方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報審批機構批準。
第十四條 由合作企業與乙方簽訂買賣合同經審查批準后,三個月內應由甲方派員實地考察并委托中國銀行按其規定向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
第十五條 乙方收到甲方銀行信用證后,_________個月內應將所購全部設備、實物運至_________港。
第十六條 甲方雙方必須按商定的期限,如數劃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資金。否則由違約方擔負其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向中國政府授權機關申請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
2.向有關部門辦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關手續;
3.根據生產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設施、訂購可在國內生產的機器、設備、工具等;
4.協助采購國內供應的原材料、包裝材料、其他消耗品等,辦理燃料、水、電增加供應和電話、電傳、電報掛號等申請手續;
5.辦理職工的招聘手續,推薦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術人員,經考核后由董事會根據需要擇優錄用;
6.辦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員的邀請、居住手續,對其辦公、交通、生活等方面進行安排;
7.協助辦理產品出口的有關運輸、報關等事項;
8.負責辦理由乙方發運至_________港或_________港的全部設備運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項之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該由甲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八條 乙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提供對生產、辦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進口生產設備、檢測儀器清單和技術資料,并確認在國內訂購的機器設備、工具清單和要求;
3.提供產品的出口加工標準、操作規程等技術指導和先進的企業管理方法;
4.提供與合作公司產品有關的國外技術情報及市場信息;
5.對技術人員和職工進行技術培訓;
6.負責采購需由國外供應的原材料、易損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從甲方委托中國銀行的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之日起,乙方應將雙方研究確定的先進可靠的設備、檢測儀器按商定的日期運到_________港。負責設備的安裝調試并正常投產;
8.努力提高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不斷擴大外銷市場,保證合作公司的外匯平衡和取得較高的經濟效益;
9.上述各條以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須由乙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九條 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義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時,須負責賠償損失。
第七章 董事會的組成
第二十條 本公司為法人式的合作經營企業,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會設董事長、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_________名,任期均為_________年。董事長由乙方擔任,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董事長是合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業。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舉行_________次例會,一般應在_____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開,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舉行。根據需要,董事長在征得副董事長同意后,也可臨時召開董事會會議。董事會議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可委托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長應在三周前將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日期、地點、議題通知董事會各成員。
第二十四條 董事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發言權和表決權,其一名代表不能同時擔任兩名或以上的名額(董事會會議應有包括出其委托書的董事代表在內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舉行)。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研究討論問題。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合作企業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業的終止、解散;
3.合作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4.合作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其他事項,可根據合作企業的章程載明的議事規則作出決議。董事會決議以中文書寫一式四份,經正、副董事長簽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執一份,甲方執二份。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聘請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并決策任期年限。正副經理要執行董事會決議,負責合作公司的經營管理,并定期向董事會匯報生產、經營情況。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七條 合作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其聘用辦法均由董事會任命,任期_________年。
第二十八條 總經理的職責、權限:
1.執行甲乙雙方所訂合同、章程及董事會決議;
2.提名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定招聘工作人員,并報董事會備案;
3.制訂全企業的經營管理制度,對各職能部門布置、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會提出工作報告、財務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
5.對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購、成品銷售及專項協作合同和流動資金的借貸作出決定;
6.審定職責部門制定內外銷產品價格,并對價格作適當幅度的調整作出決定;
7.代表企業接待重要的業務聯系單位人員、談判和簽署文件;
8.主持企業行政會議,對行政會議的討論事項及決議負責執行;
9.解決各職能部門向總經理請示的其他重大問題;
10.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代表企業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業的審批或仲裁、調解會議;
11.對職工違反規章制度的處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決定;
12.其他由總經理負責的事項。
第二十九條 副總經理職責、權限:
1.協助總經理負責本企業的經營管理;
2.總經理外出時,代替總經理行使職權;
3.代表企業進行業務談判;
4.處理其他工作矛盾和有關問題;
5.其他應由副總經理負責處理的問題。
第九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在籌建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負責各項籌建工作。籌建處人員的組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籌建期間的各項費用分年攤入生產成本。
第十章 勞動管理、工會
第三十一條 合作公司職工的雇用、解雇、勞動工資、勞動紀律、勞保福利等事項。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辦理外,根據董事會決議實行。
第三十二條 合作企業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作企業積極支持本企業的工會工作。
第十一章 生產與銷售
第三十三條 合作企業在每年度以前召開的董事會會議上制定下一年度生產進度及進口、出口計劃,并報主管部門。
計劃執行中在保證合作公司一定的經濟效益和外匯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據國內外市場情況予以合理的調整。
