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個股東合作協議書(精選18篇)
5個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
姓 名________,性 別________,年 齡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诮浫w合伙人同意退伙;
、郯l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偎劳龌蛘弑灰婪ㄐ嫠劳;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傥绰男谐鲑Y義務;
、谝蚬室饣蛑卮筮^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蹐绦泻匣锲髽I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適用于規模小的合伙企業。)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萊蕪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有合伙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個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投資方):
第一條、總則
本協議為資金入股合作合同,甲乙雙方各負其責,以甲方現有實體為基礎依托,甲方負經營的、經濟的、法律的全部管理責任。乙方僅以資金為項目融資,從而促進和改變甲方企業資金緊缺的問題,使其企業盡快增資增收,實現共贏。
第二條、投資方的出資額、出資方式
投資方: 出資方式: 出資額: 所占股份:
第三條、 入股合同期限、投資金額、分紅比例、權力、義務、投資效益。
3.1合同期限為既年月日至月 乙方愿向甲方投入入股資金人民幣 元整。 (小寫 元。)
3.2占有甲方的股權,此資金由甲方自主支配,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及甲方運營。
3.3在入股合同期限內,甲方愿向乙方按每月支付本金回報(紅利)元整。(小寫。
第四條、合作目的
甲乙雙方合作的 前提以甲方現有實體為基礎,以乙方投入資金為合作意向,目的在于通過資金引入,經營生產,雙方合作促進發展,互利共贏。
第五條、 撤資方式
4.1自然撤資
本入股合同期為 。合同期滿后,甲方向乙方按月發放紅利,并向乙方返還全部投資本金,本合同終止。
4.2甲方要求乙方撤資
在入股合同期間內(不是合同期限時間),甲方要求乙方撤資,甲方在已經過的時間里甲方向乙方按月發放紅利。甲方需在兩天之內向乙方返還全部投資本金,合同終止。
4.3乙方要求撤資
在入股合同期間內(不是合同期限時間),乙方要求甲方撤資,甲方在已經過的時間里甲方向乙方按月發放紅利(不付未過的日期)。甲方需要在兩天之內向乙方返還全部投資本金,本合同終止。
第四條、店面的經營管理
4.1店面由甲方和投資方共同經營管理。店面的經營計劃(包括總公司提貨政策,提貨返利,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甲方和出資方一致通過的原則。
4.3店面的財務帳目由甲方管理,受監督檢查,共同負責。
第六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5.1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店面
5.2甲方經營、管理好資產,遵循店面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工作。指導和協助店面解決銷售、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提供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經營管理的經驗,從而獲取最大限度的經營效益。
5.3 乙方有權對甲方的日常經營管理進行監督,甲方應配合接受乙方的監督。
5.4 致通過,不得處分店面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履行其義務,應按如下方式向有關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
、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條款,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者,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萬元。
、 乙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出資額,按逾期付款金額承擔___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爭議解決
7.1 協議之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及爭議之解決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本協議之任何內容如與法律、法規沖突,則應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7.2任何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引起之爭議,協議各方均應首先通過協商友好解決,30日內不能協商解決的,協議雙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協議修改、變更、補充
本協議之修改、變更、補充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后,以書面形式進行,經雙方正式簽署后生效。
第十條 協議之生效
9.1 協議經雙方合法簽署后生效。
9.2 本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第三份備存于公司內;副本若干份,供報批及備案等使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個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3
校園蝸殼網股東合作協議書及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 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身份證:——-----,住址:——---------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整(RMB_________),其中校園蝸殼網占20%的股份,以下是校園蝸殼網的投資額。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丁方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按照各自股份比例將現金打入公司賬戶,如不能按時出資者,視為自動退股,以上現金出資用于本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以及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
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_____。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1本公司設立董事會,設執行董事與監事,任期三年;2、A 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運營與管理;3、B 為公司副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負責公司財務管理與市場策劃,同時協助總經理的經營管理;4、C 為公司監事,負責檢查公司財務,提出高管的罷免案,監督公司日常事務;5、公司銷售、采購、投資、財務等所有工作股東皆有知情權,如提出相關問題,主要負責人須做出合理解釋和適當的處理。在相關較重要事務上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主要負責人需要對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在公司成立之日起的5年以內,股東利益分配為兩份:稅后利潤的60%作為擴大經營投資計劃和日常流動資金,40%作為股東年底分紅!5年以后,股東利益分配也為兩份:稅后利潤的40%作為次年的投資計劃和日常流動資金,60%作為股東年底分紅;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其實際利益賠償,情況嚴重著經由董事會研究除名。