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如何生效
從離婚協議的內容上看,包括三項主要內容,即自愿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其中自愿離婚即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子女撫養涉及當事人一方行使撫養權,另一方支付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還包括未撫養子女一方探視權行使及保障等內容;財產及債務處理則主要包括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共同債務如何清償等。
根據上述三項主要內容上看,離婚協議的性質應是一種混合合同的性質,其中關于自愿離婚和子女撫養的內容屬于夫妻人身關系的性質,而財產及債務處理則屬于夫妻財產關系的性質。這兩種關系在法律性質上均屬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