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安全責任協議書(通用5篇)
工程施工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防止發生火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清華大學建筑施工防火管理規定》和有關法規,甲乙雙方就乙方在清華大學校內施工的防火安全管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施工前檢查乙方是否得到上級消防機關的批準,是否和學校保衛處簽訂了協議書;
2、檢查乙方是否建立了防火規章制度,是否認真落實了逐級防火責任制;特種作業是否做到持證上崗,施工現場是否配備消防器材,動火前是否開具動火證明,施工中是否占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疏散門,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有專人管理等;
3、檢查乙方對協議書中的規定執行情況;
4、協助乙方做好防火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5、甲方委托作為本工程的現場監理,代表甲方對工程進行現場管理。
二、乙方責任:
1、具備施工資格,擁有安全技術資質,實行防火責任制,并確定一名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負責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崗位也要設立安全負責人負責本崗位的安全工作。
2、在施工前應按規定進行消防申報工作,待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3、在施工中不得改變原設計。確需改變原設計的項目,必須征得甲方和原設計部門的同意,并報原批準消防部門審批。
4、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衛方案,加強對施工人員教育、培訓和安全檢查。
5、施工中不得違章亂拉、亂接電源線不得違章使用電熱器具。電動機械和電氣照明設備拆除后不得留裸露帶電的部分,電線頭應包以絕緣。非電工不得從事電氣作業,專業電工應持北京市勞動局核發的操作證,持證上崗。
6、電焊、氣焊、氣割作業所用設備要安全可靠。禁止在建筑物內使用乙炔氣瓶、乙炔發生器、氧氣鋼瓶。焊接前焊接后要認真清理現場,防止火災發生。非焊工不得從事焊接作業,專業焊工應持北京市勞動局核發的操作證,持證上崗。
7、動火前要到保衛處防火科辦理動火證,未經審批同意不得動火。動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時間內有效。遇有五級風以上不得在室外動火。
8、施工現場不得吸煙。
9、保持消防通道暢通,消防通道、疏散門前、門后不得堆物堆料,不得妨礙消火栓使用,所用建筑施工材料要碼放整齊,保持防火距離。
10、露天配電盤及開關裝置應有防雨措施。
11、當日施工中所用易燃材料和易燃廢料的堆放地與用火作業區間距不得小于10米。易燃材料必須專庫儲存。建設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
12、現場臨時照明燈不得任意挪動充作行燈使用。
13、建筑施工現場均應設置消防用具和滅火器材,井放置在明顯易取處,不得任意移動或遮蓋。
14、施工現場臨時建筑及倉庫。應按有關防火規范的規定管理。
15、施工現場每天收工后,應做好安全檢查。切斷電源,氣源,不得遺留火種(特別注意暗火隱患)。
16、現場危險作業區域,如射線作業區,化學危險品區、加油站等,應做好消防預案井指派有安全經驗的人檢查、看守,遇有緊急情況能夠及時正確處理。
17、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貴。接受甲方和職能部門的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要認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保衛處有權令其停止施工并報消防機關查處。
18、認真執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辦法中的各項要求。
19、施工中如發現火險隱患,要及時報告本單位防火負責人和甲方,不得冒險蠻干。
20、施工中使用化學易燃物品時應限額領料,禁止交叉作業。
21、未經建設單位消防負責人批準,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現場內住宿。
22、施工中不得拆卸、挪動、遮擋原有的消防設施,需要臨時變動的需經保衛處防火科批準,并在施工后恢復原狀。
23、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火災調查、處理工作。
24、施工現場因責任事故發生火災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由火災造成的全部損失。
25、乙方在施工中違反上述規定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出批評,并要求立即改正;堅持不改或情節嚴重的,甲方應立即報告保衛處防火科;防火科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停工整改,并依據違約情節從工程款中扣除20__元以下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施工過程中注意事項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發現乙方違章、改變原防火設計、隨意增、減防火項目、改動原消防設施、施工現場存在的火險隱患等行為,有權督促乙方認真進行整改。乙方堅持不改的,甲方可以向學校防火科報告。如防火科發出違約扣款書面通知,甲方有權從工程款中如數扣留并上交學校。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宇):___________單位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防火安全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工程施工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2
甲方(設備管理單位或行車組織單位):
乙方(施 工 單 位):
根據乙方 年 月 日與南寧鐵路局 簽訂的施工合同(合同號:),乙方承建工程施工,依據鐵道部、鐵路局有關規定,為確保施工期間營業線的行車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
