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資協議書4篇
隱名出資協議書
隱名出資人(甲方):,身份證號:【 】
顯名出資人(乙方):,身份證號:【 】
鑒于:
截至本協議簽署之日,
1.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是一家已于【年】在xx市工商局登記注冊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金為人民幣壹千萬元。
2. 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實際已向該公司出資人民幣陸百萬元,并享有向公司余下肆佰萬元出資的認繳權。
3. 公司目前由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崔贏委托,以顯名出資人即名義股東之身份,登記于公司章程、股東名冊以及其他工商登記材料中。乙方名義上在公司出資比例為90%,并自愿接受甲方委托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4. 公司上述以乙方名義出資和持有的%股份,出資資金來源均為甲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隱名、顯名出資法律關系,以及確定雙方各自作為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的權利、義務,現雙方就下述協議內容達成一致,并謹遵照執行:
一、股東形式和出資來源
1.1甲方作為公司的唯一實際出資人,全部擁有對公司的投資權利和實際股東權利,為公司的隱名出資人、實際投資人、實際控制人,對公司對外經營行為產生的投資風險,以公司的資本金為限對外承擔有限責任,同時絕對自主地享有對公司的利潤分配權、支配權和所有權。
1.2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以個人名義成為公司名義上%比例的出資人和股東,為公司的顯名出資人和掛名股東。乙方不對公司的經營投資風險承擔責任,同時也對公司的利潤分配不享有任何分配權、支配權和所有權。
1.3 乙方持有的公司%的股份的出資資金均來源于甲方。乙方沒有對公司實際投入任何以貨幣或實物形式反映的等價資本金。
二、公司具體經營事務的管理、決策
2.1甲方作為公司的隱名出資人、實際投資人、實際控制人,按照公司法規定以及公司章程中涉及股東權利的規定,對公司的全部經營事務,享有管理、控制和最終決策的權利。甲方具體負責公司的各項經營事務,并實際行使股東各項權利,掌管公司的各種印鑒。
2.2 乙方作為公司的顯名出資人和掛名股東,不負責公司的具體經營事務。也對公司的經營無最終決策權利。乙方對公司及其他股東,應當披露其與甲方之間的關系,使公司及其他股東認可甲方實際行使股東權利。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3.1 甲方權利、義務
3.1.1 權利
(1)甲方享有公司中乙方名義下的各項實際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經營決策權利和利潤分配權利。
(2)甲方有權隨時根據公司的經營情況,隨時調整公司中乙方名義下的股權比例,包括但不限于股權的增減持、公司的增資擴股、合并重組、分立、解散、清算等事宜。
(3)甲方有權自己或派專人掌管公司的公章、財務印鑒、財務賬冊等。
(4)在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隨時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有權要求乙方將所持的顯名股東權無條件的過戶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5)甲方有權通過乙方顯名股東身份,召開股東會并作出股東會決議。
3.2.2 義務
(1)甲方有義務完成對公司的出資,確保資本金到位。
(2)甲方對公司的經營風險和投資風險獨立承擔責任。
(3)甲方應當保證公司各項經營行為的合法性,以實際控制人身份對公司對外的各項經營事務承擔最終法律責任。
(4)甲方要求乙方配合作出股東會決議或者行使股東權利時,應當予以提前通知。
(5)因甲方行使股東權利時,造成乙方發生必要費用的,由甲方承擔。
(6)甲方實際負責公司對外與各法律主體,包括法人及自然人的交往,同時實際負責對公司的內部人員的聘用和解聘事宜。
3.2 乙方權利義務
3.2.1 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合法經營,不得因甲方非法經營導致乙方承擔責任,有權拒絕甲方要求簽署違法文件。
(2)乙方在按照甲方要求行使股東權利所產生的必要費用,有權要求甲方承擔。
(3)乙方不承擔公司的投資風險,也不承擔公司的法律風險。如對外因甲方行為導致公司的顯名股東即乙方需 要承擔責任或者造成損失的,應當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實際發生損失,可以向甲方追償。
(4)乙方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間,如對外甲方行為導致公司法定代表人即乙方須承擔責任或者造成損失的,應當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實際發生損失,可以向甲方追償。
3.2.2 義務
(1)乙方完全認可甲方的隱名出資人、實際投資人、實際控制人身份,完全認可甲方實際行使股東權利。乙方對公司、其他股東明確甲方的實際股東地位和身份;
(2)乙方不享受和不參與公司的利潤分配,乙方也不在公司領取工資、獎金,與公司不發生勞動合同關系。乙方另外與甲方的其他經營實體發生勞動合同關系,進行相應工資、獎金結算。
(3)乙方不參與公司的具體經營決策事務,不參與公司管理。
(4)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在必要時配合在相關股東會決議簽,配合辦理工商登記手續,配合以名義股東身份的對外活動,同時乙方應當對上述事務予以嚴格保密。
(5)乙方不得對外宣稱自己為公司的實際股東和實際出資人,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以此身份對外簽訂任何合同。乙方不得利用公司顯名股東身份對外牟取私利,不得利用該顯名股東身份從事對公司存在任何競爭性或者損害性的行為。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其名義所持股權及收益擅自進行轉讓、質押或者對該股權施加其他財產負擔。
(7)因乙方自身債務或者其他行為,導致乙方在公司持有的名義股份以及收益被查封、凍結、拍賣、變賣或者轉讓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全部損失。
(8)乙方應當積極維護公司的商譽以及甲方聲譽,不得作出任何對外可能詆毀和損害公司商譽以及甲方聲譽的行為。
(9)服從甲方實際出資人的安排,對其名下股權進行調整,包括退出、增持、減持以及轉讓、質押等。
(10)乙方擔任法定代表人期間,未由甲方授權或者同意情形下,不得擅自以公司名義對外簽署任何文件,不得對外以公司名義作出任何行使的承諾或者擔保。如因乙方上述行為導致公司損失的,甲方以及公司均有權向乙方要求賠償。
四、協議終止以及違約責任
4.1 協議終止
本協議因下述原因終止:
(1)公司解散、破產、清算、注銷、吊銷的終止情形;
(2)甲、乙任何一方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
(3)協議任何一方要求終止或者解除協議的;
(4)其他協議終止的法定情形發生的。
4.2 協議終止后,需要將乙方顯名股東持有的股份,應當重新由甲方隱名股東持有或者指定他人持有。如發生協議終止第(一)種情形的,股權不再做更替,如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則由甲方實際承擔公司終止后的一切責任;如發生協議終止第(二)種情形的,由相關繼承人繼續按照本協議約定的原則,將股權重新交由甲方或者甲方的繼承人享有。
4.3 如本協議由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或者終止的,本協議應當解除或終止。如因一方重大違約造成對方損害的,損害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4.4 上述重大違約情形包括:
