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合伙協議書(精選5篇)
餐飲合伙協議書 篇1
甲方: ,聯系方式: ,身份證號碼: , 住址: ;
乙方: ,聯系方式: ,身份證號碼: , 住址: ;
丙方: ,聯系方式: ,身份證號碼: , 住址: 。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特色烤豬蹄商鋪 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商鋪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作經營的商鋪名為: 豬小強特色烤豬蹄(暫定名)
經營場所位于: 閔行區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主要為 熟制豬肉食品 ,范圍包括 食品、點心、自制飲料 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以_其現有經營中商鋪代資 方式出資,占總股份的百分之四十(40%); 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 __元(人民幣大寫: )方式出資,占總股份百分之三十(30%);
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 __元(人民幣大寫: )方式出資,占總股份百分之三十(30%)。
2.各合作人的出資,于__ __年 月_ __日以前交齊,匯到三方確認的個人銀行卡上,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__ _ 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所持股權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間分工
甲方負責,店鋪的日常營運和內部員工管理
乙方負責,各類財務管理,賬務登記和管理
丙方負責,產品策劃構思和日常監督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 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 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
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叁份,合作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
丙方:
餐飲合伙協議書 篇2
餐飲合伙協議書怎么寫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丁方: 身份證號碼:
經多方合伙人共同協商,就經營餐飲店,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本著自
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為廣大消費者提供健康、綠色、便宜的飲食。
第二條 合伙名稱:
經營地:116號—118號商場內負壹層BEF—E號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武俠文化餐飲、加盟
第四條 合伙期限:長期有效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拾陸萬元,占總投資40% 的股份。 乙方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捌萬元,占總投資20%的股份。 丙方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捌萬元,占總投資20%的股份。 丁方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捌萬元,占總投資20%的股份。
2.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肆拾萬元。合伙期間多方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
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和收回。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權債務承擔
多方合伙人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共同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伙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一方應當以各自的出資比例為據,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退伙
1.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經多方合伙人同意退伙;
②合伙人擅自退伙,作無償退伙處理,不做任何補償,不得動用任何共有財產和無形資產(包括注冊商標、營業執照等)。
2.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③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④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三) 出資的轉讓
不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和財產。若合伙人擅自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和財產,當作合伙人擅自退伙處理。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1、乙,丙,丁方負責合伙門店的進出貨管理,經營管理、財務管理;人
力資源管理。
2、 甲方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市場
開發、營銷策劃、人力資源管理及財務監管等。
3、 多方合伙人互相監督,重大事項多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否則當作合伙人擅自退伙處理。
(三)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否則當作合伙人擅自退伙處理。
第十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2.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3. 被依法撤銷;
4.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雙方合伙人擔任,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的辦法辦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法律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當地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式 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丁方: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餐飲合伙協議書 篇3
依據《合伙企業法》及其有關規定,本著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全體合伙人簽訂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及合伙期限
企業名稱:XX省XX市XX酒店。
經營場所及地理位置:
1、餐館經營面積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2、娛樂業經營場地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
4、合伙期限為兩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餐飲業、娛樂業。
三、合伙人的基本情況
姓名 陳X兵,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姓名 李X君,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姓名 施,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四、合伙企業合伙人出資方式、數額和出資期限
1、合伙人李X君、施分別以人民幣和勞務出資參與陳X兵所經營的餐飲業及娛樂業;
2、合伙人李X君和施分別出資人民幣肆萬元,該出資作為李X君和施參與經營的押金于本協議簽訂后一年之內交付陳X兵;
3、合伙終止后,若李X君和施任何一人不愿再繼續參與合伙,陳X兵自愿返還李X君、施各自交付的押金人民幣肆萬元,但該款不計利息。
五、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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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盈余分配:合伙企業盈余按陳X兵占50%、李X君占25%、施占25%的比例分配及承擔。
2、債務承擔:合伙企業債務以合伙企業財產進行清償,不足部分由全體合伙人按照盈余分配比例承擔。
六、合伙企業事務執行
1、本協議所載明的全體合伙人均可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事務;
2、合伙企業日常管理,由全體合伙人根據自身時間安排或合伙人相互約定執行,具體權限為:
① 、對外接洽業務、招攬客戶;
② 、日常事務管理;
③ 、支付合伙企業債務;
④ 、日常物資采購及費用支出;
⑤ 、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查閱合伙企業會計賬簿等財 務資料;
3、合伙人有權對其他合伙人所執行事務行使詢問及監督權利,并有權提 出異議,在提出異議后,被執行事務應當立即暫停,并經全體合伙人表決后決定是否執行該事務;