第三十四條 進口原材料采購對象,參考乙方情報,研究其質量、規格、價格后,由正、副總經理商定,在國內能提供滿足需要的原材料情況下,應優先在國內購買。其支付辦法,貨幣按照國內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 合作企業生產的_________等水產品,通過中國出口商品檢驗局檢驗后,根據年度出口計數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參加廣交會對外成交出口銷售產品。
第三十六條 合作公司原則上規定,凡符合出口標準的產品全部出口,確保公司外匯收支平衡并積極創匯。
第三十七條 本公司產品內銷部分由甲方負責,外銷部分由乙方負責,一切內外經銷事項均以公司名義出面。
第三十八條 出口產品的銷售價格和數量應考慮合作公司的外匯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隨著國際市場情況的變化而加以及時調整。
第三十九條 內銷產品按中國政府規定的物價政策執行,具體價格總經理決定,報主管部門和物價部門備案。外銷產品價格根據國家市場根據國際市場隨行就市或根據廣交會成交價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第十二章 財務、會計、審計
第四十條 合作公司的會計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經董事會通過制定的會計制度,付諸實行。
第四十一條 公司各類報表于次月十日前向合作雙方報告,年終報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核。各類報表均報主管部門、統計部門及其有關部門備案。
第四十二條 公司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用中文書寫,會計報表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其他貨幣屬于合作投資的均以中國銀行外匯牌價換算。屬于貿易往來的按貿易匯價結算,外匯往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辦理。
第四十三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第四十四條 合作公司在中國銀行_________分行開設人民幣和外幣帳戶。
第十三章 稅收、利潤和虧損
第四十五條 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條款規定交納各種稅金,并參照《關于中外合作經營項目進出口貨物的監管和免稅的規定》向稅務機關提出減免稅收申請。
第四十六條 所得稅甲乙雙方分別繳納。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上交,乙方按國務院關于華僑投資優惠的暫行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 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會確定提留的儲備資金、職工福利資金、獎勵資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納稅后,余下的凈利潤甲乙雙方對等分成。
第四十八條 乙方所得的凈利潤匯往國外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發生虧損時,經董事會會議討論通過時,可用儲備基金彌補,或按對等比例承擔虧損責任。
第十四章 合同的審批、生效、延長和終止
第五十條 本公司合作期限定為____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經營的有關規定申請批準。然后,合作公司持批準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同時,乙方還要以自己的名義到工商行政機關登記。公司合作期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計算。本公司經上級批準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條 合作期滿前六個月,如雙方愿意繼續合作,可申請并經上報批準機關批準后延長合作期。
第五十二條 在合作期內,出現下列情況可提前終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業:
1.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時;
4.公司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解散因素已經出現時。
經雙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時,由董事會提出解散申請書,報審批機關批準后,提前終止合作企業。
屬于本條第二款情況解散合同企業時,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一方,應對合作企業所造成的損失負責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 合作期未滿,公司解散時,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償還債務后的剩余資產支付職工一定的安置費,余下部分雙方對等分配,對于剩余財產超過注冊資本的增值部分視同利潤,應依法交納所得稅后對等分成。
第五十四條 合作期滿本合同自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資產不附任何條件歸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單。
第五十五條 公司解散或終止后,各項帳冊及文件應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 保險
第五十七條 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支公司辦理。
第十七章 商標
第五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產_________采用“_________”牌商標,由工商管理部門注冊后使用。
第十八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九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九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條 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提交仲裁機關解決。
第六十一條 仲裁地點設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第六十二條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十三條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六十四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論的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合同的其他內容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章 其他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后,向上級審批機關報批,獲得批準后,即及時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六十八條 對在合同執行中,任何一方有違約而引起的經濟損失,另一方有權向中國法院訴訟,對構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全額賠償。
第六十九條 公司發生不可抗力及其他嚴重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公司總經理應盡快將發生的情況以電報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顯示的證明文件提交對方確認。
第七十條 公司地址:_________
第七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及發往函電按下列報發對方: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專用電訊: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第七十二條 本合同同中文書寫一式五份,由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主管及審批機關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經營投資協議書 篇6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依據合同法規定,就合作經營杭州__×大酒店視訊服務系統,達成如下條款:
一、合作項目
1.雙方同意在甲方安裝乙方提供的視訊服務系統。
2.雙方的合作期限為五年,自 年 月 日(正常開通日)至 年 月 日。
3.雙方收益:
(1)乙方的利益:乙方負責甲方視訊服務系統設備的投資,設備 視頻播放系統,
在開通正常運行后 年內,甲方每年支付乙方 萬元系統服務費用。
(2)甲方的利益,視訊服務系統設備的投放,能提高酒店的檔次,穩定和提高客房入住率,增強酒店的競爭力。
4.結算方法:
甲方按月平均額每月付款給乙方,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的款項,乙方的各項稅費由乙方自理。甲方如有滯納行為,按每日千分之二支付滯納金給乙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合同規定的五年內,乙方對該系統的設備擁有所有權。第六年開始該系統設備的所有權歸甲方。
2.負責提供全套安裝設備及配套設施,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并應保證其所提供的設備規格、型號、質量等均符合約定(具體見附件)。
