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轉讓協議書(通用5篇)
地基轉讓協議書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甲方將位于牛寨鄉牛寨村水井街組 一塊承包地永久轉讓給乙方作宅基地使用,為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一、四至界限:上至公路,下至以鎮壩公路邊溝往下量出14.5米,左至馬發光宅基往左量出11.6米,右抵朱世江住房。長25米,寬5米,共計125個平方。
二、雙方議定宅基地轉讓費為人民幣壹拾陸萬圓整(¥160000元),合同簽訂時首付人民幣壹萬圓整(¥10000元),余款定于20xx年9月31日前交清。
三、甲方違反本協議導致宅基地不能過戶或將宅基地轉讓給他人,不進行交付,甲方應支付給乙方違約金伍萬元圓正(¥50000元),乙方未按本協議付款,乙方應支付給甲方違約金壹萬元圓正(¥10000元)
四、如果宗地發生其他糾紛(甲方自身原因所致),由甲方協調解決并負責處理。如解決或處理不了,甲方必須退還乙方所有款項,甲方應支付給乙方違約金伍萬元圓正(¥50000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立即生效。生效后雙方不得反悔,如有違約,違約方承擔對方的一切經濟責任。
甲方: 乙方:朱世林
在場人:
20xx0xx年8月23日
地基轉讓協議書 篇2
出賣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于20xx年因縣政府三清東路項目建設需要,對甲方的房屋進行征收,甲方在玉清花園取得農民安置地基貳直,現甲方有安置地基出售轉讓,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甲方的貳直安置地基轉讓給乙方用于自建房一事,雙方達成如下一致協議,以便雙方依約履行。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于玉清花園的貳直農民安置地基出售轉讓給乙方所有,甲方承諾對該貳直地基擁有完整所有,與他人沒有糾紛。
二、貳直地基轉讓價款合計 萬元人民幣。該款已包括所有費用在內(包括了甲方已交納的每直地基澆地梁的款額每直貳萬元),甲方不得再借任何理由向乙方要求支付地基轉讓款的基地任何費用或附屬費用。
三、地基轉讓款分兩次支付,雙方達成本協議當天,乙方先支付甲方地基轉讓款 萬元,余款 萬元于政府相關部門允許施工建房之日起兩個月內付清。甲方收到乙方所付款額后,向乙方出具收據,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地基轉讓款。
四、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建房及辦證(土地證、房屋所有權證)等相關一切手續,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建房手續暫時不能辦理在乙方名下,甲方允許乙方以甲方名義投資建房,甲方不得找任
何理由刁難乙方,所建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相關權屬屬于乙方所有。
五、乙方付清地基轉讓款后,乙方根據情況需要有權對貳直地基(或建好的房屋)進行轉讓、出售,甲方不得干涉反對,所需相關手續,甲方同意無條件協助配合。
六、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第一筆地基轉讓款后,甲方同時將征收補償協議等相關證明該貳直地基相關手續復印一份給乙方,雙方簽訂的協議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借任何理由反悔,如反悔按所收款額雙倍賠償乙方損失,如乙方反悔,所收款額不予退回乙方。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補充。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以上協議內容完全出于雙方自愿,雙方對協議內容無異議,雙方簽字確認。
甲方: 乙方:
在場見證人:
年 月 日
地基轉讓協議書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愿將位于三洞鄉206省道旁的一宗轉讓給乙方,具體事宜如下;
一、界限:
正面靠 ;左面靠 ; 右面靠 ;后面靠 。
二、價格:雙方議定價格為總地價 元(¥: ),在十日內付清。
三、雙方責任:1、乙方超出規定時間未付清,每天乙方另支付甲方余款的百分之五的滯納金; 2、甲方保證該地基合法,無爭議,可轉讓。甲方有義務在乙方辦理相關用地建房手續中提供必要材料;如果宗地發生糾紛,(如在建房途中出現政府及其他人干涉的)由甲方協調解決處理;如不能協調解決,造成乙方不能建房的,甲方必須退還乙方所有地款,并另付地價壹倍違約金;乙方已經投入的建設資金損失,由甲方承擔。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生效后雙方不得反悔,如乙方悔約,照付甲方地價款,如甲方悔約,甲方按地價款的雙倍返還乙方。
甲方:(手印) 乙方:(手印)
甲方旁證人: 乙方旁證人:
貳零壹叁年捌月 日
地基轉讓協議書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因供求關系,甲方自愿將石阡縣湯山鎮高樓村紅橋組宅基地(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字號______________號)轉讓給乙方修建房屋,本著公平、公正、合理、互利原則,避免今后出現產權、所有權、使用權等糾紛,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一致協議:
一、甲方將其所屬石阡縣湯山鎮高樓村紅橋組宅基地總面積71.4m2(轉讓價為2880元/平方米)公攤面積15m2(轉讓價為800元/平方米)轉讓給乙方,共計轉讓價為217632.00元,另基礎造價8000.00元,乙方應付甲方轉讓價共計225632.00元。
二、雙方協定變更宅基地面積60平方米,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產權變更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
三、甲方負責把該宅基地上的電線協商挪開,水電由甲方在修建房屋前負責安裝到該宅基地,修建房屋時,二樓以上前挑1米,后挑80公分,挑出部分不再另外計算費用。
四、付款方式:分兩次付清,于20xx年8月30日付甲方166000.00元,余款60000.00元于20xx年古歷3月底付清。
五、本協議書在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六、附加條款:
1、今后甲方及其家屬和后代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與乙方提出該宅基地的產權、所有權、使用權糾紛。若甲方單方面發生產權、所有權、使用權等糾紛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全部賠償。
2、今后該宅基地如被國家征用或再次轉讓及他人置換,甲方必須無條件出面協助乙方辦理相關事宜,乙方因該宅基地以下所獲的所有賠償與甲方無關。
七、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法律責任。
八、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轉讓人(甲方):
接管人(乙方):
甲方證明人:
乙方證明人:
年 月 日
地基轉讓協議書 篇5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住 址:
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住 址:
出租方(丙方):身份證號碼:
住 址: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就下述門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門面
1、轉讓門面位于 ,建筑面積 平方米;
2、丙方為上述轉讓門面的所有權人和出租方。現對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轉讓上述門面承租權的行為,丙方表現同意。
3、原甲、丙雙方所簽門面租賃合同的權利與義務轉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與丙方不再另行簽訂租賃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門面交接完畢后,甲、丙雙方之間原門面租賃合同終止履行,權利義務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結算與支付
1、丙方與甲方原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為 年,即自年 月 日起年 月 日止,月租金為元人民幣,現甲方剩余租期為 月。門面轉讓前尚欠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共計人民幣 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全部交清。
2、門面轉讓乙方后,甲、丙雙方原門面租賃合同中所約定的租金轉由乙方根據該合同約定(指有關金額、時間、付款方式和違約責任等條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負有支付義務。
三、門面設施、設備的歸屬
1、轉讓門面現有裝修設施在轉讓后歸乙方所有。
2、轉讓門面租賃期(含門面租賃合同續簽期限)屆滿后,該門面裝修設施的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所有。
3、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后,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再次裝修。
四、門面轉讓費的支付
1、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拾 萬元整(¥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詳見《轉讓財物交接清單》)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債權債務的處理
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交接條件及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內進行門面交接,向乙方騰讓門面并交付鑰匙。 門面交接時,甲方應騰空非《轉讓財物交接清單》范圍內的一切設施、物品和貨物,保持門面已有裝修、裝飾、設施、設備、門窗、墻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2、辦理門面交接手續時,由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現場驗收,按照《轉讓財物交接清單》點驗、接收有關財物,交接完畢后,甲、乙、丙三方應共同簽署《轉讓財物交接清單》,在丙方的現場監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門面鑰匙。門面鑰匙一經交付,轉讓門面即告驗收、交付完畢。
3、轉讓門面不符合約定的交接條件時,乙方有權拒絕交接,甲方應及時整改、修復,直至符合交接條件為止。并將視為甲方逾期交付門面,由甲方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該門面有合法承租權并有權依法轉讓,應該按時交付門面。甲方逾期交付門面時,按下列方式計算違約金:逾期交付天數 元/天;超過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轉讓門面時,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還已支付的門面轉讓費,和按上述約定追償違約金。
2、乙方應按時接收門面和支付門面轉讓費。乙方逾期接收門面超過7天時,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還已支付的門面轉讓費。乙方逾期支付門面轉讓費時,按下列方式計算違約金:逾期付款天數 元/天。
3、丙方保證該轉讓門面為其合法所有,享有門面的出租權,并不得“一房多租”。如因丙方原因造成門面所有權、租賃權糾紛,應由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甲、乙雙方違約金。該違約金按下述方式計算:甲方獲得的違約賠償=本合同約定轉讓費×1;乙方獲得的違約賠償=本合同約定轉讓費×2。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由合同三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環江縣勞動部門仲裁,通過仲裁程序解決。
八、其他規定
原《門面租賃合同》和《財物交接清單》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三方簽署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丙方:
簽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