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樣本
1、本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系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就確立就業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是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和各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用人單位、畢業生應逐項準確填寫,學校應認真審核畢業生有關信息,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依據本協議書,辦理畢業生就業登記審核和報到證簽發等工作。
2、本協議書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和畢業生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代簽無效。
3、本協議書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本協議書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書的附件,與本協議書一并履行。
4、本協議書內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歷,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5、填寫本協議書一律用藍、黑色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涂改處必須(簽名)或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6、畢業生離校后簽訂本協議書的,學校可不簽注意見。
甲方
︵用人單位︶單位名稱 組 織 機構 代 碼 單位隸屬□中屬 □省屬 □設區市屬 □縣(市、區)屬 □縣以下(含鄉鎮、村、居委會等)聯 系 人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單位類別□機關 □科研設計單位 □高等教育單位 □中、初等教育單位 □醫療衛生單位 □艱苦事業單位 □其它事業單位 □國有企業 □非公有制企業 □艱苦行業企業 □其它企業 □部隊 □農村建制村 □城鎮社區 □社會團體 □民辦非企業 □其他單位行業□農、林、牧、漁業□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批發和零售業 □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 □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教育 □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與社會組織 □國際組織 □其他檔案接收單位 檔案接收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遷移地址 乙方
︵畢業生︶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畢業時間 入學前戶口所在地 民 族 政治面貌 健康狀況 專 業 學 制 學 歷 身份證號碼 學 位 聯系電話 培養類別□非定向 □定向 □委培 □師范家庭地址 郵政編碼 用人單位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