負責合同規定期限內該系統的運營和維護保養。該系統的設備劃歸甲方后,乙方有責任和義務保證該系統能正常運營,并定期進行保養。(具體的承諾書見附件,包括如何及時維修,補救措施)
3.保證所提供設備的安全性和穩定性。承擔由于產品瑕疵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4.保證視頻服務系統的音像質量。(質量的標準如何確定?)
5.保證片源的時效性和合法性,并保證每個頻道每星期更換一部影片(共設輪播 個頻道)。(影片是否有要求?如何避免重復?)
6.系統歸屬甲方后,乙方應保證提供有效及時的片源,直至該系統不再使用為止。(提早 日提供片源清單。)
7.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乙方不得將安裝在甲方處的設備做抵押或提供擔保。
乙方對甲方的有線電視線路進行必要的改造,必須保證有線電視收看的效果(等同于以往的收看效果),并無償提供 臺 寸數源彩色電視機。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規定每月支付乙方系統服務費,因視頻系統設備原因導致質量問題而引起的投訴,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系統服務費。
2.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系統的所有權屬乙方,但甲方擁有使用權,甲方不得自行轉讓、遷移、出租、抵押或提供擔保。
3.合同簽訂后派專人協助乙方在工程勘測和安裝期間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施工場地。乙方人員由于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甲方財物的損失,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甲方有義務對本合作項目的技術、方案、協議內容保密,為系統采用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因甲方故意造成的設備損毀,甲方需對乙方作相應的經濟賠償。
5.為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和良好維護,甲方無償提供設備操作間和一部工作電話,并無償為乙方工作人員在工程施工和系統維護期間提供住宿。
四、其他事項
1.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如單方違約,違約方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若遇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可協商解決。本合同履行地為甲方所在地。
2.違約責任:雙方均應自覺遵守、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違約,應向非違約方承擔責任。
3.雙方發生爭議時如不能協商解決,雙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并需加蓋公章并經代表人簽后有效。
附件包括合同雙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視頻系統技術文件、設備規格、型號、質量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略)
合伙經營投資協議書 篇7
合伙人:甲(姓名),男, 年 月 日出生,現住址: 市 街道 號 合伙人:乙(姓名),男, 年 月 日出生,現住址: 市 街道 號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 項目,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 萬元,乙出資 萬元,
各占投資總額的 %、 %。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五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
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貳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伙人:__×(簽字或蓋章)合伙人:__×(簽字或蓋章)×年×月×日篇二:項目合作協議書范本項目合作協議書
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和項目技術負責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身份證號:,籍貫乙:,身份證號:,籍貫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塑膠和金屬油漆項目,總投資為20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15萬元,乙方以人民幣出資5萬元及技術和客戶資源。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終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 手續。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
第五條 企業固定資產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銷售凈利潤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 企業債務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每年項目產品總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銷售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后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 __年_ _月__ 日至_ ___年_ _月_ _日止。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并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第十四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五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合作協議期滿
3、 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第十六條 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方身份證復印件
粘貼處 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粘貼處
合伙經營投資協議書 篇8
一、制定合伙協議前,全體合伙人和法人或其他組織委派的代表及全體合伙人和法人或其他組織委派的代表共同委托的合伙企業登記代理人應當閱讀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并確知其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二、本協議樣本是高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為方便申請人辦理合伙企業登記而擬訂的,僅供申請人參考,并非強制使用。申請人可以依法另行制定本企業協議。
三、申請人借鑒本協議樣本時,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十八條、第六十三條所規定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外,其余條款可以根據情況增加或刪減;合伙人也可以根據情況對本章程樣本的有關條款進行修改及增加任意記載事項。但是,所增刪的條款或者修改的內容不得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相抵觸。
四、本章程樣本中凡加“注”的地方,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確定后去掉所“注”內容。
有限合伙協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合伙企業、合伙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合伙企業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訂本協議。
第二條合伙企業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的有限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 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即對全體合伙人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 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
第五條 合伙企業名稱:
第六條 合伙企業主要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伙企業的目的與經營范圍
第七條合伙企業的目的:通過合伙,將有不同資金條件和不同技術、管理能力的人或企業組織起來,集中多方力量共同從事經營活動,相互彌補各自的缺陷,實現一方在一定期限內難以實現的經營目的,分享經營所得。
第八條 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