(1)因甲方的違法行為導致乙方需要對外承擔法律責任或者其他經濟責任的;
(2)乙方違反本協議中涉及的乙方義務條款,因乙方自身原因、乙方未經甲方授權或者同意擅自行為、不按照甲方要求簽署文件、不服從甲方安排、違反保密義務等,導致甲方無法行使股權權利的,或造成公司的損害或者甲方損失的。
五、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爭取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迅速解決,若經協商仍未能解決,雙方約定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員會,并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約束力。
六、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須雙方協商后由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應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協議內容以變更后的內容為準。
七、其他
7.1本協議于甲乙雙方簽署之日,立即生效。
7.2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 乙方(簽):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我們各股東經過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該法律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愿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協議如下:
一、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并有不同號的被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為準。
二、公司主要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行業。公司住所擬設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號_______樓(房)。
三、公司股東共______個,其中自然人________個,企業法人________個,社會團體________個,事業法人________個,國家授權的部門_____________個。分別為:
( ),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 )公司,住所在__________________,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為( )。
( )學會(協會、聯誼會等),住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團體法人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各股東出資額和出資方式為:
( )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___________萬元。
( )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___________萬元。
五、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后,應當在_____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后____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
六、股東不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當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八、全體股東同意指定_____________(指股東)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擔責任。
九、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愿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辦法承擔。
股東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協議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協議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參考格式,適用于個人獨資企業)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深圳市設立,由甲方個人投資并經營,“企業”全部財產屬甲方個人所有,并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企業”出資額為幣______萬元。甲方愿意將其在“企業”的全部出資及與此相關的合法權益(以下稱出資)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出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幣________萬元的價格將其在“企業”的全部出資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以銀行轉帳 (或現金支付)的方式分_______次(或一次)將上述款項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上述出資擁有所有權及完全處分權,保證在出資上未設定抵押、質押,保證出資未被查封,保證出資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轉讓的效力:
自本協議書項下的轉讓完成之日起,乙方對“企業”全部財產享有所有權及相關的權益,并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 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出資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__________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書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在深圳進行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署并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深圳市公證處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年月 日于深圳市
(注:文書中需填寫的內容應在電腦上填寫完畢后再打印出來,除簽名外不得手填。)
出資轉讓協議書(適用于個人獨資企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出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 幣________萬元的價格將其在“企業”的全部出資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以銀行轉帳 (或現金支付)的方式分_______次(或一次)將上述款項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上述出資擁有所有權及完全處分權,保證在出資上未設定抵押、質押,保證出資未被查封,保證出資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轉讓的效力:
自本協議書項下的轉讓完成之日起,乙方對“企業”全部財產享有所有權及相關的權益,并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 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出資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__________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書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在深圳進行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署并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深圳市公證處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年 月 日
出資人:a公司
出資人:b公司
第一條出資方
1、本協議中出資方是指承認公司章程、認繳出資額,公司設立后持有經公司登記、法定代表人簽蓋章的出資證明書者。
2、簽訂本協議的股東是:
a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b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第二條公司設立方式及法定事項
1、性質:有限責任公司
2、擬注冊名稱:
中文:c有限責任公司
英文:
3、注冊地址、營業地址、郵政編碼:
4、法定代表人、職務:
5、注冊資本:
6、公司宗旨:
7、公司經營范圍:
8、公司經營方式:
(上述事項,在工商登記時如有變更,以工商登記為準。)
第三條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1、a公司以貨幣現金出資人民幣萬元,以出資人民幣萬元,共計占c公司注冊資本%。
2、b公司以貨幣現金出資人民幣萬元,以出資人民幣萬元,共計占c公司注冊資本%。
a、b公司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各自應繳納的貨幣出資打入c公司籌委會賬戶(賬戶由負責監管),其余資產的轉移事宜,按本協議第五條辦理。
第四條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占公司注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3)出資人可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轉讓其在c公司的出資。
(4)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5)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收回所認繳的出資。
(6)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起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3、責任
(1)出資人違反本協議,不按規定繳納出資,應向已足額繳納出資股東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按其應出資額的%承擔違約責任。出資人不按規定繳納出資導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應出資額的%向其他出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2)出資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或過失侵害公司利益的,應向公司或其他出資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手續辦理
經股東共同協商,一致同意由a公司具體負責辦理設立公司的有關手續和起草有關文件,并負責公司設立過程中的其他具體事務。
第六條協議的退出
股東退出本協議,放棄股東資格,或者增加新的股東,都必須經過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方為有效,因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股東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加以規定;但退出協議的股東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條股東會
1、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由董事會負責召集。
2、股東會的職權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
第八條董事會
1、董事會是公司日常經營決策機構,由名董事組成,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名。董事長、副董事長由控股股東推薦,董事會選舉產生。
2、董事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3、董事會下設發展戰略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和審計委員會,董事會秘書辦協助以上各委員會和董事會工作。
4、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其職權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
第九條總經理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其職權按《公司法》由《公司章程》規定行使。
公司總經理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提出其薪酬建議。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人員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并決定其薪酬事項。
第十條監事會
c公司設名監事,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監事職權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行使。
董事、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十一條利潤的分配
公司交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
2、提取利潤的10%列入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3、提取利潤的10%列入法定公益金;
4、暫按利潤的5%提取列入任意公積金,可以根據公司年度經營狀況,經股東會同意后予以調整;
5、支付股東股利;
6、轉增資本(或股本)。
第十二條公司未能設立情形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設立:
(1)該協議未獲得批準;
(2)出資人一致決議不設立公司;
(3)出資人違反出資義務,導致公司不能設立的;
(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設立的。
2、公司不能設立時,出資人已經出資的,應予以返還。對公司不能設立負有責任的出資人,必須承擔完相應法律責任的,才能獲得返還的出資。
第十三條本協議經發起人、發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加蓋單位公章,并經批準后生效。
第十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以今后補充協議為準。本協議每股東各持一份。
第十五條本協議簽訂時間為: 年 月 日
第十六條本協議簽訂地點為:
a公司(蓋章): b公司(蓋章):
代表人(簽): 代表人(簽):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