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競爭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并且本合作協議只作為股東分紅比列依據,不作為抵押性質的一些活動。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自公司成立之日5年之內不得退股,5年以后退股,公司股東以2倍贖回。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 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 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 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準,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 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 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 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 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偨浝肀仨毐WC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五十七條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 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 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六十二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 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七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5個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丙方:
一、投入與股權
1、三方各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合計_____萬元,作為啟動資金,成立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三方各占均等股權。本協議條文及所涉及股東,只限于本協議所指公司,不涉及股東個人其余業務,亦不涉及股東未來之個人發展。
2、初定每人每月各投入________元,作為公司早期推廣成本,此投入期限與投入額的浮動由三方商定。
3、公司成立的成本,包括執照費用、手續費用、人力成本,由三方平攤。
二、利潤分成
4、公司收益與虧損,在合作期限內,皆由三方平等分享與分擔。
三、股東權責
5、在合作期限內,公司財務須在三方共同監控之下。包括預付款、不動產、公司業務收支流水賬、流動資金數額,必須以內部公開的形式,確保每位股東知情。
四、保密機制
6、股東有保守公司商業秘密、維護公司品牌形象及名譽之責任,除非業務需要,未經集體表決允許,股東應對合作相關事宜及公司運作情況進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賬目、股份組成、運營情況、客戶信息等一切資料。
五、退出和增加機制
7、如有一方單方面要求退出,其投入之原始股本、每月投入成本、公司利潤或虧損,以上三項相加進行結算。在多數股東認定公司流動資金允許的情況下,一個月內與其進行結算。
8、公司客戶額及未來前景、品牌價值等,不納入退出機制協商的范圍。一旦股東退出,即不再享受公司未來前景之估價。
9、若一方因不可抗拒因素無法繼續履行股東權責,其股份參照7、8條予以結算退出,公司股份由其余股東協商分攤。
10、若新增股東和資金投入,需經股東集體表決。
六、股權轉移
10、公司股權可以買賣,在不影響公司利益的情況下,每位股東對自有股份可以出售,但需經集體表決通過。
七、其余事項
11、未盡事宜,由股東集體友好協商。除非有新協議取代,此協議長期有效。
本人年齡已超18歲,對以上協議充分理解、認同并接納,承認其法律效力。
簽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
5個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5
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項目 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伙宗旨
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其它合伙人 上順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傩璩姓J本合同;
、谛杞浫w合伙人同意;
、蹐绦泻贤幎ǖ臋嗬x務。
2、退伙:
、傩栌姓斃碛煞娇赏嘶;
、诓坏迷诤匣锊焕麜r退伙;
、弁嘶镄杼崆癬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芡嘶锖笠酝嘶飼r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鄢鍪酆匣锏漠a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苤Ц逗匣飩鶆;
、輄_____、
2、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
、诼犎『匣镓撠熑碎_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蹤z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芄餐瑳Q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俸匣锲趯脻M;
、谌w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酆匣锸聵I完成或不能完成;
、芎匣锸聵I違反法律被撤銷;
、莘ㄔ焊鶕嘘P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偌葱型婆e清算人,并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矍逅愫笕缬刑潛p,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它
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蓋章)
5個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共同投資設立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具體以工商部門核名為準
2、住 所: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注冊資本:____
5、經營范圍: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個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 元,包括注冊資本和啟動資金兩部分,其中:
1、注冊資本__元
(1)甲方以貨幣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
(2)乙方以貨幣出資,出資額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 ;
(3)甲、乙雙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__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2、啟動資金___元
(1)甲方出資__元,乙方出資__ 元;
(2)甲、乙雙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_____日內將啟動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 該啟動資金在公司設立后由公司承擔。公司應當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分三年度無息償還股東的啟動資金。
3、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__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
