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協議書范文4篇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工程名稱: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 甲方的權利、職責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并對施工現場用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審閱乙方臨時用電申請,并把乙方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進行備案。
3、負責提供施工電源,并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b級配電箱。并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監守手續。
5、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6、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7、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簽定屬于甲方臨時用電線路和設施問題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全責。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3、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確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4、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a) 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對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于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b) 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化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和培訓記錄。
c) 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簽定屬于乙方因違反上述協議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責。
三、爭議
當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若達不到一致意見時,按相關部門認定結果執行。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蓋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書自簽之日生效至工程終止。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 負責人簽: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甲方):
職工(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招用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聘。經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為臨時工,并自愿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并服從甲方的工作需求,在食堂崗位承擔工作。
三、勞動紀律甲方應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制定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各項勞動紀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完成工作。
四、勞動的時間與勞動報酬
1、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五天工作制。原則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確因工作需要,經與勞動者協商后,適當加班。
2、乙方基本工資標準為350/月,上班時經考核,另加月考核獎150元,學期考核獎500元,社會養老保險乙方自動放棄。
3、在假期若教師上課需用膳,食堂人員也需上班,且發基本工資,不發考核獎。
4、甲方每月30日前如期發放工資,由學校總務處統一發放。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切實做好乙方工作期間中的安全與健康。
2、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放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可以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會計聘用合同·學校聘用合同·聘用保安合同·銷售聘用合同
六、終止解釋勞動協議條件
1、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單位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傷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學校規章制度的;
4)無理取鬧,打架斗毆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質量要求完成工作或年度考核不稱職的;
6)學校因教學、管理、技術條件等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或崗位編制調整需裁減人員;
7)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4、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勞動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一方。
七、違反協議責任
一方違反協議,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按有關政策予以適當賠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或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期限滿自行終止。
十、本協議書一式三份,臨時工本人和學校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供電方):
乙方(用電方):
因 原因,需臨時搭線用電,為明確供用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及《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等電力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用電方臨時搭線用電地址:
二、用電方用電負荷:
三、臨時用電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安全責任
1、電力線路及保護裝置應根據用電容量配備。
2、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及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架,必須采取可靠的接地保護。
3、臨時用電應裝設配電箱(戶外應配設防雨型),導線應絕緣良好,導線端頭應采用螺栓連接或壓接。
4、配電箱內安裝的接觸器、刀閘等電器設備,應動作靈活,接觸良好可靠,觸頭沒有嚴重的燒灼現象。
5、配電箱內電氣設備應完整無缺,設有專用漏電保護開關,必須一只漏電開關控制一只插座。
6、所有移動電具,都應在漏電保護開關之中,電線無破損,插頭插座應完整,嚴禁不用插頭而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7、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作保護接零。單相回路的照明開關箱(板)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8、供電點由甲方指定,供電點后的計量裝置、動力線及保護設備等均由乙方自行配備。
9、臨時用電期間,乙方應設專人(姓名 電話 )負責臨時用電設施,用完及時拆除。
10、甲方有權依法對乙方開展用電檢查工作,乙方應接受檢查,并根據檢查人員依法提出的要求,提供有關情況、回答有關詢問、協助提取證據。
11、乙方不得向外轉供電,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供電,并且因此帶來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12、因乙方用電不當造成的人身、設備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3、乙方臨時用電期間需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并粘貼于配電箱內。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臨時用電設施止。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雇傭方(甲方):
單位名稱:
住 所:
勞務方(乙方):
姓 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戶籍所在地: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 _______________(移動電話)
緊急聯系人: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共同決定建立勞務關系。本服務協議屬于勞務協議,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調整范圍內,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調整之中。甲乙雙方在充分明確這一法律關系的基礎上,根據《民法通則》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自愿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協議所列條款。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x年xx月xx日起,至x年度營銷工作結束為止。
二、勞務內容
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為: 三、勞務要求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盡職盡責做好工作。
2.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范和各項規章制度。
3.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 服從甲方的管理。
4.對于因乙方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勞務時間、勞務報酬及福利
1.根據乙方勞務工作性質,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具體可參考本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及《營銷管理制度》。
2.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勞務報酬為_______元/月。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務后,有權獲得相應勞務報酬。
3.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4.任職期間,甲方為乙方購買“人身意外保險”,甲方只承擔該商業險所列的風險。乙方作為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只享受本協議中約定的福利和待遇,甲方內部文件中涉及的員工其他福利或待遇均不適用于乙方。
五、協議的解除與終止
1.在本協議期限內,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前五個工作日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解除本協議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2.甲方因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違紀,可隨時與乙方解除本協議。此時,不需按上款規定提前通知乙方。
3.甲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務報酬時,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協議,不受提前通知的限制。
4.本協議到期或過期,如雙方未續簽,自行終止本協議,不需提前通知。
5.甲乙雙方無論因何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協議,乙方均應立即辦理工作交接、歸還甲方財、物等解約手續。如離職時未辦理財物交接手續,甲方有權在不違反公布及可公開獲悉的法律、法規的原則下,扣除乙方的部分報酬及報銷費用,以抵充乙方欠負甲方的任何數額及/或以支付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稅項、費用等及/或以作為其他合法用途。
六、其他
1.乙方的人事檔案仍由原單位管理,甲方不負責處理與乙方人事檔案有關的任何事宜。
2.因甲乙雙方之間建立的關系是勞務關系而不是勞動(合同)關系,因此甲方不承擔任何社會保險繳納義務。
3.雙方如因履行協議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