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就業協議書3篇
編號: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 業 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制表
省 教 育 廳 翻 印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方案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面簽訂如下協議:
一、 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了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征得用人單位同意。
二、 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 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后,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方案,報國家教育部批準,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 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 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有備注欄注明,并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六、 本協議經各方簽、蓋章后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征得另兩方同意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在備注欄注明。
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復印無效。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姓 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政治面貌 培養方式 健康狀況 專 業 學 制 學 歷 家庭地址 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 年 月 日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單位名稱 單位隸屬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單位經濟類型 單位性質黨政機關、科研設計單位、學校、其他事業單位、廠礦企業、三資企業、部隊、其他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用人單位意見:
簽 章
年 月 日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 章
年 月 日學校意見學校聯系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學校通訊地址 院(系、所)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備注(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習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習人員)
為明確見習人員與見習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見習期限及工作安排
1、按照甲方的崗位需求,乙方經所在學校團委或畢業生就業服務機構推薦自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到甲方指定崗位見習。
2、甲方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安排乙方見習活動包括必要的培訓,以提高乙方的實踐能力。
二、見習崗位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學專業,安排乙方到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見習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其需要和乙方的具體情況對見習崗位進行調整。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甲方在乙方見習期間,協助乙方所在高校對乙方進行管理;在乙方到崗前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額為____元;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____元的基本生活補助;有條件的單位為乙方見習期間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乙方休息權;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在見習崗位的安全;見習結束時與乙方所在學校共同對乙方進行考核鑒定,出具見習證明。
5、乙方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按照甲方安排的內容參加見習,按時完成見習期間甲方交付的任務和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守甲方商業秘密、技術秘密。
四、違約責任
6、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職責和義務,即為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7、甲方未能及時足額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致使乙方受損的,應予賠償。
8、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制度),甲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學校反映,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教育或終止見習。如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賠償。
9、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基本生活補助,乙方有權追償。
五、爭議解決途徑
10、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爭議,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相應的組織提出調解,調解不成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六、其他規定
11、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約定或協商解決。
12、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經甲方授權代表簽并加蓋甲方公章和乙方簽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另一份交乙方組織單位存查。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編號: ( )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教 育 部 高 校 學 生 司 制 表
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印制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政治面貌 培養方式并軌、定向健康情況 專 業 學制 學歷 家庭地址 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
年 月 日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單位名稱 單位隸屬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e-mail 所有制性質全民、集體、合資、股份制、其它單位性質黨政機關、科研事業單位、學校、醫療衛生、金融單位、國有企業、三資企業、商貿公司、廠礦企業、部隊、其它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章
年 月 日
學校意見學校聯系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學校通訊地址 院(系、所)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注:上述各項必須逐填寫,不得空白。學歷指本科生、專科生和高職。
簽約須知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和教育部的有關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之星國家關于畢業生就業的方針、政策。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了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征得用人單位同意。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后,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省廳批準,學校負責辦理就業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辦理就業手續,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六、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它約定,應在備注欄注明,并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七、本協議經各方簽、蓋章后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征得另兩方同意,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復印無效。
簽訂協議書注意事項
一、到省轄市事管或區管單位就業的,需經省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非師范經市人事部、師范經市教育局)蓋章同意;到縣及縣以下單位就業的,只需經縣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
二、到省直、部屬單位就業的,需經其主管部門蓋章同意。部屬單位主管部門系指在魯的主卦部門;在省工商局注冊的非國有單位接受畢業生,須到省就業辦辦理審核備案手續。
三、在省外落實接收單位的,按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原則上到山東省外各省區直或部屬單位就業的,經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到市(地)以下單位就業的,經市(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到省轄市單位就業的,需經直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同意。
四、到在京中央單位的,需經國家人事同意。
省畢業生就業辦網址:
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