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服務協議書4篇
為維護電信和電信業務經營者(以下簡稱本公司)的合法權益, 基于客戶在本登記單中確認的服務項目,本公司將向客戶提供電信業務的相關服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客戶的權利與義務
。ㄒ唬 權利
。1) 依法使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2) 有權自主選擇使用本公司已開辦的電信業務;
。3) 有權對通信質量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申訴;
。ǘ 義務
。1) 應當在政府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限內及時、足額地交納電信費用;
。2) 申請辦理電信業務須提供真實、無誤的客戶資料,當客戶資料變更時應在一周內辦理客戶資料變更手續。客戶對填寫的客戶資料的正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3) 應使用國家批準入網并具有入網標志的用戶終端設備;
(4) 應配合本公司實施的電信業務服務變更和功能調整;
。5) 管理使用本人的電信業務“業務密碼”及用戶終端設備,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損失,由客戶自己承擔責任;
(6) 辦理過戶手續時,新客戶必須重新簽定電信業務服務協議。
2、本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ㄒ唬 權利
。1) 按照國家規定的電信資費標準收取各項費用,保留在國家規定的資費政策范圍內調整資費的權利;
。2) 保留對電信業務的服務功能作出調整的權利,以確保電信業務的服務質量;
。3) 本協議終止后,本公司有權回收客戶原使用的業務號碼,并進行再分配;
(4) 因客戶欠費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權拒絕其申請其他電信業務服務項目;
。5) 為建立與客戶溝通渠道,改善服務工作,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協議涉及的客戶資料;
。ǘ 義務
(1) 按照國家規定的《電信服務規范》為客戶提供電信服務;
(2) 在營業場所公布電信業務的服務項目、服務時限、服務范圍、資費標準、使用規定、繳費規定,并以多種方式為客戶繳費提供方便;
。3) 提供電信業務受理、咨詢、查詢、障礙申告等服務;(根據業務發展情況及客戶的需要),在電信客戶要求提供長途話費清單時,予以免費提供(根據國家關于電話交換設備總技術規范書、國家計委及信息產業部的電信資費計費政策,固定網本地電話只記錄用戶通話次數,無法提供詳細話單),并保留話費信息半年;
。4) 本公司一般不為住宅客戶在電話號簿上刊登資料,除客戶本人提出申請外。
。5) 因電信業務發展或電信技術的需要,而引起的電信業務服務變更(包括變更已分配給客戶使用的業務號碼)或影響客戶使用的,應提前通知客戶;若是更改客戶電話號碼的,應至少連續______天免費播放改號提示音;若是選號被更改的,將以同檔次的號碼替換(不含局碼)。
二、協議的中止與解除
1、 客戶在交清所有費用后可申請辦理拆機或過戶手續,本服務協議相應終止。
2、客戶選擇按年(或季度)包干的電信業務有效期內不能辦理停止使用手續,有效期滿客戶交清所有費用后可申請辦理停止使用手續,有效期滿如不辦理停止使用手續,本公司視同客戶繼續使用,并按月收取相應的月使用費(通信費)。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暫停向客戶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務:
(1) 客戶提供的客戶資料被發現為不真實的;
。2) 擅自在已裝的通信線路上裝、移各種無進網許可的終端設備及復用設備(室內移機除外)的;擅自改變電信業務使用性質的;或擅自利用已享受的電信業務服務非法進行電信業務經營的;
。3) 逾期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未繳納電信服務費用的;
4、 客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終止提供服務并中止本協議:
。1) 利用已享受的電信服務進行非法電信業務經營的;
。2) 逾期三個月以上未交電信業務服務費用的;
。3) 以保證金、擔保人等方式取得租賃權或使用權的客戶,違反保證條款或擔保人撤消保證的;
。4) 依照法律規定符合中止服務的其它情形。
三、違約責任
1、 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斷通信,阻斷時間連續三天及以上,但不足十五天的,免收半個月的基本月租費;阻斷時間連續十五天及以上的,免收當月的基本月租費,但不賠償客戶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損失。一個月以上以此類推。阻斷時間的計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戶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斷的時間起至恢復通信時為止。
2、 客戶逾期不繳納費用,本公司每日按所欠費用的3‰收取違約金,對超過規定時限的,做暫停服務或終止服務處理。暫停服務期間,月租費和違約金照計。客戶因欠費終止服務的,本公司不退回相應電信業務的安裝費或移裝費,月租費不計,但繼續累計客戶所欠費用的違約金,并依法追繳所欠全部費用。