2.作業內容:
3.施工地段(標段):
4.計劃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5.影響范圍或影響營業線行車安全的問題:
二、技術標準、規程和規范
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范: 。
三、安全監控措施
1.乙方要嚴格按審定的施工方案、范圍和批準的封鎖時間、慢行計劃組織施工;施工前必須制訂確保行車安全的措施和應急預案,施工中應認真組織實施。
2.需要配合、監督的作業計劃,乙方須在開工前72小時以書面(或電報、傳真)通知甲方,需停電時須在開工前24小時以書面(或電報、傳真)通知甲方,通知應明確配合內容及影響范圍;并填寫“施
工準入申請表”(一式兩份),經甲方簽認后方可進入施工。
3.乙方應指派經培訓考試合格的安全員、駐站聯絡員和防護員負責施工安全、聯絡及防護工作,上崗時須持有上崗證和佩戴附有照片的上崗標志(上崗證應填有安全員、監護員的姓名、職務及培訓情況);上述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
4.甲方接到乙方的通知后,應根據工程實際指派名技術業務熟練、責任心強并經培訓合格的路工擔任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對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實施監督檢查。
5.甲方應對乙方的施工作業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發現乙方有違章作業、施工質量不合格、危及行車安全等隱患時,應立即通知乙方整改或停止施工,并發出《施工質量、安全整改通知書》或《停止施工通知書》。
6.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九不準”制度;接到甲方發出的《施工質量、安全整改通知書》或《停止施工通知書》后,應立即對指出問題進行整改或整頓。
7.甲方應加強對乙方施工的點前準備、點中控制、點后開通及逐步提速等情況的監督,實行開通、提速檢查簽認制度。
8.甲乙雙方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應加強檢查、互控,并做好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記錄。
四、結合部安全管理
1.在防護區段內,營業線鐵路技術設備的日常養護維修由甲方負責,因施工影響鐵路技術設備正常使用時由乙方負責。
2.架空線路、撥接線路、鋪設道岔、設備大中修等施工地段及前后50米范圍內的行車安全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如乙方不具備技術力量確保線路設備正常使用時,可委托甲方承擔任務,甲方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3.如施工影響范圍內出現因質量安全造成營業線發生險情時,乙方必須立即組織搶修;如甲方配合搶修,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系自然災害則另行處理,但雙方必須積極搶修。
4.發現施工危及行車安全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采取措施恢復行車條件或停止施工,緊急情況可采取慢行或封鎖等措施,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向封鎖區間開行路用列車的措施、辦法(由乙方制定):
五、安全及違約責任
㈠ 乙方應負責任
1.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
2.乙方因不履行協議約定而影響工期,或因施工責任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行車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并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3.在防范區段內,因施工責任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由乙方按規定賠償。
㈡ 甲方應負責任
甲方對乙方施工行車安全負全面監督責任。甲方因未履行安全協議而影響工期時,應向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因安全監督失職,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影響行車安全或構成行車事故時,甲方亦負重要或同等責任,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六、安全監督檢查、配合費
費用計算和支付按本細則第七十九條規定執行。
七、其他事宜
1.乙方應按與甲方商定的位置埋設電纜;損壞原有線路、排水、防護、加固設備等設施的,應及時按原貌恢復;恢復不了的應給予甲方或相關設備管理單位經濟賠償。
2.乙方在電纜徑路上施工時,嚴禁機械作業;人工開挖至20厘米及以下深度時,禁止使用尖銳、鋒利工具,應沿電纜走向的垂直方向輕刨、輕挖探找電纜;填土不能填埋電纜徑路;需電纜外露時,應用鋼管防護,并派人晝夜守護。
3.乙方進行開挖施工的棄土,須按甲方指定的位置堆放;暫時堆放時,應采取措施以防止棄土污染道床。
4.乙方因施工需要臨時移動甲方或其他設備管理單位的相關設施時,應先取得甲方或相關設備管理單位的同意;產生移動費用時,由乙方支付給甲方或相關設備管理單位。
5.乙方在甲方既有的車輛紅外線檢測設備或信號、通信設備電纜區段施工時,應按甲方要求采取防范措施;在線路上安裝臨時加固設備時,應有良好的絕緣設施以確保軌道電路安全。
6.乙方在車站施工時,施工機具、路料、棄土等應按設計或甲方指定的位置存放;在旅客站臺施工時,應按規定采取安全措施(設置隔離柵欄等),確保旅客和工作人員人身安全。
7.甲方應在工程項目開工前5日向乙方提供地下管、線、電纜等隱蔽設施的準確位置,無法提供準確位置時,應與乙方共同劃定安全防護范圍,施工時派人到現場監控、指導。
八、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九、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工程施工完成之日止。
十、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鐵路局設備管理單位主管業務處、安監室和項目管理單位各留存一份;施工隊和施工所在車間應存其副本(復印件)。
甲方: 乙方:
委托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業務處(蓋章) 乙方主管業務處(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3
個人施工協議書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某某市某某區某某村道工程 (總長度1.4公里)施工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承包該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實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備材料,乙方只負責施工。
二、承包費用:8.5元/㎡
三、支付方式:施工隊進場預付20__元,5天后再付5000元,經驗收合格后付13000元,剩余款項待工程款撥付后一次性全部付清。
四、工期:乙方應在約定的工期內完成全部施工任務。
五、其他約定:
1、乙方自行準備工具、聘請人員,自行負責施工安全,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質量不合格行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材料損失、人工損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工傷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2、乙方不得浪費、挪用甲方的材料,否則按500元/次予以處罰,并需賠償甲方損失;
3、乙方應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完成全部施工任務,每延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處罰。
4、水電由甲方負責、
5、保修期內乙方應該及時負責為甲方免費維修。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工程施工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4
甲 方:________公司 乙 方:________公司
本工程于 201X 年 月 日通過協商,由乙方施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建設部頒發的(GF-9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1.1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
工程內容:路面瀝青攤鋪
工程數量:
1.2 工期
合同工期,共 天(此工期已包含因天氣等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乙方根據甲方的書面通知開始施工。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任務的,乙方不承擔延期責任。
1.3 工程質量
按國家標準為合格工程。
1.4 單價及工程量
1.4.1 結構層為Xcm的中粒式瀝青混凝土+Xcm的粗粒式瀝青混凝土以及粘油層。綜合單價面層為____元/㎡,粘油層為____元/㎡。該綜合單價含清掃路基、整修側緣石、測溫、攤鋪、接茬、找平、點補、撒墊料、碾壓清理、伸縮縫制作、路面養護、稅費等。工程量以最終驗收的合格工程量作為結算依據。
1.4.2 甲方BU支付乙方設備進場費用__萬元,設備出場費用乙方承擔。
1.5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第二條 圖 紙
甲方于合同簽訂之日內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壹套。
第三條 甲方職責
3.1 開工前__天內組織乙方進行圖紙交底。
3.2 甲方交給乙方的水穩層必須符合驗收標準要求。
3.3 涉及該工程施工需要時的交通管制及相關政策方面的手續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 乙方責任
4.1 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質量技術標準進行施工,保質保量的按期完成任務。
4.2 乙方應全面接受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及監理對工程提出的合理要求。
第五條 工程質量標準和等級
5.1 本工程由乙方施工,引起的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等級標準或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負責進行整修或返工,所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5.2 由于甲方路基沉陷、斷裂、松散等因甲方原因所引起的路面破壞,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 安全責任
乙方承擔施工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安全責任,并承擔一切費用。
第七條 材料、設備供應
7.1 本工程合同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設備由乙方自行采購供應至工地現場。
7.2 本合同機械等設備均由乙方落實供應至工地現場,甲方承擔進場費用壹萬元。
7.3 各類材料、半成品均根據規范規定,在使用前由乙方進行試驗,檢驗合格驗收后方能使用。
第八條 工程量
工程量結算以實際完成面積為準。工程完工后由甲、乙雙方組織人員實測實量予以確認。
第九條 付款方式
9.1 工程結束經雙方測量、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__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本工程總價款__%。余__%作為質保金,質保期滿質保合格無質量問題,無違約行為,經甲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后,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付清余款。
9.2 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前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建安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付款項。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時,責任由乙方自負。