(注: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填寫,但以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合伙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可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于全體合伙人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名稱)、住所
第九條 合伙企業由 個合伙人共同出資設立,其中普通合伙人 個,有限合伙人 個。
普通合伙人:
姓名或名稱 住所
有限合伙人
姓名或名稱 住所
(注:有限合伙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伙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伙人。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業單位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勞務出資,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出資。合伙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評估作價方式為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注:也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合伙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經評估和協商,合伙人的姓名(名稱)、合伙性質、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 單位:萬元
姓名或名稱 合伙性質 出資額 出資方式 繳付期限
(注:出資方式應注明為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他財產權利等;繳資次數超過兩期的,應按實際情況續填本表)有限合伙人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未按期足額繳納的,應當承擔補繳義務,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一條 此條自擬(注:有限合伙企業不得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章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二條 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委托個普通合伙人(注:作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組織執行合伙事務的,由其委派的代表執行)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事務,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注:可規定季、半年、年度)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合伙人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合伙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為,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
(一)參與決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二)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三)參與選擇承辦有限合伙企業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四)獲取經審計的有限合伙企業財務會計報告;
(五)對涉及自身利益的情況,查閱有限合伙企業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六)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時,向有責任的合伙人主張權利或者提起訴訟;
(七)執行事務合伙人怠于行使權利時,督促其行使權利或者為了本企業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八)依法為本企業提供擔保。
第十三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注:此辦法可另作約定)。本協議對合伙企業的表決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四條: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注:本條可另作約定)
第十五條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可另作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可另作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將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可另作約定)
第十六條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合伙人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另作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可另作約定);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的出資、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
第八章 入伙與退伙
第十七條新合伙人入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可另作約定)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入伙的新普通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可另作約定)。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二)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合伙經營投資協議書 篇9
聯合經營____合同書
訂立協議單位:______________
甲方(單位名稱):
經濟性質:
乙方(單位名稱):
經濟性質:
(注:若有兩個以上聯營單位,依次稱,丙、丁……方)。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
營_______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1.聯營宗旨:
2.聯營企業名稱:____市(縣)____公司地址:____隸屬:_
___經濟性質____(所有制)聯營。核算方式: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
盈虧。
3.聯營項目:
4.經營范圍與經營方式:
5.聯合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
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
甲方投資____元,占投資總額____%?br>
甲方以下列作為投資?
現金:____元:?
廠房: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機械設備: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專用工具: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土地征用補償費________元?
專利權:________元?
商標權:_________元?
技術成果:________元?
乙方投資:(略……?
投資繳付日期?
6.公司資金增減由董事會決定,并報請聯營成員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
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公司財產為全體聯營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
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8.聯營成員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聯營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9.聯營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公司實行(所得)稅前分利的原則,即,依法繳納產品稅、營業稅后,由投?
各方將分得利潤并入投資方企業利潤,一并繳納所得稅?
公司所得,在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后,按下述?
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雙方按上述比例承擔公司虧損或風險?
前款所列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會?
定,但不得超過毛利的____%?
11.聯營企業的組織機構?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現負責制,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定期舉?
