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協議書3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鮮奶供應協議如下:
一、甲方承諾
1.利用_________銀行對_________政府的奶牛發展專項貸款_________元(以下簡稱_________貸款),用_________時間,為乙方在_________投資的_________乳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企業)建立牧場,提供所需奶源。
2.新企業享有上述牧場(養牛戶)及所轄奶區的獨家收奶權。這種權利不受任何其它協議的約束。不轉讓給除新企業以外的第三方。當新企業該權利受到侵犯時,將迅速進行干預、制止。
3._________貸款用于發展_________頭以上規模的牧場(養牛戶)。在_________年內使這種牧場(養牛戶)所提供的鮮奶完全滿足新企業的需要。
4._________貸款將用于下述牧場(養牛戶)的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當政府有其它奶源設施(收奶站、擠奶設備、貯運設備等)方面的投資時,向新企業享有獨家收奶權的牧場傾斜,重點扶持,優先配備。
6.在同牧場(養牛戶)簽訂_________貸款養牛合同中,必須明確規定,所產牛奶交售給新企業。
7.根據新企業對鮮奶收購量的要求,在_________天內增減鮮奶供應量。
8.及時向新企業提供相關信息。在制訂有關規定時認真聽取企業意見和建議。協助解決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其它問題。
二、乙方承諾
1.在鮮奶收購中,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及企業標準。
2.制訂合理的牛奶收購價格。實行以質論價,不壓級壓價或抬級抬價。
3.按時足額發放奶資。
4.收奶量需調整時應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實行奶證管理。為牧場(養牛戶)提供相關服務。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
6.根據甲方提供的牧場(養牛戶)貸款合同及通知可為其代扣_________貸款本金和利息。牧場(養牛戶)如有疑議時,此代扣即不在執行,由牧場(養牛戶)與甲方另行協商。
三、試產期及正式投產時的奶源供應。
1.新企業維修、改造。(從合同生效、資產交接完畢開始計算以下同)完成后進入試產期。試產期開工所需鮮奶量新企業應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2.試產期第一天需提供鮮奶_________噸。以后按每_________天增加鮮奶_________噸的速度增加。到試產期結束時達到日供鮮奶_________噸。
3.試產期間新企業無正當理由不得拒收計劃內鮮奶。遇特殊情況時,新企業應同甲方友好協商共同處理。
3.新企業試產期及正式投產所需鮮奶甲方將制訂具體計劃組織實施。試產期間及正式投產_________天內由甲方組織奶源到廠交售。
四、_________乳業有限責任公計劃:
1.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日處理鮮奶能力達到_________噸;
2.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日處理鮮奶能力達到_________噸;
3.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日處理鮮奶能力達到_________噸。
五、違約責任:在試產期內,如甲方不能保證乙方鮮奶量計劃供應,則由甲方與_________市政府連帶承擔,按協議收奶量價格乘以天數賠償損失,同時應切實保證在試產期內穩定持繼供應,不詳部分以主協議為準。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款人全稱(甲方)__________ 付款人全稱(乙方)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收款單位委托銀行向付款單位收取的款項,根據銀行結算辦法規定,提供水費及其它代收費用勞務費用的收取,采用勞務供應委托收款結算。雙方共同遵守下列款項:
一、甲方按照規定以委托收款的方式,委托乙方開戶銀行每月11-20日內辦理勞務費用結算,逾期不交者,按5%收取滯納金。
二、乙方必須備足資金,保證支付。如因乙方銀行存款余額不足,銀行作退票處理,款項乙方在五日內送至甲方,否則將按拖欠水費處理。
三、甲方必須使用銀行統一印制的勞務供應委托收款專用憑證,否則不予受理,甲方在向銀行委托收款時,必須及時將所附發票寄送乙方,以便乙方及時出帳。
四、乙方拖欠壹個月水費,甲方對乙方將實行暫停供水,直至將欠款交清,方可恢復供水。
五、附則:本協議一式三份,有效期暫定五年,甲、乙雙方及開戶銀行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銀行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立協議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大豐市自來水有限公司自來水報裝申請書
按第 號
處 年 月 日
用戶須知的供水事項
1.凡接用自來水的用戶均須遵守供水管理規則,對違反規則造成后果者,得追究經濟責任。
2.水表以外(包括水表)一切供水設備,不論是國家投資或私人出資,竣工后其產權均屬水公司所有,用戶不得自行拆遷。表外閘門不準私自開關。水公司可以在用戶戶外進水管上增設新用戶或調換管道,調換下來的管道、配件等均歸水公司,用戶無權干涉。
3.凡屬水公司管理閘門用戶不得擅自啟閉,凡用一切不正當的方法取巧用水,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教育、罰款,直至停水。嚴禁任何單位、個人轉供自來水。
4.為確保水質、水壓和安全供水,用戶的衛生設備、蒸暖氣、鍋爐、自備水源等,不得與本公司管道直接接通,更不得在管道上裝泵抽水。高樓建筑、鍋爐應自備水箱,裝有逆止閘門。
5.用戶對水表應負責妥善保護,并不得在水表箱上堆壓重物和其他東西,水表箱內不得有積水,以免妨礙抄表換表等工作。冬季做好防凍。如因保管不妥,致使損壞,照價賠償。
6.用戶應按規定日期繳納水費,不得拖欠,不得拒付。不按期繳納者,加收滯納金,每天按5‰征收。如再次催交不付,水公司立即停水。
7.用戶需要暫停用水、過戶或更變戶名者均需向水公司辦理申請手續,不得私自協商處理。
8.所有用戶每月抄表一次,凡是套表者其抄表及水費均歸總表結算。水公司只抄總表,不抄分表。
9.未經申請手續,擅自安裝自來水屬偷裝偷水,如發現除沒收一切材料外,視情節罰款處理。
10.為充分發揮水表使用效率,用戶根據最低月用水量,申請安裝合理的水表口徑,超過按實際抄見數收取。對水表塘中堆積雜物,抄表員估抄,與水表數不符,多不退,少要補。
水表表口徑(mm)
ф15
ф20
ф25
ф40
ф50
ф75
ф100
ф150
ф200
最低月用水量(噸)
10
30
100
200
300
1000
5000
10000
我們同意遵守你公司的供水規定,請予接水,今后如有欠費違章或損壞水表等情節,愿按你公司供水管理規則處理。
此致
自來水有限公司
申請單位/居民(簽蓋章)
用戶名稱
詳細地址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申請給水用量
m3/月
申請水表口徑
申請給水用途
□ 居民住宅生活用水
□ 工業、辦公用水
□ 商業、門市用水
□ 特殊行業用水
室內擬裝置何種用水設備
申報給水事由
勘察設計及工程預算進度
安裝工程費用交納進度
安裝實施及工程決算進度
驗收、立戶、給水進度
備注
為了明確供應商產品質量責任,確保產品原材料及外協加工產品質量滿足本公司需求,保障本公司生產順利進行,經供、需雙方商定達成以下協議。
1. 質量責任:
1.1 供方應承擔的責任:
1.1.1供方應對自己原材料進行嚴格的進貨檢驗,對供應商的材料質量進行跟蹤考核,建立質量檔案。
1.1.2 供方應建立完善生產工序的控制管理,必須制定生產過程控制文件和作業指導書等,對產品質量有影響的關鍵工序建立質控點,所有質控點供方要有專人負責,每一個質控點有專門的措施和標準,措施和標準能得到有效的實施。
1.1.3 供方應使生產完全受控,若有失控,應及時查明原因,并采取相應的糾正預防措施。
1.1.4 供方提供的原材料應完全符合需方采購訂單中明確規定的質量要求,及相應的國際、國家、部委頒發的有關質量標準(包括隱含的質量需求),超出國際、國家質量要求的,以需方要求為準。
