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賃協議書4篇
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為了發展地方經濟,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并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當事人秉著誠實、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租賃土地的詳細情況:
甲方將承包經營的______市 縣 鎮______村____ 畝土地(詳細情況如下表)的使用權租賃給乙方建立駕校及綜合利用:
租賃土地所有權的詳細情況
總面積:_____畝 其中:田:_____畝,土:_____畝;地塊共數:____塊
二、租賃期限
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 日。
三、租金標準
乙方按每畝____元支付租賃費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四、土地用途
地下資源:乙方經相關部門批準后開發、利用。
五、相關稅費繳納
(一)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相關稅費由乙方負責;
(二)村社相關費用按村社每年規定的標準,乙方須按時繳納。
六、其他事項聲明
(一)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
(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轉租或許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三)租賃期限屆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四)如遇政府征收或征用,補償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還乙方剩余租賃期限租金。
(五)租賃期間承租人死亡或者成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被相關部門取消使用資格,合同終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權,租金作為甲方恢復整改費用,不予退還。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協議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為造成的一切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一)甲、乙雙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二)若雙方在30天內未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九、附件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由雙方簽、蓋章,并經所在村社同意蓋章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備案核查。
社意見(蓋章):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
見證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
甲方:_________村委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鑒于:
1.教育是立國之本,改善學校環境,美化學校場地,讓村民的子女有個良好的學習場所是我們的愿望。
2.乙方原租賃學校西側地期限未滿,但考慮到甲方的實際需要,表示大力支持。
3.經雙方認真協商,同時考慮到乙方的損失情況,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解除土地租賃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用地合同解除是甲方根據發展需要提出來的。(乙方原租賃場地合同簽訂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甲方一次性應補償乙方基建投資額(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的六成計人民幣_________元,該款在合同生效后10天內付清。
第三條 甲方應一次性補償乙方生產設備投資額(計人民幣_________元)的三成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此款在合同生效后30天內付清。
第四條 乙方應按原合同規定繳交_________年上半年租金及一切規費,不得拖欠。
第五條 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原租賃場地上建筑物及其內外物品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處理,乙方不得干涉。
第六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原甲、乙雙方簽訂租賃用地合同解除。
第七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合同上簽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_________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 市 路 號的 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并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設備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設備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于自己的設備騰清,并將租賃范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干凈。
九、租賃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為 元,由乙方于每年 月 日交納給甲方 。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十四、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蓋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或簽)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情況。
參考條款: 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方:xx區xx鎮xx村 乙方: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位于屯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雙方具體協商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土地面積,面積位置在村北大道東一塊土地,共10000平方米。
二、租賃時間為40年。即自XX年5月1日起至2044年5月1日止, 交款方式:合同簽定之日起全部一次性付清。
三、土地租賃費按每平方米6元計算,總額為陸萬元整。如果乙方改變用途,需要辦理各種手續, 甲反出手續乙方承擔費用。
四、土地租賃期間,可自由的選擇經營項目,但不影響東面耕地,乙方所經營的項目必須向國家交稅 (必須在本鎮交納)。
五、租賃期內,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變動不會影響此協議的執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響協議的執行,否則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造成方負責全部責任,乙方在經營期內可同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超過協議期限。
六、租賃期滿后,土地歸村集體所有,此合同自行作廢,不發生法律效益,若乙方需繼續租賃, 甲方優先于乙方,如不租乙方投入的資產甲乙雙方按國家法律處理。
七、其他未盡事益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以上協議在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否則后果由造成方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