董事會會議,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會由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
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
任,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動,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人選接替。?
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12.公司的經營管理?
公司由出資各方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
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會一致通過的原則?
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
人,由__方推薦,副經理____人,由____方推薦,經理、副經理由董?
會聘請,任期__年?
公司的主管會計由____方推薦,____方推薦____名協助之?
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聯營成員監督檢查?
13.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
時間)違約方應繳付應產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時間?
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
止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因違?
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2)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
(3)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各方派代表協商解決,或請雙方主管部門?
解解決及請求仲裁機關仲裁?
(4)聯營成員不得中途退出聯營,如中退出,除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外,?
付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
(5)聯營成員在本聯營存續期間不得加入其他半緊密型聯營,如違反本規定?
視為中途退出,按前款處理?
14.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后,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后生效,協議中如?
未盡事宜,由聯營成員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15.本協議生效日,即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由公司董事會負責監督檢查?
方履約情況?
16.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一份,協議副本?
式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銀行帳戶?
地址?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銀行帳戶?
地址?
年 月 ?
公證或鑒證機關 (公章?
年 月 ?
合伙經營投資協議書 篇10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各方本著平等自愿、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按《合同法》有關條款規定,為明確各方的權益和義務關系,就甲乙丙各方共同合作經營甲方生產針刺無紡布工廠事宜,經過充分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共同制定。本協議如下,以便各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經營工作的具體情況;
該合作工廠位于:
經營場所廠房面積: 平方米
主要經營范圍為:
二:合作方式:
1、由于合理避稅,工商執照有作為一人公司成立。
2、在合作期限內各方出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3、各方委托某一方全權管理合作工廠的生產事務。
三、合作期限:
暫簽二年,本協議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后,各方同意延長合作經營期限的,可另行簽訂合作工廠協議。
四、出資方式:
甲方出資 %,即人民幣 萬元整; 乙方出資 %,即人民幣 萬元整;丙方出資 %,即人民幣 萬元整;合計: 萬元整。
五、投資比例和利潤分配:
1、各方按出資金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經營的利潤,共同承擔投資經營的虧損。
2、各方約定每半年為一期限,對合作工廠的經營狀況進行分析。
3、經過各方協商合作工廠滿三年的利潤,其利潤可分配。
4、各方利潤的資金只能用于合作工廠的開支,如果用于項目投資必須由各方同意方可使用。
5、合作期滿后,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取得應得的利潤。合作期滿,可以撤股。投資固定資產,重新評估。
6、合作期間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抽回資金,但可以在現有的三方股東范圍內轉入股份。
7、甲方股份占比 %,乙方股份占比 %,丙方股份占比 %。
六、生產計劃:
甲方盡量滿足合作工廠的產能,價格由 簽字確認后,才能生產數量進入財務賬冊。
七、合作工廠的管理方式:
各方確認合作工廠的生產事務由甲方任命具體人員負責管理,各方可以對工廠的經營狀況進行了解和監督。
八、事務執行:
1、合作工廠的設備保養、維修費用及其它的日常費用由合作工廠承擔。
2、生產產品為甲方的訂單,其原材料由甲方負責自行采購,同時向合作工廠支付各方確認的加工費。
3、計劃訂單的安排以利潤最大化為原則,特殊情況須具體協商面定。
4、合作工廠應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及時為其員工參繳納社會綜合保險,發生任何安全傷亡事故由具體負責日常管理工廠方負責,其它各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只要管理工廠方及時為其員工參繳納社會綜合保險,發生任何安全傷亡事故均參照保險公司賠償細則,不能賠償部分由各方共同承擔。
5、連續或擴大生產的再投資以協商共同投資為原則,后期利潤分配須按各方實際追加投資比例作相應的傾斜調整。
九、違約責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違約一方應當向其它各方支付懲罰性違約金,并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十、合同的解除:
1、本協議規定終止之日后沒有續簽的,本協議自動解除。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甲方簽字(蓋章):
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丙方簽字(蓋章):
合伙經營投資協議書 篇11
合伙人:乙(姓名),男(女),現住址:_市(縣)_街道(鄉、村)_號 合伙人:丙(姓名),男(女),現住址:_市(縣)_街道(鄉、村)_號
經三方考查認定在街合伙開設__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經營___理發店,總投資為_萬元,
乙:姓名:身份證號碼出資金額元聯系方式占投資總額的_%
丙:姓名:身份證號碼出資金額元聯系方式占投資總額的_%。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②購進常用貨物;③,支付合伙債務;④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四條、每月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后,分紅。
第五條、合伙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一)合伙期滿;(二)合伙三方協商同意;(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八條、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里吧臺的營業額,這個要與收銀員講好,收銀員要注意吧臺少了錢收銀員要負責
第九條、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丙三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___(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___(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附身份證復印件
簽約日:_年_月_日
合伙經營投資協議書 篇12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三章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四章經營目的、經營范圍與經營規模
第五章合作條件及其構成
第六章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七章董事會的組成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九章籌備和建設
第十章勞動管理、工會
第十一章生產與銷售
第十二章財務、會計、審計
第十三章稅收、利潤和虧損
第十四章合同的審批、生效、延長和終止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
第十六章保險
第十七章商標
第十八章適用法律