(3)審批日常事項;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2、乙方不參與公司的日常經營,指派一名人員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共同管理公司財務。
3、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4、甲方按月領取工資,工資金額為 元。
四、資金、財務管理
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年度剩余利潤的 % ,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
(1)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2)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3)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2、退股:
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3、增資:
(1)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2)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5個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a、b、c、d等 _____________人為______________公司的發起人。
二、一致推舉_____________為發起人代表。
三、在_____________設發起人辦公室,由_____________指派代表任辦公室主任。
四、______________公司的經營范圍為:
主營:_____________;
兼營: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公司的資本總額為_____________元,股份總數為____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____元。
六、______________公司采取發起方式設立。
a企業全部凈資產(生產性凈資產)折價_____________元,折合_____________股,全部為國家股,占總部股份_____________%;
發起人b認購_______股,股份總數_______ %;
發起人c認購_______股,股份總數_______%;
發起人d認購_______股,股份總數_______%;
七、________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發起人共認購(含折股)_______股,點總股份_______%.
a企業全部凈資產(生產性凈資產)折價_______元,折合_______股,全部為國家股,點股份總數_______%;
法人(含發起人法人)認購_______股,占總股數 _______%;
社會個人(含發起人個人)認購_______股,占總股數_______ %;
職工認購_______股,占總股數_______%。
八、________公司的設立費用為_______ 元,由a墊付。
九、同意發起人b(b、c……)以現物出資,出資標的為…………設備(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折價 元,折合股份 股。
十、全體發起人一致確認下列責任條款:
1. 對屆期無人認購的股份負連帶認購責任(a例外);
2. 對屆期未繳納之股款負連帶繳納責任(a例外);
3. 對現物出資估價高于最后審定價格之差價負連帶補繳責任(a例外);
4. 公司不成立時,設立費用由a負擔(由發起人平均負擔、由發起人按比例負擔);
5. 公司不成立時,對認股人負連帶退還股款責任;
6. 公司不成立時,對設立債務負連帶償還責任;
7. 由于發起人過失致使公司財產受損害時,負連帶賠償責任(_______例外)。
十一、發起人 負責全部設立事務,其他發起人予以配合(a負責_______事務、b負責_______事務……)。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項,由_______酌情解決(由發起人協商解決)。
十三、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違反本協議的發起人,對其他發起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五、本協議一式 _______份,發起人各執_______ 份,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5個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
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合作經營_________飯店、明確合作各方的權利與責任事宜,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共同執行。
第一條:合作方式
1、乙方投資人民幣_______萬元參股_________飯店合作經營成為股東,占有店里_______%股份。
2、甲方為飯店所有者,占股_____%。
第二條:雙方責任
1、乙方需來店里上班并參加管理,如不能來店里上班需承擔一名店員每月的工資。
2、合作期間除特殊情況外雙方無權給熟人免單,否則對方有權提出終止協議,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另一方負責
3、店內事務主要由甲方管理,乙方協從經營管理。
4、購買設備、擴大經營等重大事項需經雙方共同協商。
第三條: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年內乙方不得撤股,否則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_______年到期后雙方沒有異議協議延續執行
2、試營業_______個月,試營業期間如有盈利按股份分紅,為了保證乙方的投資不受損失,試營業期間乙方有權提出不合作,但參股資金要_______年期滿后才能退還,如有虧損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飯店盈虧和賬目
1、所得利潤根據雙方所占的股權比例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權分成_______%,乙方占股權分成_______%。
2、經營中的虧損由雙方共擔。
3、合作賬目公開,一年分紅一次。
4、如果店內需增加設備等,雙方按股份比例出資。
第五條:其他
1、如乙方提出不合作之日起,甲方應以銀行同期活期利息支付乙方的投資款。
2、如遇到政府拆遷,或其它不可預測的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按股份承擔。
3、如經營發展,甲方開新店,乙方有優先投資權。
4、不盡事宜由雙方協商決定。
5、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具有法律效應。
第六條:爭議解決
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著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個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9
股東合作協議書本20xx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________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注冊成立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 )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5個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0
訂立合同各合伙人:____
姓名____,
性別____,
年齡____,
住址___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伙宗旨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20____年,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其它合伙人上順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傩璩姓J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蹐绦泻贤幎ǖ臋嗬x務.