3、客戶擁有本公司多項電信服務的,其中一項電信服務欠費經催繳仍不繳納費用的,本公司可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暫停其它的電信服務。
四、 證明資料
1、 客戶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原件、戶口簿、護照、軍官證、工商客戶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 經辦人的身份證明、本人委托書或單位證明。
3、 戶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證件的住址為準)或法定所在地(營業執照上單位注冊地)不在本地的客戶,可以由本地公民或單位提供擔保,并如實填寫擔保資料,同時由擔保人簽認可;或者持本人身份證,辦理費用預付,預付的最低額度根據不同業務而定。如果擔保人要求撤消擔保,客戶應提供新的合同擔保人,并到本公司營業場所協商解決。
五、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
本協議所述的各種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本公司可以采取電話語音、廣播、電視、公告、張貼、信函、報紙或因特網等方式通知。信函通知在寄出后48小時(以郵戳為準)即視為客戶已收到,其它方式的通知在通告發出后24小時即視為客戶已收到。無論客戶知悉與否,均視為通知有效,若客戶對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有異議,須在通告發出后一個月內與本公司協商,否則本公司將認為客戶已得知并同意協議條款。
六、可分性
若本協議其中任何條款被認定為無效,該條款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法律效力。
七、爭議解決
雙方對本協議的規定發生爭議時,本著互讓互利的原則,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種方式來解決爭議:
1、請求仲裁委員會依照其仲裁規則對所爭議事項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必須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2、請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對所爭議的事項作出裁決。
八、附則
1、“電信業務登記單”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變更電信業務服務項目時,本公司與客戶不再另簽協議,所填寫的登記表格均視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簽定本協議后,雙方經協商簽定的變更協議或其它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戶與其它任何單位、部門或個人簽定的凡涉及到電信業務租用權的協議,對本公司概不發生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信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戶)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緊急聯絡: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緊急聯絡: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就甲方單位計算機的維護服務事宜,經充分協商,決定訂立本協議。
一、合作的內容
甲方自愿將本單位的計算機交給乙方維護,具體配置見配置清單。協議期間由乙方提供上門服務。用戶級別為:______________會員,_________次月檢,_________次季檢,_________次年檢,維護費用為rmb_________元/年,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協議規定有效期為_________個月。甲方單位共計有計算機_________臺交給乙方維護,甲方自協議簽署后_________日內如滿意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則可參照第八條的付費方式支付上述服務費用給乙方。
二、服務項目
1.電腦各類故障檢修:無法啟動,不能進入系統,運行速度減慢,常死機,電子郵件設置等,操作系統重裝等。
2.各類外設維護:modem、打印機、掃描儀等。
3.系統軟件安裝:win98、win、winxp等。
4.常用軟件安裝及維護office、wps等。
5.電腦升級:給你最佳的升級方案,用最少的花費做到最好的性能。
6.各類硬件驅動程序安裝:顯卡、聲卡、網卡等。
7.查殺電腦病毒:各類電腦病毒(分區病毒、文件病毒、郵件病毒)查殺。
8.數據備份:同機備份,異地備份,光盤備份等。
9.網絡維護及安裝:網絡設備設置檢測、網絡服務器維護、水晶頭打線,winnt、winserver。
三、硬件維護的范圍:電腦硬件維護及故障檢測
1.服務費不包含電腦部件(如顯示器、光驅、軟驅及板卡等)修理費用,甲方可委托乙方送修,部件修好后,乙方將為甲方送回及安裝,修理費用按實際修理費收取,不另收取服務費。
2.甲方所需增加或更換的電腦部件,甲方可委托乙方代購,不另收服務費,保修期內由廠家提供。
3.甲方損壞的電腦部件仍在廠家保修期內,乙方免費送至廠家保修或更換,但甲方必須提供廠家的詳細地址、聯絡方式和電腦部件的保修書,乙方不保證成功及所需時間。廠家在城區內不加收服務費,在城區外需加收相應的服務費。