第十九章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章其他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這有關法規的規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則基礎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簽訂本合作經營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二條 合作各方
甲方:_________
注冊國家:_________國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注冊地區: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三條 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條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舉辦合作經營企業,企業名稱為: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經濟實體。
第五條 公司的一切經濟、業務活動,必須遵守中國政府法律、法令及有關條例規定,并受其保護。
第六條 甲乙雙方對合作經營公司的債務、風險、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 經營目的、經營范圍與經營規模
第七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目的:以發展中國的國民經濟,實現四個現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潤為目的。其宗旨為,通過雙方密切合作,使海洋開發事業取得突破性進展,滿足國內外市場對_________等水產品日益增長的需求,雙方在經濟上獲得實惠。
第八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范圍:生產國內外市場急需的_________等水產產品,爭取在國際市場上有較強的競爭能力。
第九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規模:年產_________(產品名)_________噸,_________(產品名)_________噸,以及其他水產品。
第五章 合作條件及其構成
第十條 甲方提供土地_________畝使用;乙方出資金額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條 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資金,構成合作條件。
第十二條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現金或實物、設備。
第十三條 乙方投資的實物或設備,應經甲方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報審批機構批準。
第十四條 由合作企業與乙方簽訂買賣合同經審查批準后,三個月內應由甲方派員實地考察并委托中國銀行按其規定向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
第十五條 乙方收到甲方銀行信用證后,_________個月內應將所購全部設備、實物運至_________港。
第十六條 甲方雙方必須按商定的期限,如數劃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資金。否則由違約方擔負其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向中國政府授權機關申請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
2.向有關部門辦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關手續;
3.根據生產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設施、訂購可在國內生產的機器、設備、工具等;
4.協助采購國內供應的原材料、包裝材料、其他消耗品等,辦理燃料、水、電增加供應和電話、電傳、電報掛號等申請手續;
5.辦理職工的招聘手續,推薦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術人員,經考核后由董事會根據需要擇優錄用;
6.辦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員的邀請、居住手續,對其辦公、交通、生活等方面進行安排;
7.協助辦理產品出口的有關運輸、報關等事項;
8.負責辦理由乙方發運至_________港或_________港的全部設備運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項之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該由甲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八條 乙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提供對生產、辦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進口生產設備、檢測儀器清單和技術資料,并確認在國內訂購的機器設備、工具清單和要求;
3.提供產品的出口加工標準、操作規程等技術指導和先進的企業管理方法;
4.提供與合作公司產品有關的國外技術情報及市場信息;
5.對技術人員和職工進行技術培訓;
6.負責采購需由國外供應的原材料、易損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從甲方委托中國銀行的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之日起,乙方應將雙方研究確定的先進可靠的設備、檢測儀器按商定的日期運到_________港。負責設備的安裝調試并正常投產;
8.努力提高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不斷擴大外銷市場,保證合作公司的外匯平衡和取得較高的經濟效益;
9.上述各條以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須由乙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九條 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義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時,須負責賠償損失。
第七章 董事會的組成
第二十條 本公司為法人式的合作經營企業,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會設董事長、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_________名,任期均為_________年。董事長由乙方擔任,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董事長是合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業。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舉行_________次例會,一般應在_____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開,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舉行。根據需要,董事長在征得副董事長同意后,也可臨時召開董事會會議。董事會議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可委托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長應在三周前將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日期、地點、議題通知董事會各成員。
第二十四條 董事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發言權和表決權,其一名代表不能同時擔任兩名或以上的名額(董事會會議應有包括出其委托書的董事代表在內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舉行)。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研究討論問題。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合作企業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業的終止、解散;
3.合作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4.合作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其他事項,可根據合作企業的章程載明的議事規則作出決議。董事會決議以中文書寫一式四份,經正、副董事長簽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執一份,甲方執二份。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聘請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并決策任期年限。正副經理要執行董事會決議,負責合作公司的經營管理,并定期向董事會匯報生產、經營情況。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七條 合作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其聘用辦法均由董事會任命,任期_________年。
第二十八條 總經理的職責、權限:
1.執行甲乙雙方所訂合同、章程及董事會決議;
2.提名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定招聘工作人員,并報董事會備案;