2.退伙:
、傩栌姓斃碛煞娇赏嘶;
、诓坏迷诤匣锊焕麜r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芡嘶锖笠酝嘶飼r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菸唇浐匣锶送舛孕型嘶锝o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首先受讓權,
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5個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1
合伙人:甲(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市(縣)________街道(鄉、村)________號。
合伙人:乙(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市(縣)________街道(鄉、村)________號。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1、合伙期滿;
2、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3、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4、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_____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合伙人(乙):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5個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資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本協議為資金入股合作合同,甲乙雙方各負其責,以甲方現有實體為基礎依托,甲方負經營的、經濟的、法律的全部管理責任。乙方僅以資金為項目融資,從而促進和改變甲方企業資金緊缺的問題,使其企業盡快增資增收,實現共贏。
第二條、投資方的出資額、出資方式
投資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資額__________所占股份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目的
甲乙雙方合作的前提以甲方現有實體為基礎,以乙方投入資金為合作意向,目的在于通過資金引入,盡快恢復生產,雙方合作促進發展,互利共贏,以振興企業經濟。
第四條、公司的經營管理
4.1公司由各董事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會一致通過的原則。
4.2 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4.3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董事會監督檢查,日常管理由財務經理負責。
第五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5.1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公司年利潤參與分紅,甲方承諾乙方每年獲得50%年均分紅。
5.2甲方經營、管理好資產,遵循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工作。指導和協助公司解決技術、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提供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經營管理的經驗,從而獲取最大限度的經營效益。
5.3 乙方有權對甲方的日常經營管理進行監督,甲方應配合接受乙方的監督。
5.4 公司財產為公司全體股東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雙方和董事會一致通過,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履行其義務,應按如下方式向有關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
、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條款,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者,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萬元。
、 乙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出資額,按逾期付款金額承擔_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解決
7.1 協議之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及爭議之解決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本協議之任何內容如與法律、法規沖突,則應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7.2任何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引起之爭議,協議各方均應首先通過協商友好解決,30日內不能協商解決的,協議雙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協議修改、變更、補充
本協議之修改、變更、補充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后,以書面形式進行,經雙方正式簽署后生效。
第九條 協議之生效
9.1 協議經雙方合法簽署后生效。
9.2 本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第三份備存于公司內;副本若干份,供報批及備案等使用。
第十條 其它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股東簽字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5個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3
第一章 總則 、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
身份證:
住址:
乙方:
身份證:
住址:
丙方:
身份證:
住址: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整。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乙方: ;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
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 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準,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第三十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
5個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4
合同合伙人:甲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合同合伙人: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股東合作協議書內容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 (公司名), 本合伙出資總計人民幣(大寫)元)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及范圍為: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果需要延長期限,在期滿前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占總投資的 %。
乙方_ ___(姓名)以_ 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占總投資的 %。
2、甲乙雙方的出資,于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合伙期間甲、乙雙方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偌滓译p方均承認本合同;
、诩滓译p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奂滓译p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退伙: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同所指公司運營連續三個月虧損狀態時退伙,除非雙方同意;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對方合伙人并經甲乙雙方同意;
