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婚前約定協議書(精選5篇)
雙方婚前約定協議書 篇1
老公:_________
老婆:_________
為了更好的繼承和發揚中華傳統婚姻美德,嚴肅家庭紀律,維護家庭正常運轉,規范婚后夫妻家庭生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經雙方協商一致,公平公正下制定本協議。具體資料如下:
1、婚后實行老公工資獎金等主營業務收入全部上繳老婆,老婆回撥零用錢的收支兩條線策略。老婆的錢,仍歸老婆所有。
2、老公不得以任何借口出入不良場所,也不能夠經過、聽窗、偷—窺。
3、老公不得與老婆以外的任何異性同性有過分或不必要之親昵舉動,包括主動和被動。至于過分和不必要的程度,由老婆界定。
4、老公不得阻止老婆觀看、評論任何異性同性。
5、老公要言而有信,不想說的能夠堅持沉默,但不許欺騙對方。
6、老公需定時向老婆報告行蹤,不得失去聯系。
7、如果吵架,老公不得一走了之,也不許隱匿在老婆找不到的角落。老公要先哄老婆,老婆永遠是對的,因為老婆很愛老公。
8、除非老婆拒絕,老公必須每一天履行使老婆性福的職責。
9、老公需要記得老婆期望老公記得的一切數據,包括但不僅僅限于老婆衣服鞋子的號碼、相遇紀念日、求婚紀念日、情人節、三八婦女節等等,老婆擁有隨時抽查的權利。
10、老公不得以任何方式明示、暗示老婆身材的負面變化,例如胖了。
11、老公和老婆務必呵護和珍惜彼此,孝敬雙方父母,共同經營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對方的同意下,不得提前離開世界,務必陪伴對方直至終老。
12、以上條款最終解釋權歸老婆所有,婚后可根據情景變化以及老婆的心境增加或者減少。
老公:_________ 老婆:______
20___年____月___日 ___年____月___日
雙方婚前約定協議書 篇2
男方:
女方:
男、女雙方均系獨身,現年齡較大。為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托,雙方自愿結婚。同時為了能夠生活美滿,家庭和諧,雙方特定此協議經過協商確定同意此協議經過法律公證正式啟用。具體內容如下:
一、為使家庭和諧,男女雙方在此明確表明自愿放棄對方的婚前財產、婚后房產的繼承與分割權利。男方主動承擔女方的飲食穿用零花錢和在婚姻存續期間的房屋居住權利。
二、女方基本同意男方提出的意見和要求。為了避免男方在財產、房產方面的擔憂和猜想,同意放棄領取結婚證。在此前提下,希望男方能夠以合法婚姻有關規定對待女方。
三、如果男方先去世,女方在7日內無條件立即搬離現居住房屋。
四、雙方應互相支持、理解,對個人的合理時間安排及正常活動互不干涉。
五、男女任何一方患病時,各自使用個人醫療卡,如有一方出現醫療費用出現短缺,對方有義務負責幫助。在雙方無經濟能力時,由患病方子女負責。
六、日常生活中無論遇到任何矛盾,都要及時溝通及時化解,以雙方感情為重。不準朝三暮四,特別是防止大男子主義,耍脾氣成霸道。不準出現對女方的歧視行為和肢體暴力,甚至輕易剝奪女方的居住權利,必要時在女方的倡導下搬到女方房產居住不得反駁,通過修心養心調整情緒,以此保證男女之間的心理平衡。
七、婚后生活合理開支本著有計劃有安排的原則和正確的資金運用,做到公開透明,互敬互愛、互相信任的基礎上做到家庭幸福、和諧美滿。
八、主動自愿的遵守和維護協議的各項內容及具體要求。雙方已自己的責任為己任,以自己的人格為保證。
九、以上內容經過法律公正生效,一式三份,當事人各持一份,公證處一份。經斟酌審閱后自愿簽訂。
男方:
女方:
雙方婚前約定協議書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碼(后附身份證復印件):
乙方:
身份證號碼(后附身份證復印件):
甲乙雙方現已自由戀愛,確立關系,并已明確結婚意向,愿共筑愛巢,白頭偕老。在無任何逼迫、雙方無任何精神不正常現象的情況下,經雙方理智平等的協商,就婚前一處房產達成協議如下:
一、 婚前甲乙雙方同意以甲方單方名義在 按揭住房一套;房屋的詳情況如下:
1、 住房產權地址位置:
2、 房屋戶型:
3、 房屋建筑面積:
4、 購房合同款:
5、 購房合同編號:
6、 附件一《商品房購買合同》復印件
7、 附件二 購房發票復印件
二、 由于雙方暫時未辦理結婚手續,因此購房合同上暫時只有甲方的簽署;但對于房產經后的權利歸屬及其相關責任等事宜,雙方一致協商并同意:
1、住房歸雙方共同所有;財產所有權的分配比例:甲乙雙方各占50%;
2、甲方不得私自將此屋進行轉讓、贈送、抵押、拍賣、租憑、借用等其它用途;
3、婚前貸款由甲方還,此部分作為甲方個人財產;
4、婚后甲乙雙方共同具有還貸的義務和責任;
三、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四、 此協議雙方無任何爭議;
五、 本協議經丙丁見證(或公證機關公證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律師: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見證時間:年 月 日
雙方婚前約定協議書 篇4
茲因立約人____、____情投意合,爰訂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舉行公開儀式,在二人以上之見證下,締結良緣,并本于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及共創和諧家庭、美滿婚姻之共識下,互為下列約定:
一、夫妻冠姓
立約人同意婚后□保有本姓 □夫冠以妻之姓 □妻冠以夫之姓
二、夫妻住所
立約人同意婚后之夫妻住所地為____,如日后有變更住所之必要時,雙方愿本于平等原則,另行協議。
三、夫妻財產制
立約人同意婚后之夫妻財產制為:
□法定財產制,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處分自己財產
□約定財產制:
□分別財產制,結人不結財。
□一般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____任之。
□所得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____任之。
立約人并同意于婚后就約定財產制前往管轄法院登記處辦理登記,以產生對抗第三人之效力。
四、家務分工
夫負擔:________妻負擔:
________
(一)采買日常用品 (二)煮飯 (三)洗碗(四)倒垃圾 (五)清潔、整理家務 (六)房屋之修繕(七)喂乳 (八)換尿布(九)接送子女上下學(十)其它
※夫妻應互相協助他方之家務工作
五、家庭生活費
立約人同意婚后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樂、醫療所生費用及子女扶養費由:
□ 夫負擔全部
□ 妻負擔全部
□ 夫妻雙方各分擔二分之一。
□ 夫妻雙方依經濟能力及家事勞務狀況比例分擔,夫負擔____,妻負擔____。
□ 其它:
每月每人之家庭費用不得低于當地平均國民消費支出或人民幣____元(每年按物價指數調整)。
如因任一方婚后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另行協議。
六、自由處分金(零用金)
立約人同意婚后扣除前開家庭生活費后,由:
□夫每月提供人民幣____元供妻自由處分。
□妻每月提供人民幣____元供夫自由處分。
如因任一方婚后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按比例增減自由處分金,并得另行協議。
七、子女姓氏
因妻無兄弟,故立約人同意婚后子女從
□父姓
□母姓
八、立約人承諾婚后所生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由雙方共同任之,雙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為:
(一)不得不當體罰、虐待、傷害或操控子女
(二)保證提供子女健全穩定之生活環境
(三)不得唆使子女從事危害健康、危險性工作或欺騙
(四)不得遺棄子女
(五)不得為其它對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如夫妻對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有不一致之情形,愿本于子女最大利益原則協議之。
九、立約人承諾婚后互負貞操、忠誠義務,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違反者,應給付他方精神上損害人民幣____元。
十、特約事項:
立約人:男方:____女方:____
立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前協議書2
男方: ,身份證號:
女方: ,身份證號:
雙方因相識戀愛至今,感情真摯,現準備登記結婚,為妥善處理雙方的財產問題,避免影響婚后夫妻感情或將來可能出現的爭議,特就有關婚前和婚后的情況約定如下:
婚前債權債務約定
第一條 男方婚前有債權 元,債務 元;女方有債權 元,債務 元。雙方確認以上債權債務屬于個人的債權債務,結婚后,上述權利和義務各自享有和承擔。
第二條 婚后,如果一方出現經濟困難,另一方可以自愿代替償還債務。
婚前財產約定
第三條 婚前,男方有以下財產,屬于男方個人所有:
1、房產 處:房產證號
2、汽車 輛:車輛行使證號
3、股權:
4、其他:
第四條 婚前,女方有以下財產,屬于女方個人所有:
1、房產 處:房產證號
2、汽車 輛:車輛行使證號
3、股權:
4、其他:
第五條 雙方確認,婚前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不因雙方結婚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六條 對于在男女雙方各自名下的房屋貸款,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各自償還;
2、共同償還,婚后還貸部分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七條 男女雙方上述財產在婚后的收益,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歸各自所有
2、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財產
第八條 為籌辦雙方婚禮和以后生活的需要,雙方以及雙方的親友為男女雙方購買以下財產:
雙方確認,上述財產由夫妻二人共同使用,共同所有。
婚后生活
第九條 雙方結婚后均負有忠誠義務,應當尊重對方,理解對方,照顧對方。
第十條 雙方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對于家庭事務有平等的決定權,任何一方不得瞞著對方作出對家庭生活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第十一條 鑒于女方和男方生理上的差異,男方應當負責家庭中的體力活,承擔起照顧女方的責任。
第十二條 家務活由雙方共同承擔,一方因工作、身體等原因不能從事家務活時,另一方應當理解。
第十三條 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的工作和生活,如出現工作調動等原因,一方需要離開家庭所在地時,應當提前與另一方協商,另一方應當給予諒解。
婚后財產