4.甲方損壞的電腦部件不在廠家保修期內,乙方可為甲方修理,修理費用按實際修理費收取,不另收取服務費。如果修理時間超過5天,乙方可以提供替用配件(顯示器除外)給甲方免費使用至部件修理完成。但甲方損壞的電腦部件不修理或不是由乙方維修的情況,不在此列。
5.所有品牌電腦(如聯想,清華同方、方正等)及外設(打印機、掃描儀等),如果未過保修期,乙方只提供軟件及檢測(不開機箱)服務,若檢測結果是硬件損壞則只能由相應的服務商提供服務,若代理商要求送修則乙方提供將整機送修服務,代理商在城區內不另收服務費,在城區外需加收相應的服務費。
四、軟件維護:電腦各類系統軟件、工具應用軟件安裝維護
乙方在維護甲方電腦時,為其安裝的任何軟件,版權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提供任何軟件的版權,甲方如需安裝正版軟件可以委托乙方代購。如甲方需要查殺電腦病毒服務,必須安裝正版的殺毒軟件。在保證甲方用戶正常功能和保護數據的前提下,乙方工程師有權決定解決問題的方案。
五、服務響應時間
甲方報障時請預約時間,乙方承諾從報障時計_________分鐘內安排工程師上門,具體時間由甲方和乙方約定,上門前乙方進行電話確認。乙方承諾服務時間:_________×_________小時
下列情況,甲方可以將主機交給上門工程師搬回乙方維護,承諾在48小時內預約送回。
1.甲方不希望上門工程師在現場操作。
2.故障情況在現場無法解決。
3.故障情況解決所需的時間較長而甲方不能相陪。
六、隱私及安全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國家關于私隱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規,為甲方絕對保密任何有關甲方的資料。非乙方過錯在維修過程中因硬件老化等原因形成的損壞乙方不承擔責任;如果因為乙方的原因造成硬件損壞,甲乙雙方協商賠償金額,以該硬件折舊價格為協商基準,但乙方不承擔由于維修造成的間接損失,包括甲方重要的數據、資料丟失等。甲方應當自行備份數據、資料。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做備份,但不對甲方資料、數據丟失承擔責任。本公司對所做的服務承擔有限責任,不承擔由服務引起的間接損失。
七、甲方單位的電腦如果不是全部由乙方維護,則乙方只負責協議商定的電腦。
在協議簽訂后,乙方有權記錄電腦的特征(如編號等)和在電腦上做標記用以識別電腦,在確認甲方電腦的型號和編號以后,由甲方電腦管理者簽確認。
八、付費方式
經甲乙雙方商議后,采用如下方式支付服務費:
1.一次性付清: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付清全年服務費用,另可享受______折優惠(標準用戶例外)或贈送____天服務。
2.分期付清: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50%服務費用,余款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3.滯納金:如甲方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未付清應付款項,則乙方可按日計提應付款項的5‰,向甲方追繳滯納金。
九、合同的解除
自合同簽訂日期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約期滿則自行解除。如果甲方續簽合同,則另簽合同。甲方要求的屬于服務范圍內的請求如遭遇拒絕2次以上,或者服務人員與甲方發生劇烈沖突,經雙方協商難以調解的,甲方可以要求解除和約,退還的費用中扣除已經服務的次數所需的費用。
十、此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協議自雙方簽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_________ 代表(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務方):_________________
鑒于:公安部《關于加強旅館業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有關旅館業治安管理和公安部關于貫徹執行《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標準的通知》的要求;乙方擁有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軟件及相應的硬件支持系統及服務;甲方對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采集及管理的需要。協議雙方一致同意:
1.定義
1.1 旅業系統或系統指_________________市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包括后臺系統和前臺系統。
1.2 后臺系統指安裝在市局中心系統內的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管理系統公安局后臺部分,其設備組成詳見附件。
1.3 前臺系統指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管理系統旅店前臺部分,其設備組成詳見附件。
1.4 軟件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定義)。
1.5 軟件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于:a.源程序清單;b.不少于2份載有源程序和目標程序的磁盤;c.系統說明書、技術報告(含功能、編制依據、計算方法、教學模型、框圖等);d.用戶手冊、使用說明;e.測試報告。