4、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①、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②、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③、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④、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⑤、以合伙企業名義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及財務人員; ⑦、有關事務執行爭議的處理,對事務執行人委托的撤消、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方法的變動、合伙人增加或減少出資;
⑧、合伙企業歇業。
5、全體合伙人對本協議未載明的關乎企業經營的有關事項的執行,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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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辦法進行表決。
七、禁止行為
1、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除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3、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入伙、退伙
1、入伙
①、新合伙人入伙時,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協議; ②、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③、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2、退伙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②、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③、其它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終止的事由:
①、合伙期屆滿;
②、全體合伙人同意提前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查封或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相關事宜:
① 、全體合伙人自行或邀請相關專業人士進行財務清算;
② 、財務清算后如有盈余或虧損,則按本協議第五條所列比例進行分配 或承擔;
③ 、實物資產歸合伙人陳X兵所有;
④ 、陳X兵于終止事由出現后一個月內分別返還李X君及施押金人民幣 肆萬元;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XX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全體合伙人可通過協商一致的方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事宜,按照《合伙企業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協議自全體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協議一式叁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合伙人簽章: 、 、
簽訂日期: 、 、
餐飲合伙協議書 篇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姓 名: 性 別: ,年 齡: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聯系電話::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姓 名: 性 別: ,年 齡: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聯系電話::
第一條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注:此款關于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組織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組織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組織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組織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組織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組織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單位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組織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組織事務。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產品(整機)、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組織名稱繼續經營原組織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組織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飲合伙協議書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協商,就雙方合伙經營理發店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伙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甲乙雙方合伙經營本店(店名 )(地址: ),直至結束到期。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 。如需延長期限,在期滿前 個月辦理延續手續。
第二條:出資方式
1、店面共投資現金人民幣 元。甲方 投資現金人民幣 元,占投資總額的 % ;乙方 投資現金人民幣 元,占投資總額的 %。甲方與乙方的投資比例為 : 。
2、店內所有財產為雙方共有。除非合作的另一方同意,否則,所出資投入的資金,不得隨意中途抽回,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期滿清算后才能抽回資金。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雙方在合伙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盈利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甲乙雙方認同所有應支出的經費后,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員工宿舍租金、水電物業、伙食費、電話費、產品費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2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每月純利潤之金額按甲方 %,乙方 %進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 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3、每月財務由 方保管, 方監管,在每月 日核算雙方簽字后,分紅。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乙雙方在合伙經營期間,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店內盈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費用后)。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部分。同時,合作雙方任何一方不能與除甲乙雙方的其他人勾結損害另一方利益,一經發現,利益被損害方被有權要求勾結其他人損害利益的一方按被損害的利益金額雙倍賠償。
2、合伙人任何一方有如下權限是:①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統籌安排;②對于合伙事業項目有決定權;③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第五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④后期他人入伙,需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退伙:①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需有正常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三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過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按其出資比例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事業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轉讓出資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糾紛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七條:合伙期滿結束后,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間的帳務及清算利潤。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伙協議自甲、乙雙方簽
字(或蓋章)之后即為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涂改無效,以上合同若有其它未盡事宜,由協議雙方再行協商,作為協議附加條款。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