第十條 工程驗收
瀝青面層的驗收由甲方組織乙方協助,因水穩層引發的損害,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一條 質保期限
該工程質保期自工程驗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日起為__年。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和解除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遇“不可抗力”(國家建設部頒發的(GF-9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影響,致使雙方都無能力履行合同時,經國家有關機構認證,本合同即行終止和解除,并按國家政策處理善后事宜。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于單方違約,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13.2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價款,如甲方原因延遲支付工程價款,每延遲一天,由甲方支付乙方本工程總價款__%的滯納金;因乙方原因除外。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工期要求按時完成或者不按質保期的維修約定,每延遲一日,由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總價款__%的違約金。其違約金的支付不解除乙方的施工和維修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通過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附則
15.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償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雙方所有簽字蓋章手續完畢后生效;合同內容執行完畢即行終止。
15.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201X年X月X日
工程施工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5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外墻保溫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協議內每棟單體樓外墻膠粘50mm厚xps板保溫層;外表面膠粘標準網格布;安裝高強塑料鉚釘。
協議工期:
工期:按項目總進度及甲方要求為準
如果因發包方原因或建筑物主體不能進入外墻保溫施工工序,工期應順延。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施工過程嚴格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外墻保溫應用技術規程(db64/048—)》執行。
引用標準:
《絕緣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 10801.2-
《玻璃纖維制品實驗方法》(jc176—1996)
《康克外墻隔熱保溫系統施工規程》
質量標準及驗收辦法:
1、工程施工及驗評辦法嚴格執行《寧夏回族自治區外墻保溫應用技術規程(db64/048—)》。
2、質量等級:合格
3、質量等級經質檢部門,監理單位,建設單位驗評后達不到協議規定標準,由承包方無償返修,達到協議規定質量等級后方可交工。
技術資料、圖紙及其它材料的提供辦法: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相關技術資料,在施工過程中如有變更應出具變更通知單。
2、承包人在施工前向發包人提供產品近期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施工工藝及施工技術規程等。
協議價款及付款方式:
1、外墻外保溫每平方米造價為: 68元(外墻掛板);70元(外墻掛石材),工程量以實際結算為準。
2、付款方式:
1)、協議簽定后,發包人應按承包人施工進度進行付款,待外墻外保溫工程竣工后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本協議暫定價款的85%。
2)、工程整體竣工且驗收合格后,發包人須向承包人支付完實際結算后工程總價款的90%,剩余的10%作為保修款保修期結束后付清。本工程保修期為一年。
3)、在發包人確認承包人施工工程量且簽字認可后,30天內付清工程款。
違約責任:
1、承包方違約責任:
1)、承包人應在協議規定期限內完成施工(不可抗力或發包人責任除外)。
2)、如因承包人原因影響工程進度并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承擔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3)、如在保值期內發生質量問題,承包人負責賠償因質量問題而產生的損失。
4)、如保溫效果達不到有關規定的要求,承包人負責賠償因此而產生的損失。
2、發包人違約責任:
1)、發包人需按協議約定的支付方式按期支付工程款。因工程款不到位而產生的延誤工期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提供必須的施工條件,如施工條件達不到而產生的延誤工期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協議的有效性:
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后即視為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至工程款全部付完時止。
十、協議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或終止,須在7日前提出,要有書面文件為據,如發生糾紛,雙方先行協商,協商不成則按《協議法》的有關規定解決。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共四頁一式肆份。發包人貳份、承包人貳份。
發包人(蓋章): 承包人(蓋章):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