1.6 系統聯調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定義)。
1.7 _________市指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1.8 市局指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局。
1.9 市局中心系統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服務地點
2.1 _________________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賓館、飯店、旅館和招待所等旅業單位。
2.2 _________________市公安局的有關單位。
3.服務內容
3.1 建立旅業系統公安后臺系統。
3.2 在_________市范圍內的各旅館業單位建立前臺系統,并聯入市局網絡中心,實現住宿登記信息的定時、實時傳輸。
3.3 對旅店數據錄入人員和參與系統運行管理的公安干警的技術培訓。
3.4 對系統進行日常運行維護。
4.費用收取
4.1 前臺系統費用
4.1.1 前臺系統經費由各旅業單位自籌,甲方代乙方收取款項后統一存入乙方開設的專門帳戶。
4.1.2 乙方的收費標準
4.1.2.1 考慮_________市的實際情況,為擴大系統的推廣應用,每套全部費用最高限價_________元人民幣。
4.1.2.2 每套總價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包括:a.硬件設備費;b.系統軟件費;c.安裝調試費等。
4.1.2.3 每一旅業單位錄入人員的操作培訓費為最高每人不超過_________元人民幣。
4.1.2.4 每一旅業單位應支付的維修服務費由乙方與旅業單位商定,但應不低于_________元人民幣每月,該維修服務費由甲方代乙方按年一次性收取。
4.1.3 甲方代乙方收取的款項,應存入乙方下列專項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后臺費用
4.2.1 乙方自行支付市局中心系統設備的費用。
4.2.2 甲方下屬各分局和派出所所需設備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5.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免費使用本協議第4.2.1條所及由乙方負責建設和投資之后臺系統及設備。
5.2 監督乙方與旅業單位簽署之合同及其履約情況。
5.3 提出系統需求。
5.4 提供本條下述乙方所需的有關資料:a.甲方現有技術力量和市局中心系統設備配置情況。b.甲方轄區內使用前臺系統的數量、安裝計劃、步驟、安裝時間、旅業單位的詳細資料(包括名稱、地址、電話、聯系人、所轄派出所)。
5.5 代乙方收取前述第4.1.1條所及之前臺系統經費及第4.1.2.4條所及之維修服務費,并存入乙方開設之專門帳戶。
5.6 指派專人協助乙方開展工作,為乙方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
5.7 組織干警進行系統應用的技術培訓,協助乙方組織旅業單位錄入操作人員培訓。
5.8 組織系統聯調的后臺系統部分。
5.9 負責系統驗收。
6.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按照甲方要求建設旅業系統。
6.2 提供已通過公安部檢測的全套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前、后臺軟件。
6.3 保證附件2所列設備的質量符合旅業使用要求。
6.4 按照本協議第4.1.2各款所述之標準與各旅業單位簽訂《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技術服務合同》。
6.5 按照系統的建設進度要求,按時完成前臺系統的安裝、調試。
6.6 投入本協議第4.2.1所及之系統所需的設備資金。
6.7 先安裝部分后臺系統設備以保障系統的正常開通。
6.8 有權根據系統應用的發展,逐步添置后臺系統設備,但不得影響系統的開通、使用。
6.9 完成后臺系統軟件的安裝,并配合甲方進行系統聯調。
6.10 組織并實施前臺系統錄入操作人員的操作培訓。
6.11 提供售后服務。
6.12 按照本協議第4.1條及其它有關約定收取前臺系統維護費及培訓費。
6.13 組建能保證系統正常運行的培訓維護機構,并負責前后臺系統的長期維護及后臺系統工作人員的技術培訓。
6.14 系統安裝完畢并投入正常運行后,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軟件技術資料。
7.系統的建設實施進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始前后臺系統的實施與建設,具體實施計劃由雙方另行協商規定。
8.軟件技術標準
軟件應按照公安部《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標準的通知》(公通[1999]100號)文件要求,通過公安部指定檢測機構的檢測,其功能應符合公安部《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標準的通知》要求的功能。
9.驗收標準和方式
9.1 在后臺系統安裝調試結束、前臺系統安裝10家、乙方跟蹤運行10日后,甲方應派員對系統進行驗收。
9.2 驗收標準
按本產品的企業標準和軟件功能清單驗收。
9.3 驗收方式
9.3.1 采取隨機選點(一般選8 - 10個具有代表性的旅業單位)的方法,在甲方所在地驗收。
9.3.2 對分期實施的地區,只對首批安裝的系統進行驗收。對首批驗收合格后新增的用戶,不再進行驗收工作,即視為驗收合格。