1.1.5供方提供的環保材料應不含有對地球環境和人體存在顯著影響的物質,并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包括rohs指令、eup指令等,針對每種材料簽訂環保質量保證書,并每年提供權威機構一次有效期不超過一年的有害物質檢測報告(如sgs)。
1.1.6 供方需保障原材料從出廠至需方收料之前的的包裝、運輸質量。
1.1.7 供方原材料在需方生產過程中發生品質異常造成需方生產線停線或已生產好的產品返工、返修。
1.1.8 因供方原材料質量問題造成需方產品出廠后發生批次性質量事故(客戶索賠、退貨等)。
1.1.9 供方原材料問題造成需方產品在用戶中出現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
2. 供方交貨需遵守以下規定:
2.1 所有供方每批交貨時均須有出貨檢驗報告,其檢驗內容必須是能保障其材料在需方使用中的性能、功能、裝配、使用性、外觀等符合要求,交貨后有任何因材料發生的品質問題均由供方負責。
2.2 新產品或供方改模、修模必須要送樣合格才能批量生產。
2.3 對于塑料原料、化學有機溶劑等需要提供化學成份分析表,及安全使用說明。
2.4 供方產品必須要有標識,標識上要有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生產日期、數量、需方的料號等。
2.5 供方經需方認定批量供貨的產品,不得隨意更改設計、工藝、技術參數、外形尺寸等;如確實需要更改,必須先通知需方,同時須提供樣品給需方確認,經需方確認合格后,才能供貨,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供方承擔。
以上2.1-2.5規定供方違反任何一條,需方品保部有權對供方進行經濟處罰最低人民幣500元/次。
3. 賠償的具體要求協商確認如下:
3.1 供方原材料入廠后發生品質異常,供方不能處理而委托需方全檢、加工,所需的返工等全部費用由供方承擔(包括工時費、場地費、管理費、誤船費、水電費等),全檢的不合格品全部退回供方,并由供方及時補足相應數量。
工時費=處理工時30元/(人.小時)
水電費、場地費每次80元,管理費每次100元。
3.2 供方原材料同種產品入廠后連續三次以上(含三次)在需方發生問題,需方品保部有權對供方進行經濟處罰人民幣至少300元/次,處罰直到問題改善為止。
3.3 供方原材料(壓鑄件)無法與別的組件通配,只能與部分模號配合,若要讓步使用,需方品保部有權處罰供方人民幣至少1000元。
3.4 供方原材料入廠后,在生產線發生品質異常造成需方停線返工、返修時,供方需對需方的返工、返修、停線所造成的損失(含所有材料損失費用)進行賠償。
賠償費用=停線時間(小時)300/小時+返工工時30元/(人.小時)+材料損失費
3.5 供方的原材料因質量問題造成需方產品在客戶使用過程中發生品質異常或在客戶中出現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喪失使用價值造成被客戶索賠,所有索賠費用由供方負責
3.6 對退回供方的產品,若供方在下次送貨時混入,經需方發現,每次處罰人民幣1000元;若同一批次產品混有別的產品,按情節輕重,每次處罰人民幣200-XX元不等。
3.7 供方因交貨延誤造成需方停線,應按每小時500元賠償我司停線損失。
3.8 需方向供方發出的品質異常單,供方需在3天內有效回復,每超過1天時間按每天50元處罰,直到收到回復為止。
4. 本協議內所賠償處罰的金額原則上在相應貨款中扣除,特殊情況按月在供方貨款中扣除。
5. 對本協議有內容變更或增加事項時,可在雙方協議下進行。
6. 生效時間為雙方簽認本協議后送貨時開始生效。
7. 爭議處理:供方對需方的處理有異議時,應在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的形式向需方提出,逾期視為認可需方的處理意見。異議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需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8. 如供方違反以上任何一點,違約金為15萬元。
本協議為一式兩份,雙方簽蓋章后各存一份,傳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地址: 供方地址:
需方公司名稱: 供方公司名稱:
代表簽: 代表簽: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