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協議書4篇
協議人:_____(以下簡稱乙方),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協議人:_____(以下簡稱乙方),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
協議人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后,一致同意達成分居關系,現就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問題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愿達成分居關系。
二、子女撫養條款:
女兒_____由_____撫養,兒子_____由_____撫養,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撫養費用。
三、共同財產的處理條款:
1、同居期間所得房產位于路號,面積約xx平方米,折價人民幣圓整(¥_____元),現協商歸乙方所有。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具歸乙方所有。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具等見清單。
2、同居期間共有存款_____元,甲方分得_____元,乙方分得_____元。
3、一方專有的物品如首飾等及各自生活用品歸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提出要求。
4、其它未列出的共同財產歸乙方所有。
四、債權債務處理條款:
甲、乙雙方無共同債務。若有債務_____ 元以下,由雙方分擔,超過部分由男方承擔。
五、鑒于甲方現無住所,乙方同意甲方暫時居住于現房屋,甲方應盡快購置或租賃房屋或應乙方要求時搬出現房屋。
六、探視條款:雙方均有探望子女的權利,一方行使探望權時,另一方應予以協助。探望的時間和地點不受限制,但不應擾亂對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七、雙方簽訂本協議之后,如必須協助一方辦理有關登記的事項,另一方必須本著善意的原則協助辦理(如產權登記、過戶等)。
八、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機關存檔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雙方簽后成立并生效。
上述內容是我們雙方經過慎重考慮、反復協商的,是真實無誤的,我們保證執行并對此承擔法律責任。
協議人:__________ 協議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經男女雙方自愿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1.分居:男女雙方因為夫妻感情不和自愿分居,分居時間自年月日開始,男方居住于……,女方居住于……;分居期間雙方各自反省思考,如果能夠相互容納,再共同居住生活,并在本分居協議書上簽確認“終止分居”,如果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緩和夫妻矛盾,雙方就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
2.子女:分居期間,雙方共同支付孩子撫養費,支付辦法……
3、收入和債務:分居期間,雙方的各自收入仍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或約定屬于各自所有;債務處理;
4、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義務;
5、本協議一式二份,自雙方簽之日生效。
協議人(男方): 年 月 日
協議人(女方): 年 月 日
《分居協議》說明:分居協議可以作為感情破裂的證據,分居滿兩年如果協議離婚不成,可以提起離婚訴訟,根據法律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法院可以判決離婚;同時,距離產生美,雙方可以在分居期間各自反省,可能會進一步促進夫妻關系和睦。
協議雙方于年月日 在北京市民政部門登記結婚,婚后無子女,無夫妻共同財產。因雙方系經人介紹相識,且年齡差距較大,現夫妻感情出現分歧。雙方在達成本協議前已經分居一段時間,為了雙方冷靜思考,為了雙方的個人幸福,經協議人自愿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協議人自愿協議分居。在分居期間:
1、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且不得與第三方發生性關系;
2、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撫養之務。
3、分居期間,各方的收入歸各自所有,雙方均不得對外借
債,否則,視為個人債務。
二、分居的期限
時間為年,自 年月日至年 月 日。
三、分居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愿恢復正常夫妻關系;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并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
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因感情
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民事證據;
四、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時生效。
協議人(方): 協議人(男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
協議雙方于年月日在xx市民政部門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子,因夫妻感情問題,經協議人自愿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一、協議人自愿協議分居,在分居期間:
1、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且不得與第三方發生性關系;
2、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撫養之務。
二、夫妻共同財產及個人財產的處置
1、分居期間,號樓某單元某某室的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2、乙方可另行租房居住,且甲方不負擔乙方租房之費用。
3、分居期間,各方的收入歸各自所有,雙方均不得對外借債,否則,視為個人債務。
三、分居期間孩子撫養權
在分居期間,孩子的撫養權由甲方行使,乙方每月支付撫養費600元。
四、分居的期限
分居的期限時間為x年,自xx年月日至xx年月日。
五、分居的結束
1、雙方協議自愿恢復同居關系;
2、一方申請法院起訴離婚;
3、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并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后;
六、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時生效。
協議人:某某
某某
x年x月日
協議人(男方):姓名、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身份證編號。
協議人(女方):姓名、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身份證編號。
協議人 、 雙方于 年 月 日在 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年 月 日生育子女 。
現雙方就分居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與 自愿分居。
二、夫妻共同財產有:根據客觀情況,詳細列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確定夫妻共同財產暫歸夫妻一方管理。
三、夫妻共同債權、共同債務有:詳細列明。
除已列明的共同債權、共同債務外,分居期間發生的債權和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享有或承擔。
四、夫妻在分居期間的所得為各自所有。
五、分居期間,婚生子女 的監護權,暫歸 。
另一方 給付撫養費 元/月。給付方式: 。
未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每月享有 次探望權。
在每個月 ,時間為 。探望地點為 。
遇有特殊情況,探望次數、時間、地點等可由雙方根據子女情況另行約定。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協議人(男方):
協議人(女方):
協議人雙方于 年 月 日登記結婚,育有一子/女。由于協議人雙方夫妻感情不和,暫無和好可能,經雙方協商同意分居。現雙方協商一致,就自愿分居達成如下協議:
1、分居時間為二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分居期間,座落于 市 路 號的住房一套由 方居住使用,屋內家具、電器等物,由 方使用。 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2、分居期間,子/女由 方撫養, 方每月給付撫養費 元,在每月 日前支付,子/女的學習費用、醫療費用以及其他除生活費以外的不可預計費用由雙方憑據分擔。
3、分居期間, 方每月探望子/女一次,時間為24小時,定為每月最后一個星期 早上 時到星期 早上 時,由 方到 方居住地接送。
4、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產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各方產生的債務歸各自承擔。
5、分居期間,互不履行經濟扶助義務及夫妻生活義務。
6、以上協議一式 份,雙方簽后生效。
協議人(男方): 協議人(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