、芡嘶锖笠酝嘶飼r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該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該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趯匣锸聵I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苤Ц逗匣飩鶆;
2、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①參與合伙事業的管理;
、诼犎『匣镓撠熑碎_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蹤z查合伙賬冊及經營情況;
、芄餐瑳Q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約定條款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該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俸匣锲趯脻M;
、诩滓译p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酆匣锸聵I完成或不能完成;
、芎匣锸聵I違反法律被撤銷;
、萜渌梢幎ǖ那闆r。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偌葱型婆e清算人,并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谇逅愫笕缬杏,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矍逅愫笕缬刑潛p,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該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該由甲乙雙方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個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5
一、投資人個人信息和投資金額:
姓名:____,入股金額:____¥貳拾陸萬肆千元整(大寫____)
姓名:____,入股金額:____¥壹拾叁萬貳千元整(大寫____)
姓名:____,入股金額:____¥玖萬陸千元整(大寫____)
姓名:____,入股金額:____¥壹拾柒萬陸千元整(大寫____)
姓名:____,入股金額:____¥壹拾叁萬貳千元整(大寫____)
經過以上投資入股人友好協商,在公平、誠實、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風險共擔的原則基礎上,本著發展產業,共同致富和為社會、國家多做貢獻的原則,投資入股創辦《安順貿易有限公司加油站》,F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規簽定以下協議:
二、合同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十年合作期滿后,經協商,三個股東(____,____,____)同意繼續合作時,須另行簽定合作協議,另行簽定協議時本協議自動失效。
三、合作方式和內容:
1、企業日常資金管理:每月15號進行資金盤點,每月25號進行加油站流動資金結算。
2、企業日常資金支出超過:¥____千元整(大寫____)。必須經過3個股東(____,____,____)同意。(日常拖油除外)
3、任何私人向出納借支不得超過本月工資,負責后果出納自負。
四、條款的完整性:
三股東(____,____,____)均承認,已閱讀過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為各方關于投資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約定的全部記載,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頭的或書面的約定、意向書與建議。未經三股東(____,____,____)書面修訂,不得對本合同加以變更。
五、協議(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三股東(____,____,____)中一人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的兩個股東提出書面的修改建議和理由,三股東(____,____,____)協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協商修訂的協議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雙方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有合同繼續有效。
六、企業在日常管理過程中,一切事宜由三股東(____,____,____)協商一致后才可實施,除____,____,____三個股東外,其他股東不得干涉,影響。
七、此合同一式五份,各股東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表人: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5個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平等協商,就共同出資設立股份合作制企業(以下簡稱企業),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企業基本情況如下: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資人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公司每年的盈利的50%做為次財年預算投資,50%按出合伙人股份比例進行利得分紅
5.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三、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在同一地區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四、合伙營業的繼續:
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五、出資方: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六、出資額、出資方式及占出資比例:
出資方出資______萬元人民幣,全額注冊。其中:
_____以_____萬元貨幣出資,占出資額的_______%,另加______%做為技術股份,出資人共持有企業____%股份
七、出資各方共同推舉_______作為企業的組建負責人。
八、出資各方同意由組建負責人辦理企業設立申辦手續,企業設立失敗,設立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和債務,由出資人按其出資比例承擔相應責任。
九、公司經營期間雙方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
十、經營期間任何一方請求退伙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另一方,并經雙方協商同意才可以退股,同時執行退伙不退資的原則。退伙后,合伙人對退伙的股權有優先認購權,股權認購額度以公司實際注冊資本______萬的比例,即每股______萬元的價格進行認購。
十一、未經雙方同意而自行退股造成損失,損失全部由退股方承擔。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名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資方親筆簽字:______________
公證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5個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7
1.格式 合伙協議書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_年_月_日出生,現住址:_市(縣)_
街道(鄉,村)_號
合伙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況)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萬元,甲出 資_萬元,乙出資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 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 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 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 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___(簽字或蓋章)
_年_月_日
__
5個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8
股東合作協議書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 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注冊成立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