3.制訂全企業的經營管理制度,對各職能部門布置、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會提出工作報告、財務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
5.對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購、成品銷售及專項協作合同和流動資金的借貸作出決定;
6.審定職責部門制定內外銷產品價格,并對價格作適當幅度的調整作出決定;
7.代表企業接待重要的業務聯系單位人員、談判和簽署文件;
8.主持企業行政會議,對行政會議的討論事項及決議負責執行;
9.解決各職能部門向總經理請示的其他重大問題;
10.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代表企業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業的審批或仲裁、調解會議;
11.對職工違反規章制度的處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決定;
12.其他由總經理負責的事項。
第二十九條 副總經理職責、權限:
1.協助總經理負責本企業的經營管理;
2.總經理外出時,代替總經理行使職權;
3.代表企業進行業務談判;
4.處理其他工作矛盾和有關問題;
5.其他應由副總經理負責處理的問題。
第九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在籌建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負責各項籌建工作。籌建處人員的組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籌建期間的各項費用分年攤入生產成本。
第十章 勞動管理、工會
第三十一條 合作公司職工的雇用、解雇、勞動工資、勞動紀律、勞保福利等事項。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辦理外,根據董事會決議實行。
第三十二條 合作企業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作企業積極支持本企業的工會工作。
第十一章 生產與銷售
第三十三條 合作企業在每年度以前召開的董事會會議上制定下一年度生產進度及進口、出口計劃,并報主管部門。
計劃執行中在保證合作公司一定的經濟效益和外匯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據國內外市場情況予以合理的調整。
第三十四條 進口原材料采購對象,參考乙方情報,研究其質量、規格、價格后,由正、副總經理商定,在國內能提供滿足需要的原材料情況下,應優先在國內購買。其支付辦法,貨幣按照國內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 合作企業生產的_________等水產品,通過中國出口商品檢驗局檢驗后,根據年度出口計數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參加廣交會對外成交出口銷售產品。
第三十六條 合作公司原則上規定,凡符合出口標準的產品全部出口,確保公司外匯收支平衡并積極創匯。
第三十七條 本公司產品內銷部分由甲方負責,外銷部分由乙方負責,一切內外經銷事項均以公司名義出面。
第三十八條 出口產品的銷售價格和數量應考慮合作公司的外匯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隨著國際市場情況的變化而加以及時調整。
第三十九條 內銷產品按中國政府規定的物價政策執行,具體價格總經理決定,報主管部門和物價部門備案。外銷產品價格根據國家市場根據國際市場隨行就市或根據廣交會成交價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第十二章 財務、會計、審計
第四十條 合作公司的會計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經董事會通過制定的會計制度,付諸實行。
第四十一條 公司各類報表于次月十日前向合作雙方報告,年終報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核。各類報表均報主管部門、統計部門及其有關部門備案。
第四十二條 公司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用中文書寫,會計報表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其他貨幣屬于合作投資的均以中國銀行外匯牌價換算。屬于貿易往來的按貿易匯價結算,外匯往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辦理。
第四十三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第四十四條 合作公司在中國銀行_________分行開設人民幣和外幣帳戶。
第十三章 稅收、利潤和虧損
第四十五條 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條款規定交納各種稅金,并參照《關于中外合作經營項目進出口貨物的監管和免稅的規定》向稅務機關提出減免稅收申請。
第四十六條 所得稅甲乙雙方分別繳納。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上交,乙方按國務院關于華僑投資優惠的暫行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 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會確定提留的儲備資金、職工福利資金、獎勵資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納稅后,余下的凈利潤甲乙雙方對等分成。
第四十八條 乙方所得的凈利潤匯往國外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發生虧損時,經董事會會議討論通過時,可用儲備基金彌補,或按對等比例承擔虧損責任。
第十四章 合同的審批、生效、延長和終止
第五十條 本公司合作期限定為____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經營的有關規定申請批準。然后,合作公司持批準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同時,乙方還要以自己的名義到工商行政機關登記。公司合作期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計算。本公司經上級批準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條 合作期滿前六個月,如雙方愿意繼續合作,可申請并經上報批準機關批準后延長合作期。
第五十二條 在合作期內,出現下列情況可提前終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業:
1.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時;
4.公司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解散因素已經出現時。
經雙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時,由董事會提出解散申請書,報審批機關批準后,提前終止合作企業。
屬于本條第二款情況解散合同企業時,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一方,應對合作企業所造成的損失負責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 合作期未滿,公司解散時,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償還債務后的剩余資產支付職工一定的安置費,余下部分雙方對等分配,對于剩余財產超過注冊資本的增值部分視同利潤,應依法交納所得稅后對等分成。
第五十四條 合作期滿本合同自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資產不附任何條件歸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單。
第五十五條 公司解散或終止后,各項帳冊及文件應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 保險
第五十七條 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支公司辦理。
第十七章 商標
第五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產_________采用“_________”牌商標,由工商管理部門注冊后使用。
第十八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九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九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條 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提交仲裁機關解決。
第六十一條 仲裁地點設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第六十二條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十三條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六十四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論的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合同的其他內容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章 其他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后,向上級審批機關報批,獲得批準后,即及時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六十八條 對在合同執行中,任何一方有違約而引起的經濟損失,另一方有權向中國法院訴訟,對構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全額賠償。