第十四條 結婚后,雙方的所有沒有在此協議中約定的收入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男女雙方擁有平等的處置權,一方在處置夫妻共同財產超過萬元時,應當事先同另一方協商。如另一方不同意,由此產生的債務由作出決定方承擔,離婚時,此項債務作為作出決定方的個人債務,不得用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第十五條 婚后,按照法律規定屬于夫妻一方個人的財產,由個人享有,但另一方如果經濟困難,應當給予幫助。
第十六條 婚后,屬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由雙方共同承擔,在夫妻共同財產不足時,雙方均有義務從各自財產中支付,但事后有權從夫妻共同財產中補回。
子女撫養、老人贍養
第十七條 子女有權利向任何一方要求給予經濟幫助,雙方均不得拒絕。
第十八條 雙方均負有照顧和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 雙方均負有照顧自己和對方父母的義務,不得虐待、遺棄、侮辱對方父母。
第二十條 照顧雙方父母及親友禮品饋贈,優先從夫妻共同財產中支付。
第二十一條 雙方應當平等的對待雙方的父母,任何一方不得搞差別性待遇。
離婚
第二十二條 在雙方感情確實破裂時,可以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
第二十三條 因一方身體原因,導致雙方不能過正常夫妻生活時,另一方主有權提出離婚。此種情況下離婚,雙方均視為無過錯方。
第二十四條 一方在患有重大疾病期間,另一方不得提出離婚。
第二十五條一方的父母患有重大病病期間,另一方不得提出離婚。若提出離婚,一方也同意,提出方仍然應當承擔一方父母治病所需費用的一半,一方有權通過協商或訴訟的途徑主張。
第二十六條 離婚后,無論基于何種原因,任何一方均不得發表對另一方帶有侮辱性、誹謗性的言論,更不得做出影響另一方工作生活的行為。
第二十七條一方患有久治不逾的疾病且無過錯,若另一方堅持提出離婚,應當給予患病方充分的補償,以保證患病方日后得到妥善的治療。若日后補償費用不足,提出離婚方仍然應當承擔另一方治病費用的30%。提出方不履行時,患病方有權通過訴訟維護自己的權利。
離婚時財產處理及補償
第二十八條 因一方過錯導致男女雙方離婚時,過錯方不得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只能拿回屬于自己的婚前財產。
第二十九條 過錯方承諾,在離婚時另外給另一方一次性補償
元人民幣。
離婚時子女歸屬
第三十一條 離婚時,對于子女的歸屬,應當優先征求子女的意見,若子女決定跟隨一方時,被跟隨方不得拒絕,另一方不得干涉。
第三十二條 若子女年齡小于十周歲,過錯方應當優先聽從另一方對子女的安排,不得提出異議。無過錯方在作出安排時,應當適當考慮子女的意見。
第三十三條 若子女決定跟隨無過錯方,過錯方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為月收入的 %,但每月不得低于 元人民幣,直至子女滿十八周歲。
第三十四條 若子女決定跟隨過錯方,無過錯方也同意,無過錯方每月支付撫養費為月收入的 %,但每月不得低于 元人民幣,直至子女滿十八周歲。
第三十五條子女在男女雙方離婚后,患上重大疾病或因上學等原因而需要較大費用時,由男女雙方平均負擔。若一方沒有經濟能力,另一方應當及時支付,但事后另一方應當償還,并出具書面憑證。
第三十六條 無論女子跟隨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探視的權利,但不得影響孩子的學習和被跟隨方的正常生活。
其他約定
第三十七條 本協議中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視為雙方享有平等權利和義務,但一方能證明另一方有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 (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雙方婚前約定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欲在結婚前共同購買位于 的房產一套,購買價格 元,首付款: 元。現甲、乙雙方因情投意合而生活在一起,為避免紛爭,愛情永固,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上述房產為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因甲方的戶籍問題,暫將房產登記在乙方名下,但該房產的所有權為雙方共同共有,婚后亦作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二、首付款 元,其中由甲方出資 萬元,乙方出資 萬元。剩余的 萬元向 借貸。
三、該房產簽訂合同后每月貸款由甲乙雙方共同支付,甲方付 元,乙方付 元。
四、甲方作為上述房產的實際共有人,對該房產享有與乙方一樣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權利,乙方不得以甲方非該房產證上示明的所有權人而干涉甲方享有上述權利
五、在未經甲方的同意,乙方不能擅自以各種方式處分該房產,如:出賣、抵押、租賃等。
六、在雙方登記結婚后。該房產自動轉化為甲乙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
七、若雙方日后因解除婚姻關系而劃分財產,上述房產按照雙方各自支付的份額劃分。
八、甲、乙雙方均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簽署本協議是自愿行為,沒有受到任何人的脅迫。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