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就業協議申請書(精選5篇)
補辦就業協議申請書 篇1
就業指導中心:
我是專業屆畢業生,因原因協議書不慎丟失,協議書號:,聲明原協議書作廢。現為順利就業特申請補辦協議書一份,望批準。
姓名:
日期:20xx年x月x日
補辦就業協議申請書 篇2
招生就業管理辦公室:____
我是職業技術學院__級____專業__班學生____(學號: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因(申請補辦的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申請補辦就業協議書。在此保證原協議書并未與任何單位簽約(或已解除協議關系),若由此引發一切問題由本人負責。
原協議書號:____
懇請諒解批準!
申請人(簽名):
xx年x月x日
學院意見(蓋章):
補辦就業協議申請書 篇3
申請人:X,男,漢族,初中文化,1970年4月工作單位:宣威市格宜鎮張沖煤礦達樂煤礦住電址:宣威市格宜鎮龍泉村委會話:
被申請人:宣威市格宜鎮張沖煤礦達樂煤地址:宣威市格宜鎮龍泉村委會
法定代表人:電話:業務人員:仲裁請求:一、請求裁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解除事實勞動關系;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依法支付140811元因工受傷的相關費用,合計元(拾肆萬零捌佰壹拾壹元整)具體如下:1、住院期間生活補助:4480元(35元*2/人*80天);2、住院期間工資:57810元(2710/30*80);3、住院期間家人的護理費:3840元(45*80天);4、一次性醫療補助:5420元(2710元*2月);5、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32520元(2710元*12月);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4390元(2710元*9月);7、鑒定費:300元;8、第二次手續費4800元。9、煤礦企業傷殘賠償(131號令):65040元(271元*12月*2);事實及理由:20__年8月15日,申請人X在煤礦井下砌碹時被矸石砸傷左腳,被送往宣威市中醫院醫治,經醫院初步診斷為:右足背挫裂傷;1、2、左第五指骨開放性骨折;3、左足背異物殘留;4、左第二趾骨撕脫性骨折。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__年12月26日會議討論決定予以認定為工傷(曲人工認字【20__】30440號)20__年月第。日經曲靖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九級傷殘(曲人鑒委字〔20__〕第號)。綜上所述,申請人因工受傷,依法應享受工傷的相關待遇,請貴委支持申請人的請求為謝。
此致宣威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X20__年月
補辦就業協議申請書 篇4
申請人:&&&&&&&&,男,漢族,初中文化,1970年4月工作單位:&&&&&&&&住電址:&&&&&&&&話:&&&&&&&&
被申請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電話:&&&&&&&&業務人員:&&&&&&&&仲裁請求:一、請求裁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系;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依法支付因工受傷的相關費用,合計140811元(拾肆萬零捌佰壹拾壹元整)-4500元(肆仟伍佰元整)(煤礦已經支付)=136311(拾叁萬陸仟叁佰壹拾壹元整)。具體如下:1、住院期間生活補助:4480元(35元*2/人*64天);2、住院期間工資:57810元(2710/30*64);3、住院期間家人的護理費:2880元(45*64天);4、一次性醫療補助:5420元(2710元*2月);5、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32520元(2710元*12月);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4390元(2710元*9月);7、鑒定費:300元;8、煤礦企業傷殘賠償(131號令):65040元(271元*12月*2);事實及理由:20__年6月30日17時左右采煤工在煤礦井下采煤時,因片幫被矸石砸傷胸部和右腳。經富源陽光院診斷為:多發肋骨骨折并血氣胸;創傷性濕肺并胸壁皮下氣腫;右腓骨頸骨折。20__年7月22日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認定為工傷(&&&&&&&&人工認字〔20__〕第40731號)。20__年10月28日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曲人鑒委字〔20__〕第1046號)。綜上所述,申請人因工受傷,依法應享受工傷的相關待遇,請貴委支持申請人的請求為謝。
此致&&&&&&&&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20__年二月二十日
補辦就業協議申請書 篇5
賽維LDK太陽能高科技(南昌)有限公司職員工工傷事故結案書
LDK(工傷)結字第結字第LDK號
結案報告單位:人事行政部傷(亡)職員工基本信息:
工號姓名性別入職時間
工傷經辦人:
工傷索賠申請書5篇申請書
崗位名稱
身份證號
一、工傷事故認定鑒定以及費用支付情況:工傷事故認定/鑒定以及費用支付情況認定鑒定以及費用支付情況:
XX年X月X日,在車間工作時,不慎右手無名指被裝框機夾傷,自XX年X月X日至X年X月XX日在南X醫院住院治療,醫療診斷為:。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有關規定,經南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該職工此次受到的傷害為工傷,并經南昌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醫療診斷結論和專家組的鑒定意見,對照《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__)綜合鑒定。鑒定結論為:勞動功能障礙(傷殘)。該員工對以上結果表示無異議。該員工住院治療費用X元,員工本人墊付治療費用X元。工傷保險報銷醫療費用X元,以及XX級傷殘補助金XX元,其中公司承擔醫療費用X元。以上兩筆費用已于XX年XX月XX日轉入該員工工資賬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