第六十九條 公司發生不可抗力及其他嚴重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公司總經理應盡快將發生的情況以電報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顯示的證明文件提交對方確認。
第七十條 公司地址:_________
第七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及發往函電按下列報發對方: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專用電訊: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第七十二條 本合同同中文書寫一式五份,由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主管及審批機關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經營投資協議書 篇13
第一條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有限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 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條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 合伙企業名稱:
第六條 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條 合伙目的、合伙經營范圍及合伙期限
第七條 合伙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伙人的合伙權益,使本合伙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
第八條 合伙經營范圍:
主營項目類別:。
具體經營項目:
。
第九條 合伙期限為。
第四條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十條 本合伙企業共 名合伙人,其中普通合伙人1名,有限合伙人名:
1、普通合伙人:
住所(址):
2、有限合伙人:
住所(址):,
3、有限合伙人:
住所(址):,
……
第五條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一條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
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下同)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萬元,占合伙企業總出資額的%。
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于年月日內繳足。
……
2、有限合伙人 :。
以貨幣出資萬元,以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萬元,占合伙企業總出資額的%。
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于年月日內繳足。
3、有限合伙人 :。
以貨幣出資萬元,以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萬元,占合伙企業總出資額的%。
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于年月日內繳足。
……
第六條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二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按照合伙人實繳出資比例分配。
第十三條 合伙企業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按照合伙人實繳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四條 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執行事務合伙人應具備如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按期繳付出資,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無犯罪記錄及不良經營記錄。
4、……
并按如下程序選擇產生: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擔任本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并由其委派擔任委派代表(注:執行事務合伙人為企業或其他組織時填寫,如執行事務合伙人為自然人,此內容刪去),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五條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第十六條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暫停該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協議第十六條的規定作出表決。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十七條 執行事務合伙人有以下情形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
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執行事務合伙人,其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
第十八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第十九條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二十條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有限合伙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除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第二十一條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
第二十二條 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有《合伙企業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行為,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
第八條 入伙與退伙
第二十三條新合伙人入伙,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普通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合伙協議約定了合伙期限的,出現《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違反上述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五條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至第五項所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六條 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資格。
有《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普通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二十八條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該退伙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第十三條的規定分擔虧損。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伙企業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 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轉變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辦法及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一條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三十二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三條 合伙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照第十二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三十四條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第三十六條 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第三十七條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一份。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
注:合伙人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合伙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