9.4 驗收合格后7日內,甲方應簽發驗收合格證給乙方。如驗收不合格,雙方應委派代表共同檢查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并在規定時間內(該時間視具體情形由雙方另行商定)由責任方自行解決。
10.售后服務
11.保密條款
11.1 協議雙方保證,基于本協議從另一方獲得標有秘密或專有標記的信息或在合作過程中從另一方獲取的知識,這些知識包括技術、商業或者管理等方面,應當對之保密。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或本協議履行完畢之后,任何一方不得利用這些知識或信息,不得向他人披露。
11.2 對能以文件證明屬下列信息的,不承擔保密責任:a.從第三方合法得到的信息;b.在執行本協議時已公開的信息或在不違背本協議規定下公開的信息;c.受讓方自行獲取或開發的,且沒有利用出讓方的保密信息;d.經同意可以向第三方披露的信息。
11.3 雙方同意,其所屬員工和附屬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承擔相應的保密責任。
11.4 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終止后,自最后一次信息披露之日起五年以內,上述的保密義務依然有效。
11.5 雙方應當視彼此之間的商業關系為機密,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將這種商業關系披露給第三方。
11.6 法律、司法判決規定的必須披露的信息,不受本協議第11條的限制。
12.不可抗力
就不能或延遲履行本協議之下的義務(支付款項除外),各方對本協議約定的責任或作出的承諾因下列原因而免除:戰爭、內戰、罷工、停工、禁運、聯合抵制、軍事或顛覆政權、革命、外地入侵、暴亂、國民騷亂、暴徒的暴力或破壞等行為,且雙方在此同意本協議中約定的日期或期限進行延長。
不可抗力亦包括超出要求以不可抗力免責一方之合理控制的事件。不可抗力的情形應當是不能預見的,或能預見但經合理的努力后仍不得避免。不可抗力必須是發生在協議簽訂之后,并阻礙了主張不可抗力一方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13.期限或終止
13.1 本協議經雙方簽后生效。其終止期限為旅業系統建設完畢之時。除第13.2條所做規定外,第10條定義的售后服務,第11條定義的保密責任,將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有效。
13.2 基于重要的原因,任何一方均有權終止本協議。該重要原因為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實質義務,且在考慮了各種特別情形及雙方利益的情況下,其違約程度已使守約方不能指望違約方正常終止履行本協議。
13.3 終止本協議的通知應以掛號郵件送達。如果此通知及時郵寄,則推定為及時送達。
14.其他事項
14.1 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補充,附屬協議及工作程序之改變,當由雙方以書面形式共同制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 如果本協議之任何條款的一部分為無效或失去效力或不得履行,則其從本協議中排除。本協議繼續有效并在法律的最大范圍內得以執行。
14.3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下的權利及義務整體或部分讓與給第三人。
14.4 本協議并不形成雙方之間的合伙、代理或合資關系。
14.5 對他方違約或其過錯責任追究權利的放棄并不能被認作是放棄對其后續違約行為責任追究權利的放棄,一方延遲行使權利亦不得被視為放棄其權利。
14.6 本協議包括下列的附件構成雙方之間的整體協議,并取代所有以前口頭或書面的協議以及以前有關本項目的所有備案通訊資料。
14.7 本協議中的條款標題及目錄,只為引用上的方便,并不影響條款的解釋或組成。
14.8 本協議由以下《附件》補充,后者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_________ 代表(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x職業學院中國青年志愿者協會
乙方:xx村
為響應建設和諧新農村的號召,解決鄉村農民在生活上、精神上乃至某些農村信息知識方面的問題,搞好鄉風文明建設,同時豐富大學生的課余生活,加大鄉村與大學校園的聯系,加深友誼,互利共贏,經雙方友好協商決定一下協議:
甲方權力義務:
1、甲方有權在乙方地區內活動和了解適當的信息,以促進服務質量的提高;
2、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工具,并向乙方提出合理的要求;
3、甲方必須保證服務質量,保證不會故意損壞公物,并接受乙方監督;
4、甲方必須按期服務,如有情況,則通知乙方;
5、甲乙兩方共同組織活動。
乙方權力義務:
1、乙方有權對甲方服務質量進行監督;
2、甲方服務代表隊到達乙方地區時,乙方應做好接待事宜;
3、乙方必須給甲方提供必需的工具。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進行協調。
本協議經雙方簽訂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終止日期,由雙方另行共同協商。
甲方:山東x科技職業學院中國青年志愿者協會
甲方代表(蓋章):
簽訂日期:
乙方:xx村
乙方代表(蓋章):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